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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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您好!您平时遇到过纠纷吗?您受到过不正当得侵害吗?您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得权益吗?法律与我们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建设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所以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得权益、其实我们现在得生活中就有好多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下面我们把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到得法律知识写下来,虽然不多,但希望能够给您一些帮助,也希望您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来解决一些问题、1、如果您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您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您得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她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您自己。

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街头兜售得小国旗就是违反法律规定得,就是不允许使用得、3、如果您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您得第一个任务就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

您千万不要急着去瞧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得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得蛛丝马迹中。

4、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得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得四倍,否则超过得部分不受法律保护、5、打官司该上什么地方?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纠纷发生地得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中得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得犯罪,如杀人、抢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6、作为消费者您享有哪些权利?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参与监督权、接受消费者教育权、建立消费组织得权利。

7、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就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维修、调换或者赔偿?当然可以。

8、削价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吗?削价商品依然实行质量保证,当削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销售者也要承担一定得法律责任。

9、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与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投诉电话:12315);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得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制知识宣传单

法制知识宣传单

法制知识宣传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法制知识宣传单】尊敬的市民朋友们:法制是整个社会运行的基石,是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则。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对法制知识的了解,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特制作此份法制知识宣传单,希望能为您的生活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帮助。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其他法律的依据和准绳。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和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二、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规则,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约束。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法犯罪。

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事,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法律制裁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法律制裁是社会治理的手段,也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

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只要涉及到了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遵守法律是责任,违背法律是危险。

四、公民的法律意识是基础公民的法律意识是维护法制的基础,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

只有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国家繁荣富强。

五、法制教育是长期任务法制教育是一个长期任务,不仅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每个公民的自觉参与。

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才能建设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

六、我们每个人都是法制建设的参与者法制建设是全社会的事业,每个人都是法制建设的参与者。

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积极遵守法律,守护法制,才能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希望通过本宣传单的内容,能让广大市民朋友们更加了解法制知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维护法律权益,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关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法律咨询机构或部门。

)第二篇示例:法制知识宣传单尊敬的市民朋友: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利的重要工具。

普法宣传知识大全

普法宣传知识大全

普法宣传知识大全
普法宣传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
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宣传活动。

以下是普法
宣传知识大全:1.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行为的准则,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础。

2.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法、劳动法等多个领域。

3.法律的适用原则:法律适
用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不得追溯、法律禁
止反言等。

4.法律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民法规定的行为。

5.法律的责任: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不同
的违法行为会对应不同的法律责任。

6.法律的保护:法律保护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法律保护是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7.法律的实施机构:法律的实施机构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等多个部门,这些机构共同维护法律的实施和公正。

8.法律
的宣传渠道:法律的宣传渠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个媒体,
同时也包括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多个渠道。

9.法律的普及方式:法律的普及方式包括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片、法律知识问答等
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

10.法律的重要性:法律是社会
稳定和公正的基础,法律的普及和宣传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手册

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手册

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手册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手册1、“公民”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

公民是一个与国籍密不可分的相对于国家和政府而言的概念。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因此,在我国,公民资格的取得以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标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只能有一个国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如果一个人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又具有其他国家国籍,那他要么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要么放弃他国国籍,我国不成认双重国籍。

公民的概念是一个国家中的公民必须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公民只要不敌视和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社会主义宪法和法律,就属于人民的范畴,可以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活动。

即使被判刑的罪犯,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被判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只是限制或剥夺局部公民权利,并不影响作为我国公民的法律地位和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他们的其他权利仍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另外,侨居国外的华侨,因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仍然属于我国公民,在国外要受到我国外交机构和我国法律的保护。

《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未成年人受法律特殊保护“未成年人”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简单地说就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

所有未成年人,由于他们的年龄和开展的特点,都需要国家、社会、司法部门、学校和家庭的特殊保护。

每个未成年人都有受保护的权利。

国家、社会、司法部门、学校、家庭和未成人自己都有责任尊重这一权利。

首先,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

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医疗保健获得及其他人身权利、生活保障权利等。

(完整版)最新农村法律宣传手册

(完整版)最新农村法律宣传手册

宣传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暑期三下乡法律宣传小组 二○一一年七月法律宣传手册送法下乡,邀您学法您好!我们是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送法下乡队伍。

为使大家进一步了解法律,学会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我们精心为您制定了这一份涉及婚姻、继承法、合同法、土地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宣传单,其中包含法制漫画,案例分析,以及篇末所附带诉讼指南,都是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

最后,真诚的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婚姻、继承法篇案例(一)李某与王某与1980年结婚,1982年生育一子小王,夫妇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但为了儿子始终未提出离婚。

2000年李某因身体原因辞去工作在家静养。

2001年李某患重症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靠儿子小王照顾。

2003年小王大学二年级时需交纳学费5000元,母亲李某无力承担,其父王某拒绝承担此费用。

无奈,李某与儿子小王一起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支付小王学费和李某扶养费。

支付小王5000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应该支持?支付李某扶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分析:支付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依据司法解释,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案中,小王已高中毕业正读大学二年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其要求其父支付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支付李某扶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对方扶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李某生活不能自理且无经济来源,属既缺乏生活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双缺乏人,因此,王某依法应当对李某有扶养义务,支付李某的扶养费,故李某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第一章:引言欢迎阅读本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在现代社会,法律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规则,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

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掌握自身的权益与义务,是每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本手册旨在向读者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法律。

第二章:宪法和法律体系2.1 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理解国家制度、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2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各种法律文件组成的体系。

其中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等。

这些法律文件在不同层次上规范着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

第三章:个人权益与义务3.1 人身权益人身权益是指每个人在法律上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等。

国家通过法律保护这些权益,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3.2 个人隐私与信息安全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法律议题。

了解个人隐私的保护原则、个人信息的合法收集和使用等内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保护自身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3.3 劳动权益与合同法劳动权益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时限制等。

了解劳动法律,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非常重要。

4.1 合同法合同法是民事法律的基础,它规定了市场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助于我们理解并正确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类合同事务。

4.2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定。

了解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案例,有助于我们维护自身的权益。

5.1 刑法基本原则刑法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的法律规范。

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助于我们避免犯罪行为,并正确处理与刑事法律相关的问题。

5.2 常见刑事犯罪本节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刑事犯罪类型,包括盗窃、诈骗、抢劫等。

了解这些刑事犯罪的特点和法律责任,对于我们避免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知识宣传手册(一)

《民法典》知识宣传手册(一)

《民法典》知识宣传手册(一)编制2021年12月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

民法典的颁布,实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几代人的夙愿,中国人民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1.胎儿对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2.未成年人如何实施民事法律行为?3.是否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监护人?4.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5.法人的类型有哪些?6.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7.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少年?8.什么条件下物权变动发生效力?9.业主共有部分包括哪些?10.善意取得应满足的条件?11.什么叫居住权?12.如何实现抵押权?13.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14.合同的成立及生效时间?15.什么叫不安抗辩权?16.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17.当事人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吗?18.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19.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必须购买标的物吗?20.用电人不支付电费,供电人可以中止供电吗?21.赠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22.自然人之间贷款合同利息如何确定?23.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24.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25.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价款如何处理?26.免票旅客是否可以获得人身伤亡赔偿?27.业主是否可以未入住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28.替朋友还的钱可以通过主张不当得利追回吗?29.死者亲属可以决定人体捐献吗?30.自然人可以随外婆姓吗?31.微信号属于个人信息吗?32.共同生活的爷爷奶奶是否属于家庭成员?33.可撤销的婚姻包括哪些?34.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35.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36.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3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38.何为离婚冷静期?39.具备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少名子女?40.如何理解抚养优先权?41.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42.继承人的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43.如何理解代位继承?44.遗嘱的种类有哪些?45.是不是所有的侵权行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46.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47.学生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吗?48.租赁、借用机动车,买卖机动车未过户,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49.被狗咬了,找谁承担责任?50.被不明抛掷物扎伤了找谁承担责任?正文1.胎儿对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知识宣传手册(三)

《民法典》知识宣传手册(三)

《民法典》知识宣传手册(三)编制2024年7月目录1.自然人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什么为准?2.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监护人是谁?3.谁担任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4.什么叫法人?5.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6.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事民事活动吗?7.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8.什么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止?9.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哪些?10.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哪些行为?11.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地下设立吗?12.居住权合同条款包括哪些?13.哪些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14.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15.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16.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如何处理?17.完成悬赏行为的人是否可以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18.什么情形下债权债务终止?19.哪些赠与合同不交付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20.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2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22.承租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23.什么叫保理合同?2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哪些权利可以出质?25.托运人不支付运费,承运人可以留置货物吗?26.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哪些条款?2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吗?28.什么叫行纪合同?29.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请求支付报酬吗?30.什么情形下,要约不可以撤销?31.什么情形下,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32.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可以买卖吗?33.行为人在什么情形下处理个人信息不承担民事责任?34.哪些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35.患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在什么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36.什么情形下,监护关系终止?37.什么情形下,法人解散?38.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吗?39.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吗?40.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条款?41.什么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42.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吗?43.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吗?44.什么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45.处理个人信息应当符合哪些条件?46.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47.哪些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48.什么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49.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当如何处理?50.合伙的亏损如何分担?正文1.自然人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什么为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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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宣传手册您好!您平时遇到过纠纷吗?您受到过不正当的侵害吗?您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建设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所以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就有好多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下面我们把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到的法律知识写下来,虽然不多,但希望能够给您一些帮助,也希望您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来解决一些问题.1、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你自己。

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街头兜售的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3.如果你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

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4.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做你想做的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否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5.打官司该上什么地方?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如杀人、抢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6.作为消费者你享有哪些权利?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参与监督权、接受消费者教育权、建立消费组织的权利。

7.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维修、调换或者赔偿?当然可以。

8.削价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吗?削价商品依然实行质量保证,当削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销售者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9.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投诉电话:12315);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做你想做的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请不要自己在私下怨东怨西,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

不要以为工商部门神通广大,无所不知。

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很好地保护你自己。

11、如果你想借钱给别人,就一定要留有借据。

正规的借据包括以下内容:借款数额,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还款时间、保证人或见证人。

并且双方签字画押,这样才能免去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诉讼时效为2年)1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

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交纳50到100元。

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交纳。

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万元,按4%交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交纳;百万元以上,按0.5%交纳。

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13、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14、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做你想做的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15、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16、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1、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

4、对律师应讲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

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17、买保险时要注意不要写错年龄,否则可能会使保险合同无效。

18、如果想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9、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20、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

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21、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

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22.犯了罪怎样才能争取减轻处罚?做你想做的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任何人犯了罪,都逃脱不了应有的惩罚,但是,由于犯罪份子对自己所犯罪行采取的态度不同,对他惩罚可能有轻重之分,怎样才能减轻处罚呢?一、首先是自首,向公安机关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全部罪行;以表明愿意认罪服法。

二、带罪立功,积极揭发检举同伙及他人的犯罪事实,为公安机关深挖严打提供线索。

三、认真改造,在劳动期间,认真改造,根据本人表现可减刑或假释。

四、有重大发明和创造,在劳动期间,努力钻研,取得成果或有重大发明,根据不同情况可减刑或假释。

23、故意弄脏别人衣服犯法吗?有些人认为只有触犯刑法才是犯法,应该受到处分,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违犯刑法禁止的行为固然是犯法的行为;违犯其他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禁止的行为,也是犯法行为,只不过是两种犯法的性质不同。

情况不同,处罚不同。

故意弄脏他人衣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然是犯法行为。

24、法院判决生效后感到冤枉,可以申诉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做你想做的的判决,裁定,有权书面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确实感到冤枉,还可以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查院提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因此如确有冤枉,通过申诉将可得到改正。

25、女方虐待婆母,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儿媳虐待年老婆母的行为,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是夫妻感情变化甚至破裂的原因,一旦女方的虐待行为情节恶劣的,男方要求离婚,应当视为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26、家长粗暴干涉儿女婚姻犯不犯法?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刑法中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以刑罚。

可以依法起诉,已构成了犯罪。

27、不同民族的男女是否可以结婚?在我国,不同民族的男女是可以结婚的法律对其没有限制。

不同民族男女双方完全志愿要求结婚的,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就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书。

28、对耍流氓的人该怎么办?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扰乱公共做你想做的程序,结伙打架由于情节轻微还不够刑事处分的,要处十日以下的拘留,二十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打人骂人或用下流语言和举动调戏妇女,但不够刑事处分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警告。

不仅如此,对于一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屡教不改的人,既适用治安管理条例处罚外,必要时,经有关机关批准,还可以把他们收容劳动教养。

29、在打官司期间,可以到法院找案件承办人反映案件情况吗?可以,法院是讲理的地方,打官司,就是讲理讲法。

事实上,许多人打官司,主要是想讨个公道说法,官司赢不赢,不在于判归自己多少钱,而在于让法院判明自己没有违法。

如果法院对案件了解不全面,有可能影响法院公正下判,有必要为了使法院公正下判而去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向案件承办人反映情况,不能直接找承办人个别谈,应当到法院接待室,以一个上访者的身份填写上访登记卡片,由法院的接待人员通知案件承办人到接待室接待。

30、夫妻离婚后债务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何承担;对《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做你想做的31、为报私仇结伙打架是“正当防卫”吗?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集体本人或他人的财物,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正当防卫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所以,有的人认为自己被别人欺负,为报私仇找人帮忙打仗不是正当防卫,而且是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群体殴斗,这样下去,只能造成悲惨的结局,双方都没有什么“正当”可言。

32、大法不犯,公检法对我没办法吗?这种思想显然是很危险的。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许多失足青少年的沉痛教训说明;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平时放松思想改造,认为有一点“小毛病、小错误”无所谓,结果脑子里的坏思想恶性发展,给坏人可乘之机,以至“小毛病”变成“大毛病”,“小错误”酿成了“大错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到这时,决不是“公检法对我没办法”而是要绳之以法律了。

33、复婚还要办理登记手续吗?按照《婚姻登记办法》规定,复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夫妻关系即正式恢复,收回离婚证。

39、结婚后女方必须到男方家生活吗?做你想做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把男女双方结婚说成“男婚女嫁”,认为结婚后,女方理所当然地应在男方家生活,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实际上,虽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女方到男方家,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这样做。

我国婚姻法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

所以结婚后,与男方家还是女方家共同生活,要由结婚双方约定,而不能说必须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也不能说必须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

34、醉酒后犯法和精神病人犯法同样对待吗?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为醉酒完全是人为的过量饮酒所致。

如某人酒后开车本来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开车又闯祸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这与精神病人犯法情况不同,精神病人由于生理上的疾病,对自己行为失去控制能力,才出现正常人所不应有的行为。

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不能把醉酒的人和精神病人犯罪同样对待。

35、异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精神,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妹是禁止结婚的,尽管她们与新做你想做的兄妹有所不同,这是一种半血缘关系,但在血统上是近亲。

如双方都有各自不同的亲生父母,丝毫没有血统上的关系,所以是可以结婚的。

36、改嫁媳妇赡养公婆是否可继承房产?吴某丈夫死后改嫁他人,可对公婆仍尽赡养义务。

两位老人丧子之后从族人中过继一子,写与“继单”写明房产归过继子刘某。

二老死后,刘某夫妇将老人房产变卖获款5800元,其中3800元支付老人丧葬费及原有债务。

吴某得知后向法庭起诉,要求分得部分财产。

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付给吴某1000元。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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