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物品管理办法、发放明细及台账
捐赠管理办法

捐赠管理办法一、捐赠管理概述捐赠是社会公益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个人或机构向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提供资金、物品等资源,推动社会发展和改善弱势群体福祉。
为了规范捐赠行为,确保捐赠的公正、透明、有效,制定本捐赠管理办法。
二、捐赠适用范围本捐赠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愿意参与公益捐赠的个人、企业、机构等捐赠主体。
三、捐赠流程1. 捐赠申请(1)捐赠主体向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提出捐赠申请,包括捐赠的资金数额、捐赠物品的名称和数量等相关信息。
(2)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接收捐赠申请,并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捐赠受理(1)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审核捐赠申请,确保捐赠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
(2)如捐赠涉及特定领域或项目,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可能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审批。
3. 捐赠确认(1)捐赠主体与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达成捐赠意向后,双方签订捐赠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2)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将捐赠资金或物品用于公益事业,并及时向捐赠主体提供捐赠使用情况的反馈。
4. 捐赠资金监督与管理(1)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设立专项账户管理捐赠资金,确保透明度和资金安全。
(2)定期公布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估机构的审核。
5. 捐赠物品管理(1)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对捐赠物品进行登记、验收和目录管理,确保捐赠物品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
(2)捐赠物品存在需要分配或转售的情况时,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应依法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流程管理。
6. 捐赠纳税优惠和抵免(1)符合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的捐赠行为,捐赠主体可享受相应的纳税优惠和抵免。
(2)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应积极与税务机关配合,为捐赠主体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违规与处罚对于违反本捐赠管理办法的行为,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取消捐赠资格、限制捐赠主体的捐赠参与等。
五、附则本捐赠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益组织或受捐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加强捐赠管理工作。
捐赠管理办法

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救灾捐赠活动,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保护捐赠人、救灾捐赠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救灾募捐主体开展募捐活动,以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捐赠财产,用于支援灾区、帮助灾民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救灾募捐主体是指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救灾捐赠受赠人包括:(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社会捐助接收机构;(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
第四条救灾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五条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范围:(一)解决灾民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二)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三)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四)捐赠人指定的与救灾直接相关的用途;(五)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直接用于救灾方面的必要开支。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救灾捐赠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捐赠工作。
第七条对于在救灾捐赠中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予以表彰。
对捐赠人进行公开表彰,应当事先征求捐赠人的意见。
第二章组织捐赠与募捐第八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可以根据灾情组织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部署组织实施。
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捐赠活动,但不得跨区域开展。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中,同级人民政府辖区内的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内组织实施。
第九条开展义演、义赛、义卖等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举办单位应当在活动结束后30日内,报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节捐赠管理概述在组织开展对外捐赠活动过程中,为了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内对外捐赠活动。
第二节捐赠范围对外捐赠包括现金、物品、服务等形式。
捐赠内容应与组织宗旨相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约束组织活动的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节捐赠责任1. 申请捐赠:捐赠申请需经组织相关负责人审批,并按程序书面备案。
检验捐赠真实性、合法性和符合性,保证捐赠符合组织政策、准则。
2. 接收捐赠:根据实际需求接收捐赠物品,并书面确认。
3. 管理捐赠:做好捐赠物品的分类、登记、存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不得私自挪用、转让、倒卖捐赠物品,需保证捐赠物品使用合理、透明。
第四节捐赠审核对外捐赠项目需经组织相关部门审核:1. 财务审核:审核捐赠金额与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2. 法律审核:确保捐赠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会产生法律风险。
3. 事务审核:核实捐赠物品与组织实际需求相符,能够有效利用。
第五节捐赠记录对每笔捐赠应建立详细记录,包括捐赠来源、捐赠物品及数量、使用情况等。
第六节捐赠报告组织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捐赠报告,如捐赠情况总结、使用情况反馈等。
第七节捐赠监督建立捐赠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公众、媒体等监督。
第八节捐赠效果评估对捐赠项目进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确保捐赠活动的长期有效性。
以上为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相关内容,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社会捐助款物管理和使用规范

社会捐助款物管理和使用规范社会捐助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是社会公益事业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确保捐款物资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达到捐赠者和受助者的预期目标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并实施合理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社会捐助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探讨其中的规范要求以及监督机制。
一、管理规范1. 捐助物资登记记录为了确保捐助物资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可追溯,需要建立健全的登记记录制度。
捐赠部门和受助部门应共同编制捐赠物资清单,记录捐赠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相关信息,并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2. 资金和物资专人管理捐款物资的管理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捐赠款物得到妥善保管和使用。
捐赠款物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遵循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和物资不被挪用或滥用。
3. 资金和物资分类管理根据捐赠款物的性质和用途,建立相应的分类管理制度。
分别设立不同款项和物资专项账户,确保捐赠款物的专款专用,不混淆和挪用资金。
同时,根据需求将物资进行分类存放,方便管理和分发。
4. 透明公开的财务管理捐助款物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透明公开的原则。
定期编制和公开捐赠款项的收支情况、物资使用的账目清单,接受监督和审计。
相关资料应妥善保存,使其能够为捐助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解释。
二、使用规范1. 用途与受益人明确在使用捐助款物前,需明确物资的使用用途,并确定受益人范围和条件。
这样既能确保款物的合理利用,又能确保受益人的真正需要得到满足。
同时,建立相关的审批制度,确保款物的使用符合规定并得到合理安排。
2. 公平公正的物资分配在物资分配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益人都能够平等享受到捐助款物带来的福利。
不因个人好恶、关系和权力等因素而进行不公平的物资分配。
3. 资源优化与持续改进针对捐助款物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和评估。
通过评估结果,对捐赠款物的使用效果进行分析,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并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和使用规范。
捐款物资管理制度

捐款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捐款物资的管理,发挥捐款物资最大效益,提高捐助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适用于接受各类捐款物资的组织和机构。
三、捐赠流程1. 捐款物资的种类及数量由捐助者和接受机构充分协商确定,并签署捐赠协议。
2. 所有捐赠物资必须经过接受机构的验收,确保其符合捐赠协议中的要求。
3. 接受机构应在收到捐赠物资后及时通知捐赠者,并对物资进行登记备案。
四、捐赠物资的存储和管理1. 接受机构应根据捐赠物资的不同类型和性质,合理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
2. 捐赠物资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存储条件,并确保物资安全。
3. 物资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物资应及时淘汰。
五、物资分配和利用1. 接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分配、利用捐赠物资。
2. 捐赠者有权了解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接受机构应及时向捐赠者反馈。
3. 物资分配应公开、公平、透明,确保捐赠物资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六、捐赠凭证和感谢1. 接受机构应向捐赠者提供相应的捐赠凭证,并妥善保存捐赠记录。
2. 接受机构应及时向捐赠者致以感谢,并做好捐赠者维护工作。
3. 捐赠者有权要求接受机构公开捐赠情况,接受机构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监督与评估1. 接受机构应建立捐赠物资管理监督机制,接受内外部监督。
2. 定期对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挥捐赠物资最大效益。
3.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捐赠物资的合理利用。
八、违规处理1. 发现接受机构滥用捐赠物资、挪用捐赠物资或其他违规行为,应迅速处理并追究责任。
2. 对于涉嫌违规的接受机构,可暂停或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确保捐赠物资的安全利用。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接受机构所有,如有修改,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3. 接受机构应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让全体工作人员了解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以上为捐款物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各接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捐款物资的管理工作,为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捐赠的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捐赠的物资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捐赠物资的管理,确保捐赠物资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捐赠人(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公益慈善组织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使用和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捐赠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捐赠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处置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合法合规原则:捐赠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捐赠物资的合法性。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合理使用捐赠物资,充分发挥其效益,确保捐赠物资用于最需要的领域和对象。
(四)捐赠人意愿尊重原则:尊重捐赠人的意愿,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物资。
第四条公益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捐赠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捐赠物资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捐赠物资的接收第五条公益慈善组织应设立捐赠物资接收部门,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工作。
第六条捐赠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达、在线捐赠等方式向公益慈善组织捐赠物资。
第七条捐赠物资接收部门收到捐赠物资后,应当对捐赠物资进行查验,确保捐赠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第八条捐赠物资接收部门应当向捐赠人出具捐赠接收凭证,内容包括捐赠人名称、捐赠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
第九条捐赠物资接收部门应当及时将捐赠物资信息录入捐赠物资管理系统,便于管理和使用。
三、捐赠物资的管理第十条公益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捐赠物资的管理制度,明确捐赠物资的存放、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捐赠物资应当存放在安全、适宜的场所,确保捐赠物资不受损失、损坏。
第十二条捐赠物资的使用应当符合捐赠人的意愿,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十三条捐赠物资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捐赠物资进行盘点,确保捐赠物资的数量和质量。
四、捐赠物资的处置第十四条捐赠物资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合理的原则。
第十五条捐赠物资的处置方式包括出售、捐赠、赠送、报废等,处置结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制度

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明确对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保证捐赠财产的合理利用和公正分配,提高捐赠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接受捐赠的单位,在接受、管理、使用捐赠财产活动中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用心管理、规范使用、有效监督。
第四条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
第五条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应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切实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部门为捐赠财产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由捐赠财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各自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捐赠财产管理委员会第八条捐赠财产管理委员会是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的实施机构,负责具体管理捐赠财产,行使相应职责。
第九条捐赠财产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主任(一般由负责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一般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捐赠财产管理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讨论、决定捐赠财产使用的具体使用计划、管理方式和分配规则。
第十一条捐赠财产管理委员会应制定并实施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
第十二条捐赠财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对于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捐赠财产管理委员会应履行告知捐赠人的责任,并及时回应捐赠人的要求。
第三章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第十四条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要坚持科学决策、依法用人,按照政策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优先保障民生发展和公益事业。
第十五条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应该以公益为目标,坚持以实现社会效益为核心,认真履行捐赠人交付的信任责任。
第十六条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应该以政府部门为主导,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模式。
规范捐赠管理制度

规范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捐赠活动的管理,规范捐赠行为,保障捐赠款物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接受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其他组织捐赠给本单位的各类款物及资金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设立捐赠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捐赠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使用和报告等事项。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循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保障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单位在接受捐赠前,必须审查捐赠人的资格和捐赠物的合法性,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六条本单位接受捐赠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回报行为,确保捐赠人的善意和诚意。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捐赠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文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提高捐赠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审定,财务部门、捐赠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章捐赠款物接收管理第九条捐赠款物接收应当建立专门的接收点,接待捐赠人,登记捐赠物的种类、数量、品质和来源等信息。
第十条捐赠款物接收应当对捐赠物进行实物清点、鉴定和验收,确保款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捐赠款物的接收应当开立正规的收据或捐赠协议,经捐赠人签字确认,实现款物的权属变更。
第十二条捐赠款物的接收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和备份,确保捐赠款物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第十三条捐赠款物的接收应当及时通报本单位的相关部门和领导,确保相关人员都了解捐赠情况。
第十四条捐赠款物的接收过程中应当认真负责,保障公平、公正、公开,避免捐赠人的纠纷和投诉。
第十五条捐赠款物接收过程中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保护捐赠人的隐私和权益,维护捐赠人的名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捐赠款物接收过程中应当做好款物的保管和管理工作,确保款物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七条捐赠款物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和要求使用,不得私自挪作他用,保障款物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第十八条捐赠款物使用应当遵循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实现捐赠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捐赠物品发放管理办法
2018年5月23日,长春市日升印业有限公司向我县捐赠学生作业本120000万册。
为了使捐赠物品更好地发挥作用,现制定发放管理办法如下:
1、发放范围。
全县25所学校(包括中小学、高中和职教中心)。
2、学校发放对象。
这批捐助的作业本用来奖励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
3、发放时间。
学校在收到作业本后,根据学校实际进行发放,当年发不完的可以在下年继续发放。
4、管理办法。
学校接受的捐赠资助物品应有专人保管,建立捐赠物品台账,及时登记捐赠物品的取得、分配、发放、领用等情况,做到账目清楚,及时准确,手续齐备,记录完整,账实相符。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捐赠的财物。
5、后勤管理中心不定时检查捐赠物品的发放和管理情况。
附件1:
捐赠物品发放明细
附件2:
()学校捐赠物品发放台账
附件2:
()学校捐赠物品发放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