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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建文关于检修工程营改增调整办法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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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建文关于检修工程营改增调整办法W o r d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石化建[2016]369号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营改增”调整办法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营改增”调整办法印发给你们,调整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向工程部反映。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6年8月15日《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营改增”调整办法一、调整原则根据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按“价税分离”原则,将定额价格调整为不含税价格,相应调整费用定额。

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营改增”调整办法(一)定额材料费和机械费按分册综合系数调整为不含税费用,综合调整系数适用于《关于2013年动态调整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3]53号)和《关于2014年动态调整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详见附件1,人工费不调整。

(二)按照“价税分离”得原则调整定额措施费和管理费取费费率。

企业管理费中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调整后费率见附件2、附件3,分别对应于中国石化建[2013]53号和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文。

三、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合同计价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合同计价参照调整前的《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附件1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辅材费与机械费调整系数附件2 与“中国石化建[2013]53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附件3 与“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细则解读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细则解读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细则解读收藏文章分享在营改增新政实施前的营业税税制下,建筑业2015年度纳营业税5136亿占营业税的27%,是营业税税源的主要来源之一。

而营改增后,建筑业将受到怎样的影响?在营改增新政实施前的营业税税制下,建筑业2015年度纳营业税5136亿占营业税的27%,是营业税税源的主要来源之一。

而营改增后,建筑业将受到怎样的影响?是否在服务提供地预缴?预缴的比例是多少?对于工程老项目如何判定?过渡政策有哪些?对于违法分包,是否会存在税务风险?甲供材的处理方式是否发生改变?等等。

细则对于上述部分内容作了相关规定,但也有部分事项未做明确规定,本文结合以往政策,对建筑业新细则做出深度解读。

01纳税人的界定与适用税率文件规定:I.财税[2016]36号规定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II.《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税率为1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及特殊项目适用3%征收率。

实务解读:1.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

2.增值税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

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相比较于营业税制下的3%、5%等税率,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确定为11%,在使用一般计税办法(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下,如果进项不足,同时议价能力有限,可能面临税负增加的风险。

4.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但清包工纳税人、甲供工程纳税人,建筑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后调整内容最新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后调整内容最新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表4-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二)简易计税方法税金包括增值税应缴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1、增值税应纳税额二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前工程造价x适用税率,税率:3%2、城市建设维护税二增值税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税率:市区7%县镇5%乡村1% ;3、教育费附加二增值税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税率:3%4、地方教育附加二增值税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税率2%以上四项合计,以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额的税前工程造价为计费基础,税金费率为:市区3.36%、县镇3.30%、乡村3.18%。

中石化营改增2016年307号文概要

中石化营改增2016年307号文概要

关于“营改增”实施后调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6]307号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营改增”实施后有关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现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

调整后的计价依据适用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

(一)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招投标以不含增值税工程造价作为定价基础,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计税方法,根据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含税造价。

(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二、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计价仍执行调整前的《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相关动态调整文件。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集团公司工程部反映。

附件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07版)》调整办法2、《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其动态调整文件的调整办法3、《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调整办法4、《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相关费用扣税办法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6年7月6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 2016年7月6日印发附件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07版)》调整办法一、概算所列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预备费均为包含增值税的费用,同时在建设投资中列明所含增值税抵扣额。

中石化营改增工程建设计价依据

中石化营改增工程建设计价依据

58.8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 25 公里以远 1000 公里以内)
68.5

1×费率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 1000 公里以远每增加 100 公
0.3
里)
三 规费
C
20 养老保险费
27.37
21 失业保险费
2.61
22 医疗保险费
9.12
23 生育保险费 C
24 工伤保险费
1×费率
0.91 1.3
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7 工程排污费
0.05
- 10 -
序号 四 五
利润 安全生产费
费用类别
六 不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七 增值税 八 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计算方法
营改增调整费率 (%)
1×费率
14.7
按财政部财企(2012)16 号文件规定计

一+二+三+四+

六×税率
11.00
六+七
- 11 -
附表 2-4
序号
与“中国石化建〔2014〕321 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
13 建预制加工厂增加费
14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15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B
16 特殊工种技术培训费
特定条件下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含 税费用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18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9 大型机具租赁费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 25 公里以内)
52.76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 25 公里以远 1000 公里以内) 二
附件: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07 版)》调整办法 2.《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 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 版)》、《石

2016营改增后取费调整

2016营改增后取费调整

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表
一、措施费费率
(一)建筑、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
说明:
1、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及二次搬运费为20%,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为10%。

2、安装工程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费为50%;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及二次搬运费为4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为25%。

3、装饰工程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计费基础为省价直接工程费。

(二)市政工程
(三)市政养护维修工程
单位:%
说明: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措施费中人机费含量:施工因素增加费为94%,其余按45%。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
(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单位:%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
三、规费费率
(一)建筑、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
说明:安装工程安全施工费费率:民用安装工程为2.37%,工业安装工程为1.17%。

(二)市政工程
(三)市政养护维修工程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四、仿古建筑工程费率表
说明:
1、措施费中的总包服务费以专业分包工程费为计费基础。

2、总包服务费不计入计费程序中“人工费R2”,且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五、税金
六、安装工程系统调整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调整系数
说明:各费用中人工费仍按原系数及所占比例计算。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2016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下面是由应届毕业生网小编整理提供的关于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近日终于公布了。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营改增”中建筑业税务核算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一、建筑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假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为S,增值率为R,则抵扣率为1-R,税率为11%,且一般纳税人所购劳务、货物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客户接受劳务金额不变,仅考虑增值税不考虑其他税种的情况下,纳税人流转税税负相等的等式如下:{[S/(1+11%)-S×(1-R) /(1+11%)] ×11% }/S=[S/(1+3%)×3%]/SR=29.39%即增值率超过29.39%(可抵扣率低于70.61%)时,小规模纳税人合适,否则,一般纳税人合适。

税收筹划增值率超过29.39%时营改增项目投资新成立小规模企业比较合算。

但是建筑企业在确定纳税人资格时也要考虑下列因素来决定是否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设备租赁支出取得的进项抵扣不足目前实务中大部分建筑企业除将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外,同时劳务公司还向建筑企业工程提供模板、管架等机具租赁服务,并且这部分支出在成本中也占有较大的份额。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全文要点解读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全文要点解读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全文要点解读【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最新消息:5月1日起成都全行业覆盖试点“营改增” 】2016年5月1日起,成都市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纳入试点范围。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成都城乡房管局最新消息:制定政策应对“营改增”实施前的房屋登记问题2016年4月20日,为应对税务局5月1日“营改增”政策实施前房屋登记受理出现的问题,我中心对即日起受理的涉税的房屋登记事项,及时告知申请人“营改增”后带来的核税、缴税方式上的变化,提醒在5月1日前已经核税的申请人及时缴纳税款。

更多请点击5月1日起成都全行业覆盖试点营改增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全文要点解读:第一点:40大免征政策(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十六)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十七)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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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石化建[2016]369号
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
“营改增”调整办法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营改增”调整办法印发给你们,调整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向工程部反映。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2016年8月15日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营改增”调整办法一、调整原则
根据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按“价税分离”原则,将定额价格调整为不含税价格,相应调整费用定额。

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营改增”调整办法
(一)定额材料费和机械费按分册综合系数调整为不含税费用,综合调整系数适用于《关于2013年动态调整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3]53号)和《关于2014年动态调整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
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详见附件1,人工费不调整。

(二)按照“价税分离”得原则调整定额措施费和管理费取费费率。

企业管理费中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调整后费率见附件2、附件3,分别对应于中国石化建[2013]53号和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文。

三、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合同计价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合同计价参照调整前的《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附件1 《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辅材费和机械费调整系数
序号项目名称辅材费调整系数机械费调整系数
1 第一册静置设备89.94% 90.58%
2 第二册传动设备90.36% 90.68%
3 第三册工业管道88.96% 89.11%
4 第四册电气设备91.50% 94.49%
5 第五册自动化控制和仪表93.32% 96.18%
6 第六册隔热、防腐89.65% 89.35%
7 第七册工业炉窑及设备村里86.83% 90.99%
8 第八册电信设备90.38% 95.44%
附件2 和“中国石化建[2013]53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序号费用类别计算公式和方法费率(%) 一直接费(一)+(二)
(一)定额直接费1+2+3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机械使用费
(二)措施费A+B
A 4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
1×费率
3.68
5 临时设施费8.2
6 二次搬运费 1.6
7 工具用具使用费 2.66
8 夜间施工增加费 6.59
9 检验试验费0.6
B
10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这部分费用发生时,由甲、乙双方协
商确定
11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12 大型机械使用费
13 施工队伍调遣费
14 赶工增加费
15 施工现场围挡增加费
16 防低温、雨雪增加费
17 受限空间作业增加费
18 特殊防护增加费
19 设备保护增加费
二间接费(三)+(四)
(三)企业管理费1×费率63.34 (四)规费20+21+22+23+24+25+26+27
20 养老保险费
1×费率27.37
21 失业保险费 2.61
22 医疗保险费9.12
23 生育保险费0.91
24 工伤保险费 1.3
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17
26 住房公积金10.48
27 工程排污费0.08 三利润1×费率22.52 四安全生产费按财政部财企[2016]16号文规定计取
五不含增值税检修工程费一+二+三+四
六增值税五×税率17%
七含增值税检修工程费五+六
附件3 和“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序号费用类别计算公式和方法费率(%) 一直接费(一)+(二)
(一)定额直接费1+2+3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机械使用费
(二)措施费A+B
A 4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
1×费率
2.42
5 临时设施费 5.35
6 二次搬运费 1.04
7 工具用具使用费 1.73
8 夜间施工增加费 4.25
9 检验试验费0.39
B 10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这部分费用发生时,由甲、乙双方协
商确定
11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12 大型机械使用费
13 施工队伍调遣费
14 赶工增加费
15 施工现场围挡增加费
16 防低温、雨雪增加费
17 受限空间作业增加费
18 特殊防护增加费
19 设备保护增加费
二间接费(三)+(四)
(三)企业管理费1×费率54.79 (四)规费20+21+22+23+24+25+26+27
20 养老保险费
1×费率25.83
21 失业保险费 2.46
22 医疗保险费8.61
23 生育保险费0.83
24 工伤保险费 1.23
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16
26 住房公积金14.76
27 工程排污费0.05 三利润1×费率14.7 四安全生产费按财政部财企[2016]16号文规定计取
五不含增值税检修工程费一+二+三+四
六增值税五×税率17% 七含增值税检修工程费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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