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02
农民法律意识现状
农民对法律的基本认知
01
02
03
法律意识薄弱
大多数农民对法律的基本 概念和原则了解较少,缺 乏系统的法律知识。
依赖传统观念
部分农民在处理纠纷时, 更倾向于依赖传统习俗和 道德观念,而非法律手段 。
对法律信任度不高
一些农民对法律体系的信 任度不高,认为法律解决 问题的效果有限,更愿意 寻求其他途径。
目的
通过实证调查,全面了解农民对法律的认知、态度和行为,为政府和社会提供 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
调查方法与范围
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对 全国多个省份的农村地区进行抽 样调查。
范围
覆盖了不同年龄、性别、教育程 度和职业背景的农民群体,以保 证调查的代表性。
农民法律意识的定义与重要性
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 发布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 知识,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
开展法治文艺演出
组织法治文艺演出,以寓教于乐的 方式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
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激发农民 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提高普法效 果。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
健全农村法律服务网络
构建以县级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法律服务站为骨干,村法 律服务室为基础的农村法律服务网络。
增进法律信任
通过实际案例,展示法律在维护权益 、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增进农民 对法律的信任和认同。
THANKS
感谢观看
对未来农民法律意识提升的展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 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意识。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队 伍建设,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 服务。
XXXX年关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法学调查报告(可编辑).doc

XXXX年关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法学调查报告(可编辑)关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法学调查报告内容摘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农民法律意识的培育是农村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文章从农民法律意识的培育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出发对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民法律意识培育途径目录一、引言二、调查方式和结果三、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四、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促进新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二)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农村的需要(三)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培育新型农民。
实现管理民主目标的迫切需要五、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一)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二)加强农村立法工作。
健全适应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业法律体系(三)加强农村执法工作提高法律运行成效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四)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
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参考文献关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法学调查报告一、引言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
二、调查方式、结果:经过问卷调查对的农民的法律认识有了较为清楚的理解调查情况如下:⑴、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D、不重要⑵、问题:当你和你家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A、拿起法律的武器B、诉诸武力C、通过关系解决D、感觉很委屈但也无可奈何E、根本没有在意过从以上的数据能够看出大多数的农民并不拥有优良的法律认识当其正当权益遭到进犯时都没有经过法律道路处理成绩而是具有“通过关系解决问题”“算了”、“算本人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
农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3篇

农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农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精选3篇(一)报告主要内容如下:1. 调研目的和背景:明确调研的目的和背景,说明为什么选择调研农村法律意识。
2. 调研方法和样本选择:介绍调研所采用的方法和样本选择的原则,说明调研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3. 农村法律意识现状: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现状,包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对法律权益的保护意识、对法律规定的遵守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4. 影响农村法律意识的因素分析:对农村法律意识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包括教育水平、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因素,并且分析不同因素对农村法律意识的影响程度。
5. 农村法律意识改善对策:结合调研结果,提出提高农村法律意识的具体对策和措施,包括加强法律教育宣传、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等方面的建议。
6. 结论和建议:总结调研结果,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农村法律意识的提升提供参考。
7. 参考文献:对调研过程中参考的相关文献进行罗列,确保调研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调研报告内容可能会因为调研的具体要求和目标而有所不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报告的编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农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精选3篇(二)《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一、引言农村法治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农村法治建设的深入调研,对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和实践支持。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多种方法,围绕农村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开展调研工作。
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若干个典型农村进行实地调研,对村委会、农民法治意识、基层法治组织建设等进行深入了解,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座谈。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1. 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通过多年的努力,农村法律法规体系逐渐健全,大部分农村居民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基层法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分析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分析一、序言(一)选题的由来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过程中,农村法治建设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处于重要地位。
从历史和现状上看,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的人口占据全国总人口的一大半,因此,农民问题就是中国发展的主要问题,而农村的法治建设就是实现全社会法治化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主要环节。
但是,针对中国政府已经提出并正在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中国的广大农村是否已经逐步实现了法治化?目前农村中的普遍法治状况如何?农民对法治化建设有多少理解和参与?以及针对目标任务和现状,农村法治建设该何去何从?这些问题都有待学者进一步探究。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已经有了可喜的成果,“有法可依”也基本达到,但民众对于法律的了解仍然不够,很多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诸如农民对法治的概念模糊、农民缺乏对法律的认同感和应用,以及农村执法艰难导致的法治化进程缓慢或停滞不前等问题,这其中,法律意识是一个重要因素。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观念和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人们对现行法律的认知、评价和运用程度,以及对一些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和看法等等。
因此,从根本意义上讲,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实现农村法治化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键和核心。
没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现代农民法律意识的支持,就不可能实现广大农村的法治化。
研究中国农村法治化问题,必然要将农民问题和农民的法律意识置于其中。
(二)调查对象选择我选择的调查对象是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的南社村、东社村、上庄村、窊流村、后北屯等城中村庄以及山西省吕梁地区离石的一处街道所在的村民。
之所以选择这些地方和村庄,是因为我的家乡是山西太原,我的家在这里,这些地方对于我自身来说都相对熟悉,对它们近几十年的发展和变化也相对了解,且太原市的各城中村和离石的村庄在各个方面都存在差别,比如村民的生活方式、经济收入以及两个所属城市的发展程度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农民知法守法调查报告

农民知法守法调查报告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状况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深入了解农民知法守法的实际情况,我们开展了此次调查,旨在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对象与方法本次调查以农村地区的农民为主要对象,涵盖了不同年龄段、性别、文化程度和职业的群体。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和实地观察相结合的方法,共发放问卷 500 份,回收有效问卷 450 份,并对 50 名农民进行了深入访谈。
三、调查结果(一)农民对法律的认知程度1、大部分农民对基本法律概念有一定的了解,但对具体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较低。
例如,多数农民知道“违法”和“犯罪”的概念,但对于《土地管理法》《劳动法》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了解程度有限。
2、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相对具有更强的法律认知能力,而低文化程度的农民在理解和运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困难。
(二)农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1、电视、广播等媒体是农民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约占60%。
2、其次是与他人交流和政府组织的宣传活动,分别占20%和15%。
3、仅有 5%的农民通过自主学习法律书籍获取知识。
(三)农民的守法意识1、在涉及到常见的民事纠纷,如邻里矛盾、土地纠纷等方面,大多数农民能够秉持和平解决的态度,遵守法律法规。
2、然而,在一些经济活动中,如农产品交易、民间借贷等,部分农民存在法律意识淡薄,不签订合同或协议,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
(四)影响农民守法的因素1、法律知识的缺乏是导致农民不守法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对法律规定不清楚,一些农民在无意中触犯了法律。
2、农村传统观念和习俗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一些传统观念与现代法律存在冲突,使得部分农民在行为选择上更倾向于遵循传统而非法律。
3、执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的存在,削弱了农民对法律的信任,影响了他们守法的积极性。
四、原因分析(一)农村法治教育相对滞后1、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和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普法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状况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状况调查报告关于 __ 乡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调查一、前言农村问题是我国的发展和建设中最基本的问题,“没有农村的法治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农村的法治化建设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主要环节。
而农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又是实现农村法治化的关键和核心,没有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现代法律意识的支持,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农村法治化的。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法治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农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总的说来,现状还不尽人意,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的状况并不令人乐观。
本文立足于对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考察,在调研的基础上, 综合分析^p 如何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促进农村法治化发展。
二、基层农民的法治基本情况(一)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
河口村的一位陈姓建筑工,他是农民工,年龄 54 岁,家里负担也比较重,还有个上大学的孩子要他供着,对于这种农民家庭,供一大学生是比较困难的,就靠这么一点工资,据他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
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
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区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
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
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
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时间太长,受历史影响,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即使不是很深已经很不错。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农村人基本是不知道多少法律的,只是通过电视,或者一些法律宣传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法律知识运用能力不足
尽管部分农民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实际运用能力相对较弱,难 以解决实际问题。
农民法律意识行为分析
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农民对法律持怀疑态度, 认为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关系不
大,对法律缺乏信任感。
守法意识不强
部分农民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一些违 法行为,如偷盗、赌博等,对法律 的遵守程度有待提高。
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总结词
社会文化背景对农民法律意识具有重要影响。
详细描述
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农民对法律的理解和态度存在差异。一些传统文化和观念可能会影响农民的法律 意识,例如一些乡村地区可能存在对法律权威的认同度不高、对传统习俗的依赖较重等现象。这些因 素可能阻碍农民对现代法律体系的理解和接受。
05
代表性。
在调查过程中,采用标准化的问 卷调查程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样本选取
选取的样本为农村地区的农民 ,包括不同年龄、性别、文化 程度、经济状况等群体。
样本选取考虑了地区、民族、 宗教等因素,确保样本的多样 性。
样本数量为1000份,具有较高 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03
调查结果概述
调查结果总体概述
THANKS
感谢观看
维权意识不足
当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 选择忍气吞声或私下解决,而不是 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04
深入分析:影响农民 法律意识的关键因素
教育程度的影响
总结词
教育程度对农民法律意识有显著影响。
详细描述
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民更容易理解法律知识,并具备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 益的能力。反之,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民可能对法律感到陌生和难以理解。
关于农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简介农村法律意识建设是当前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为了了解当前农村居民对法律意识的认知和实践情况,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以此为依据制定农村法律意识推广计划,本文报告了调查结果与分析。
调查设计本次调查目标人群为农村居民,随机抽取了4个省份10个村庄进行问卷调查。
问卷中包含了以下5个问题:1.您认为个人应当遵守哪些法律?2.您是否知道相关部门会严格执法?3.您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哪些法律问题?4.您是否能够自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您对所属村委/居委会的法律服务满意度如何?共计发放了200份问卷,其中180份有效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0%。
调查结果个人应当遵守哪些法律?根据问卷结果,绝大多数农村居民认为个人应当遵守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劳动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也有个别居民认为遵守法律是为了应付监管机构的审核,有些法律规定限制了个人权利,应当有所改善。
相关部门会严格执法大部分农村居民表示知道相关部门会严格执法,这也是他们遵守法律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也有不少居民认为执法机关效率低下,处理问题缓慢。
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问卷结果显示,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问题•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分配问题还有少数居民遇到了劳动保障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
自主维护合法权益大部分农村居民认为可以自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表示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保障。
少数居民表示自身能力有限,需要通过行政或司法渠道来解决问题。
对所属村委/居委会的法律服务满意度问卷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村居民对所属村委/居委会的法律服务满意度较高。
但也有部分居民认为村委/居委会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效率有待提高。
结论通过本次调查,我们深入了解了农村居民对法律意识的认知和实践情况。
针对农村居民承包土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法律问题,我们可以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社会法律宣传计划,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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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
笔者结合目前常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
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
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
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
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
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
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
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
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一味忍让。
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
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
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
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
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
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总体来讲还十分淡薄,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化素质低下,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
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 年,而城市为12.2 年。
而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现在农村40 岁以上的人群学历在高中以下的占86% ,而大学毕业的很少。
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
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是传统思想的影响。
众所周知,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儒家政治文化观念根深蒂固。
虽然自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以后,西方的民主科学思想逐渐传人并影响国民的观念和生活,但直到现在,在我国农村地区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仍然十分深重。
一方面,由于人们仍主要生活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关系中,传统的“无讼”、“和为贵”思想及家族意识等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
遇到矛盾纠纷时,或忍气吞声,或依靠有威望的长者或村干部依乡规民约来解决。
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诉诸于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占据着很不起眼的位置。
一方面,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不少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人治”思想作祟,认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却不受法律的约束,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
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对法律价值的非认同感。
三是农业立法的相对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我国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
但总的来讲,农业立法还相对滞后,立法质量不高,层次较低,很多规范原则性太强,配套法律法规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
农业立法中重行政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仍很严重,立法无法充分反映农民的利益。
而法律要被人们自觉遵行,必须使主体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达自身需求为前提的。
这样的农业立法现状必然会妨碍农民对法的作用的正确认识,难以产生对法的信赖心理,这也是我国农村社会法律价值感无法得到认同的重要原因。
四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
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
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
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
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五是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
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
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
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
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三、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一)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如前所述,文化素质低下是影响农民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质与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
因此,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发展农村教育首先应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当前,农村教育资金不足,大部分的教育资金投入在城市,而农村则是少之又少。
据有关部门统计,拥有总人口数70%的农村,却只有10%的学校;农村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只有80%,而城镇达99%;农业劳动者中的文盲占全国文盲总数的94%,而且每年以200万人的速度增加。
针对这种情况,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势在必行。
近年来,农村义务教育问题已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政策。
只有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投入增加了,农村的义务教育才能有较大发展。
农民的文化素质才能得到提高,法律意识的提高才有了基础。
(二)加强农村立法工作。
健全适应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业法律体系立法是法律运行的前提和起点,依法治农首先要有良法可依,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也必须先有良法可信。
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立法方面的不足,加强农业立法工作,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必要举措。
加强农业立法,首先,应对已有的农业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对不适用的法律法规加以废止或修订,对一些过于原则性的法律法规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一些立法过程中的盲区,及时制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使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够有法可依。
其次,农业立法应改变过去重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切实反映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只有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的法律,才能使农民对法律的关注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需求。
正如博登海默所言:“当民众从现行法律中找到公平、安全和归属感时,就会对法律充满信任、尊重,觉得自己有法律人格,他就会自觉守法、忠心拥护法乃至以身捍卫法。
而当民众从法律那得到的只有压抑、恐惧、冤屈、暴力、显然的不公平,他又怎会信任、自觉服从并且忠心拥护与他的利益相悖的法律条文或命令呢?”最后,农业立法应体现乡情。
在农业立法过程中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但更要体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
在进行农业立法的时候,既要考虑到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现实,又要尊重那些已经存在并长期影响老百姓生活的习俗、习惯等“民间法”,考虑到农村的乡情乡俗;否则,一味强行将现代法律制度引入乡土社会,可能适得其反,引起农民的反感。
正所谓:“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因此,在进行农业立法时,应深入农村,进行调查。
(三)加强农村执法工作,提高法律运行成效,树立法律的权威性“良法”制定出来后能否发挥其作用,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并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关键在于法律能否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贯彻执行。
法的执行决定着人们能否通过此过程得到法的公平正义的价值体验,而价值体验的状况又直接影响到人们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
因此,加强农村执法工作,提高法律运行的成效,就可以为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针对目前法律在我国农村的实施现状,要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首先要深化农村的司法改革。
由于传统的“厌讼”思想和现实因素的影响,乡土社会的司法状况令人堪忧。
鉴于这种情况,必须进一步完善涉农案件的审判和监督机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本着方便农民诉讼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立案程序,减免诉讼费用,加强法律服务,缩短办案期限,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审判监督,公正妥善地解决各种涉农案件和纠纷,使农民从司法活动中得到实惠,从而从内心认同法律,树立起对法律地信仰。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的行政执法工作。
法治的真正含义是各级政府官员依法行政,依法治农首先要依法治官。
因此要加强农村的行政执法工作,首要的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行政执法队伍,塑造良好的执法形象。
为此要加强农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培训和考核。
最后,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保证农村执法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执法公正和执法为民,使农民在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中认识到法律的价值,体会到知法、守法的好处,逐步树立起对法的好感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