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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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法律知识点

20个法律知识点

20个法律知识点法律知识点是每个人都应该了解的重要内容。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规定了我们的权利和责任,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和决策。

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下文中,将介绍20个常见的法律知识点。

1. 合同的要素合同是双方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2. 违约责任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可以是履行义务、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享有合法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

法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禁止虚假宣传、不合理条款等行为。

4.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合同。

双方应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5.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会面临法律制裁。

6. 个人隐私保护个人隐私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他人未经允许不得侵犯他人个人隐私。

7. 婚姻家庭关系婚姻家庭关系法律规定了结婚、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8. 交通法规交通法规是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法律规定,包括交通信号、道路标识等规定。

9. 刑事责任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同的犯罪行为将面临不同的刑事责任。

10. 治安管理治安管理法规定了公共场所秩序、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

11.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原则和要求,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

12. 建筑工程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事项,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3. 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了租金、租期、维修责任等事项。

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

14. 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规定了承包人完成工程项目的义务和责任,保护施工方和业主的权益。

15. 税法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方式。

16. 海事法海事法规定了海上运输、船舶碰撞、货物破损等海事事故的处理方式。

法律知识大全资料

法律知识大全资料

法律知识大全资料
1、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基本民法,于1986年10月9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86年12月4日公布实施,是我国民法典的基础,共分为七编,共计9千多字,全面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

2、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民法,于1980年9月10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81年4月10日公布实施,共计十七章,全面规定了有关婚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

3、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民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99年4月15日公布实施,共计三十章,全面规定了有关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

4、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刑法,于1979年12月2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80年1月1日公布实施,共计三百章,全面规定了有关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
和基本规定。

5、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民法,于1991年7月1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91年7月1
日公布实施,共计三百章,全面规定了有关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

法律常识100问

法律常识100问

法律常识100问1. 什么是法律?答:法律是指国家规定并实行的统治社会关系的规范。

2. 法律的目的是什么?答: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 法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公正、法制、自由、民主、人权等。

4.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法律的适用范围包括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等各个方面。

5. 法律的种类有哪些?答:法律的种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

6. 什么是宪法?答: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机构和权力,对公民权利和义务、法律地位等进行保障。

7. 什么是行政法?答: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规章、政策、行政处罚等的法律规范。

8. 什么是刑法?答:刑法是指规定了违反社会公认的基本价值观、社会道德等违法行为所应受到的惩罚措施的法律规范。

9. 什么是民法?答:民法是指规定了个人、家庭、财产、合同、侵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10. 什么是商法?答:商法是指规定了商业活动、商业行为、商业合同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答:劳动法是指规定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12. 什么是知识产权法?答:知识产权法是指规定了作品著作权、发明专利、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范。

13. 什么是合同法?答:合同法是指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14.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答: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了民事诉讼程序、诉讼权利、诉讼义务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15. 什么是刑事诉讼法?答: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答: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或者法律义务。

17. 法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答: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18. 什么是行政责任?答:行政责任是指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行政法规、规章或者政策,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常识100条

法律常识100条

法律常识100条1. 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规范行为的准则,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

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3. 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应当依法程序进行,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4. 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任何人不得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5. 法律的解释应当以法律的文字原意和立法目的为依据,同时考虑时代和社会背景。

6. 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公民应当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7.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不得有违法行为,不得以违法为目的或以违法手段实现合法目的。

8. 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9. 法律禁止歧视和虐待任何个人或群体,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10. 法律对犯罪行为给予严厉的制裁,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11.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权益给予特殊保护,保障他们的健康、教育和成长。

12. 法律规定了政府机关的职权和责任,限制政府行使权力的滥用。

13.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鼓励科学技术创新和文化艺术发展。

14. 法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禁止虚假广告和不合理定价。

15.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6. 法律禁止贪污腐败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7. 法律规定了婚姻和家庭的基本制度,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18. 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原则和政策,保护生态环境和国土资源。

19. 法律保护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的自由和公正。

20. 法律规定了国家安全的保护措施和责任。

21. 法律明确了公民的诉讼权利和诉讼程序,保障公正、公平和高效审判。

22. 法律规定了警察和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维护社会治安。

23. 法律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刑罚和处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24. 法律明确了国家的经济制度和市场秩序。

25. 法律规定了财政收支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财政的稳定和公正。

日常用到的法律知识

日常用到的法律知识

日常用到的法律知识作为一名公民,我们每天都会接触到一些法律常识,这些知识无论是在个人生活还是工作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为大家总结一些日常用到的法律知识。

一、交通法律常识1. 交通违章行为:交通违章行为包括超速行驶、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酒后驾车、开车打电话等。

2. 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中造成财物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根据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津贴等。

3. 交通事故处理方法:(1)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并及时联系医生进行抢救。

(2)警察到场后,应按照程序进行调解或立案侦查。

(3)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要保护现场,保存证据,不得改变证据。

二、劳动法律常识1. 用工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合同,是约定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应包含劳动条件、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2. 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工资。

3. 劳动纠纷处理方法:(1)劳动争议仲裁:指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合同关系引起的纠纷,经仲裁人员的调解后达成和解。

(2)劳动争议诉讼:当仲裁无法调解时,劳动者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决劳动争议。

三、物业法律常识1. 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一种合同,规定企业向业主提供的服务内容及相关费用等事项。

2. 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1)维护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业主的生活和安全。

(2)收取物业费,并及时向业主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

3. 物业纠纷处理方法:(1)协商解决: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协商解决。

(2)仲裁处理: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处理。

四、消费法律常识1. 商品质量问题:在商品购买与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有权要求销售商提供保修、退货或者赔偿等服务。

2. 服务质量问题: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如餐馆、旅店等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提供合理的赔偿。

法律知识问答

法律知识问答

法律知识问答1.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并为社会成员提供行为指引和纠纷解决机制。

2. 法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合法原则、自由原则、公正原则、公共利益原则、责任原则等。

3. 法律是如何制定的?法律的制定通常由立法机关负责,如国家的议会或国家机构。

立法过程包括草案的起草、审议、表决和正式生效等步骤。

4. 那些机构负责执行法律?法律的执行主要由执法机构负责,这些机构包括警察、检察官、法院等。

5. 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个人或组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责任可以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6. 如何解决法律纠纷?法律纠纷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诉讼是通过法院进行的争议解决程序,仲裁是由独立仲裁机构处理争议,调解是通过第三方调解人促使各方达成和解。

7. 法律对人们的生活有何影响?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人权,确保公平和正义。

法律的存在和执行使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参照。

8. 为什么人们要了解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知识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增强法律意识,规避法律风险,合法经营。

此外,法律知识还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尊重法律,提高社会责任感。

9. 什么是合同?合同是双方或多方之间经意思表示一致,对于特定事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者行为。

10. 合同有哪些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主体、合同目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等。

合同主体指订立合同的各方,合同目的指合同达成的意图和目标,合同内容是指合同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的形式要求。

11. 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存在重大错误、恶意欺诈等情况。

法律常识100条

法律常识100条

法律常识100条一、婚姻家庭法律常识1. 结婚双方必须自愿,并达到法定婚龄。

2. 婚姻关系需经过婚姻登记部门注册方才有效。

3. 离婚需符合法定程序,不能轻易解除婚姻关系。

4. 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

5. 对配偶的家庭暴力可以申请保护令。

二、劳动法律常识6. 劳动者享有合理工资和工作时间,不得受到歧视。

7. 用工单位应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8.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 劳动者有权休假和享受带薪年假。

10. 解雇劳动者需符合法定程序,不能任意辞退。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常识11. 消费者有权选择商品和服务,享受公平交易。

12. 商家不得以虚假宣传或强制销售方式误导消费者。

13.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质量保证和维修。

14.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5. 对于合同争议,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

四、交通法律常识16. 汽车驾驶者需具备有效驾驶证和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7. 严禁酒后驾驶或者服用麻醉药物驾驶。

18. 行人应当在人行横道、人行道等区域内通行。

19. 严禁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20. 驾驶机动车辆需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交通费用。

五、知识产权法律常识21. 著作权属于作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

22. 商标、专利和版权可以注册保护。

23. 盗版、侵权等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24. 对于盗用他人创意或发明的行为可以申请侵权赔偿。

25. 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刑法常识26. 法律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罚。

27. 故意杀人、盗窃等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28.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受到特殊的法律处理。

29. 极端暴力和恶性伤害的行为会受到更严厉的刑罚。

30. 举报犯罪行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七、民事赔偿法律常识31. 对于他人造成的损害,可以要求赔偿。

32. 损害赔偿可以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33. 对于合同争议,可以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解决。

法律常识100条

法律常识100条

法律常识100条作为现代社会中的一员,每个人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和遵守社会规范。

下面列举了100条基本的法律常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公正和公正。

2.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

3.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言论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不能侵犯他人的名誉、隐私或煽动暴力。

4. 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每个人的法律义务。

5. 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规则,个人行为要符合法律。

6. 不管是在公众场合还是在私人领域,侵犯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都是违法行为。

7. 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8. 原则上,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行为常受到监护人的制约。

9. 接触网络时要遵守网络安全法和相关规定,不参与违法犯罪行为。

10. 网上购物时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11.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法律的一部分,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不进行盗版、抄袭等行为。

12. 不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不进行信用卡盗刷等违法行为。

13. 遵守法律程序,合法维权,不通过非法手段解决纠纷。

14. 不得炒作、散布谣言,对他人进行侮辱、中伤、诽谤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15.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盗窃、抢劫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16. 对于违法行为,有权报案,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17. 未取得许可,不得擅自开办企业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18. 严禁制造、贩卖、传播毒品,一经查获将受到法律惩处。

19. 不得故意传播病毒、恶意篡改、破坏他人计算机系统。

20. 不得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诈骗,一旦发现可报案以维护自身权益。

21. 借贷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贷金额、利息及还款期限等。

22. 在参加交通活动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23. 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相关职业活动。

24. 对于邀约赛车,涉及赌博,未经许可不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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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0年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核心考点(1)来源:考试大 2010/5/14 【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模拟考场视频课程字号:T T公民的基本权利1. 平等权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 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监督权与获得赔偿权。

(3)政治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4. 人身自由5.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1)财产权;(2)劳动权;(3)劳动者休息的权利;(4)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5)受教育的权利。

6. 特定人的权利(1)保障妇女的权利;(2)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3)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老人;(4)保护未成年人;(5)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1.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 依照法律纳税。

6. 其他义务,如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等。

2010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常识判断法律常识核心考点——选举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

1、选举制度选举形式——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

1. 乡级、县级人大代表由选区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2. 地市级、省级人大代表由下一级的人大间接选举;3. 全国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 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大每届任期5年。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涉及整个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法律和其他基本法律。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权。

(4)对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5)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权。

(6)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包括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

常委会每届任期5年,其中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其他组成人员不受此限。

2.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1)立法权。

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2)法律解释权。

(3)监督权。

(4)重大事项决定权。

(5)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3、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只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不包括民族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

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由在特区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任期5年,可以连任一次。

2010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常识判断法律常识核心考点——犯罪形态。

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出现结局所呈现的状态,包括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

完成形态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形态,是犯罪的一般形态。

未完成形态是不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是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修正,是由分则和总则共同确定的,是犯罪的特殊形态,它包括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

1. 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具备了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

判断犯罪构成的的标准是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2. 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的行为。

有犯罪预备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是预备犯。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行为人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准备工具,指准备为实行犯罪使用的各种物品,如为杀人而购买刀、枪、毒药。

制造条件,指为实行犯罪制造机会或创造条件,如:①进行犯罪前的调查;②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③前往犯罪现场或者诱骗被害人赴犯罪地点;④跟踪或者守候被害人;⑤勾引共同犯罪人;⑥商议或者拟定实施犯罪的计划等。

(3)未能着手实行。

(4)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实行。

3. 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犯罪中止的特征包括:(1)时间性。

在犯罪过程(包括犯罪预备和实行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

不是因外界不可抗力量放弃:①认为可能实行犯罪既遂,但自愿放弃。

能否既遂,以行为人的认识为准;②中止的原因,有的可能是惧怕刑法的处罚,也可视为中止。

(3)中止的客观性。

实际上放弃行为,以后也不准备再实施这个行为。

(4)中止的有效性。

在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要采取有效手段防止结果的出现。

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有效性),要有积极中止的行为(客观性)。

4.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的特征包括:(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同犯罪预备相区别。

(2)犯罪未得逞,同犯罪既遂相区别。

(3)未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同犯罪中止相区别。

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①某种使犯罪分子认为客观上不能实现自己目的的意志;②某种情况致使犯罪人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犯罪行为或者不可能实现犯罪的结果;③行为已经终了,但某种情况阻止了结果的发生。

主刑主刑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1. 管制。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是限制其一定的自由,让其在公安机关的管束和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改造的一种刑罚。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 拘役。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在短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就近予以监禁的一种刑罚。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3.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强制其从事劳动生产,并进行教育和改造的一种刑罚。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刑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20年。

4.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终身自由并强制其参加劳动生产、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种刑罚。

5. 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刑罚。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附加刑1. 罚金。

罚金指强制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刑罚。

2.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一种刑罚。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 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

4. 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这种方法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故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1.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2.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 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4. 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使用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刑讯逼供致人轻伤的应以刑讯逼供罪从重处罚,但若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的,超出了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应当直接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财产型犯罪:1. 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中规定了转化为抢劫罪的以下情形:①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②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 侵占罪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3.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以区别于贪污罪。

4.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国家公职人员犯罪:1. 贪污罪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 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3. 受贿罪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4. 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5.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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