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新旧版教材对比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改革前后对照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前后对照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前后对照如下:
改革前的考试科目包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等。
而改革后的考试科目则分为入门资格考试和专业考试两种,入门资格考试科目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专业考试科目包括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证券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等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此外,改革前后的考试难度也有所不同。
改革前的考试难度较高,考试内容涵盖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操守等方面,每科题量较大,要求考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而改革后的考试难度有所降低,考试内容调整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操守,每科题量也减少到100题左右,知识点掌握程度以
应知为主,相对于改革前难度有所降低。
总体来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前后在考试科目和难度方面都有所不同,但改革后的考试更加注重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操守,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更高。
建议考生在备考时认真了解考试大纲和要求,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课程说明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课程说明1.课程性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是金融与证券专业培养学生掌握证券基础知识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通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够系统、全面地掌握证券市场的基本知识,熟悉证券市场的运作,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服务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证券机构、企业及从事投资活动的个人实践。
2.课程目的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证券和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主要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了解证券中介机构的类别并熟悉其特点。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证券是金融的枢钮和前沿阵地。
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在理解资本市场基本金融工具的基础上能够自主阅读资本市场读物。
同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具备一定的投资分析判断能力的基础知识。
3.课程任务项目一证券市场概述任务一证券与证券市场任务二证券市场参与者任务三常用的证券软件及操作项目二股票任务一股票概述任务二股票和股票交易中的名词解释任务三股票类型和价格任务四初识K线项目三债券任务一债券概述任务二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任务三国际债券项目四基金任务一基金概述任务二基金的当事人、收益和风险项目五金融衍生工具任务一衍生工具概述任务二金融远期,期货任务三商品期货项目六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任务一证券公司任务二证券交易所任务三证券价格指数任务四证券发行项目七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任务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任务二证券市场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4.学时分配5.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教材:《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江苏教育出版社,2013.7,乔忠学,周生强主编参考书目:《证券投资学》,梁峰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证券投资学》,吴晓求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
《证券投资学》,黄本笑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
证券法新旧对照

证券法新旧对照
证券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用于管理和监管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证券法的内容和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个对比新旧证券法的例子,以中国证券法为例:
新证券法(2021年修订):
1.加强对证券发行和上市的监管:加强新股发行和上市审核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知情权。
2.加强对证券交易行为的监管:增加了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监管:加强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监管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防范风险。
4.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优化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制度,加强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5.加强投资者保护:增加了对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旧证券法(1998年修订):
1.对证券发行和上市的监管不够严格:审核制度相对较弱,信
息披露不完善,投资者知情权得不到保护。
2.对证券交易行为监管力度不够: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小,投资者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3.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制度不完善,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经营行为约束力不足。
4.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不够健全: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机制不完善,市场风险较大。
5.投资者保护措施不完善:对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投资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以上是一个对比新旧证券法的简单例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法可能根据当地法律和市场情况有所不同。
面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新旧科目该怎么选

面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新旧科目该怎么选很多同学都有疑问,在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后,面对这些科目应该怎样选择呢?改革之后是更容易了还是更难了呢?让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给大家解答一下吧一、以复习资料来说,旧科目有利推荐考改革前的原因有二:第一,之前的教材和复习资料都比较完善,借助复习资料往往能省时省力的通过考试;第二,改革后的目前只要一个考试大纲,教材学习资料都还没有,想学你也无从下手啊!证券从业资格改革前的科目只剩下10月和11月的两次考试了。
错过机会,明年就只能报考新科目了。
如果你打算2016年再考,那么你就没有别的选择,只有参加改革后的科目喽!二、新考生来说,改革后科目有利从官方的通知内容来看,改革后的科目更容易,难度、题量有降低。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后的入门资格考试尽管要考两科,考试的范围也从资本市场扩大到了金融市场,但是考试难度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一是考试内容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操守调整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操守,改革后的两科内容与改革前的一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大体相当,每科题量从原来150题降低到100题,降低了三分之一;二是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从应知应会调整为以应知为主,比改革前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难度有相当程度降低,考试题型从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三种调整为选择题一种,减少了三分之二。
从总体上看,改革后的入门考试两个科目加起来的难度,比改革前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单科的考试难度要低。
三、不管新旧科目,都需要认真复习小编认为,无论选择哪个科目,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备考都是不对的。
只要沉下心来看看书、做做题。
从以往考生的经验来看,通过考试是不难的。
所以不必过分纠结选择哪个科目。
自觉性不够的考生,可以报考的课程,听精讲班老师给你梳理知识点;习题班提供章节习题,老师精讲考点与出题点;考前提供冲刺班押题两套,总结复习效果。
证券从业共有五科

证券从业共有五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基础科)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后四科为专业科)证券交易好考些才推荐给你的,但我个人确实认为证券投资基金好考点基础交易基金承销分析的难度是一次增加的基础和交易两门就足够了。
说实话这只是一个证书而已,就算过了也不能说明你的专业知识进步了多少。
如果有精力的话,基金最好也考了,因为基金相对来说比较实用在以后的工作中。
最好不要一次考完,可以分两次考嘛。
因为都是一些记忆性的东西,一次考三四门一般人是受不了的,内容太多了。
我复习的时间太短了,想一次把三门都吃透,最后证明太难了。
最后弄得得不偿失。
对于你非专业的,我还是建议你先考基础(必过的)和交易吧。
先拿到证书再说。
其实证书才是最重要的,它是一个行业的门槛。
毕竟分析是很难的。
第1次1月7日-20日 3月5、6 H第2次 4/12至27日 6月11、12日第3次6月28日至7/14日9月24、25日第4次10月10日至20 H 11JJ 26、27日9月、11月全国从业资格考试使用2011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
考试都是上机考试,就单选60道,不定项选择60道,判断40道,120分钟一科,我基本上都在报名快要截止的时候报名,都被安排到周日下午考试了编辑本段题目构成单选60道,一个0.5分,共30分。
多选40道,一个1分,共40分。
判断60道,一个0.5分,共30分。
编辑本段评分标准单项选择题共60小题,每题0.5分,共30分多选题共40小题,每题1分,共40分判断题共60小题,每题0.5分,共30分(2009年开始判断题答错不再倒扣分)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合计160道题,总计100分,60分及格。
编辑本段常见题型归纳如下常见的出题方法:1.根据重大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出题。
如就深、沪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时间,可以出判断题、单选题。
就世界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成立的时间、地点可以出单选、判断题。
就道-琼斯指数的创始人可以出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教材电子版

《准则》规定了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主要禁止行为。
主要依据是:《证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承销或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股票;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提供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第七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了从业人员不得挪用客户资产;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全权委托;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间、不同客户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3.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1)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2)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3)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4)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5)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6)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该条具体列举了几项基金从业人员的禁止行为,具体依据是《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有的行为,第五十九条规定基金财产禁止从事的投资和活动,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基金在进行信息披露时的禁止行为;《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基金销售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1)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2)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3)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4)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证券法新旧对照

证券法新旧对照一、引言证券法作为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证券市场的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改革,我国证券法也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文将从新旧证券法的对照分析入手,探讨证券法的发展变化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二、证券法新旧对照1. 定义和范围旧证券法:证券法第一条规定,证券是指国家法律规定为证券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
新证券法:证券法第二条规定,证券是指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有价证券。
新证券法对证券的定义更加明确,扩大了证券的范围,使得更多类型的有价证券受到法律保护。
2. 发行和交易旧证券法:证券发行以公开方式为主,不得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证券。
新证券法:证券发行以公开方式为主,同时允许合格投资者通过私募方式认购证券。
新证券法对证券发行方式进行了调整,更加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同时加强了对私募投资的监管。
3. 信息披露旧证券法:信息披露主要由发行人负责,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进行审核。
新证券法:信息披露责任由发行人、上市公司和其他义务人共同承担,责任更加明确。
新证券法加强了上市公司及其他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增强了市场的透明度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4. 投资者权益保护旧证券法:对于虚假陈述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行为,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
新证券法:明确了投资者违法损失的赔偿责任,加大了违法成本。
新证券法通过明确投资者的违法损失赔偿责任,提升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水平。
5. 监管机构和执法力度旧证券法:证券监管由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共同负责。
新证券法:设立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新证券法增设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强化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和执法,提高了市场秩序和规范程度。
三、对证券市场的影响1. 促进市场发展新证券法的出台,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扩大证券范围、调整发行方式、加强信息披露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措施,有助于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信心,促进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证券从业的必备教材推荐

证券从业的必备教材推荐在证券从业领域,持续学习和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帮助证券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市场的挑战,选择适合的教材至关重要。
本文将推荐一些证券从业的必备教材,帮助读者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相关领域的知识。
一、证券市场基础1.《证券市场学》——曹扬、李新编著该教材详细介绍了证券市场的基本知识,涵盖证券市场发展历程、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内容。
通过对证券市场相关概念、机构、产品和交易流程的揭示,读者将全面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为从业人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2.《证券投资学》——赵方红主编这本教材以投资理论和实践为主线,系统地介绍了证券投资的原理、方法和技巧。
包括投资者心理学、证券投资市场、证券投资分析、证券组合投资等内容,读者可通过深入学习这些知识,提升自己的证券投资能力。
二、证券从业资格考试3.《证券从业资格教程》——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研室编著这本教材是专门为准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编写的,内容涵盖了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投资咨询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内容。
结合历年真题的解析与答题技巧,有助于考生系统地复习和备考。
三、资本市场理论与实务4.《资本市场》——喻庆春主编该教材涵盖了资本市场的各个方面,包括市场结构、价格形成机制、交易机制、风险管理等内容。
同时还介绍了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对国内资本市场的影响。
通过学习这本教材,读者能够全面了解资本市场的运作规则和投资操作技巧。
4.《证券投资基金(全球版)》——郭雷、洪瑛编著如果您对证券投资基金感兴趣,那么这本教材是您的首选之一。
该教材系统介绍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历史、类型、运作模式、投资策略等内容。
通过对国内外证券投资基金的案例分析,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该领域的投资机会。
四、金融工程5.《金融工程基础》——曲建奇、王国华编著金融工程是应用数学和计量经济学等工具对金融市场进行研究和分析的领域。
这本教材以金融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应用为主题,内容包括期权定价、衍生品定价、风险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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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教材对比情况(注:这里旧版指的是2010版教材;新版为2011年7月份的教材)目录没有发生变化。
第一章具体新增内容——————————————————————————————旧版书第10页(3)、保险经营机构中的本段开始至“………企业年金进行投资”后新增加了以下内容:2010年8月31日起实施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下列比例要求“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 ;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5% ;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 ;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此外,投资连接保险产品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资金运用,应当在资产隔离、资产配置、投资管理、人员配备、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独立于其他保险产品资金,具体办法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制定。
————————————————————-————旧版书第21页(五)加速发展阶段的最后又多了一段内容:根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简称“WFE”)的统计,2000~~ 2009年间,全球上市公司总家数从30 000多家上升到45 000多家,年成交股数从20亿股上升至150亿股。
(图略)——————————————————————————旧版书第24页(五)交易所重组与公司化这一整段内容改为了以下部分证券交易所是集中交易市场,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经济金融全球化使交易所本身也产生了集中趋势。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证券交易所的重组不断发生,表1-2列出了近年来影响较大的一些交易所合并事件。
表1-2 2000年以来部分全球交易所合并事件交易所公司化是证券业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又一表现。
从1993年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到目前为止,已有30多家证券交易所实现了公司化改制。
世界交易所联合会2009年年报显示,其会员中有42%已经上市,18%正在进行公司化改造,两项合并为60% 。
第三章具体新增内容——————————————————————旧版书82页(二)按付息方式分类中的所有“零息债券”叫法都改为叫“贴现债券”1、贴现债券。
贴现债券又被称为“贴水债券”,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之差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到期时按面额偿还本金的债券新增第(三)(四)分类方式如下:(三)按募集方式分类1.公募债券。
公募债券是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
公募债券的发行量大,持有人数众多,可以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市交易,流动性好。
2.私募债券。
私募债券是指向特定对象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私募债券的发行对象一般是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2011年4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正式发布实施,我国非金融企业已可以发行私募债券。
(四)按担保性质分类1.有担保债券。
有担保债券指以抵押财产为担保发行的债券。
按担保品不同分为抵押债券、质押债券、和保证债券。
抵押债券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又被称为“不动产抵押债券”,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作抵押品而发行的一种债券。
若债券到期不能偿还,持券人可依法处理抵押品受偿。
质押债券以动产或权利作担保,通常以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为担保。
发行人主要是控股公司,用作质押的证券可以是它持有的子公司的股票或债券、其他公司的股票或债券,也可以是公司自身的股票或证券。
质押的证券一般应以信托形式过户给独立的中介机构,在约定的条件下,中介机构代全体债权人行使对质押证券的处置权。
保证债券以第三人作为担保,担保人或担保全部本息,或仅担保利息。
担保人一般是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人,如政府、信誉好的银行或举债公司的母公司等。
一般公司债券大多为担保债券。
2.无担保债券。
无担保债券也被称为“信用债券”,仅凭发行人的信用而发行,不提供任何抵押品或担保人而发行的债券。
由于无抵押担保,所以债券的发行主体须具有较好的声誉,并且必须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和限制,以提高债券的可靠性。
国债、金融债券、信用良好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大多数为信用债券。
新版第(五)分类为旧版第(三)分类按债券形态分类具体无变化。
——————————————————————————旧版书88页新增国债的分类:3按附息方式原3 按流通与否分类。
4按发行本位分类变为新版的第4、5种分类方式。
新增部分如下:3.按附息方式分类,分为附息式国债和贴现式国债。
附息式国债是指债券发行明确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通常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次)。
贴现式国债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之差额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到期时按面额偿还本金的国债。
通常,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国债为贴现式国债,期限在1年以上的国债为附息式国债。
——————————————————————————旧版书94页(二)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这部分有改动,新版内容如下:(二)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责任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入债券)。
一般责任债券(普通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不与特定项目相联系,其还本付息得到发行政府信誉和税收的支持,发行一般必须经当地议会表决或全体公民表决同意。
专项债券(收入债券)是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与特定项目或部分特定税收相联系,其还本付息来自投资项目的收益、收费及政府特定的税收或补贴。
大部分专项债券(收入债券)是用来为政府拥有的公用事业和准公用事业等项目筹资。
——————————————————————————旧版书95页(三)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这部分有改动,前五行不变(从这段头至“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后面的部分改为以下:……近几年来,国债发行总规模中有少量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
1998~ 2004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时,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举债并转贷地方用于国家确定项目的建设。
由于国债转贷地方是中央发债,地方使用,不列中央赤字,因此转贷资金既不在中央预算中反映,也不在地方预算中反映,只在往来科目列示,不利于监督。
同时,由于举借国债与资金使用主体脱节,债权不清,增加了中央财政负担和风险。
2009年以来的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冠以发债地方政府名称。
2009年以来的地方政府债券由省级政府在国务院核准的额度内,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发行一定数量的地方政府债券,筹措的资金纳入政府本级预算管理,有利于依法规范解决上述问题。
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2009年为2000亿元,2010年为2000亿元。
2011年地方财政赤字为2000亿元,预计将继续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旧版书95页本节最后增加了一部分内容:四、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为探索国有金融机构注资改革的新模式,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于2010年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两期人民币债券,共1090亿元。
汇金债券被命名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在国外,政府机构债券是由政府支持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
汇金公司是国家对重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的金融控股机构,它履行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职责,本身并不从事商业活动。
它发行债券是为了解决在股权投资过程中所需的资金来源,国家对其发行的债券提供某种方式的信用担保。
汇金公司没有金融业务牌照,他不属于金融机构,在我国按照发行主体性质确定债券名称的现行制度下,将汇金债券定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汇金债券的发行,在拓宽汇金公司融资渠道的同时,也增加了债券市场的创新品种,满足了中长期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旧版书100页在“5.财务公司债务”这部分内容后面新增“6. 证券公司次级债务”这部分,内容如下:6. 证券公司次级债务。
2010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
该规定所称“次级债务”,是指证券公司经批准向股东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先于证券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务。
次级债务分为长期次级债务和短期次级债务。
证券公司借入期限在2年以上(含2年)的次级债务为长期次级债务。
长期次级债务可以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到期期限在5、4、3、2、1年以上的,原则上分别按100%、90%、70%、50%、20%比例计入净资本。
证券公司为满足承销股票、债券等特定业务的流动性资金需要,借入期限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2年以下(不含2年)的次级债务为短期次级债务。
短期次级债务不计入净资本,仅可在公司开展有关特定业务时按规定和要求扣减风险资本准备。
——————————————————————————旧版书128页在“3.保本基金”这部分有新增内容,其中原内容作为保本资金的第一段内容,新增第二、三段内容如下:我国也有保本基金。
按照中国证监会与2010年发布的《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保本基金是指通过一定的保本投资策略进行运作,同时引入保本保障机制,以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投资本金保证的基金。
保本保障机制包括:(1)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本金承担保本清偿义务,同时基金管理人与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由担保人和基金管理人对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2)基金管理人与符合条件的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由基金管理人向保本义务人支付费用,保本义务人在保本基金到期出现亏损时,负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偿付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