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两票”管理制度
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2篇)

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一、操作票、工作票是保证电力安全生产,防止电气误操作、人身伤害事故的重要组织措施。
应严格按照电力部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工作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使用过的操作票,下一值应综合检查评价,每月定期由安全员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统计合格率,做到正确及时,对“两票”执行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上级职能部门应认真督查和指导,进行复审与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和组织落实措施。
对执行不力的,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操作票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操作票:1.操作票不是按事先编号顺序使用(发予令的操作例外);2.操作票在填写时不是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是用圆珠笔书写;3.一张操作票超过一个操作任务;4.操作实际任务与步骤不符(其中包括操作票漏项,应列入操作票内容的操作未写入票内及步骤颠倒等);5.字迹潦草、票面模糊不清或对个别错漏字修改遗补时涂改、使用修正液或用橡皮、指甲、小刀等擦、刮;6.操作四步内不得盖单步“不执行”小章或每张操作票使用单步“不执行”小章超过三次;7.对遗漏操作项目在票上用补充记号进行补充或用调整记号对颠倒步骤进行调整;8.未按统一命名、统一术语填写或设备名称编号不正确;9.装(拆)接地线的位置不确切或漏写地线编号或地线编号颠倒;10.操作时间漏填、错填或未按“年、月、日、时、分”填写;11.操作票上各类人员未按实填写齐全(包括由于审核手续不严,签名人员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没有签名或没有签全名。
由他人代签名);12.操作中打“ü”不正确或漏打“ü”者;13.操作票填写完毕未在最后一项齐末处盖“以下空白”章或使用图章的名称不正确;14.已执行的操作票未盖“已执行”章;15.操作中发生异常情况停止继续操作的操作票或具有“不执行”内容的操作票在“备注”栏内未作说明的(另外对作废、不合格的操作票均应注明原因。
“两票”执行细则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进一步规范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1、倒闸操作票的管理规定1.1 操作票的管理职责1.1.1 操作队队长是操作票管理的负责人。
1.1.2处部安全技术员负责操作票制度的管理。
1.1.3 处部每月对操作票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1.1.4 操作队各值当值值长每天对已发生的操作票进行整理检查。
交接班时双方进行操作票检查移交。
应按月依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加装封面,填写封面内容并签名。
队长督促检查、考核。
1.1.5 操作队应编制典型操作票,收入到《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计算机中应备有各种典型票便于填写使用。
典型操作票由队长负责编制,报处生产办审核后报生计部审核。
1.1.6 操作票执行情况的检查a 各级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操作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b 检查内容:检查无票操作和持操作票草稿操作;检查票面;检查现场操作全过程;检查管理工作。
1.2 倒闸操作的安全规定倒闸操作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工作之一。
运行人员应明确本站设备的调度范围划分,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后应立即向发令人回令。
1.2.2双重调度的设备,在一次操作任务中运行人员只接受一个调度单位的调度指令。
1.2.3倒闸操作任务涉及到多个调度单位的调度权限时,运行人员应分别接受多个调度的指令,如调度明确由一个调度单位统一下令时亦可执行操作。
1.2.4操作队自行调度的设备或与用户订有停送电联系制度的倒闸操作,应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1.2.5调度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调度编号(调度双重名称)。
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指令。
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
“两票”管理规定

“两票”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两票的种类及格式第三章工作票通用规定第四章变电类工作票填写通则第五章电力线路类工作票填写通则第六章配电类工作票填写通则第七章工作票统计办法第八章操作票通用规定第九章操作票填写规范第十一章操作票统计办法第十二章动火作业票通用规定第十三章附则“两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推进安全痕迹化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票、操作票(以下简称“两票”)管理工作,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GDW1799.1-2013、Q/GDW1799.2-201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
适用于集团公司在运用中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户电气设备及相关场所上的工作。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操作票是从事电气设备操作的依据。
第二章两票的种类及格式第三条集团公司系统“两票”采用统一种类(含附属票)。
(一)变电类工作票(1)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格式详见Q/GDW1799.1-2013附录B。
(2)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格式详见Q/GDW1799.1-2013附录D。
(3)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
格式详见Q/GDW1799.1-2013附录F。
(4)变电站(发电厂)紧急抢修单。
格式详见Q/GDW1799.1-2013附录G。
(5)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格式详见Q/GDW1799.1-2013附录H。
6.变电站一级动火工作票。
格式详见Q/GDW1799.1-2013附录N。
(二)线路类工作票(1)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格式详见Q/GDW1799.2-2013附录B。
(2)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格式详见Q/GDW1799.2-2013附录D。
(3)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格式详见Q/GDW1799.2-2013附录F。
(4)线路工作任务单。
“两票”工作制度

“两票”工作制度第一条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票签发人的资质规定:1、由工作负责人做操作员(巡检员)监护人。
2、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主管机电领导或经批准的机电科(队)长、副科(队)长担任。
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由主管机电领导批准的机电队(或机运)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班长担任,并将名单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变电站(供电处所属变电站)。
4、工作班成员:由机电(机运)队其他成员担任并将名单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变电站(供电处所属变电站)。
5、工作许可人(巡查员):由主管机电领导批准的机电队巡查员担任。
6、矿调度员只能对高压开关进行有必要的远方停、送电操作,(即:开关由运行转热备用);在需要检修的停、送电工作中对操作人员下达能否操作的命令。
以上人员名单均应以文件的形式公布,报送动力部及供电处。
并每年由本单位进行一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任。
第二条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第三条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3、二次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第四条事故状态下的抢修:1、下列情况应视为事故状态(1)威胁人身安全,如:直接触电、间接触电、电弧伤人等;(2)威胁设备安全,如:设备着火、电缆着火、导线断线、严重设备缺陷等。
2、事故状态下,可不办理工作票,应按照事故处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事故发生单位停送电联系人向调度说明事故原因和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和调度应做好记录或电话录音。
3、调度根据事故性质,下令变电所拉开事故开关,变电所值班人员(或巡检员)应将调度命令记入运行记录内。
4、发生人身触电、电缆着火、开关爆炸,在开关未自动跳闸时,事故单位可直接向变电所值班员(或巡检员)说明情况,值班员(或巡检员)根据用户反映情况,立即拉开事故开关,并及时汇报调度及有关领导。
变电站工作票管理制度

变电站工作票管理制度1 工作票管理规定1.1 电气工作票(简称“工作票”)制度是《安规》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两票”管理(操作票、工作票)制度之一。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供电安全、设备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
1.2 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电力线路上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
1.3在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工作,填用的工作票有下列4种:●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附录1);●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附录2);●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变电、线路)(附录3;●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变电、线路)(附录4);。
1.4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安全责任1.4.1 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规》,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以文件形式公布的人员担任。
各供用电单位应指定工作票签发人,并把工作票签发人名单报技术安全部备案。
其安全责任:1)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1.4.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变电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工作班人员工作能力和《安规》的人员。
线路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安规》、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设备情况的人员。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班组工作。
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设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时,方可参加工作,否则不得参加工作。
其安全责任: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变电所两票管理制度

变电所两票管理制度是电力企业用来进行电力设备操作和维护的重要制度,其目的是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下面将从制度背景、制度内容、执行要求和效果评估四个方面来详细介绍变电所两票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电力设备操作和维护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一旦操作不当或维护不到位就可能引发事故,给人员和设备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电力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电力企业制定了变电所两票管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两票的定义:变电所两票是指操作票和工作票,操作票用于记录电力设备的操作情况,工作票用于记录设备维护和修理等工作的实施情况。
2. 两票的申请和填写: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或维护之前,需要填写对应的操作票和工作票,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和批准。
3. 两票的审核和分发:审核人员要对操作票和工作票进行审核,确保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并及时分发给相关的操作人员。
4. 两票的操作和维护:操作人员按照操作票和工作票上的要求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5. 两票的归档和整理:操作票和工作票的填写完成后,需要进行归档和整理,以备查阅和追溯。
三、执行要求1. 审核人员要对操作票和工作票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
2.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票和工作票上的要求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3. 操作人员要时刻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必要的修复和维护。
4. 操作人员要妥善保管操作票和工作票,不得私自丢弃或遗失。
5. 相关负责人要负责对操作人员的操作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效果评估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和运行,变电所两票管理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首先,操作人员的操作和维护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设备故障率明显降低。
其次,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幅减少,保障了操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另外,制度的执行情况得到了有效监控,相关责任人也更加重视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变电站两票管理详细规定

变电站两票管理规定1.总则1.1工作票、操作票是保证电业职工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安全运营重要组织办法,在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必要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
为便于两票管理规范化和原则化,根据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变电站原则化管理条例》关于规定及农电详细状况,特制定两票管理规定。
2.管理规定2.1工作票2.1.1华北地区农电公司均应执行部颁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内关于工作应按规程规定,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见附录8)。
2.1.2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所属电力部门主管生产领导批准人员担任。
工作签发人名单应书面发布。
2.1.3工作单位应事先将工作任务、停电范畴以及安全规定,告知所属变电站(变电运营班),以作好各项准备工作。
2.1.4两种工作票使用前必要统一编号。
每个变电站所使用工作票应进行顺序编号,一年之内不得有重复编号。
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因素将工作票作废时,应在备注栏写明因素,并加盖“作废”章。
2.1.5工作票填写笔迹应工整、清晰,不得任意涂改。
若个别字体需更改时,在写错字体上划两横线注销,背面重新填写。
不得在旁边或上、下方加填笔迹,每张工作票按上述办法改写不得超过三处,否则应作废重新填写。
2.1.6变电站操作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依照工作内容、停电范畴认真审查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办法与否对的、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然后按核算现场状况在“已拉开关、刀闸”、“已断开二次设备”、“已装接地线”、“已设遮栏、已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和“补充安全办法”栏内填写有关内容,最后交给工作票审核人审核并在“工作票审核人”栏内签字,才干办理工作允许手续。
2.1.7第一种工作可使用十天,每日收工后工作负责人和操作人共同检查施工现场状况,无误后双方签字并填上收工时间方告收工,次日开工前应重新办理工作允许手续,双方签字后方可开工。
所有工作完毕,现场清理完毕、施工人员所有撤离现场后,工作负责人向操作人员详细交待施工状况和遗留缺陷,并陪伴操作人员现场验收核对现场安全办法符合工作票上所填内容,双方签字并填入时间,工作票方告终结。
35KV变电站操作票和工作票管理制度(3篇)

35KV变电站操作票和工作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全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认真搞好“两票”的管理工作,为此本站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两票”的执行符合“安规”省公司两票补充规定和“分公司两票实施细则”及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人员必须经公司和站长宣布。
三、本管理制度与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制度、规定为准。
四、由于本站实行微机管理,故打印操作票和工作票产必须核对编号正确。
两票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两票不准使用;五、微机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签发完毕后,工作票接收人应仔细审查,审查完毕后用微机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和姓名。
六、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完毕审查无误后,应进行加密保护工作表;工作许可人栏由工作许可人微机填写。
七、工作票、操作票有关操作时间、命令时间、许可开工时间、工作延期、终结时间及其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发令人、操作人等均应用黑色或蓝色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笔和铅笔,操作时间及操作项目打“√”应用红笔。
八、对于拉、合、停、送、投、退等关键字和开关、刀闸,设备双重编号不得涂改,如涂改,原票作废。
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九、在倒闸操作过程中,如已操作了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时,则在已执行项下面,未执行项上面的中间横线右边注明停止的原因,并盖“已执行”章,按已执行的操作票处理。
十、当执行新的工作任务时,工作票的填写不得在已执行的工作票基础上进行修改,应重新填写。
十一、许可和结束工作票的时间均应记入当日运行记录。
十二、已执行的两票必须进行登记。
十三、已执行的“两票”均应加盖“已执行”章,一般盖在右上角编号处,作废的“两票”应加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原因。
十四、已执行、作废和未使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
已执行和作废的“两票”均应保存一年。
工作票和操作票专用纸应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十五、每日交接班前,当值人员应检查当值内所有两票,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检查上一值的全部两票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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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两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能源部变电站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办理以及设备操作、检修、试运等工作流程,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结合现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能源部变电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
三、职责分工
1 工作票签发人
1.1 负责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1.2 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1.3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1.4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 工作票许可人
2.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
件;
2.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2.3 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2.4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3.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3.2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3 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3.4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3.5 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3.6 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4 专责监护人
4.1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4.2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3 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
为。
5 工作班成员
5.1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5.2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3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6 操作票发令人
6.1 负责审核送停电操作票;
6.2 对权限范围内相关操作任务下令操作;
6.3 跟进工作票签发人交代的操作任务执行情况。
6.4 组织处理电力系统出现的各种故障恢复操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7 操作人(变电站正、副值)
7.1 根据监护人交待的操作任务和记录,明确操作任务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本次操作的目的;
7.2 核对接线图,核对变电站典型操作票;
7.3 逐项填写操作票或计算机打印操作票;
7.4 填写完毕操作票应进行审查,无误后送交监护人;
7.5 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操作五防机模拟预演程序,将程序传送至五防电脑钥匙;
7.6 操作电气设备;
7.7 负责每月对“两票”整理装订、统计。
8 监护人(变电站正值、班长或站长)
8.1 根据操作人填写的操作票与接线图进行对照审核;
8.2 执行监护复诵制度,高声唱票;
8.3 监护操作人操作电气设备;
8.4 负责每月对“两票”整理装订、统计。
四、工作票签发人权限及责任
1 变电站第一负责人须签发 A 类第一种工作票
1.1 主变检修、试验的第一种工作票;
1. 2 10kV 及 110kV 母线检修、试验的第一种工作票;
1. 3 110kV 线路检修、试验的第一种工作票。
2 变电站工程师须签发 B 类第一种工作票和 C 类第二种工作票
2.1 10kV 线路检修、试验的第一种工作票;
2.2 10kV 及 110kV 母线 PT 检修、试验的第一种工作票;
2.3 站用变及电容器检修、试验的第一种工作票;
2.4 在不停电设备上工作及低压设备上工作的第二种工作票;
2.5 变电站内土建、绿化等工程不触及设备的第二种工作票。
3 当变电站第一负责人不在时可指定变电站工程师代为签发 A 类第一种工作票。
4 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好工作票后仍须安排本站技术人员跟踪现场工作质量,安排运行工段长或主任监督操作的正确性。
五、操作票发令人权限及责任
1 运行主任及工段长须作为发令人的 A 类操作任务
1.1 主变停送电的操作任务;
1.2 10kV 及 110kV 母线停送电的操作任务;
1.3 10kV 及 110kV 线路停送电的操作任务;
1.4 10kV 及 110kV 母线 PT 停送电的操作任务;
1.5 变电站内做传动试验的相关操作任务。
2 各站站长或班长须做为发令人的 B 类操作任务
2.1 站用变及电容器组停送电的操作任务;
2.2 分、合断路器的单一操作;
2.3 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3 变电站内所有 A 类操作任务操作时必须有变电站技术员、发令人在场方可操作。
A 类操作任务中 1.5 项操作任务还需工作负责人在场才能操作。
4 操作票发令人还须对所要执行的操作票进行复审。
六、工作票及操作票的填写规范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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