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对分包队伍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改进等措施,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全员参与,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部门,设立质量管理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小组,由质量管理员带领,全员参与,定期进行质量例会,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相关检测设备,确保对分包队伍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九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制定质量目标和计划,定期进行质量评估,检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档案,对每个项目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加强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沟通,及时反馈质量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建立质量反馈机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督促其进行整改。
第四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三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根据项目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工程分包队伍应当加强对材料和施工机具设备的管理,确保使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工程分包队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分包队管理,提高分包队施工效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树立分包队管理的良好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具备分包资质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按照公司的施工计划和要求开展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制定,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建和管理第六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包队参与施工。
第七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明和技术资质,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提供相关的人员名单、证照等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设立专门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定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防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汇报施工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按照施工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
第十五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材料采购和施工进度计划,确保施工进展顺利。
第十六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配备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七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不得随意乱堆放材料和设备。
第十九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定期进行施工质量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反馈施工情况。
对分包单位管理

5,有关材料旳控制
材料旳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必须经项目管理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原则进行检查、实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项目管理部确认后方可使用。物资进场及施工过程中旳实验必须执行见证取样规定经监理见证取样。物资进场不及时报验每批次罚款50元,如果发生物资、设备已用到工程上而发现不合格者,除所有拆除外,每发生一次处5000元罚款。
各分包商质量旳监控,重点环绕如下几种方面进行管理。
(1)技术质量旳管理。分包队伍对发现旳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
(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队伍采购旳材料、设备等旳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旳规定一致,不符合规定旳材料、设备必须退场。
(3)进场材料旳报检程序。分包队伍进场旳材料、设备,必须报总包单位进行核算,无误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有关加大总包力度旳措施我觉得有如下几点:
1,加强工地例会制度
(1)每周旳例会。无端不来或迟到者,将进行罚款解决,如因不参与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旳,责任自负;届时监理、业主一同参与,解决施工中存在旳问题。
(2)分包商根据进度计划排出每周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执行
(3)如果每周一次旳例会。
(1)分包队伍对总承包所排旳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进行可行性研究。贯彻后签字,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执行,保证总进度计划旳顺利实行。
(2)不得晚于总进度计划旳最迟应完毕旳时间,无端迟延者罚款解决,同步对核心工序进行严格控制。
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2篇)

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二条各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严禁“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
第三条工程分包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单位。
第四条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第五条发包单位应督促分包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发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发包单位应督促分包单位按规定对新入场人员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第八条发包单位应督促或协助分包单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发包单位应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等,并监督贯彻执行。
第十条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十一条发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负责。
第十二条发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监督管理或严重违章、管理混乱,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年累计发生二次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分包单位,应令其停产整顿。
整顿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终止合同,限期退场。
第十三条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
第三章其它第十四条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一)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部门证明的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四)其它。
第十五条各单位招聘的临时工,必须严格按照对本单位员工安全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
(二)体检合格,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且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2)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在建筑工地等项目中使用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包队伍安全规章制度

分包队伍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管理责任1. 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 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由班组长负责,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 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1. 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
2. 在高空作业时应提供安全带和安全网,严禁趴在横梁上作业。
3. 使用机械设备时应经过专业人员培训,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
4.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5. 分包队伍的员工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作业。
第四章安全检查1. 每日施工前,分包队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严禁分包队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处理。
第五章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救援伤员。
2. 事故原因应及时调查,找出问题根源,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应严格追责,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奖惩措施1. 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应给予表彰奖励。
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应给予处罚处理。
第七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分包队伍安全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以实际情况为准。
工程分包队伍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队伍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分包队伍的现场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确保工期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分包队伍在工程现场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1.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工程分包队伍的管理工作,对队伍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2.分包队长:负责具体分包队伍的管理工作,协调队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质量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检查施工质量,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三、进场管理1.进场前,所有队伍成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2.进场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和劳动保护用具,按规定穿着劳动服装和安全帽。
3.所有设备和材料进场前必须经过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管理1.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施工过程中,要按照施工计划和工序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
3.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报告负责人和监理单位。
4.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安全管理1.所有队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违反安全规定。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3.每日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和报告。
4.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告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和记录。
六、质量管理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施工期间进行定期检查和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施工质量。
3.施工结束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七、奖惩制度1.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给予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对于违反规定和导致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员工,必须严肃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部分包队伍管理,落实“法人管项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部分包队伍,指具有相应资质的、通过与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参与项目施工的外部协作单位。
分包队伍不允许选择自然人。
第三条外部分包队伍的使用,遵循“依法用工、长期合作、严管善待、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
第四条外部分包队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外部分包队伍的使用必须编制策划方案,科学制定分包模式和承包内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六条外部分包队伍合同管理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第二章信用等级和承揽任务第七条外部分包队伍信用等级外部分包队伍信用等级根据注册资本金、年度信用评价得分和年审结果设置五级,分别为AA、A、B、C、D(黑名单)。
(一)AA级原则上从A级外部分包队伍中评选,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含)以上,资金垫付能力1000万元以上,年施工能力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可控,信誉良好,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二)A级年审合格,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含)以上,资金垫付能力- 1 -200万元以上,年度信用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
(三)B级年审合格,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含)以上,资金垫付能力50万元以上,年度信用评价得分80分(含)以上。
(四)C级年审合格,注册资本金50万元(含)以上,资金垫付能力10万元以上,年度信用评价得分70分(含)以上。
(五)D级(黑名单)年度信用评价得分70分以下和发生第十五条不良行为被辞退的。
第八条承揽任务规定关键线路重难点工程(如80米以上高墩、转体桥、斜拉桥、长大隧道和高风险隧道、铁路轨道工程、大型梁场等),外部分包队伍必须从AA级、A级、B级分包队伍中选用,优先选择AA 级、A级队伍,不足时可以选择B级队伍。
1.AA级分包队伍可以承揽与其资质对应的所有工程,优先安排关键线路重难点工程。
对关键线路重难点工程,经公司研究决定,可按初始合同价的2%进行奖励,奖励上限100万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项目管理现场内的所有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
(2)提供以下资料:3、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保险。
三、教育培训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全面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2、工人素质教育(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培训大纲见下表。
(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教材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经理部备案。
(3)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教育工作。
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员召集,专业施工管理人员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
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培训大纲3、安全教育(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由安全员组织,生产经理协助。
经考试合格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
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
4、记录(1)安全教育记录(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3)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四、组织管理规定1、在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当总包认为分包的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素质或人数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时,总包有权利要求分包换人或增加施工人员。
2、经我项目经理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除经我项目经理部允许)。
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未经我项目经理部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批准。
4、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施工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
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6、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分包单位如与总包、业主、监理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则视情节处以2000元~5000元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侮辱、诽谤甚至身体伤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有关于工程事项,必须与总包联系解决,不得越过总包与业主或监理商谈有关工程事宜。
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我项目经理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包(项目经理部)。
8、我项目经理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我项目经理部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所罚款项必须按时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9、分包单位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资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视为项目生产资源,受项目统一管理。
其生产资源的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10、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经理部批准的施工计划。
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
11、对于我项目经理部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12、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我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3、任何零星用工及合同外用工的发生,都必须在同时得到我项目经理部的批准和施工主管的确认书后,方可实施(缺一不可),否则一律无效,后果自负。
14、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五、现场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包括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施工前须得到我项目经理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2、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注意言行举止,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打闹。
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罚500元/人/次,随地大便罚1000元/人/次。
5、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VI标牌等,如有损坏,将负责赔偿损失,并处以两倍于损失的罚款。
6、必须保证所悬挂标牌的完好、整洁,标识颜色清晰无退色。
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必须有完整封闭围挡。
7、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并将有关人员驱逐出场。
8、现场办公室管理规定(1)各分包单位应于进场前提出书面办公用房申请,并注明条件。
(2)由项目经理部安排房屋,各分包单位须按方案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随意占用办公用房。
(3)办公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桌净、窗明、文件图纸按顺序编号,按类归档。
(4)工作时间,禁止串室闲谈,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保持肃静。
(5)办公室应悬挂标牌,规格尺寸应按要求统一制作。
(6)妥善保管办公室内的贵重物品,下班后关窗锁门,防止盗窃。
(7)禁止私拉电线,私设开关,禁止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9、仓库必须按项目经理部统一要求进行布置,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物资应码放整齐并挂标牌。
10、堆料场所的划定必须按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并码放整齐,不得私自乱堆,并按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的要求进行标识。
11、分包应对自己负责的临水、临电使用点负责维修及保护负责。
六、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
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已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并重新按规定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经理部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齐全、有效的技术保证及质量评定资料,否则返工并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3、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经理部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我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并对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由我项目经理部代为配置部分的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合同价的限制。
4、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我项目经理部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
5、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按我项目部的要求完成,我项目经理部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
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我项目经理部,我项目经理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我项目经理部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
6、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经我项目审批同意使用的,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经理部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
7、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经理部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将处以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周计划(本周四至下周三)由分包单位于每周三上午10:00之前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于当日召开生产例会时确定周计划的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周四开始按照审批修改意见执行;周五生产会上同时讲评本周计划实施情况。
施工单位现场经理及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
9、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完成情况统计由各分包于每月20日(本月23日至下月22日)报到项目经理部,当月22日生产例会上确定月计划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23日开始实施。
并在22日生产例会上讲评上一月计划执行情况。
现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
10、项目经理部对周计划进行考核,每周计划完成率在90%以上视为合格,未完成需由生产部门出具书面原因分析。
11、为了迎接各方面的检查,各分包应积极配合项目经理部作好各自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及各种安排。
12、月计划未按期完成时,如果没有合理的工期拖延理由,每延误一天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
七、函件处理规定1、我项目经理部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的收发工作。
2、分包单位必须重视我项目经理部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即为确认接收,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
3、分包单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进度计划表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经理部;材料审批、申请索赔、决算书等发生质疑,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部,否则一律无效。
所造成损失自负。
4、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
如有异议,在收到24小时内回函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确认接受。
项目经理部函件输入渠道由项目资料室统一控制,分包给总包的函件必须由项目资料员签收。
5、分包单位对我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拒收。
八、安全生产管理1、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分包队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做以下规定:(1)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月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安全员、分包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
(2)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①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②查教育,对管理人员、工人的教育,在时间上和内容上是否真正落实;③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④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⑤查隐患,施工作业方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