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图修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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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编制说明_9

竣工图编制说明_9

XXX水电站1#堆积体开挖工程竣工图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本竣工图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施工图及设计修改通知、工程联系单等进行编制而成。

二、编制原则:
本竣工图是在设计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设计修改通知和现场情况,按照图物相符的原则及国家建委(82)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中“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或有一般性设计变更,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图上修改…”或“…变更面积超过2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原则进行绘制。

1#堆积体开挖工程变更较多,所以本套竣工图均为重新绘制。

三、编制内容:
本工程竣工图按工程实际完工情况编制,竣工图真实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本套图中竣工线为1#堆积体开挖工程完工后的实测开挖断面线,原始地形线为本工程开工前实测的原始地面线,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审,符合有关规定,达到了图物相符的要求。

原1#堆积体开挖设计施工图共6张,其中GY103b-0944-69-01-2/6(M1-M1’~M2-M2’剖面图)不在本合同施工范围,因此本套竣工图中未予绘制。

本套竣工图共5张,图号在原设计施工图图号末尾加注“竣”字。

由于竣工图中采用的地形线为工程开工前实测地形线,比原设计施工图中地形线测量范围小。

因此,虽然竣工图与原设计施工图采用相同比例绘制,但1#堆积体开挖平面竣工图图纸幅面由原设计施工图的A1改为A2图纸,其他竣工图图纸幅面为原设计施工图的幅面。

详细编制情况如下:
中水XXX局XXX工程项目部
2003年1月6日。

工程竣工图编制要求

工程竣工图编制要求

竣工图编制要求1、竣工图编制的原则⑴工程施工过程中,完全按图施工无变动者,可在原施工蓝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即可转化为竣工图。

⑵在施工过程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动,但能在原施工蓝图上修改补充,且不影响图面质量的,可用碳素墨水笔对变更部位进行杠(划)改或叉改。

修改时应当注明变更依据,并加盖“竣工图”章即可转化为竣工图。

⑶凡是不宜在原施工蓝图上改绘或是工程项目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按国家有关规范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

2、竣工图章的式样和规格尺寸详《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印泥加盖在蓝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上方或周围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技术负责人,总监必须在审核后签字。

3、编制竣工图应当使用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编制竣工图。

4、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在设计图签栏中必须有原设计单位人员签字,图纸应符合设计单位施工图出图用章规定。

5、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

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

6、竣工图的折叠方法应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附录E执行。

(九)竣工图的编制方法竣工图按绘制方法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利用翻晒硫酸纸底图改绘的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1、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将图纸变更结果直接改绘到电了版施工图中,用云线圈出修改部位,并按下表的形式做修改内容备注表;⑶设计图签栏中应有原设计人员签字;⑷委托本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时,应直接在设计图签中注明“竣工阶段”,并应有绘图人、审核人的签字;⑸竣工图章可直接绘制成电子版竣工图章,出图后应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2、利用施工图蓝图(必须是新蓝图)改绘竣工图应采用杠(划)改或叉改法进行绘制。

具体方法示例子如下:⑴取消内容①例如:首层结构平面图中Z16(Z17)柱断面,(Z17)取消。

竣工图纸编制与管理制度

竣工图纸编制与管理制度

竣工图纸编制与管理制度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

编制费用含在合同价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竣工图编制份数为纸版蓝图及CAD光盘均一式六套。

一、竣工图的编制原则竣工图应在合法有效的施工蓝图基础上依据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进行绘制,采用黑色碳素墨水笔就每张施工图涉及到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内容修改反馈到对应修改部位,并云线圈出修改部位,同时引注方式注明依据的设计变更单或技术核定单编号,无编号的注明出具时间,亦可重新绘制。

1.合法有效的施工蓝图是指设计院正式签发,设计图签内设计、校核、审查等设计人员签署齐全,施工图出图章及有关设计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章按现行施工图出图规定盖章齐全、签署完整。

2.针对以深化设计为最终版施工图的,竣工图需在经各方审批同意的深化设计图纸基础上绘制,针对重新绘制的,参照相关规定完善深化设计图纸出图时有关签署盖章手续后加盖竣工图章。

二、竣工图编制方法依据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1.凡在施工中,完全按原设计施工,无任何变动的,则在原设计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正式合法有效的施工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标注修改依据,然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3.施工图被取消,包括设计变更取消或现场未施工的,不需要编制竣工图。

但应在原图纸目录中注明“取消”,并将原图作废。

4.由于特殊原因,存在没有正式施工图情况下依据白图或临时指令文件等先行施工的(原则上应禁止该种情况),应按实际施工最终状况,由施工单位先行按技术核定流程或协调设计院完善设计变更,完善相应变更手续后据此绘制竣工图,无合法变更手续的不得进入竣工图。

5.在施工蓝图上一般采用杠(划)改、叉改法,局部修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绘出更改内容,所有变更处都必须引划索引线,并注明更改依据。

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的基本原则
1、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绘制。

2、凡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设计变更通知单号和说明,加盖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

4、凡在施工中,有局部设计变更修改的,可将局部变更修改部分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变更修改依据和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图号后,原施工图尚未变动部分仍可盖上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

5、凡在施工中有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应重新绘制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定版的施工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应釆用"重新绘制竣工图图标"。

6、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晰。

竣工图要求施工单位的编制人签字,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审核签字后即可作为竣工图。

7、并与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129-2011,6.3.1之规定相结合。

竣工图编制规范

竣工图编制规范

竣工图的编制一、竣工图的概念竣工图是工程竣工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是把理想化的工程设计兰图(施工图)经过各专业工种技术工人的再加工而变成建筑实体的真实记录。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第二章术语第八条对竣工图的定义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该条款严格界定了竣工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图与施工图的本质区别。

一份施工图从设计单位生产完成后到交付施工单位实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因原材料、工期、气候、使用功能、施工技术等各种因素的制约而发生变更、修改。

竣工后其设计兰图就与建筑实体有不相符合之处(图物不符),如果把这样与建筑物实体不相符的施工图、不按一定的规则进行修改就草率归档,必将给工程维修、改建、扩建、城市规划带来严重隐患。

因此工程竣工后,就必须由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按有关设计变更文件和工程洽商记录遵循规定的法则进行改绘,使竣工后的建筑实体图和物相符。

我们把这样修改后的图纸叫竣工图。

二、编制竣工图的重要性1 竣工图是进行管理维修、改扩建的技术依据。

随着建筑物使用年限的延长,原来的电线电缆、给排水管线等将逐步老化或者因原来的设计容量小,而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将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增容,要做好此项工作首先要搞清原有的管线走向位置、管沟大小等。

要搞清这些重要信息就必须有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其次因使用功能上的需要,如办公楼改建成住宅楼或者办公楼改建成商业用门面房等须对建筑物结构进行改变,那么就必须弄清楚它的结构形式,如该楼是框架结构还是砖混结构等等,对于砖混结构要拆除某砖墙就必须考虑此墙是承重墙还是非承重墙。

否则盲目的拆除承重墙或者加层增加楼房自重都是非常危险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盲目蛮干必将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2 竣工图是城市规划、建设审批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竣工图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城市规划、建设审批的重要规划依据,特别是对城市的地下空间的规划非常重要,随着城市服务功能增加,地下建筑和管线越来越多,合理的安排新建地下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布置,同样离不开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竣工图编绘细则

竣工图编绘细则

工程竣工图册目录(一)竣工图册目录(二)竣工图绘制要求及若干规定凡承包人根据施工设计图施工的工程或由业主委托承包人自行设计的永久工程在工程竣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图。

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按要求和规定编制。

以下是对编制竣工图的常规要求和一般规定。

1、竣工图是竣工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决算、交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也是国家审计部门针对本项目重点审查的对象。

其编制工作量大,必须认真细致编绘。

公路工程按常规制图法进行绘制(机电和房屋建筑工程遵从其行业规定)。

对绘制的竣工图的基本要求务必达到:1.1完全真实反映工程施工的成果(即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1.2对有工程量的结构物,按图上所绘图形形状和标注的几何尺寸(含标高)能够计算出各分项工程数量。

1.3根据绘制完毕的竣工图能够实施施工放样并能修建出同已竣工完全相同的结构物。

2、竣工图必须按图册目录(详见《竣工图图册目录》)所列者分项汇总成册。

每册均应包括卷内目录、竣工图封面、图纸目录、竣工说明、工程数量表和竣工图、备考表等基本内容,其中,除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外均须编页码。

图纸和图册封面采用规定样式。

(详见绘图说明)3、竣工图标准幅面尺寸为297*420(A3),大于此幅面的应按A3折叠,并将页号外露。

4、竣工图内的所有图形、表格和文字一律用计算机绘制成图、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手签字、盖竣工图章,并刻录光盘连同其它文件一并报送归档。

(两套竣工图均为原件)5、无论对施工图是否更改,均应重新绘制竣工图;一律不采用对施工设计图进行扛改或划改代替竣工图的作法。

所绘竣工图均应符合规定的图框(包括标题栏)统一标准。

6、竣工图绘制格式要求7、竣工图内所有的里程桩号一律为施工设计图中的里程桩号。

有特别要求时,才将施工里程桩号与统一里程桩号同时对应填写。

8、读图要合符常规习惯,图上的文字应以下方和右方视角识图为准。

9、标题栏的“图名”文字应简明清晰,并不应有相同名称,如遇多张图纸才能全部反映同一分项工程或同一分部时可在图名后加注阿拉伯数字序号。

竣工图编制的基本要求

竣工图编制的基本要求

五、竣工图的整理方法


1、竣工图编制的套数:一般要求不少于四套, 四套的归属是:建设单位二套,一套先用于工 程结算,然后存建设单位档案室,另一套要移 交物业管理部门;当地城建档案馆一套;施工 单位一套。 2、用于改绘竣工图的图纸必须是新蓝图或绘图 仪绘制的白图,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复印的 图纸虽然盖上了红色的设计专用章的施工图是 不能做竣工图用的。

杠(划)改法:

叉改法:


(5)画大样改绘:在原图上标出应修改部位 的范围,后在须要修改的图纸上绘出修改部位 的大样图,并在原图改绘范围和改绘的大样图 处注明修改依据。 (6)另绘补图修改:如原图纸无空白处,可 把应改绘的部位绘制硫酸纸补图晒成蓝图后, 作为竣工图纸,补在本专业图纸之后。具体做 法为:在原图纸上画出修改范围,并注明修改 依据和见某图(图号)及大样图名;在补图上注 明图号和图名,并注明是某图(图号)某部位的 补图和修改依据。


4、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 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和总监在竣工图章上签字; 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在严格审核后签字并加盖 公章。 5、施工单位不能使用设计光盘自行晒图做竣 工图,因为设计施工图上必须有设计单位盖了 设计专用章。


(二)凡在施工中有一般性变更,但能将原施 工图加以修改补充,能反映竣工实际的,可不 重新绘制竣工图。 1、用原设计施工图代替竣工图 2、原设计施工图上必须有设计单位盖了设计 专用章


(三)重新绘制的竣工图要符合以下要求 1、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 变,特别是基础、重要结构、管线等隐蔽部位 变更较多的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 新绘制竣工图。 2、重新绘制的竣工图要求与原图比例相同。

编制竣工图的基本原则

编制竣工图的基本原则

编制竣工图的基本原则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城建[2002]221号)中有如下规定:1、凡在施工中,完全按原设计施工,无任何变动的,则有施工单位在原设计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然后加盖“竣工图”标志章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或者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

特别是基础、结构、管线等隐蔽工程部位的变更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设计原因――设计单位负责重绘;施工原因――施工单位负责重绘;其他原因――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

)在《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82]建发施字50号)中有如下规定:一、基本建设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

全国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

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二、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竣工图。

编制各种竣工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确保竣工图质量。

三、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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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绘制要点
1.编制要求
1.1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1.2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可根据设计变更依据,在施工图上直接改绘后,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1.3用于编制竣工图的施工图纸必须是新蓝图。

竣工图章应逐张加盖在图标上方空白处。

1.4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2.改绘方法
在施工蓝图上改绘竣工图,一般采用杠改法、叉改法和圈改法。

所有变更内容都必须修改,并从图上修改处索引标注其修改依据。

2.1对数字、文字及符号的修改,可用杠改法。

2.2对于少量图形的修改,可用叉改法。

2.3对于较多图形的修改,可用圈改法。

3.加写说明
按上述方法改绘后的图纸,如果有的内容仍无法表示清楚,应用简练的文字适当加以说明。

3.1同一变更内容涉及到多处修改时,要对所有涉及到的图纸和部位全部加以改绘,其修改依据可只在一个修改处标注,但要在此处做简要说明。

3.2砼强度等级改变、钢筋的代换等在图上改绘难以用作图方法表达清楚时,可用索引的形式加以说明。

4.注意事项
4.1施工图纸目录必须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如有作废、补充的图纸,均应在施工图目录上加以标注。

4.2改绘时要用黑色碳素墨水。

字体及其大小要与原图相协调。

绘线时要使用绘图工具,不能徒手绘制。

4.3在施工图上改绘,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抹、刀刮、补贴等方法修改图纸。

4.4修改的内容和有关说明均不得超过原图框
杠改法
在施工蓝图上改绘竣工图,对于数字、文字和符号的修改,可采用杠改法。

用一条细实线将被修改的部分杠去,在其附近的适当位置,添写变更后的内容,并从修改的位置引出带箭头的索引线,在索引线上注明修改依据——“见设计变更通知×号”。

某砌石护岸工程的勒脚尺寸变更后,杠改示意图如下图示(单位:mm)。

叉改法
在施工蓝图上改绘竣工图,对于少量图形的修改,可采用叉改法。

在图上将被修改的部分打“×”,在其附近的适当位置,绘制修改后的图形,并从修改的位置引出带箭头的索引线,在索引线上注明修改依据——“见设计变更通知×号”。

某堤顶砼防汛道路工程的路缘石取消后,叉改示意图如下图示(单位:mm)。

圈改法
在施工蓝图上改绘竣工图,对于较多图形的修改,可采用圈改法。

在图上将被修改的部分打“○”,在其附近的适当位置,绘制修改后的图形,并从修改的位置引出带箭头的索引线,在索引线上注明修改依据——“见设计变更通知×号”。

某小型水库工程的出水渠道断面修改后,圈改示意图如下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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