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规定药店新版GSP认证
新版GSP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_最终版

北京香岩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一、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3、药品采购管理制度4、药品验收管理制度5、药品陈列管理制度6、药品销售管理制度7、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制度8、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9、药品拆零管理制度10、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11、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12、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3、药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14、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15、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16、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7、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8、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9、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20、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2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管理制度22、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23、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管理制度二、各岗位管理标准1、各岗位人员职责分工2、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3、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4、药品采购人员岗位职责5、药品验收人员岗位职责6、营业员岗位职责7、处方审核岗位职责三、操作程序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2、药品采购操作规程3、药品验收操作规程4、药品销售操作规程5、处方审核、调配、审核操作规程6、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7、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8、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9、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10、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11、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12、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四、质量记录表格1、文件编制申请批准表2、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3、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4、供货方汇总表5、首营企业审批表6、首营品种审批表7、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8、合格供货方档案表9、合格供货单位目录10、药品采购计划表11、购进、质量验收药品目录12、药品质量档案表13、药品拒收报告单14、药品验收纪录15、药品储存、陈列环境检查记录16、环境温湿度监测记录17、近效期药品催销表18、药品拆零销售记录19、处方药销售调配记录20、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21、中药方剂调配销售记录表22、顾客意见征询表23、药品质量问题查询表24、药品质量问题投诉、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25、药品质量信息汇总分析表26、药品销售分析表27、药品质量异常情况报告表28、不合格药品确认、报告、报损、销毁表29、药品购进退出、销后退回记录3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31、药店员工花名册32、企业年度培训计划表33、药店员工个人培训教育档案34、药店员工个人健康档案35、企业设施设备一览表36、设施、设备档案表香岩堂大药房管理文件1、目的:规范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规定药店新版GSP认证

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规定药店新版G S P认证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
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药房工作人员药学服务水平,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容
1.店堂内设顾客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
2.营业员在销售药品或提供药品知识咨询服务中,应牢固树立药品质量、药品不良反应意识,实事求是介绍药品,提醒用药注意事项,指导顾客合理用药。
3.定期对营业人员的药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4.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应定期对营业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培训,从而提高服务水平。
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提倡文明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医保零售门店3、职责:医保定点门店岗位相关人员4、内容:4. 1.门店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做好基本用药目录缺药登记,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
4. 2. 门店按规定设置夜间售药窗口并有服务电话,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
4. 3.门店在显著悬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标牌。
4. 4.营业员在岗时穿着整洁,统一着装,佩戴有照片、姓名、技术职称、工作岗位等内容的服务卡上岗。
微笑迎客、站立服务。
4. 5.营业场所应挂牌明示执业药师在岗或不在岗的药监指示牌。
4.6.营业时间内设置用药咨询台,药师应根据病情对购药参保人员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并说明用药的注意事项。
4. 7.门店应在药品标价签上盖上医保“甲类”“和乙类”的标识,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 8.店堂内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货真价实,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
4. 9.销售药品时应向顾客提供销售凭证,内定应该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规格等。
4. 10.发药时核对姓名、药名、数量、讲请用法用量。
4.11.参保人员购买医保范围内的非处方药时,药师要做好用药指导和审核工作,推荐使用同效低价药品。
4. 12.建立医保配药记录登记本,登记配药日期、单位、顾客姓名、年龄、性别、配药明细、自付比例、联系方式等。
4. 13.要讲究职业道德,介绍药品应该对症下药,实事求是,不得以夸大、欺骗手段强买强卖,药品销售过程中,营业员应该如实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
不得虚假夸大宣传和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4. 14.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公布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正确及时处理医保购药人员的投诉。
4. 15.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
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操作,杜绝不规范的配药行为。
4. 16.需热情接待来查询和投诉的顾客,并做好记录。
新版GSP认证细则

新版GSP认证细则新版GSP认证细则,药品零售篇,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59156上一条下一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实施细则,药品零售,,全文下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2013年1月22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细则】*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经营。
,批发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含分支机构,正副本原件均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以下行为: ,1,零售经营, ,2,超范围经营,,3,挂靠、走票~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4,购销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5,无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6,不具备经营某类药品基本条件,质量制度、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或近1年内连续6个月不经营或累计9个月未经营某类药品。
3(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
*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经营。
,连锁企业, 1(《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含门店,均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药店新版gsp认证标准

药店新版gsp认证标准药店是人们购买药品和保健品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药店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标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服务的可靠性。
为了提高药店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国药品管理部门制定了药店gsp认证标准,对药店的管理、设施、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要求。
首先,药店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管理责任、规范的工作程序、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等。
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服务的可靠性。
此外,药店还应当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
其次,药店必须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制。
药店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要求,对进货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药店还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受潮、受热、受污染等情况发生。
药店还应当对过期药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过期药品对患者造成危害。
此外,药店必须保证服务的可靠性。
药店应当加强对药品知识、用药常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药师和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药店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患者的用药咨询、药品配送等服务得到及时、准确的满足。
总之,药店新版gsp认证标准对药店的管理、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于提高药店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药店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认证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可靠的药品和服务。
记录和凭证管理规定药店新版GSP认证

记录和凭证管理规定药店新版GSP认证药店是一个重要的医药卫生服务机构,要求药店在经营过程中遵守严格的管理规定,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为了对药店进行管理和监督,推行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制度。
近期,药店新版GSP认证制度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店的管理要求。
一、认证范围新版GSP认证将药店的范围扩大,不仅包括传统的药店,还包括网上药店、移动药店、抗癌药店等新兴业态。
这样一来,不同类型的药店都需要按照GSP认证规定进行合规经营。
认证管理部门还可以根据药店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标准。
二、认证要求新版GSP认证对药店的管理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设施要求:药店必须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场所和设备,包括通风、照明、防火等要求。
药品存放区域必须符合药品标准,并有完善的温湿度监测系统。
2.药品采购和供应商管理:药店必须与正规的药品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采购药品。
同时,药店要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药品质量的可控性。
3.药品储存和保管:药店必须建立合理的药品储存和保管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药效的有效性。
药品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在储存过程中要防止交叉污染和控制温湿度。
4.药品销售和处方管理:药店要建立健全的药品销售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处方药的合理使用。
对于处方药,药店要建立完善的处方审查和登记系统。
5.药品质量管理:药店要定期开展药品质量检测和评估工作,并建立相关记录和凭证。
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认证程序新版GSP认证的程序与以前基本相同,分为申请、审查、审核和颁发证书几个环节。
申请者需要向认证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勘验。
认证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药店进行现场考核。
经过审核合格后,认证管理部门将颁发GSP认证证书。
四、认证效果药店通过GSP认证后,将得到认可和信任,有助于提升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药学服务规范(试行)最新版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学服务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满足病人或消费者日益增强的消费需求,拓展药房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参照相应规章制度,制定本医院药学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规范”是药学剂科倡导的内部管理自律性规范。
是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主要针对药剂人员和药工的药学服务质量提出指导原则和评价依据。
第三条药房是医疗服务体系中为病人提供服务的窗口。
药房人员,特别是药学技术人员其首要责任是确保病人或消费者获得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药学服务是以病人或消费者的健康为中心所展开的各项活动和服务,目的是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从而促进病人或消费者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通过规范药学服务行为和明确药剂人员的责任,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便利,促进实现我国医疗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医院药房的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引导医药服务行业正当竞争。
第二章药学服务第五条药学服务是提供与药品使用相关的各种服务的一种现代化药房工作模式,为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药剂部(科)应创造条件以符合以下第六条至第十二条的要求。
第六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盐城市诚信药房实施细则》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设备。
第七条指导合理用药,进行免费用药咨询,保证病人或消费者咨询内容隐私权,同时提供其他优良服务。
第八条根据需要对病人或消费者进行售药纪录和用药跟踪,建立药历制度。
药历是指为病人建立的用药档案。
药历内容包括病人的一般资料,家族史,嗜好,过敏史,历次用药的药品名称、剂量、疗程,不良反应记录等。
药历制度的建立能够保障病人用药的安全有效性,还可以增进医患关系,推进药学服务进程。
第九条为病人或消费者提供多种多样的特色服务,其中必须包含对特殊人群(残疾人、孕妇、老年人、儿童等)的优良服务、公益性健康讲座(宣传橱窗)和其他形式的服务。
第十条发放由药学会或者医院临床药学组编写的药物使用基本常识等健康科普资讯,资讯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药店新版gsp认证标准

药店新版gsp认证标准药店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承担着为社会大众提供药品和保健产品的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药店的运营符合规范,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对药店的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其中就包括GSP认证标准。
GSP(Good Supply Practice)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它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的一项重要标准。
GSP认证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配送等环节,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药品和服务。
药店新版gsp认证标准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更新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药品的采购和储存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新版标准要求药店在采购药品时必须选择正规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来源可追溯;同时,在药品的储存环节,要求药店建立健全的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避免药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其次,对药品销售和配送环节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新版标准要求药店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杜绝非法销售和乱配药品的现象;同时,在药品配送环节,要求药店建立配送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药品的配送过程可追溯,保障药品的安全。
此外,新版标准还对药店的管理和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求药店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药品经营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要求药店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药学和管理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药品经营的合法合规。
总的来说,药店新版gsp认证标准的出台,对药店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和全面的要求,旨在提高药店的管理水平,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为公众提供更加可靠的药品和服务。
药店需要认真学习和理解新版标准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GSP认证,为药店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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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规定药店新版GSP认证
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
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药房工作人员药学服务水平,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容
1.店堂内设顾客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
2.营业员在销售药品或提供药品知识咨询服务中,应牢固树立药品质量、药品不良反应意识,实事求是介绍药品,提醒用药注意事项,指导顾客合理用药。
3.定期对营业人员的药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4.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应定期对营业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培训,从而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