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教育部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教育部: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教育部8日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指出,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全面公开教育及相关政府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意见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开展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清单之外的事项学校可自主施行,要尽量缩减负面清单事项的范围,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
意见强调,要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教育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
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财政拨款、标准、信息服务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引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
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明确依据,不得随意进入学校进行检查。
政府不得法外设定管理教育的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学校、教师、学生等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校园小微权力清单

校园小微权力清单一、研究权1. 选择课程权:每个学生都有权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以满足自己的学术和职业发展需求。
选择课程权:每个学生都有权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以满足自己的学术和职业发展需求。
2. 接受教育权:每个学生都有权得到高质量的教育,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室实践、实地考察等各种形式。
接受教育权:每个学生都有权得到高质量的教育,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室实践、实地考察等各种形式。
3. 评价教师权:每个学生都有权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以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
评价教师权:每个学生都有权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以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参与权1. 参与课程讨论权:每个学生都有权在课堂上提出问题、发表观点,参与到课程讨论中来。
参与课程讨论权:每个学生都有权在课堂上提出问题、发表观点,参与到课程讨论中来。
2. 参与课外活动权:每个学生都有权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如社团活动、运动会、演讲比赛等。
参与课外活动权:每个学生都有权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如社团活动、运动会、演讲比赛等。
3. 参与学校决策权:学生可以通过学生会等机构参与到学校的决策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愿和需求。
参与学校决策权:学生可以通过学生会等机构参与到学校的决策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愿和需求。
三、信息权1. 获取信息权:学生有权获取学校的相关信息,包括课程信息、考试信息、活动信息等。
获取信息权:学生有权获取学校的相关信息,包括课程信息、考试信息、活动信息等。
2. 发布信息权:学生有权在学校规定的平台上发布信息,包括活动宣传、求助信息等。
发布信息权:学生有权在学校规定的平台上发布信息,包括活动宣传、求助信息等。
3. 信息安全权:学生的个人信息应受到保护,任何人无权未经授权获取和使用学生的个人信息。
信息安全权:学生的个人信息应受到保护,任何人无权未经授权获取和使用学生的个人信息。
四、表达权1. 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前提下,学生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学校安全生产各岗位权力和职责清单

学校安全生产各岗位权力和职责清单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分管。
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安保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援组、通信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小组。
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展开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得到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传染病预防控制、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
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与饮用水设施、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7.组织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8.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9.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
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
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0.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
密切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1. 强化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制定与实施:
- 进一步细化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权责明晰;
- 建立权责对应的制度和流程,并动态管理,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
2. 优化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内容和范围:
- 定期评估权责清单的适用性和科学性,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 根据工作需要和环境变化,及时添加或删除相应的职权职责。
3. 加强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监督与评估:
-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评估指标,对权责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 对违反权责清单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 推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公开透明:
- 将权责清单向内部和外部进行公开,确保相关工作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
- 鼓励员工和社会各界对权责清单的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5. 不断提升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 加强对权责清单的研究和学习,吸取其他单位或相关领域的经验和教训;
-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权责清单的在线化管理,提高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
6. 加强领导干部对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重视和示范作用:
- 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权责清单,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
- 领导干部要积极推动权责清单的制定和落实,提升制度执行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校园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校长安全监管权力及责任清单1.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规划,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
2.领导和组织本校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制订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项防范措施。
3.指导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督促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抓好安全检查工作。
4.直接指导安全教育,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对各项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安全防范意识。
5.指导和督促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校内安全工作检查。
6.落实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工作。
7.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督促安全领导小组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档案,使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8.承担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管理人员监管权力及责任清单1.具体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负责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提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措施;期末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材料报送工作。
3.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完善学校安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好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组织、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
5.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6.全面组织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任务。
7.完善安全工作资料档案制度,及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种台帐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8.督促值日值周教师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学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班主任岗位监管权力及安全责任清单1.按照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法纪和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效做好思想工作。
学校权责清单与管理制度

学校权责清单与管理制度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的管理体制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学校权责清单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成为了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学校权责清单与管理制度的意义、内容以及实施方法等相关问题。
一、学校权责清单的意义学校权责清单是指明学校内部权力与责任的文档,其中明确规定了学校管理层的职责,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权益以及家长的责任等内容。
学校权责清单的制定具有以下几个意义。
首先,学校权责清单可以明确各方的责任边界。
学校管理层、教师、学生和家长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在学校权责清单的指导下,各方能够清晰了解自己的职责范围,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角色。
其次,学校权责清单可以提高管理效率。
学校权责清单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内容和权限,有助于避免责任角力和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
通过明确各方的职责,学校管理层可以更好地制定管理策略,教师可以更加专注于教学工作,学生和家长可以明确自己的学习和监护责任。
最后,学校权责清单能够加强管理和监督。
学校权责清单规定了各方的职权和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权责清单也为学校内外部的监督提供了依据,有利于规范学校的运行。
二、学校权责清单的内容学校权责清单的内容涵盖了学校各个方面的职责与责任。
下面将分别从学校管理层、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角度来探讨学校权责清单的内容。
学校管理层的职责包括学校整体管理、教职员工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
学校管理层应制定合理的学校发展战略,组织教职员工的培训和评价,负责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教学工作、学科建设、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等方面。
教师应履行教学任务,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参与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并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和自我提升。
学生的权益主要体现在学习和发展方面。
学生应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完成学习任务,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社团和课外活动,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并维护自身权益。
校园中的微小权力清单

校园中的微小权力清单
一、学生会权力
1. 组织活动
学生会有权利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如文化节、运动会、学术沙龙等,这些都是为了丰富校园生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2. 代表学生发声
学生会有权代表全体学生向学校表达意见、建议和诉求,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二、班级权力
3. 纪律管理
班主任或班长有权管理班级纪律,包括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批评和教育。
他们负责维护班级的正常秩序。
4. 排课决定
班主任有权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的研究状况,决定班级的课程进度和教学方式。
三、社团权力
5. 社团招新
各个社团有权力进行年度招新活动,选择符合其标准和需求的新成员。
6. 社团活动
社团有权力组织各种社团活动,如学术讨论、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实现社团的目标和宗旨。
四、个人权力
7. 研究自由
每个学生都有权力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专业,自由地研究和探索。
8. 参与决策
每个学生都有权参与到与自己有关的学校决策中,如学生会选举、活动策划等。
9. 信息获取
每个学生都有权获取有关学校的各种信息,如课程信息、活动信息、学校政策等。
五、教师权力
10. 教学自主
教师有权力根据课程需要和学生情况,自主决定教学内容和方式。
11. 教学评估
教师有权力进行教学评估,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以此评定学生的研究成绩。
以上就是校园中的微小权力清单,虽然权力微小,但它们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校园微权力:一份详细的清单

校园微权力:一份详细的清单校园微权力是在校园生活中所涌现的一种独特的权力形式。
它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在学术、社交、生活等各个方面,都有其明显的体现。
下面是一份详细的校园微权力清单,以便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识别它们。
一、学术权力1. 教师的评分权力教师拥有评定学生学术表现的权力。
这种权力可以通过分配分数、评定等级以及决定哪些学生可以参加特定的学术活动等方式体现。
2. 学生的研究资源获取权力一些学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高成绩、社交网络、家庭背景等)而获得更多的研究资源,如更好的图书馆座位、更多的研究机会、更优秀的辅导员等。
二、社交权力3. 社交圈子的影响力在校园中,某些社交圈子可能会拥有更大的影响力。
他们可能通过组织各种活动、设置社交规则以及决定哪些人可以加入他们的圈子等方式,影响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
4. 学生领袖的影响力学生会、社团或其他组织的领导者,通常具有一定的社交权力。
他们可以决定组织的方向、活动的安排以及如何分配组织资源等。
三、生活权力5. 宿舍的管理权力宿舍管理员或其他负责人,拥有对宿舍生活的管理权力。
他们可以决定宿舍的规则、时间表以及谁可以使用公共空间等。
6. 食堂的选择权力一些学生可能因为他们的饮食惯、健康需求或者其他原因,而拥有在食堂选择食物的权力。
以上就是一份校园微权力的详细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微权力既可以被用于积极的目的,也可能被用于负面的目的。
因此,我们需要正视这些微权力,并尽可能地使其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促进校园生活的公平、公正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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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大开化学院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九月校训求知有为求实创新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敬业爱岗服务学生严谨治学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开电大〔2013〕6号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处室:《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县级机关部门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教职工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依法依规科学确权,规范完善权力流程,全面公开权力信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我院权力“规范运行、高效运行、阳光运行”。
三、工作内容1、清理法定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一是清理法定职权。
根据职权统一和高效的原则,参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对各处室、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力求做到家底清、权责清。
二是编制职权目录。
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事权的基础上,编制《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以制度形式固化职权清单。
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分管领导、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形成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
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以规范运行、提高效能、简明清晰、便民利民为准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学员办事,接受学员监督。
五是要健全权力民主运行机制。
遵循权力运行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财物、人事、工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发主决策、严防专权。
2、推行“三个不直接直接分管”,建立科学合理分权机制。
通过对权力和适当分解和下放,形成互相制衡与分权机制,明确“一把手”主要职责是行使决策决断权、领导监督权,副职主要职责是行使管理权和落实权,以防止个人专断、权力滥用。
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在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对人事、财务、项目三个方面“不直接分管”制度。
具体要求:一是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副职领导根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具体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人事工作相关程序,职能处室及分管副职领导提出的干部人事任免、干部竞聘上岗方案和干部奖惩等事项必须提交院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分管副职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建立和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
在具体操作中,经费开支单笔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审批,最后报主要领导联审,方可到财务报销。
经费开支单笔在5000元以上的(含5000元),应先由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提出意见,经院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不变,财务印鉴不作变更。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职领导根据承担的职责权限负直接责任。
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财务工作,实行财务公开等制度。
三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项目,明确分管副职领导按规定具体负责,主要领导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应建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涉及项目的重要事项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由分管副职领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实施建设与管理。
健全完善项目前期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项目建设情况等制度。
3、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监督到位。
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制度和机制。
一是强化层级监督。
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加强对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是强化专门监督。
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参与并指导各内设机构开展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加强对行政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障学员的监督权利。
三是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
从有利于学员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的原则出发,切实落实和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公开载体,拓展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实效,防止暗箱操作,形成遏制权力腐败的民主监督机制。
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法定职权的梳理汇总工作;制定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召开会议,对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7月)按照本方案工作内容和要求,各处室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纠职权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3年8月)认真总结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整理相关材料,做好迎接县纪委监察局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评估之后,及时整改完善,巩固和提升成果。
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是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
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体教职工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开化电大依法治校的高度,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做好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詹宝祺任组长,副院长徐三伟、骆少华任副组长,李正鸣、姜献华、刘永红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骆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开展工作。
(三)完善机制,明确职责。
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时间紧、任务重。
各处室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的要求,为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
各处室要按照本院的工作职能,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处室工作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案件,将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抄送:县纪委监察局。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办公室2013年4月24日印发开电大党〔2013〕1号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院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一、党组书记、院长詹宝祺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三伟同志协助书记、院长负责教务、考务、教材、招生、学籍、奥鹏教育、工青妇、退休教师及财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务处、学籍招生处。
三、党组成员、副院长骆少华同志协助书记、院长负责组织人事、纪检、宣传、统战、综治、信访、文明创建、档案、后勤、技术(网络)、教科研、社区教育、招商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含总务)、技术培训处。
中共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化学院党组2013年5月21日(此页无正文)主题词:人事领导班子分工通知抄送:市电大,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办公室2013年5月21日印发开电大〔2013〕9号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处室:根据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要求,现将《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强化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根据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实行党政“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分权制衡,使决策、执行、监管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从制度上、机制上防止腐败;有利于领导干部从具体、烦琐的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
二、实施步骤1、确定分管人员。
徐三伟副院长分管教务、考务、招生、财务等工作,骆少华副院长分管人事、后勤、工程项目等工作。
2.健全完善制度。
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工程招标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决策实行票决制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分管负责人的权限,职责和运作程序。
3.实施民主监督。
成立由院长詹宝祺任组长,副院长徐三伟、骆少华为副组长,李正鸣、姜献华、刘永红为成员的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分管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每月对分管领导批报的票据进行一次审核确认,对未按制度办理或超越权限办理的事项实行否决权,对具有重大过错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实施意见建立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后,实行党政“一把手”从宏观管理负总责,授权副职领导具体分管,副职领导向党政“一把手”负责,党政“一把手”对副职领导行使权力实施监督的工作机制。
1.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干部人事任免、调动、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等,要经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分管副职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建立和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
在具体操作中,数额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经费支出由分管副职领导审批后,再由主要领导会签审批;数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收支方案先由相关处室和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经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