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庭前会议的准备及注意事项
试论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实行

试论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实行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庭前会议制度,在某些特殊案件审理前,为了让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可以在开庭之前举办庭前会议,对案件的相关事项进行探讨。
该制度可以通过实现程序分流,加强对被告人权益的保障,提高审判效率,明确适用范围等方式,让相关案件得到更公正的处理。
标签:庭前会议;效率;保障;范围一、刑事庭前会议制度概述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很多时候都需要庭前会议的帮助。
所谓庭前会议,指的是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恶意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一种会议。
该制度在我国正式得以实施始于2012年,因此在近些年的实行过程中不断改善其功能,更好的服务于刑事审判,提升刑事审判案件的效率。
庭前会议自身存在较强的价值意义。
首先该制度充分保障了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审判过程的简化。
与此同时,庭前会议可以将案件的程序性事项予以特定化,针对程序性事项进行相关的研讨,增强案件的程序正当性。
当然,非法证据排除也是在庭前会议中予以确认的,所以庭前会议的实行的确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二、庭前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庭前会议适用率低庭前会议制度的适用率较低,该适用率低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根据实际情形来看,无论是基层人民法院还是中高级人民法院来看,采用庭前会议制度的案件少之又少。
其中具体是由于需要审理的案件过多,因此很多法官没有精力来组织庭前会议,因此庭前会议的适用较低;第二,当下庭前会议的召开条件是: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件证据多、案情重的以及社会影响重大的三类情况。
因此很多情形下,其他类型的案件都无法采用庭前会议的方式了解案情。
由此可见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较窄,该制度的适用无法得到普遍化,即使是在其他类型案件的相关当事人申请庭前会议,也无法违背法律开展会议。
(二)庭前会议效率不高创设庭前会议的初期想法是为了提升庭审时的效率,但是经过大量实践,发现案件的审判并不能因为庭前会议的进行而提升效率。
刑事开庭流程范文

刑事开庭流程范文刑事开庭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审判、判决和宣判的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刑事开庭的流程。
一、开庭前准备1.法庭准备开庭前,法庭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审判庭的准备、证据的整理、开庭通知的发放、安排好法庭秩序等。
2.准备开庭材料负责控辩双方的律师需要准备相关的辩护材料、法律法规和案例等,并在开庭前完成相关的辩护陈述。
二、审判庭组成和宣布庭审开始1.审判庭组成庭审前,法庭将宣布组成审判庭,通常由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2.庭审开始宣告宣告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并说明本次庭审的案情和争议焦点。
三、案情陈述和辩护词1.检察官的案情陈述检察官首先进行案情陈述,详细介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和相关证据等。
2.被告人的辩护词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有权陈述辩护词,解释自己的行为和提出相关的辩解和辩护理由。
3.辩护律师的辩驳和答辩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对检察官的陈述进行辩驳,解释被告人的无罪或减轻责任的理由,并进行相关的答辩。
四、证人证言和质证1.证人的供述检察官或辩护律师可以对证人进行提问,以获取证人的证言和供述,并对其提问进行追加、补充或反驳。
2.证据质证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并请求法庭接受、质证和审查这些证据。
五、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盘问1.检察官的盘问检察官有权对被告人进行盘问,以了解相关的事实和证据,并进行追加、补充或反驳。
2.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回答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有权对检察官的盘问进行回答、解释和辩论。
六、法庭辩论和判决1.检察官的辩论检察官可以对案件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辩论,强调被告人的罪行和必要的处罚。
2.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辩论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可以对检察官的陈述进行辩论、驳斥和反驳,强调辩解和辩护的理由。
3.陪审员发表意见在参与审判过程的陪审员可以就案件事实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在法庭辩论后进行投票表决。
4.判决宣告在法庭辩论完毕后,审判庭将进行判决,并向当事人宣布判决结果。
刑事诉讼中庭前会议的准备及注意事项

刑事诉讼中庭前会议的准备及注意事项刑事诉讼庭前会议是指在庭审阶段之前,由公诉机关与被告及其辩护人共同参与的一种会议形式。
庭前会议的目的在于解决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弥补证据的不完整性,并为庭审做好准备。
下面将就庭前会议的准备和注意事项进行阐述。
一、庭前会议前的准备1.收集整理证据公诉机关在庭前会议前需收集、整理、核实相关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并提交给被告及辩护人,确保相关证据完备且真实可信。
2.准备相关调查材料公诉机关对于庭审中可能扩大的问题,需提前对相关调查材料做充分准备,包括相关专家论证、鉴定人员的调查结论等。
确保相关材料的完备性和充分性,以便在庭前会议中进行应对。
3.与辩护人预审调解在庭前会议前,公诉机关与被告的辩护人可以事先进行预审调解,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预审调解可以有效地减少庭审时间和社会对犯罪的关注,有利于案件的快速解决。
二、庭前会议中的注意事项1.会议的主持和发言规则庭前会议由法庭主持,公诉机关和被告及其辩护人均有发言权。
在发言时,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注意言辞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不得有恶意攻击或辱骂他人的行为。
2.问题的逐一梳理在庭前会议中,应就案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事实争议、证据缺失、法律适用等进行逐一梳理,并予以解答或补充。
不能因为一时无法解决而敷衍搪塞,需要有条不紊地进行讨论和处理。
3.调解的尝试庭前会议还可以是一次调解的机会,公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被告及其辩护人进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可以是对被告产生积极影响,也可以有效地解决争议,降低案件处理的成本。
4.保护被告的权益庭前会议中,公诉机关应确保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不得有歧视、侮辱、侵犯人权等不合法行为。
被告及其辩护人也有权提出相关申诉或异议,公诉机关应保持公正的态度进行回应。
5.制定庭审计划庭前会议的最终目的是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前会议中可以制定出庭审的计划和时间表,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简述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庭前会议制度

简述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庭前会议制度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庭前会议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庭前会议制度作为一种新的诉讼制度,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重视。
庭前会议制度主要体现在案件审理之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中,它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并促进公正审判的实现。
首先,庭前会议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司法效率。
在庭前会议中,各方当事人可以提前准备、交流意见,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减少庭审阶段的争论和调查的时间。
通过庭前会议制度,法官可以提前了解案件的争点和焦点,制定合理的庭审计划,减少不必要的庭审时间。
同时,庭前会议还可以促使各方当事人在庭审阶段提前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减轻法院的负担,提高司法效率。
其次,庭前会议制度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
在庭前会议中,各方当事人可以准备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减少现场庭审时的证据提供工作。
此外,在庭前会议中,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争点和证据进行充分辩论,有利于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的明确,避免了在庭审阶段的重复辩论,节约了司法资源。
庭前会议制度还能保障被告人的权益。
庭前会议作为被告人与法庭、检察机关的直接沟通环节,使被告人能够及时、充分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案件的进展情况。
庭前会议中,被告人可以与辩护律师一起讨论案件的情况,提出辩护意见,保障自己的权益。
此外,庭前会议还可以为被告人提供更多的自首、认罪申诉的机会,有利于被告人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庭前会议制度有助于实现公正审判。
庭前会议中,法官可以通过与各方当事人的交流和协商,了解各方的诉讼意愿和要求,平衡各方利益关系,确保公正审判的实现。
庭前会议还可以促使各方当事人就案件的争点和疑点达成共识,减少错误判断和不公平的判决。
通过庭前会议,法官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更准确地审理案件,提高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总之,庭前会议制度作为一种新的诉讼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庭前会议制度可以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保障被告人权益,并促进公正审判的实现。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 理解与适用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理解与适用一、前言庭前会议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程序。
它主要是为了达到调解、审查证据、缩短审判期限、增加审判质量等目的。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的程序,我们制定了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的程序。
三、主要内容1. 庭前会议时间:庭前会议应在案件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
如果需要延期或提前举行,应当经过当事人、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同意,并得到审判长的批准。
2. 庭前会议地点:庭前会议应当在法院审判庭上举行,但当事人或者辩护人可以提出在案发地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举行的申请,经审判长批准后可以确定。
3. 庭前会议主持人:庭前会议由审判长主持,有2名以上审判员参加。
如果有需要,可以邀请法律专家或者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4. 参加庭前会议的人员:庭前会议应当邀请检察机关的检察官、当事人、辩护人及其代理人参加。
5. 庭前会议的目的:庭前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对案件进行调解,审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证据,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了解审判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6. 庭前会议的结果:在庭前会议后,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
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应当及时向当事人、辩护人说明本案的审理程序及期限等相关信息。
7. 庭前会议记录:庭前会议应当作成记录,并告知当事人、辩护人确认。
当事人、辩护人如认为记录有误,可以在记录上补正或者在记录后提出异议。
8. 庭前会议程序:庭前会议按照如下程序进行:(1)主持人宣布庭前会议开始,并说明本次庭前会议的目的。
(2)检察官先发表意见,即对案件的证据、调查情况等作出说明。
(3)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检察官的意见进行答复。
(4)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辩护人及其他参加人员的意见。
(5)按照程序依次进行询问、辩论、说明、询问、辩论等程序。
(6)当事人、辩护人发表意见,阐明自己的观点或者请求。
(7)主持人宣布庭前会议结束,并说明下一步的审理程序。
准备开庭前要注意什么事项

准备开庭前要注意什么事项准备开庭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准备案件材料:在开庭前,律师和当事人应该准备好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证据。
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合同、相关证件等。
确保所有文件和证据的准备工作充分,秩序井然,以便在庭审期间能够顺利引用。
2. 审查诉讼程序:在开庭之前,需要仔细审查诉讼程序。
确保自己对整个诉讼过程和程序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了解法庭的规则,熟悉庭审程序,这样就能更好地应对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寻找法律援助:如果当事人无法支付律师费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来获得帮助。
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当事人获取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支持,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充分的辩护和维权。
4. 调查和准备证人:如果案件需要证人证言,律师和当事人必须提前调查和准备好相关的证人。
确保证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并确保他们对庭审过程和答辩材料有足够的了解。
5. 研究和准备辩论:律师和当事人应该对案件的法律和事实进行深入研究,以便在庭审中提出有力的辩论。
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判例,并准备好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引用资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6. 准备陈述和辩护:在开庭前,律师和当事人应该准备好自己的陈述和辩护策略。
这包括准备好辩护词和陈述的主要论点和重点。
还应该预先考虑可能被对方提出的问题,并准备好适当的回答和论证。
7. 确认法庭程序和观察庭审:在开庭前,律师和当事人应该确认庭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在庭审前到场。
观察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了解法庭的程序和惯例,对自己的案件有更好的准备。
8. 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开庭前,律师和当事人应该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
确保自己在开庭之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工作,并且身心状况良好。
如果觉得有需要,可以请假或减少其他工作和社交活动,以便将注意力集中在案件准备上。
9. 考虑解决方案和调解机会:在开庭前,律师和当事人应该考虑是否存在解决案件的其他方式,如调解或和解。
如果有合适的解决方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来避免庭审过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报告范文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报告范文一、辩护律师在庭前会议前所需准备的事项第一,把握庭前会议的时间。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法院决定开庭后并将起诉书送达被告人及辩护人,但尚未明确具体开庭时间前是庭前会议的召开时间。
当辩护律师领取起诉书之后就应当着手进行准备,同时法律仅规定了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可见即使不召开并不影响法院的审判进行,为了节约司法资源,避免在庭审中出现非法证据排除等系列影响审判顺利进行导致审判中止、延期审理的情形出现,辩护律师最好能在合适的时间内书面提出申请,以供法院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庭前会议召开的安排。
第二,准确列举庭前会议要讨论的问题提纲。
庭前会议是为了解决与审判相关的问题而设置的,辩护律师应当通过阅卷列出问题提纲,比如:管辖是否有问题;合议庭成员或者其他司法参与人是否需要回避;侦查机关是否存在已收集到的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未提交的问题;控辩双方有无新证据问题;对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名单进行审查,看是否存有异议;是否存在非法证据需要排除;是否涉及未成年人及个人隐私需要不公开审理的问题及其影响审判程序的问题。
第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各种申请。
通过阅卷发现案件中存在庭前会议需要解决问题的内容时,应当根据不同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各种申请。
例如:改变管辖的申请;回避的申请;调取未移交相关证据的申请;要求相关的诉讼参与人到庭,接受辩护律师的质询的书面申请、提出书面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为了保护被告人相关信息进行不公开审理的申请等等。
二、庭前会议召开所需进一步准备的细节问题第一,关于案件究竟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处理的问题。
应当注意我们所承办案件的属性,涉及的罪名,究竟属于公安还是检察院的立案侦查范围;注意案件级别的管辖;犯罪地是否与审理的法院相一致,被告人居住地审理是否更有益;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是否一致,选择何地管辖更为适宜;共同犯罪的被告人是否应当合并审理;是否属于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或者影响比较大的案件,是否属于适用法律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等。
庭前会议规则
庭前会议规则
嘿,咱来说说庭前会议规则呀!庭前会议规则就像是一场比赛前的战术讨论呢。
先来说说人员吧,那可必须有法官、当事人,还有辩护人啥的都得来呀!就好比一场聚会,该来的都得来,不然咋热闹得起来呢,对吧?比如在那个某某案件里,法官、原告、被告及其律师都整整齐齐地坐在那里,准备好好聊聊案子呢。
再说说目的,不就是为了让后面的庭审更顺畅嘛!就跟咱提前做好计划,后面做事就不慌不忙啦!像之前那个案子,通过庭前会议把一些问题先理清楚,庭审的时候不就轻松多了嘛。
还有啊,在庭前会议中可以对证据进行展示和质证呢!这多重要啊,就好比打仗前先把武器亮一亮,看看好不好使。
举个例子,有个案件里,双方就把各自的证据都拿出来,互相看看有啥问题,这不就心里有数了嘛。
庭前会议也能商量一些程序性的问题呢,比如啥时候开庭合适呀之类的。
这就像是大家一起商量啥时候出去玩,得找个大家都有空的时候呀!比如在
那个什么案子里,大家就在庭前会议上把开庭时间给定下来了,多好呀!总之,庭前会议规则可重要啦,咱可不能小瞧它呀!。
刑事开庭注意事项
刑事开庭注意事项刑事开庭是法律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对于审理刑事案件、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刑事开庭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必须要注意,以确保合法程序的进行,下面我将逐一进行介绍。
一、庭前准备工作在刑事开庭前,法庭和当事人都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开庭的顺利进行。
法庭方面需要准备好开庭所需的相关材料、证据和法律文书。
而当事人方面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辩护词、证人证言、物证等,并与自己的律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准备。
二、开庭时间和地点开庭时间和地点是非常重要的事项,当事人必须要按时到达指定的庭堂,并且要遵守相关的纪律和规定。
在刑事开庭之前,法庭会事先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当事人要根据通知准时到达,并带上必要的相关证据和文件。
三、开庭程序刑事开庭程序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当事人必须要严格遵守和配合。
在开庭之初,法庭首先会对当事人进行身份确认,并向当事人宣读法庭纪律和注意事项。
在开庭过程中,当事人要敬重法庭,不得有辱骂、威胁、攻击等不礼貌的行为,要尊重法官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
四、保障自己的权益当事人在刑事开庭过程中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当事人要保持冷静,不要过于情绪化,要理性对待案件。
其次,当事人要严格依法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和申诉权,向法庭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辩护理由。
当事人还可以就法庭程序不妥和证据不充分等问题提出异议,并要求法庭进行合理调查和裁决。
五、证据和辩论在刑事开庭中,证据和辩论是核心内容。
当事人可以针对对方的证据提出质疑和反驳,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证据进行辩护。
在证据的使用上,必须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使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并要尊重证人的人身权利。
在辩论中,当事人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提出合理的辩护理由,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六、言辞和行为在刑事开庭中,当事人和律师的言辞和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
他们不能对法官、检察官、证人等进行辱骂和侮辱,也不能伪造证据和隐瞒真相。
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
Effort is an attitude to life, and has nothing to do with ag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1、开庭10日前,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2、开庭5日前,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的相关情形。
3、开庭3日前,通知检察院开庭的时间、地点;用传票和通知书,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
生活当中,当涉及到一些刑事案件的时候,法院再进行审理的时候会有一个庭前会议,关于这一点大家可能在影视剧当中也见过。
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庭前会议是需要进行许多的准备工作的。
所以365针对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的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1、开庭10日前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2、开庭5日前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的相关情形。
3、开庭3日前通知检察院开庭的时间、地点;用传票和通知书,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4、在开庭以前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二、庭前会议1、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社会影响重大的;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2、庭前会议针对的问题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管辖异议;回避;申请调取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是否提供新的证据;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3、庭前会议的程序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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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 查机 关是 否存 在 已收集 到的 对被 告人有 利 的证据 未提 处理, 它 的意 义 在于 保 证庭 审 活 动的 顺利 进 行 , 它 规定 在人 民法 院 需 要回 避 ; 控辩 双 方有 无 新 证据 问题 ; 对 证人 、 鉴定人、 有 专门 知识 决 定 开庭 审 判后 , 具 体 确 定开 庭 日期 之 前 , 宗 旨也 是解 决与 审 判 相 交 的 问题 ; 的人 名 单进行 审查 , 看 是否 存有异 议 ; 是否 存在 非法 证据 需要 排除 ; 关 的问题 。 根据 现 行刑 事诉 讼法 的解 释第 一百 八 十三 条的 规定 , 法 院的 审 是 否涉 及 未成 年人 及 个人 隐 私 需要 不公 开 审理 的 问题 及其 影 响审 判 人员 在某 些 情况 下可 以组 织控辩 双 方召 开庭 前会 议 , 但法 律并 没 判程 序的 问题 。 第三 , 针 对存在 的 问题提 出各种 申请 。通过 阅卷 发现 案件 中存 有 规 定在 控 辩双 方 没有 要 求 召开 庭 前会 议 时法 院 是否 可 以主 动 召 应当 根据 不同 的问题 向法 院提 开, 我 们认 为 : 新 刑 诉法 增 设该 法 律 条款 的 意义 在 于充 分 保 障被 告 在 庭前会 议 需要解 决 问题 的内容 时 , 人 的 诉讼 权 利 , 更大 程 度 上保 护 被 告人 及辩 护 律师 的 辩护 权 , 同 时 出 各种 申请 。例如 : 改 变管 辖的 申请 ; 回避 的申 请 ; 调 取未 移交 相关 也 是 为 了在 开庭 前 解 决相 关 程序 问题 和 非 法证 据 是否 存 在 或是 否 证 据 的申 请 ; 要求 相 关 的诉 讼参 与人 到 庭 , 接 受辩 护律 师 的质 询 的 提 出书 面 的 非法 证据 排 除申 请 、 为 了保 护被 告 人相 关信 应该排除, 以顺 利进 行 庭 审活 动 做进 一 步 的准 备 , 严格 意 义上 讲 并 书 面 申请 、 不 属 于法 院的 审判 活动 , 那 么当辩 护 人或 者受 害人 的代 理人 以及 其 息进 行不 公开 审理的 申请等 等 。 他 的 当事人 提 出存 在非 法证 据 需要进 行 排除 , 或者 辩护 律师 认为 将 要 审 判 的案 件证 据 材料 较 多 , 或 者案 件性 质 属 于重 大 复杂 , 或者在
三、 庭 前会 议召开 所 需进 一步 准备 的细节 问题
第一 , 关于 案件 究竟 应 当由哪 个法 院进 行处 理 的问题 。应 当注
当 地 社 会 上 有一 定影 响 而 主动 提 出要 求 召 开庭 前会 议 时 , 虽 然 法 意 我们 所 承办 案件 的属性 , 涉及 的罪 名 , 究竟 属 于公 安 还是 检 察院 律 仅 规 定 了可 以召 开 , 但 为 了案 件 的顺 利进 行 , 审 判人 员 还是 应 当 的 立案 侦 查范 围 ; 注意 案 件 级别 的管 辖 ; 犯 罪地 是 否与 审理 的 法院 被 告人 居 住 地审 理 是否 更有 益 ; 犯 罪行 为 地和 犯 罪结 果地 进 行 组 织控 辩 双方 及 时 召开 庭 前会 议 。那 么在 庭 前会 议 上 审判 人 相 一致 , 员 究竟 要 就 那 些 问题 进 行 了解 呢 ?我 们 认 为 : 根 据刑 事诉 讼 法 第 是 否一 致 , 选择 何 地 管辖 更 为适 宜 ; 共 同犯 罪 的被 告人 是 否应 当合
一
、
召开庭 前会议 的背 景
审 中出现 非法 证据 排 除等 系列 影响审 判顺 利进 行导 致审 判中止 、 延 期 审理 的情 形 出 现 , 辩 护律 师 最 好 能 在合 适 的 时 间 内书 面 提 出 申 请, 以供法 院在 合适 的时 间进 行庭 前会议 召开 的安排 。 第二 , 准 确列 举庭 前会议 要 讨论 的 问题提 纲 。庭 前会 议是 为 了 解决 与 审判相 关 的问题 而设 置 的, 辩护 律 师应 当通过 阅 卷列 出问题 提纲 , 比如 : 管 辖是 否有 问题 ; 合 议庭成 员 或者其 他 司法参 与人 是否
庭前 会议 制度 作 为一 项新 的制 度 , 规定 在新 刑事 诉讼 法第 二章 第 一审 程序 中第 一节 公诉 案件 中 , 具体 条文 是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 刑 事 诉讼 法 》 第一 百 八十 二 条 第二 款 : 该 条法 律规 定 , 属 于新 刑 事诉 讼 法增 加 的 内容 , 主 要规 定 法 院 在决 定 开庭 之 前 , 审判 人员 可 以 召 集 控辩 双方 对可 能 影响正 常 审判 活动 , 与审 判相 关 的问题 进行 事 先
一
百 八 十二 条 第 二款 及 最高 人 民 法院 关于 适 用 《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 并 审理 ; 是 否 属于 在 当地 有 一定 影 响力 的 或者 影 响比 较大 的 案件 ,
刑事诉讼中 庭前会议的 准备及注意事项
政 治 与 法 律
刑事诉讼 中庭 前会议的准备及注意事项
赵 静 ’ 冯振 国
( 1 . 上 海 师 范大 学青年 学 院
上海
2 0 0 0 8 3 ; 2 . 河南辰 中律 师事 务所 河 南郑 州 4 5 0 0 0 0)
Hale Waihona Puke 【 摘 要】 本 文介 绍 了召开庭前会 议的 背景 , 分析 了辩护律 师在庭前会议前 所需准备 的事项及准备 的细节问题。认 为, 要把握 庭前会 议 的时 间. 准确 列举庭前会议要讨论 的问题提 纲 , 针对存在 的问题提 出各种 申请 。要 注意的细节有 : 案件 归哪个 法院处理 、 回避 问题、 证据未 提 交 问题、 非法证据排 除问题 、 有哪 些人 出庭 问题 、 案件不公开 审理 问题等方 面。 【 关键 词】 新刑事诉讼法 ; 庭前会4 K; 准备 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