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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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农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篇一:农村法律意识社会调查石河子大学20XX至20XX学年第二学期《社会调查》课程结课作业班级法学二学位20XX级姓名杜佳彦学号20XX702026 成绩写作要求:写作要求:(评分标准)一、格式正确,符合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和特点;(20%)二、内容完整,真实准确,不得抄袭;(40%)三、结构安排合理,逻辑层次清晰;(20%)四、语言准确、通顺,简明; (15%)五、文面整洁、美观;(5%)命题组长签字:农村法律意识社会调查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各项重大问题,把法治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提升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水平。

中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其中农村人口亿,在某种意义上说农民法律意识水平决定着中国法制化的进程。

会中尤其重视人民的力量,“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上海农民工法律意识以松江区为例调查报告

上海农民工法律意识以松江区为例调查报告

上海市农民工法律意识(以松江区为例)调查报告一在我们这个日益发展的社会,我们的物质文明在不断的提升,随之而来的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日益进步。

政治文明不仅包含民主政治同时也包含了法制建设。

生活在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我们越发的感觉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而在我们的人群中,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备受我们的关注,他们的生活如何?法律意识如何?这都是值得我们去探讨的。

而上海作为一个农民工涌入的重要城市,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尤其重要,为此我们特意开展了此次“上海市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

”但是由于一些原因的限制,我们只能以松江区作为一个调查点,以抽样调查的方式来总体分析目前上海市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的调查分析活动,能够充分了解上海市松江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现状,并且由点及面的来分析上海市农民工目前的法律意识情况。

通过对这一现状的分析了解,再从我们思想政治教育这一专业角度并结合一定的法律知识,对目前存在的情况及问题提出我们的建议见解,以此达到更好的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更好的了解身边的法律知识,能更好的履行自己的法律权限。

本次活动我们将以这样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1)开展调查,本次调查活动我们的调查地点为:松江区佘山镇、松江区天马镇以及上海政法学院的后勤工作人员。

此次调查我们涉及的调查年龄分这样四个段:25周岁以下、26—35周岁、36—45周岁、45—60周岁。

(2)写调查分析研究报告。

在完成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会将调查结果客观记录下来,并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

本次的调查问卷我们共印制了120份,实收108份,其中有效问卷100份,下面是我们通过对所收调查问卷,统计后得出的4个不同年龄阶段的调查问卷统计文本。

二A.按年龄分段:25岁以下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100% 待业/ 下岗/2.具体职业:职员89% 个体经营11% 自由职业(无)/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11% 工资89%4.工资情况:1000以下13% 1000--2000 71%2000--3000 11% 3000--4000 5%4000以上/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76% 否24%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11% 无89%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13% 换工作79% 无奈接受8%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47% 报刊杂志24% 网络29%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2% 保持现状18%无所谓6%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29% 不愿意参与71%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 有益89% 无益(形式)11%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18% 稍了解74% 不知道8%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7% 《婚姻法》17% 《教育法》15%《社会保障法》31%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8% 大概了解55%听说过,觉得有用37%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16% 有待提高26%不满意58%B.按年龄分段:26--35岁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95% 待业5% 下岗/2.具体职业:职员68% 个体经营25% 自由职业(无)7%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35% 工资65%4.工资情况:1000以下5% 1000--2000 65%2000--3000 20% 3000--4000 7%4000以上3%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53% 否47%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23% 无77%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13% 换工作73% 无奈接受14%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55% 报刊杂志16% 网络29%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2% 保持现状15%无所谓3%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33% 不愿意参与67%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 有益88% 无益(形式)12%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37% 稍了解55% 不知道8% 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3% 《婚姻法》6% 《教育法》21%《社会保障法》40%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8% 大概了解58% 听说过,觉得有用34% 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20% 有待提高43%不满意37%C.按年龄分段:36--45岁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75% 待业17% 下岗8%2.具体职业:职员50% 个体经营33% 自由职业(无)17%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42% 工资58%4.工资情况:1000以下17% 1000--2000 67%2000--3000 8% 3000--4000 8%4000以上/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50% 否50%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33% 无67%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8% 换工作50% 无奈接受42%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63% 报刊杂志31% 网络6%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3% 保持现状/无所谓17%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8% 不愿意参与92%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 有益92% 无益(形式)8%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30% 稍了解62% 不知道8%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0% 《婚姻法》13% 《教育法》17%《社会保障法》40%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8% 大概了解58% 听说过,觉得有用34% 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30% 有待提高8%不满意62%D.按年龄分段:46--60岁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60% 待业30% 下岗10%2.具体职业:职员20% 个体经营60% 自由职业(无)20%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50% 工资50%4.工资情况:1000以下50% 1000--2000 10%2000--3000 30% 3000--4000 /4000以上10%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40% 否60%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40% 无60%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 换工作50% 无奈接受50%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50% 报刊杂志25% 网络25%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0% 保持现状/无所谓20%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30% 不愿意参与70%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有益60% 无益(形式)40%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40% 稍了解30% 不知道30% 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1% 《婚姻法》6% 《教育法》13%《社会保障法》50%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 大概了解40% 听说过,觉得有用60% 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30% 有待提高50%不满意20%三通过上面的四张统计文本,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结论一:从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来看:25周岁以下,未参与过的人为71%;26—35周岁,未参与过的人为67%;36—45周岁,未参与过的人为92%46—60周岁,未参与过的人为70%从上面的四个数据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目前对于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总体来说是较低的,尤其是36-45周岁这个阶段的人群。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分析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分析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分析一、序言(一)选题的由来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过程中,农村法治建设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处于重要地位。

从历史和现状上看,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的人口占据全国总人口的一大半,因此,农民问题就是中国发展的主要问题,而农村的法治建设就是实现全社会法治化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主要环节。

但是,针对中国政府已经提出并正在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中国的广大农村是否已经逐步实现了法治化?目前农村中的普遍法治状况如何?农民对法治化建设有多少理解和参与?以及针对目标任务和现状,农村法治建设该何去何从?这些问题都有待学者进一步探究。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已经有了可喜的成果,“有法可依”也基本达到,但民众对于法律的了解仍然不够,很多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诸如农民对法治的概念模糊、农民缺乏对法律的认同感和应用,以及农村执法艰难导致的法治化进程缓慢或停滞不前等问题,这其中,法律意识是一个重要因素。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观念和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人们对现行法律的认知、评价和运用程度,以及对一些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和看法等等。

因此,从根本意义上讲,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实现农村法治化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键和核心。

没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现代农民法律意识的支持,就不可能实现广大农村的法治化。

研究中国农村法治化问题,必然要将农民问题和农民的法律意识置于其中。

(二)调查对象选择我选择的调查对象是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的南社村、东社村、上庄村、窊流村、后北屯等城中村庄以及山西省吕梁地区离石的一处街道所在的村民。

之所以选择这些地方和村庄,是因为我的家乡是山西太原,我的家在这里,这些地方对于我自身来说都相对熟悉,对它们近几十年的发展和变化也相对了解,且太原市的各城中村和离石的村庄在各个方面都存在差别,比如村民的生活方式、经济收入以及两个所属城市的发展程度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调查报告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作者:杨调查时间:xx年11月14日调查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白塔村车马碧水库搬迁项目调查对象:本项目工地所有农民工调查目的: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尤其是建筑工人,他们没有文化,没有一技之长,只能置身于蚊虫满地、尘土飞扬的工地养家糊口。

国家统计局xx年4月27日发布的《xx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xx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增长1.7%,增速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其中,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占比17.7%。

或许网络上说他们一天赚的比白领还多,但是他们赚的都是透支身体换来的血汗钱。

并且白领阶层每个月都可以按时领到薪水,而农民工,却不一定能够在年底的时候拿到这一年的血汗钱,大部分农民工的工资,会被拖欠好几个月到一年,有的甚至拖欠好几年,直至包工头耍赖,而让血汗钱不翼而飞。

针对社会对农民工这个群体的关心、关注力度不够的现象,针对历年来农民工工资被频频拖欠以及诸多网络爆光农民工正常讨薪反被殴打事实,针对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薄弱的现状,为了更好的对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普及和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再被拖欠的愿景的尽早实现以及后续的相关社会福利的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帮扶和支持。

我们在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白塔村的车马碧水库搬迁项目的工地上对本工地的农民工展开了本次调查活动。

本次调查活动主要针对建筑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这个问题对本工地的农民工展开法律维权意识的调查和依法讨薪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因本次调查活动所调查的范围小、人数少,所以只对本次调查的本工地上的工人有效,调查结果仅供参考。

现将本次调查活动的结果汇报如下:本工地上目前有农民工100多人,我们对这里的100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中,40岁以上的有65人,40岁以下的有35人,男工89人,女工11人,40岁以下的女工,0人。

他们大部分已经从事建筑装修多年,并且90%以上的人从事过瓦工、泥工、钢筋工、水电工、涂料工、模板工这六种工种中的两种以上工种。

关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法学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法学调查报告

全文共计8720字关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法学调查报告
内容摘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农民法律意识的培育是农村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文章从农民法律意识的培育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出发,对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民;法律意识;培育途径
目录
一、引言2
二、调查方式和结果2
三、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原因分析3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3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3
四、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4
(一)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促进新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4
1。

农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农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法律意识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农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篇一:农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调查人:马忠利调查时间:20XX-6-05调查地点:宁夏银川贺兰县部分乡镇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

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

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

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自八五年以来我国普法宣传已经深入基层,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的今天,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状况如何呢?对此,我在2012年6月对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宝山镇、等地的部分居民就各种法律问题进行社会调查。

一、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1.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

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调查对象是宝山镇等地的村民和干部。

所被调查的的人群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

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3.调查程序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这是我们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妥解决,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关于农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简介农村法律意识建设是当前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为了了解当前农村居民对法律意识的认知和实践情况,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以此为依据制定农村法律意识推广计划,本文报告了调查结果与分析。

调查设计本次调查目标人群为农村居民,随机抽取了4个省份10个村庄进行问卷调查。

问卷中包含了以下5个问题:1.您认为个人应当遵守哪些法律?2.您是否知道相关部门会严格执法?3.您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哪些法律问题?4.您是否能够自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您对所属村委/居委会的法律服务满意度如何?共计发放了200份问卷,其中180份有效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0%。

调查结果个人应当遵守哪些法律?根据问卷结果,绝大多数农村居民认为个人应当遵守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劳动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也有个别居民认为遵守法律是为了应付监管机构的审核,有些法律规定限制了个人权利,应当有所改善。

相关部门会严格执法大部分农村居民表示知道相关部门会严格执法,这也是他们遵守法律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也有不少居民认为执法机关效率低下,处理问题缓慢。

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问卷结果显示,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问题•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分配问题还有少数居民遇到了劳动保障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

自主维护合法权益大部分农村居民认为可以自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表示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保障。

少数居民表示自身能力有限,需要通过行政或司法渠道来解决问题。

对所属村委/居委会的法律服务满意度问卷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村居民对所属村委/居委会的法律服务满意度较高。

但也有部分居民认为村委/居委会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效率有待提高。

结论通过本次调查,我们深入了解了农村居民对法律意识的认知和实践情况。

针对农村居民承包土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法律问题,我们可以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社会法律宣传计划,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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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11秋法本 王雅 调查时间:2013年3月。 调查地点: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对清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清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 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媒体作用。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组织农民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学法考试等活动。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民工,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5、进一步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和组织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抓好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策划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清涧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这是我们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妥解决、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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