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促进服务业企业“升规上限”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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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29•【字号】漳政综〔2018〕104号•【施行日期】2018.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18〕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挖掘服务业增长潜力,促进第三产业速度加快、结构优化、比重提升,特制定如下措施。

1.培育新增服务业“四上”企业(注)。

经统计部门认定,当年度由个体工商户、限额以下(规模以下)的服务业企业转为“四上”企业统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月度新增纳入统计的服务业“四上”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

若三年内退出的,追回奖励资金。

2.鼓励商贸业提质提效。

(1)培育商贸流通龙头企业。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涉及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含备案抽查)等变更手续,在符合规划使用性质的前提下,简化办理手续,限时办结;对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按1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完善商贸集聚区功能。

鼓励特色商业街、专业市场、购物中心、百货商场等商贸集聚区加快招商,促进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发展。

对在商贸集聚区内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商贸流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30万元。

(3)鼓励商贸业发展连锁经营。

对在漳州市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或总部(区域总部),且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在漳州总缴纳,并纳入规上(限上)统计,当年度直营门店总数首次达到20个、50个、100个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企业对地方的贡献总额。

“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按照“规模企业抓入库、临界企业抓培育、中小企业促成长”的原则,遵循“筛查纳新一批、挖掘提升一批、‘个转企’发展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全市服务业企业的管理、服务和扶持,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和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发展体系,提高“规上”服务业企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二)总体目标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总量和增量始终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上,稳居X 市前列。

(三)任务分配经普查,截止X年X月底,全市共有服务业企业2023户(其中:“规下”企业1942户),个体户4902户。

按照不低于“规下”企业总数1942户2%的比例,确定X年新增纳统入库目标为55户,分配至42个部门单位。

二、职责分工1.服务业办:负责“规上”企业培育和入库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规上”企业培育发展的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建立“规上”企业培育名录库,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培育信息,配合统计局完成纳统入库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

2.统计局:做好新增“规上”企业的审核、确认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参与联合执法。

3.发改委:负责争取中、省有关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优先支持“规上”企业实施的项目。

4.交通局:负责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汽修行业的摸底排查、申报入统工作,督促、协调已入统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参与联合执法。

5.卫计局:负责做好民营医院的排查、申报入统工作,督促、协调已入统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参与联合执法。

6.司法局:负责规模以上私营司法机构的申报入统工作,督促、协调已入统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

7.文广局、文产办:负责文化、娱乐、网吧等行业单位的摸底排查、申报入统,重点做好文化产业市场主体“个转企”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扶持和奖励事宜;督促、指导、协调已入统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工作;参与联合执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06.24•【字号】鄂经信产业〔2021〕76号•【施行日期】202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产业〔2021〕76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经济和信息化、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统计局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2021年6月24日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深度融合的产业新形态,是制造业企业打造竞争新优势的重要途径。

为深入贯彻工信部等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服务型制造生态体系,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按照“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示范引领推广,健全协同发展生态,强化政策引导扶持,促进高端要素聚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湖北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25•【字号】吉政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1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按照“全省服务业大调研、大会诊”的总体部署,有效运用大调研成果破解服务业发展面临的难点问题,加快推动全省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决定实施服务业“1+N”专项行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生产生活“双促进”、存量增量“双提升”、内培外引“双发力”为主攻方向,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着力实施二十大工程,加快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推动全省服务业率先走出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

(二)主要目标。

2021年,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精准实施稳增长政策“组合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振兴,努力缩小与全国差距,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到2023年,服务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体系不断健全,供给质量明显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超过GDP增速。

二、突出重点发展方向(三)“两业融合”示范工程。

推动制造业企业向高附加值的服务环节延伸、服务业企业向制造业领域拓展。

支持制造业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剥离非核心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9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9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2日漳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为促进我市服务业增长,进一步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特制定如下措施:一、鼓励培育新增新上规上服务业企业。

对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2万元;对由规模以下转为规模以上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

调动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工作积极性,对各地新增新上规上服务业企业已兑现奖励资金的,以奖代补,由市级财政按上述标准给予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财政100%奖励;新增新上服务业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增量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该企业50%奖励。

二、降低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成本。

对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冷库用电年度费用50万元及以上的,按当年度用电费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鼓励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壮大规模。

主要对在库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当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5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及以上,且增幅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20万元。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0•【字号】舟政办发〔2022〕48号•【施行日期】202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2〕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壮大规上工业企业总量,增强工业经济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抓大扶中育小”发展战略,以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实力为目标,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按照“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总体思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原则,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发展举措,分批分类推动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力争到2026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实现“翻一番”,超过800家。

今年净增规上工业企业60家。

二、分类推动工业企业上规升级(一)助推规下工业企业上规升级。

建立规下小微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加强对规下工业企业排摸、帮扶、指导和服务,积极推动规下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实现应统尽统。

实施“小升规”企业梯度培育,以实际排摸掌握的企业发展情况为依据,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2000万元的规下工业企业、超过2000万元以上但未纳统企业、近三年退出但有望重返规上的工业企业、新建并投产1年以上有望达产升规企业、规下高新技术企业等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实行A、B二级分类动态管理。

重点将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且今年内有望达产升规企业纳入A级培育库管理,将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1500万元、且存在达产升规企业潜力的企业纳入B级培育库管理,县(区)、功能区加强帮扶和靶向培育。

开展清理服务业企业入规上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清理服务业企业入规上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清理服务业企业入规上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我市服务业企业入规上限,培育发展一批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大力推进服务业企业入规上限工作,积极引导和培育规下限下服务业企业入规上限入统,规范规上限上企业转规下限下出统。

X年全市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共55户,力争完成60户。

二、活动对象对规下限下和新建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指导,重点培育,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纳入服务业企业入规上限培育名录库:(一)年主营业务收入X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三)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法人单位。

(四)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法人单位。

(五)居民服务、修理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或年末从业人员达50人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等)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或年末从业人员达50人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三、工作职责各行业清理责任单位拟定全市各行业服务业入规上限企业培育名录,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提供有关服务业企业(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社保等数据。

市统计局负责新增入规上限企业入统和规上限上转规下限下企业的出统审核工作,同时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开展统计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税务检查和专项整治。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并对入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

市司法局负责加强法治宣传指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清理整顿工作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市公安局协助及时对税收、统计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的实施意见-中府[2014]46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的实施意见-中府[2014]46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的实施意见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的实施意见(中府〔2014〕46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企业上规上限,培育发展一批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现就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作,积极引导和培育规下限下企业上规上限入统,规范规上限上企业转规下限下出统。

工业企业达到国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商贸企业达到国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标准,服务业企业达到国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纳入国家统计范围,力争在2014-2018年5年内全市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共1000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400家。

二、主要措施(一)建立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

对规下限下和新建项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纳入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1.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50万元的。

2.限额以下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50万元的。

3.限额以下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25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15万元的。

4.限额以下住宿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5万元的。

5.限额以下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5万元的。

6.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25万元的。

7.企业新建项目投资额超2000万元并竣工投产、营运的或当年成立并达到规上限上企业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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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促进服务业企业“升规上限”的实施方案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越来越大。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仍然相对滞后,服务业企业规模小、发展潜力有待释放。

为了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必须加快推进服务业企业的“升规上限”,提高服务业企业的规模和竞争力。

下面将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首先,要大力推进服务业企业的品牌建设。

品牌是企业吸引客户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资本,服务业企业在做好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还要注重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声誉。

政府可以通过推出品牌培育计划,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帮助服务业企业打造自己的品牌形象,建立市场认可度,增加企业规模和业界影响力。

其次,要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服务业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核心竞争力相对较弱,往往面临融资难题。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贷款和投资支持,帮助服务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

另外,要加快建设服务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和信贷体系,为服务业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和优惠的融资渠道。

第三,要加强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

人才是推动服务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政府要加大对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培养体系,为服务业企业提供更多高素质人才。

同时,还要加强对优秀服务业人才的引进,通过组织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入服务业企业,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第四,要加快推进服务业开放和外贸合作。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商品
出口国,但在服务领域的国际竞争力还相对较弱,服务贸易逆差问题突出。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政府要加大对服务业开放的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打破行业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吸引国外优质服务企业来华投资,促进企业
间的合作和交流,提高中国服务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最后,要加强服务业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支撑。

服务业发展的关键
在于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政府要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科技研发和
创新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创新投入,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和信
息化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总之,加快促进服务业企业“升规上限”是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推
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政府要通过品牌建设、金融支持、人才培养、外贸合作和创新支撑等方面的努力,为服务业企业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同时,政府还要加强政策协
调和推进服务业,为服务业企业的增长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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