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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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育人评选方案

三育人评选方案

三育人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

坚持以师德教育为核心,青年教师为重点,在深入开展“三育人”和“树、创、献”活动,大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实现新的进展。

大力开展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学校参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树师表形象、创文明校风,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宏伟目标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重在建设,重点解决师德规范、学生礼仪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使教职工树立“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意识,形成“三育人”合力,使全校师生的文明素质有明显的提高,使我校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三、“三育人”和“树、创、献”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崔燕灵副组长:张金廷、刘阳组员:付博、马静、马玲玉三、基本要求师德方面:以国家教委重新修订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八条要求为师德建设基本内容,倡导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依法治教,遵守教师“十不准”规定,即:不准讽刺、漫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准搞有偿辅导及对授教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私下从事第二职业;不准利用职便向学生及家长谋取私利,不准无准备无教案上课;不准上课迟到、旷课和私下调课;不准携带传呼机和手提电话机进教室上课;不准穿戴不检和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准酗酒、赌博和变相赌博。

教师应坚持文明用语,文明执教,文明待人,成为学生及社会表率。

学生行为规范方面:重点抓好学生礼仪教育,要求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

做到待人诚恳,讲究礼仪礼貌,遵守公共秩序,爱护自然环境,告别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为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打好基础。

四、活动内容与时间安排整个活动大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月份至2月份,主要任务是部署动员、营造气氛;第二阶段从3 月份至明年 4 月份,主要任务是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形成一个活动高潮;第三个阶段是明年5 月份至6月份,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把活动引向深入,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营造氛围1、召开全校师生大会,进行活动动员,让师生明确活动意义和目的,部署具体工作任务。

关于做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XX街道小学幼儿园关于做好XXX年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XX县XX街道中心学校关于印发《XX街道小学德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经XX街道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对XXX年德育工作和创文工作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XXX年德育工作和创文工作考评成绩突出的学校申报先进集体。

同时对应申报先进个人,城区学校可申报2人,其他学校可申报1人各学校申报的先进个人原则上推荐申报负责德育和创文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二、申报要求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应填写相应的申报审批表,审批表用A4纸双面打印,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于XXX年5月19日前上交中心学校教导处。

XX县XX街道中心学校
XXX年5月10日
XXX年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XXX年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关于评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模板】

关于评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模板】

关于评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校工会《关于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竞赛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竞赛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按照**大学《关于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竞赛活动的通知》(校工会[2008]7号见工会网规章制度栏)执行。

2.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在教育教学(实验)第一线工作人员中评选,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在党政、教辅、后勤人员中评选。

3.2019年度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三育人”竞赛先进个人77名。

4.“三育人”竞赛先进个人按各分工会总人数的3%推荐,根据竞赛条件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见附表),注重体现各层次的代表性。

二、具体要求
1.推荐材料要求内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突出主要先进事迹(字数在1000字以内,字体为4号宋体,用A4纸打印)。

2.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1月4号日前报校工会,逾期不予受理。

三、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校工会将给予一定奖励。

附件:1.**大学工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大学教书育人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3. **大学管理育人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4.**大学服务育人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国教育工会**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1:
**大学工会“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大学教书育人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
**大学管理育人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4:
**大学服务育人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办发〔2011〕30 号

办发〔2011〕30 号

办发〔2011〕30 号关于评选表彰 2011 年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 标兵、“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 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和爱岗敬业精 神, 按照学校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的安排, “创优争先” 经校 评 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全校开展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 “三 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评选表彰活动的 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评选工作由校“创优争先”评选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组长:侯光明- 1 - 副组长:赵长禄、赵显利 成员: 学校办公室、 人事处、 组织部、 纪委监察室、 宣传部、 教 务处、 研究生院、 科学技术研究院、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工 会、团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部、保密部负责人。

评选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成由基层单位 党政工、二级教(职)代会和教师代表参加的推荐小组,按照评 选推荐要求,具体落实基层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表彰范围 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表彰范围为:在教学科研第一线 工作中师德高尚、敬业奉献、成绩显著的优秀教师。

“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范围为:在教学、科 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成绩突出的集体(包括教学团队、科研团队、机关处室、后勤班 组等)和个人。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政策,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模 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 团结协作, 开拓创新。

2.严谨笃学、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榜样性。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 面引领。

-2-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5.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廉洁从教(政) 。

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提高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18年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先进集体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二)先进个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或负责人。

(三)优秀班级普通中学教学班(四)优秀学习小组普通中学班级内学习团队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德育首位意识强。

能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始终把德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突出的位置,并贯穿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之中,积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基本道德教育。

2.道德课堂推进深入。

积极构建道德课堂,具有校本特色的道德课堂形式;扎实推进道德课堂建设行动研究,初步形成人人研究道德课堂、人人践行道德课堂的良好风尚;建立有“民主、积极、合作”的新型教师文化。

3.家长学校和社区教育工作开展良好。

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并积极参与争创家长学校示范校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和家长参加我市教育学会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确立家长学校的研究课题,教学计划得到落实,家长学校工作受家长欢迎。

与公安、文化、交通或科研单位等部门建立共建关系,有相应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制度;与街道、居委会积极配合,努力营造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的社区氛围,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教育网络,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4.德育理论研究成果丰富。

学校有明确的德育研究课题,能结合工作实践,组织教师学习道德理论,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道德课堂研究工作。

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培训,形成德育工作理论研讨制度,近年来有教师德育论文发表,研究成果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

关于开展三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

关于开展三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

关于开展“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
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建设,着力在广大教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校字[2017]13号《河北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开展我校2018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分工会按《河北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要求于6月15日前评选出“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

二、名额分配
“三育人”先进个人按在职教职工人数的1.5%确定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2018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各分工会按照分配指标数评选确定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或教书育人模范教师推荐人选。

三、报送材料要求
被推荐人选需填写“教书育人模范教师评选推荐审批表”或“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审批表”(见附件),要求双面打印并附本人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左右)。

各分工会请于6月19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人材料报校工会,并请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gh@ .
联系电话:80789860
附件:
1、《河北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2018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河北师范大学教书育人模范教师评选推荐审批表
4、河北师范大学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审批表
校工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3
附件4。

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三育人的通知1

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三育人的通知1

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各院、各部门:深入开展“三育人”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师德修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三育人”工作深入开展,也为了更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育人的积极性,校“三育人”领导小组决定将在全校继续开展“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三育人”先进集体:全校处级单位。

2、“三育人”先进个人:全校在职职工二、评选条件1、“三育人”先进集体(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三育人”工作,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中成绩突出,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好。

(2)注重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形成一支战斗力强、爱岗敬业、服务对象满意的“三育人”骨干队伍;及时发现和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不断总结经验,使“三育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3)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开展如事迹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学习研讨会和“传、帮、带”座谈会等形式的“三育人”活动。

(4)本单位在政治学习、教学科研、管理、培养青年教师、提高教师素质、文体活动、关心职工生活、社会公益活动等各项工作中作出较大成绩。

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

2、“三育人”先进个人“三育人”先进个人必须具备: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模范遵守,没有教学事故,没有工作失误现象。

“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还必须具备:(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高尚师德感染学生。

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掌握学生心理、生理特点,结合本专业、本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充分挖掘教学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因素,使学生在获得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

(2)爱岗敬业,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2013-2015学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教学工作大会上表彰。

评选办法如下:一、成立评优工作领导机构学校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及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系、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负责人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负责人兼任。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一)“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领导重视,措施扎实,有较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形成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风气。

2.本单位教职工进取意识强,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追求卓越,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三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3.单位近两年来在师德建设、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同。

(二)教师系列评选条件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促进学生专业素质的提高。

2.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对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3.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积极提供具体、清晰、可操作的改革建议、方案或措施。

4.对教改、教育、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能够胜任教改、教育及学术的科研任务。

5.按照《教师法》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治学态度严谨,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在校工作满两年的专任教师,且两年内无教学事故或违纪行为。

(三)辅导员系列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的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宽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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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处:根据省教育工会浙教工[2014]10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落实学校以育人为中心的根本任务,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校2013-2014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学院(含独立学院)、部处;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工作满5年的在职在岗、工会关系在学校的教职工。

(二)评选采用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校工会在组织事迹交流基础上联评推荐、校党委批准的办法。

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1-2人,“三育人”先进集体酌情推荐;省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以推荐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为主,同时兼顾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名额
(一)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5个。

(二)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20名。

(三)在校级“三育人”先进中推荐省高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4名,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

三、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学院、部处党政重视“三育人”工作。

有较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三育人”活动开展经常化、制度化,在学院、部处教职工中形成了“三育人”良好风气,成效显著。

整体工作考核优秀,近两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以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

2.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认真履行“三育人”职责;教职工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培养人才和育人业绩突出。

3.学院、部处工会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

通过有效载体,组织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配合党政组织做好“三育人”工作的落实和创新。

(二)“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育人效果好,成绩突出,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教书育人,立德树人。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牢记人民教师神圣职责,以培育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因材施教、诲人不倦,教学效果好;学高为师,
终身学习,具有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是公认的德才双馨好榜样。

2.管理育人,以生为本。

把管理工作与学校育人总目标结合起来,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努力为育人服务;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寓思想教育于管理之中;能主动为教学、科研和全体师生服务,注重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重视和支持德育工作;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廉洁奉公,勤政高效,工作业绩突出。

3.服务育人,尊师爱生。

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意识,热情、周到地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保障,受到师生的普遍认同;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并能结合服务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和交流,协同学校做好育人工作,效果显著,赢得好评。

4.在2012年和2013年学校年度考核中至少一次为优秀者。

四、评选要求
(一)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注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育人方面的事迹和经验,促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积极营造“三育人”的浓厚氛围,在校园中形成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环境和风尚。

(二)坚持评选原则。

一是“育人为本”原则,被推荐评选的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育人事迹;二是“群众参与”原则,要组织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推荐和评选;三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关于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表,主要事迹500字,不能附页),须于6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校工会信箱(gh@,同时上报本学院、部处近两年来开展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建设或“三育人”活动小结一份(含本次推荐、评选的情况)。

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先进个人登记表要求盖章后书面形式交工会办公室。

被推荐为省级先进的集体及个人的申报材料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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