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知识培训讲座
2023年法律条例知识讲座培训内容

2023年法律条例知识讲座培训内容
本次法律条例知识讲座培训旨在帮助参与者了解2023年最新的法律条例和相关法规。
以下是该培训的大致内容:
1. 法律体系介绍
- 了解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层级结构。
- 理解法律的来源和法律层级的关系。
2. 法律条例概览
- 介绍2023年最新颁布的法律条例和法规。
- 概述每个法律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3. 重要法律条例解读
- 对其中几个重要的法律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
- 阐述这些法律条例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和责任。
4. 法律合规要求
- 强调企业在执行法律合规方面的重要性。
- 阐述合规要求的具体实践和注意事项。
5. Q&A环节
- 设立问题解答环节,提供机会让参与者提问。
- 解答参与者对于2023年法律条例的疑问和不清楚之处。
这次讲座培训将提供机会,使参与者对2023年最新的法律条
例有全面的了解,并为他们的个人生活和工作提供法律参考。
希望
此次培训能够对所有参与者有所帮助。
参与者应该在接受培训之前了解到这不是一个法律咨询会议,
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法律建议使用。
注意:该文档所述内容仅用于讲座培训的概述,具体细节和法
律条文应以最新的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以上是本次培训的大致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学生法律培训讲座法律知识常识普及

高空抛物会产生什么后果?
2017年5月18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与朋友喝酒, 觉得楼下学校的学生们上课太吵了,于是从21楼阳台扔 下一个啤酒瓶和一个玻璃杯,其中玻璃杯砸中站在楼下 操场上的13岁男童,致其颅脑严重损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从21楼的高层住房高空 抛物是一种极端危险的行为,已看见楼下为学校操场, 还有学生正在锻炼,其为发泄情绪,不计后果从50余米 的高楼上先后将空啤酒瓶、玻璃杯扔向学校操场,致一 人重伤二级,其行为侵犯社会公共安全,已构成以危险 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意义:网络空间给予了未成年人充分自我表达的平台,但网络信息良莠不齐,未成 年人判断能力不足,容易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同学们也要树立“互联网不是法外 之地”的法治意识,在表达个人观点的同时,注意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共同 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和健康的网络生态。
高空抛物会产生什么后果?
2019年7月2日,贵州贵阳一10岁男孩两次从七楼窗台推落两个灭火器。第二个灭火器砸 中楼下一名女子头部,导致其当场倒地昏迷,头部出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法院判 决被告男孩的父母需赔偿原告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8万元。
姑姑对肖波十分上心,限制上网时间,并且让自己年仅9岁的女儿加以监督,正处叛逆期的肖 波的反叛情绪也日益增长。一天下午四点多肖波回到家后就开始打开电脑上网。表妹看到肖波在 上网,告诉他姑姑规定做完作业才可以玩,不然就要告诉姑姑。肖波听到之后内心十分害怕,慌 乱之下拿起水果刀刺死了表妹,并将目睹这一切的4岁表弟一同杀人灭口。
刑法案例
小勇是某中学的学生,平时为人豪爽喜欢结交各种朋友,经人介绍也认识了不少社 会青年。一天,一个社会上的“朋友”大鹏给小勇打电话,让他一起出来干一票大事。小勇 出来后才知道大鹏是要去偷东西,要他帮忙望风。小勇有点害怕,大鹏就说:“我就知道 你小子胆小!”听到大鹏这么说,小勇硬着头皮说:“谁胆小了,不就是偷东西吗。”说完, 他们俩就来到一家店里,大鹏让小勇在外面望风。此时的小勇害怕极了,于是他便躲在 一棵大树下张望,可谁知远处传来了警笛声,小勇还没等大鹏出来,撒丫子跑了。
幼儿园老师法律知识培训的讲座

幼儿园老师法律知识培训的讲座幼儿园老师法律知识培训讲座第一部分:《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幼儿园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研究、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应承担责任。
但如果能够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研究、生活期间,如果受到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的人身损害,则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条解读】一、幼儿园承担责任的范围一)责任范围幼儿园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及其他教育设施、生活设施中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二)责任期间学生在校研究期间,无论是上课时间,还是课间休息时间以及午饭休息期间等,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均负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
三)责任区域未成年人的父母等监护人送其到幼儿园后,幼儿园在特定区域内(学校管辖范围内)和特定时间内(入校门起至出校门止),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
二、导致损害发生的原因导致在园学生人身损害发生的原因很多,比如:1、因幼儿园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管理、维护不当引起的人身损害;2、因幼儿园提供的食品、药品、饮用水、教学用具或其他物品不合格引起的人身损害;3、因幼儿园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4、学生间相互嬉戏、玩耍造成的人身损害;5、幼儿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出现的人身损害;6、因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或竞赛活动引起的人身损害等。
三、第三人侵权下的幼儿园的补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在有第三人侵权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人身损害的情况下,除第三人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外,有过错的幼儿园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课件

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课件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课件导言: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然而,由于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不高,很多人对法律的了解仅限于表面,无法真正应对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为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培养更多的法律明白人,我们举办了这场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我们将深入浅出地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和作用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公布并强制执行的规范行为的准则。
它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和秩序的稳定。
2. 保护公民权益:法律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3. 促进社会发展:法律规范了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活动,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二、刑法常识刑法是法律中的重要分支,它规定了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刑法常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1. 了解常见犯罪行为: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是我们经常听到的犯罪行为,了解这些行为的定义和刑罚是非常重要的。
2. 防范犯罪:通过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方式,预防自己成为犯罪的目标。
3. 举报犯罪:如果目击到犯罪行为,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积极参与打击犯罪的行动。
三、劳动法与劳动合同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它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关系的平等和稳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和解除条件,避免因为合同问题导致劳动纠纷的发生。
2.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了解自己的权益,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劳动保护:了解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自己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四、民事法律常识民事法律是调整个人之间权益关系的法律,它规定了民事行为的合法性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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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与学校
同学向我要钱,我不想给,怎么办? 同学之间打闹受伤,怎么办? 上课不听话,老师能对我进行体罚吗?
同学向我要钱,我不想给,怎么办?
小文家境殷实,平时用的都是名牌产品。高年级的同学盯上了他,把他拖到厕所里, 先扇了他两个耳光,又踢踹小文的身体,把他身上的钱都拿走了。之后,高年级的同学 还要求他每个月交“保护费”,交了就不打他,否则见一次“修理“一次。他们威胁小 文,如果告诉父母或老师,他们有的是办法弄死他。
我的压岁钱(零花钱),我能随便花吗?
小娟是一个爱美的小姑娘,今年读五年级,平时喜欢买一些时尚的小玩意儿。一天,小娟 路过商场看到一个粉红色的手提包,手提包的价格是5000元,小娟非常喜欢。
第二天,小娟回家取了5000元自己攒的压岁钱,到商场买了手提包。回家后妈妈看到一个 这么漂亮的手提包,就问小娟在什么地方买的,小娟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妈妈。妈妈一听,大吃 一惊:“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能背着家长花这么多钱,赶紧让你爸带着你去把手提包退了。” 小娟焦急地对妈妈说:“这都是我自己攒的钱,我花自己的钱买东西,为什么不行啊?”
如果有人把你弄伤了,把你的铅笔盒摔坏了,根据这部法律,你都 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有人故意编造一些事来诋毁你,将你的隐私公 之于众,对你造成损失也可以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8周岁
8-18周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满18周岁都叫未成年人。这部法律 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都要对未成年人承担保护的义务。
律师说法
受到侵害怎么办? 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被欺负的事情,需要有其他力量介入才能解决。在成年人社会里,发生打斗的事件,也会报 警,由警察去处理,校园欺凌跟成年人的打斗事件一样严重的,大人都要找警察去处理了,我 们作为小学生也应该找其他力量介入去处理。 被人欺负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每个人的生活中都可能有那么一些不幸,你爸妈小时候可能 也有这种经历。你的爸妈,你的老师都会协助你去解决问题、调整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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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
1、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 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 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 包。”
2、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 至70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
转包 出租 互换 转让 入股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和出租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 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和发包 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转包与出租的区别
转包: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 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
例:大学毕业后,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农村老家 的土地承包权该不该保留?
例:全家迁到了别的城镇并转为非农户,原来所在 村的土地承包还能不能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 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 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入股的基本特征: 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农户,是农户之间的自愿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 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进行互换。
注意: 1、互换必须坚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集体经
济组织可以建议或协调但不能强迫。 2、互换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即双
方当事人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3、承包经营权互换后,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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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Leabharlann 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 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进行互换。
注意: 1、互换必须坚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集体经
济组织可以建议或协调但不能强迫。 2、互换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即双
方当事人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3、承包经营权互换后,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
3、土地承包的原则:
一是按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 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是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是承包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
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是承包程序合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入股的基本特征: 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农户,是农户之间的自愿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村 干部培训)
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
1、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 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 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 包。”
2、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 至70年。
转让与转包、出租的区别:
(1)转让时承包户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来源,而转包和出租没有此限制;
(2)转让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而转包 和出租只须到发包方备案;
(3)转让后新的承包方应当与发包方建立新的承包关 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而转包和出 租继续保持原承包关系。
法律知识培训讲座(一)

合同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 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怎么来判断是否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法 律从复杂的合同订立过程中抽取两个典型 的阶段,来确定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要 约、承诺。 经过两个阶段是一般要求,有些还有特殊 要求。如实践合同,应以实际交付物作为 其成立要件;而对于要式合同来说,则应 履行一定的方式才能成立。
7、其他当事人要求、或者法律规定的条款 在一个具体的合同中,除表明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的条款外,还应当对当事人本身的身份、 名称或姓名、地址及联系方法,签订合同的具体 时间、地点,结算资料,合同文本情况等内容在 合同的开头部分与结尾部分中予以显明,以合同 文本或书面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还应有当事人 的对合同效力认可的签字或盖章,其他方式订立 合同的,也有必要以适当的方式表明当事人的意 思表示的效果形式。
湖北三江航天机电设备有限责任 公司法律知识培训讲座(一)
主要内容
一、民法概述 二、合同法相关问题
(一)合同订立 (二)合同的内容 (三)合同的效力 (四)合同的履行 (五)合同履行的保障 (六)合同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概念 民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其是指调整平等主 体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财产所有关系 财产关系:
举例
1.我公司需要一个A型号零件,给甲公司业务员 打电话说:“我公司想买A型号零件,价格500元。 有意向请一个月内回电。”————这我公司为 订立合同向特定对象发出要约。要约到达甲公司 生效。 2.若:甲公司回电说“我公司有A型号零件,但 价格600元。”————这个就不是承诺。因为 其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对我公司要约进行 了实质性改变。 若:甲公司回电说“可以,但必须货到付 款。”————这个就算有效承诺,构成了法律 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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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培训讲座------公司相关合同的订立问题纲要:1、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2、业务合同的订立3、财务合同的订立4、经营合同的订立5、专利合同的订立一、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
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
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
☐对签约人的信用审查☐ (一)履约能力审查☐ (1)审查对方的技术力量和人员素质☐ (2)审查对方的资金情况☐ (3)审查对方的货源情况☐ (二)履约信用审查2、合同条款的对等性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
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3、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合同是当事人的交易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4、合同的合法性要求☐ 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合同的形式要合法☐ 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签约程序和手续要合法5、签约程序和手续要合法签订合同一般要经过邀约邀请、邀约、新要约、承诺四个阶段。
构成要约的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所作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6、承诺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做出7、签约手续要合法如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合同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或规定必须经过公证,或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登记,那么,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所签合同无效。
8、防止出现如下几种合同☐ 1、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实施的签约行为☐ 2、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签约行为。
☐ 3、恶意窜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签约行为。
☐ 4、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实施的签约行为。
☐ 5、以合法形势掩盖非法目的所实施的签约行为☐ 6、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实施的,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签约行为。
☐ 7、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合同。
☐ 8、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9、履行合同的保证☐ 1、保证人的资格☐ 2、订立保证的注意事项☐ 3、保证范围10、履行合同的抵押☐ 1、抵押人必须是对抵押享有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人,国有企业的财产抵押有一定限制,对于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的抵押,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 2、抵押无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转的财产。
☐ 3、抵押成立后,抵押人不得将抵押财产另行抵押。
11、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如果是个人写姓名、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要求;☐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果需要订立合同,可以参考合同范本二、业务合同的订立业务合同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财产租赁和同、仓储保管合同1、购销合同定义:购销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财务交售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所交付的财物,并支付约定的价款的协议。
一般法律特征:1、购销合同是双物有偿合同2、购销合同是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合同3、购销合同是诺成合同4、购销合同是要式合同购销合同较一般买卖合同的特殊性☐ 1、产品数量☐ 2、产品数量计量方法☐ 3、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 4、验收检疫方法☐ 5、产品价格☐ 6、逾期交货☐ 7、交(提)货期限按合同规定履行签订购销合同应做好的几方面的工作☐ 1、注意调查研究,收集信息。
如果有困难可请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帮助。
☐ 2、注意企业领导人和具体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提高。
☐ 3、注意向法律工作者咨询。
2、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注意承揽方出于某种目的以定作方超出其经营范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为由而主张合同无效。
☐ 2、注意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标的的合法性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
☐ 3、承揽方要了解定作方的诚意、信誉、付款实力和资信等情况。
☐ 4、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完备、表述准确。
3、货物运输合同☐定义:货物运输合同是由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向承运人交付运费的协议。
☐法律特征:☐ 1、运输合同是双无有偿合同☐ 2、多数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 3、运输合同标的是运送货物的行为☐ 4、运输合同具有标准合同的性质☐ 5、运输合同从整体上看具有计划性☐分类:铁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或航空运输合同。
签订水路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1、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尽量做到详尽具体,包含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确,即使发生纠纷也有据可查。
☐ 2、明确了解自己或对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 3、注意运用免责条款的规定来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签订公路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1、注意运输合同的形式的合法性和条款的完备性。
☐ 2、明确违约责任。
☐ 3、注意有关免责事项及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定。
签订铁路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铁路运输合同常见纠纷:☐ 1、货物索赔争议☐ 2、货物逾期交付争议☐ 3、货物误交争议☐ 4、拖欠运杂费争议☐ 二、避免争议的注意事项☐ 订立合同应力求严密完备,如填写运单时要力求详尽、准确、托运手续符合要求等。
4、财产租赁合同☐定义:财产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财产租给另一方临时使用,另一放给付租金并于租赁关系终止时返还原租赁财产的协议。
☐法律特征:☐ 1、财产租赁合同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2、财产租赁合同有偿合同☐ 3、财产租赁合同标的物必须是有体物☐ 4、财产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具有租赁权和先买权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财产租赁合同应对租赁财产的特性、条件、用途等做出具体规定,尤其应规定所租赁财产应具备承租方使用的目的,不能想当然认为租赁方知晓自己的利益需求。
☐ 2、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经过长期使用仍能保持其使用价值的特定物。
☐ 3、租赁财产为法律不禁止流通的物☐ 4、财产租赁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租赁财产名称、租赁财产数量、租赁财产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缴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
5、仓储保管合同☐定义:仓储保管合同又称仓储合同,它是指依照存货方与保管方的约定,保管方为存货方存储保管物资,存货方向保管方支付保管费的合同。
☐法律特征:☐ 1、保管方一般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组织。
☐ 2、保管方拥有仓储设备。
☐ 3、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或特定化的种类物,并且只能是动产。
、仓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 1、应首先查明保管方是否具有仓储保管资格(查看营业执照),无资格则不可与之签订合同。
☐ 2、标的物必须合法。
☐ 3、在代理的情况下应查明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资格。
☐ 4、注意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 5、订立合同应严谨认真,注意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笔误。
三、财务合同的订立☐ 一般来说财务合同包括:☐ 1、借贷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 3、保险合同1、借贷合同☐定义:借贷合同一般是指货币借贷合同,是指借贷双方通过协商一致,有一方将一定数量的货币借给他方,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以同等数量的货币归还,并按约定给付利息或不给利息的合同。
☐法律特征:☐ 1、借贷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3、借贷合同标的只能是货币☐ 4、借贷方只能是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 5、借贷合同内容反应了借贷双方特定经济目的☐ 7、借贷合同是有偿合同,借款方必须给付贷款方利息☐ 8、借贷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9、借贷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否则,合同不能成立☐ 10、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签订借贷合同的注意事项☐ 1、借贷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一定是单一的书面文件。
☐ 2、借贷合同由经办人签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即生效。
但是双方均切实履行了合同,合同也不宜认定为无效,而应认定为有效。
☐ 3、借贷合同中借款方应具有还款能力或提供担保、保证等。
☐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为对方作为出资的贷款提供担保。
☐ 5、在代理的情况下应审查对方是否真正具有代理资格2、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按照另一方当事人的指定和选择来购买特定的货物(多为固定资产),然后将该物出租于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使用该物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特征:☐ 1、租赁物和供货方的选择权在承租人。
☐ 2、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是出租人融资的对价,而不是租赁物使用的对价。
☐ 3、租赁合同中维修和保养责任有承租人承担。
☐ 4、出租人最主要的义务是融通资金。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在代理情况下,注意审查对方代理人的代理资格。
☐ 2、出具有当事人名称、地质、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条款外,还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租赁物的名称☐(2)保管、保养和维修☐(3)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和方式☐(4)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5)保险☐(6)税收的承担☐(7)担保事项☐ (8)租赁物延迟交货或发生质量瑕疵的索赔事项☐ (9)租赁起止日期☐ (10)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 (11)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13)当事人认为应规定的其他事项3、保险合同☐定义: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2、保险合同保险人,一般是指特定的保险机构☐ 3、保险合同具有补偿性或受益性☐ 4、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 5、保险合同具有诚信性最大的特征签订保险合同的注意事项☐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方应要求投保方对保险财产的具体情况、主要危险情况等事实,实事求是的提供,不得隐瞒和欺骗。
☐ 2、对于非强制性保险,保险人未告知投保人这一情况及其他保险事项,而直接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如果违反投保人的真实意愿,那么,这种保险合同应认定无效,投保人有权拒绝支付保险费。
☐ 3、投保人一定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4、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正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