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现状及处理办法
探究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再利用措施

探究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再利用措施建筑垃圾是指在建筑拆除、改建、装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也包括建筑结构中破损或废弃的材料。
据统计,全球建筑业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0亿吨,而在中国 alone,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高达4亿吨左右,这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在中国,建筑垃圾处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不到位。
由于建筑垃圾的种类繁多,不同材料的处理方式也不同,但目前大部分地区只是简单的堆放、填埋或焚烧,缺乏有效的分类和处理手段。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
虽然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推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但整体回收率依然不高,大量的建筑垃圾仍被浪费掉。
建筑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
建筑垃圾涉及到建设、拆除、装修等多个环节,处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导致处理环节中产生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为了解决建筑垃圾处理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再利用措施。
应加强建筑垃圾的分类管理。
通过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以有效地提高回收利用率。
政府可以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建筑垃圾的分类标准和处理方式,推动各地区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应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
可以通过建立建筑垃圾回收站点,对建筑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还可以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行动,推动建筑垃圾再利用行业的发展。
应明确建筑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
建筑垃圾处理涉及到建设、拆除、装修等多个环节,需要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建筑垃圾处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分类管理、加强回收利用和明确责任主体,才能有效地解决建筑垃圾处理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筑垃圾处理

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可以追溯到人类最早的建造活动。
在建筑领域,垃圾产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有效的垃圾处理方案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建筑垃圾处理的现状、挑战以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建筑垃圾处理的现状建筑垃圾是指在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包括混凝土碎片、砖块、木材、石膏板等。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全球每年大约产生数亿吨的建筑垃圾,其中绝大部分被不当处理或直接填埋,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二、建筑垃圾处理面临的挑战1. 资源浪费:建筑垃圾中包含大量可回收的材料,如钢筋、木材等。
没有有效的处理机制,这些资源将被浪费。
2. 环境污染:建筑垃圾填埋场和堆放场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和渗滤液,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3. 土地占用:建筑垃圾填埋对土地资源有巨大需求,占据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
三、可行的建筑垃圾处理解决方案1. 分类回收:建筑垃圾应该进行分类回收,将可回收材料进行再利用,如废钢筋可以回收熔炼再生产新的钢材,废木材可以制成木质板材等。
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可以通过破碎、筛分等技术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等,用于新的建筑施工。
3. 建立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政府和企业可以合作建立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通过规模化运营实现高效的建筑垃圾处理,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 强化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提高建筑垃圾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建筑垃圾处理的价值和意义1. 环境保护: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理可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
2. 资源利用:建筑垃圾中蕴含大量的可回收资源,通过合理处理,可以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减少自然资源消耗。
3. 可持续发展:建筑垃圾处理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推动建筑行业向更加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建筑垃圾处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和挑战。
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现状及建议

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现状及建议目录一、内容简述 (1)二、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现状分析 (1)1. 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处理现状 (3)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 (3)3.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4)三、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成功案例分析 (5)1. 国内成功案例介绍 (8)2. 国外成功案例介绍 (9)3. 案例分析的启示 (10)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与对策 (11)1. 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 (13)2. 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14)3. 加强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 (15)4. 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16)5. 强化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 (17)五、结论与展望 (18)1. 对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现状及建议的总结 (19)2. 对未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展望 (20)一、内容简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现状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日益增加,如何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这些建筑垃圾已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政府部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部分企业也开始尝试在建筑垃圾的处理与资源化方面进行创新,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建筑材料、路基材料等产品。
一些科研机构也在积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推动了该领域的科技进步。
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不够彻底,资源化利用率不高;部分地区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落后,无法满足实际需求;部分企业和公众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
二、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现状分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业蓬勃发展,随之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逐年攀升。
建筑垃圾是指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混凝土块、砖瓦、木材、塑料、石膏板等。
这些废弃物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将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技术水平有限:虽然我国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整体技术水平仍较低。
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现状及建议

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现状及建议论文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加,建筑垃圾也越来越多,如何利用这些建筑垃圾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也是当今社会研究和解决的焦点。
本文旨在就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现状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发展到一定阶段,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建筑垃圾分类方面,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尚不完善,将建筑垃圾分类职责不够明确,导致混乱和污染。
另外,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中,卫生垃圾和工业垃圾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浪费了资源。
此外,在建筑垃圾处理中,现有垃圾处理技术的应用效果不够理想,存在着大量的垃圾不能处理和处理效率不高的问题。
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建议
要有效地利用建筑垃圾,应该采取一些建议。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建筑垃圾的分类,明确各部门的分类职责,建立楼宇分类管理机制,建立良好的分类系统,完善相关的技术规范,提高分类效率。
其次,针对具体的建筑垃圾,应加大对其回收利用的投入,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有效的处理卫生垃圾和工业垃圾。
此外,要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改进现有垃圾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垃圾处理而产生的污染。
总之,要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加大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投入,持续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有效地利用建筑垃圾,减少建筑
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监管,以此保证实现建筑垃圾的有效回收利用。
建筑业中的建筑垃圾处理问题与对策

建筑业中的建筑垃圾处理问题与对策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业持续发展,但由此也带来了大量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处理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环境和社会问题。
本文将从建筑垃圾来源、问题分析和对策提出三个方面来探讨这一话题。
一、建筑垃圾的来源1.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混凝土碎块、破旧木材、钢材切割减少等。
2. 建筑装修以及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油漆桶、地板材料剩余、废弃管件等。
3. 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如砖瓦颗粒、水泥袋等。
二、建筑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1. 环境污染:大量的建筑垃圾无序堆放或者未经有效处理,导致土壤和水体受到严重污染。
2. 资源浪费:一部分可以回收利用的材料没有得到合理利用,导致资源的浪费。
3. 铺排不当:建筑垃圾没有进行分类处理和合理堆放,给城市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4. 安全隐患:未及时清理和处理建筑垃圾会对周围居民和交通安全构成潜在风险。
三、建筑垃圾处理的对策1.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政府应加大对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立法力度,并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和罚款措施。
2. 建立有效的回收利用体系:构建完善的建筑垃圾回收体系和在废弃物处理中心投资符合环保标准的设施设备。
- 促进回收经济:鼓励企业投资先进技术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建筑废弃物再生产业链。
- 提倡绿色设计与可持续发展思维:从设计阶段就考虑材料可回收性、可再生性等方面,减少废弃物产生量。
3. 增加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于建筑垃圾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4. 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考核办法。
四、建筑垃圾处理效益1. 社会效益:合理处理建筑垃圾有助于减轻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提升城市品质。
2. 经济效益:增加建筑垃圾利用率可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产业链发展,带动经济增长。
3. 环境效益:有效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将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量,并降低能源消耗和空气污染。
建筑垃圾整治方案和措施

建筑垃圾整治方案和措施
建筑垃圾整治是指对建筑工地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的一系列措施。
为了解决建筑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方案和措施:
一、减少垃圾产生: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推行绿色建筑理念,提高建筑设计和施工的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二、分类垃圾收集:设置建筑垃圾收集容器,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别收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确保垃圾能够按照不同的类型进行合理处置。
三、加强垃圾运输管理: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运输网络,对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管理和运输。
运输过程中要加强对垃圾的密封,防止二次污染。
四、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包括焚烧、填埋和再生利用等多种处理方式,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五、加强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整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相应的责任和制度,加强对建筑垃圾整治的监管和执法工作,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六、推广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水平,减少对自
然资源的依赖。
七、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建筑垃圾整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和处理的习惯和行为。
总之,建筑垃圾整治需要从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合理运输、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多个方面入手,结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监管,才能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建筑垃圾处理问题与解决方案

建筑垃圾处理问题与解决方案1.问题的背景和现状建筑垃圾是指建筑施工、拆除、改造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混凝土、砖块、木材、钢筋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处理和处置问题日益突出。
据统计,我国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达到数亿吨,其中大部分被填埋或堆放在野外,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危害。
建筑垃圾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例如化学品、金属和玻璃碎片等,对土壤和水质造成污染,同时也威胁到人民的健康。
2.问题存在的原因建筑垃圾处理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建筑垃圾的分类和回收不足。
许多地区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和回收工作存在欠缺,大部分建筑垃圾被随意堆放,未能充分利用资源。
(2)处理设施不够完善。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相对滞后,处理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建筑垃圾处理需求。
(3)环保意识不足。
许多施工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垃圾的处置问题缺乏足够重视,环保意识薄弱,导致建筑垃圾乱堆乱放。
3.解决建筑垃圾处理问题的策略和方法为解决建筑垃圾处理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策略和方法,包括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努力。
(1)政府引导政府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可以发挥引导和规范作用,包括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理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和个人主动参与建筑垃圾处理工作,提高环保意识。
此外,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对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鼓励企业积极投入建筑垃圾处理行业。
(2)市场化运作建筑垃圾处理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来实现,政府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引入具有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企业,进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通过市场化运作,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提高建筑垃圾处理的效率和水平。
(3)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解决建筑垃圾处理问题的重要手段。
可以加大对建筑垃圾分类和回收技术的研发力度,研发出更加先进和高效的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建筑垃圾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可以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推动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发展。
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2、处理困难: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或露天堆放的处理方式, 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还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利用意识不足:许多人对建筑垃圾的价值认识不足,忽视了对这些废弃 物的综合利用。
三、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1、直接利用:一些建筑垃圾,如废砖、废钢筋等,可以通过再加工直接用 于建筑工程中。例如,废砖可以重新制作成新的砖块,废钢筋可以经过加工后用 于结构支撑等。
3、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政府对绿色建筑的推广,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企业将更加注重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满 足市场对绿色、环保型建筑材料的迫切需求。此外,政府也将通过绿色采购等政 策手段,引导市场加大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采购力度。
三、对策建议
我国建筑垃圾的现状严峻,但综合利用的前景广阔。通过提高人们的环保意 识,推动科技创新以及制定相关政策引导,我们完全有可能实现建筑垃圾的变废 为宝,从而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不仅可以减少环 境污染,还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动力。让我 们共同努力,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可再生资源,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一、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现状
1、利用率逐步提高
近年来,我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据统计,2019年全国建筑垃圾 产生量约为20亿吨,综合利用率约为50%。相较于201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提高了近30%。这一进步得益于政策引导和科技创新的支持。
2、处理方式多样化
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方式逐渐多样化其中,现场分类处理是将建筑垃圾进行初步分类,回收其 中的钢筋、木材等可回收物;填埋则是在严格选址和防渗处理的基础上,将无法 再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再利用是将建筑垃圾进行加工处理,生产出再生骨 料、再生砖等新型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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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开发建设、房地产崛起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大力发展等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
我们在致力于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时,将注意力投向了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却在无意之中忽略了建筑垃圾。
事实上,目前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主要是露天堆放或者简单的填埋,处理方式落后。
随着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这种处置方式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污染了土壤、大气、地下水,使得环境问题更为突出。
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与相应配套政策支持,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非常低,再利用率还不足5%,而发达国家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超过90%。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同时,城市建设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压力下对材料的需求急剧增加,回收循环利用建筑垃圾将成为一种趋势。
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也是降低运输和处置成本、节约填埋空间、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要措施。
近年来,我国虽然已经有部分企业涉足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但是企业数量少,力量薄弱,没有合法的建筑垃圾收集与消纳权,企业用地得不到规划许可,缺乏产品质量标准,再生产品的市场认知度低。
无论是从经济的角度还是从环保的角度,推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已经刻不容缓。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块、废沥青混凝土块以及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混凝土、碎砖渣、金属和木材等。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相伴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城市建设规模最大的国家,据估计我国每年城市产出垃圾约为60 亿t,其中建筑垃圾为24 亿t 左右,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40%[3]。
每万吨建筑垃圾约占用填埋场 1 亩的土地,不仅大大降低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对生态环境也造成明显影响。
面对严峻的建筑垃圾围城局面,如何合理控制建筑垃圾已成为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建筑垃圾产生量不会无限制增长,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将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即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抛物线趋势。
目前国内外有不少关于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关系的研究,国内大部分关注环境污染指标(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国外除了关注城市固体废弃物外,还研究了有关家庭生活垃圾产生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等方面内容,但国内外都较少关注数量庞大的建筑垃圾。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处置建筑垃圾的方式一般是送到城市郊外或者农村,露天堆放或者填埋。
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建筑垃圾不断增加。
有研究显示,过去50年,中国至少生产了300亿立方米的黏土砖制品,未来50年大都将转化为建筑固体废弃物;中国现有500亿平方米建筑,未来100年大都将转化为建筑固体废弃物[4]。
根据住建部统计年鉴,2000年,全国总施工面积为160 141万平方米,2009年为588 594万平方米,10年间,年均增长率为7.3%。
有研究表明,1 000平方米的建筑施工面积平均产生550吨建筑垃圾。
以湖南省为例,通过调研发现,在省城长沙市仅有两家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生产再生砖的企业。
其中一家已经断断续续坚持运作10年,其开发的加工设备已经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另一家以建筑垃圾的资源化为辅助业务。
这两家企业均反映在原料上得不到保障,买来的原料都是混合原料,所以在加工前还得进行分选。
由于原料不是分类拆解的,即使经过分选,加工后的产品也难以保持质量的一致性。
这两家企业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外,没有其他实际性的地方政策支持。
尽管住建厅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前往考察,给予了诸多精神鼓励,但由于整个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分属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所以领导的指示难以落实。
特别是建筑垃圾填埋场属于环卫部门的下属单位,填埋场可以收取一定的消纳费用,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环卫部门不愿意将建筑垃圾运送资源再生产单位。
因原料供应得不到保障,这两家企业多年来徘徊在生存的边缘,得不到长足的发展。
在湖南省各地州市及县城,还没有以建筑垃圾为原料进行再生产品加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方式,目前大致有四种:一是非法倾倒,二是简易填埋,三是综合处理,四是现场资源化。
非法倾倒是目前在县城及乡镇处置建筑垃圾的主流模式,该模式在地市级城市虽非主流,但仍然大量存在,在省城由于监管的加强,目前该模式已经少见;简易填埋是省城采用的主流模式,这是强制性监管的结果,这种模式近几年在地市级城市也呈现上升趋势;综合处理这种模式在极少数城市出现,属于自发性质,但是已经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现场资源化这种模式在极少数城市开始出现,规模很小,也属于自发性质。
在整个产业链中,湖南省目前只有建筑垃圾收运管理环节是有序管理的。
长沙、怀化、益阳、湘潭、株洲、常德、岳阳等城市先后出台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垃圾的收集、运输环节管理已经走上正轨。
2010年2月,长沙市取消了延续13年的建筑垃圾处置收费项目,长沙市渣土管理处从繁杂的收费工作中解脱出来,回归到公共事务管理轨道中。
从技术角度而言,相关研究显示,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已经不是产业链发展的瓶颈,真正的瓶颈在于产业链通路存在阻梗。
事实上,目前我国在扶持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包括在法律法规和财税政策方面的支持。
比如1992年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5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2005年制定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都涉及了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问题。
2008年10月财政部出台《再生节能建筑材料生产利用财政补助资金暂行鼓励办法》,国家财政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再生节能建筑材料的生产与推广利用,对再生节能建筑材料企业扩大产能给予贷款贴息。
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再生节能建筑材料企业的发展。
国内主要城市,如北京、广州、上海、西安等,针对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的相关环节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出台了有关财税和金融政策,以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调研发现,阻碍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有四个。
一是缺乏配套的法规及产业政策。
从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行业的企业,除国家对建筑节能材料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外,无实际性的地方财政、税收及其他强有力的激励措施。
先行进入的企业,经营状况比较艰难,都在等待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这些企业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如最起码的投资回报和企业发展积累得不到保障、生产原材料的供应不稳定,消费者对产品内在质量和环保问题存在顾虑等,这些困难都需要政策予以实际性的支持。
因此,要促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建立配套的法规及产业政策是当务之急。
二是消费者对含“建筑垃圾”概念的再生产品心存疑虑。
由于存在“建筑垃圾”这个概念,导致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链在原料采集使用和销售渠道上出现了两个障碍。
一方面,因缺乏行业质量的标准,建筑企业不敢大胆使用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的再生砖,担心产品的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客户对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的再生产品具有恐惧和排斥的心理。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有46%的被调查者表示担心产品中含有危害健康的物质,对再生产品明确表示排斥;有31%的被调查者认为,只要产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且重金属、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含量对人体健康不产生危害,可以考虑使用;有17%的被调查者,表示支持使用再生环保产品,另10%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
三是产业链关键节点存在诸多阻梗。
在项目设计阶段无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预算,产生的建筑垃圾无处置费用。
新建项目无使用再生建材的硬性指标。
这使得再生建材的销售渠道缺乏制度安排上的出口,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再生建材很难与天然建材竞争。
无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制度规定。
没有强制性的资源化规定,填埋场就成了建筑垃圾的归宿。
填埋场一般由政府的部门采取收费制度经营。
这就使得资源化的企业难以得到充足的原材料。
缺乏再生产品质量标准。
没有相应的标准,再生产品难以名正言顺进入市场,市场化道路受阻。
对积极采用再生产品的建设项目没有激励政策。
由于再生产品的特殊性,需要政府引导项目业主积极采用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的再生产品,如果政府给予采用再生产品的业主一定的奖励,将会大力推动再生建材的消费。
四是再生建筑产品效益较低。
采用再生材料做成的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往往比使用天然材料的产品要低,企业利润微薄,需要有一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扶持才能调动更多企业进入这个行业的积极性。
同时再生产品的原材料及再生产品的运输距离对加工场地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经济性选择,城市建设规划时就没有给建筑垃圾再生产的企业留有土地空间,企业在场地选址时,只能在城市郊区寻找建厂土地。
运输距离过长增加的成本,削弱了产品的盈利能力。
建筑废弃物并不都是垃圾,除一小部分含有有害成分外,绝大部分是有价值的,可以循环利用的建筑原料。
只要在拆解旧建筑物时做好分类,将生活垃圾、含重金属离子的灯管和油漆等有害物质分离开,其他的材料都可以重新利用。
如果将建筑废弃物定名为“建筑垃圾”,一方面“垃圾”这个词会导致人们对其真实价值的忽略,另一方面,以“垃圾”为原料做出的再生产品容易受到购买者或者使用者本能的排斥。
所以,建议政府引导媒体和产业链的参与者,对建筑废弃物不再笼统地称为“建筑垃圾”,而应该将建筑废弃物分为“可再生建筑材料”和“有害垃圾”。
对以“可再生建筑材料”为原料的产品,可定名为“绿色建材”或者“低碳建材”。
对旧建筑物实行强制分类拆解制度;对在建项目实施强制限量排放制度。
专业拆解企业和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就对整个项目废物的产量及收集做出评估和预案,确定有关分类回收的程序。
对旧构筑物进行分类拆解,是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浪费的最好办法。
将小部分有害物质先行收集和处理,可以避免这些有害物质和绝大部分能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混在一起,最大限度地避免有害物质的扩散,避免所有的材料都变成“垃圾”。
因此,强制执行分类拆解,是最大限度节约资源的唯一途径。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市场准入和市场过程监控的办法来实施:由具有再生建筑材料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作业;并由具备资质的监理公司对拆解作业进行监督。
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政府强制执行招标预算定额,即对旧建筑拆除或新建筑项目,均在招标预算中列出废弃建筑材料的处理费用。
政府采取强制许可的办法,只有取得政府许可的再生材料专业公司才有经营废弃建筑材料的权利。
为避免其在经营中违规操作,采取第三方监管的办法,对其进行全过程监控,即由专业的监理公司实施监管。
政府给予的任何优惠政策,必须由三方签证才可以兑现,即不管谁要兑现政策的优惠,则必须持有业主单位、专业运营公司和专业监理公司签字的单据才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