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法规问题探讨范文
浅谈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对资源的过度依赖,产业结构单一畸形化发展趋势,经济的发展后劲明显不足,容易陷入资源枯竭、经济滑落的资源性发展的怪圈。
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地开发与保护并举、对矿产资源进行开发整合,大大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是实现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总体要求的重要手段,是整顿规范工作的必然延伸。
安阳县在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深化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本人就基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角度提出一些浅显的思考与体会。
一、安阳县矿产资源整合概况安阳县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主要分布在西部的水冶以西太行山延脉区域内,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铁、霞石正长岩、石灰石等十余种,其中霞石正长岩矿资源储量位居全省首位。
2008年初,辖区境内共有153家矿山企业,其中煤矿23家,铁矿72家。
通过历次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截止2012年,我县注销煤矿13家,铁矿53家。
超额完成采矿权、探矿权压减比例的任务目标。
二、整合中采取的主要错施(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安阳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发改、工商局、公安、检察、煤炭、安监、环保、矿管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深化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为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从矿管部门抽调政策性强、业务熟练、作风扎实的人员具体负责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并配臵专用车辆等办公设备,保障了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由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制定印发《安阳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对深化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分级负责,落实责任。
县政府明确各有关乡镇政府是资源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将资源整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对策的思考

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对策的思考一、引言矿产资源是地球的宝贵财富,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等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对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进行全面的思考和探讨。
二、矿产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和意义矿产资源是地球上储量丰富的能源和原材料,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由于长期过度开采和不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储量逐渐减少,同时矿产资源开采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保护矿产资源具有重要的必要性和意义。
保护矿产资源是为了维护地球生态平衡。
矿产资源的开采往往会损害生态环境,导致土地沙漠化、水资源枯竭等严重问题。
如果不加以保护,地球的生态平衡将受到严重破坏,给人类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灾难。
保护矿产资源是为了保障人类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工业化的推进,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如果不加以保护,矿产资源的储量将会在短时间内枯竭,给人类社会带来严重的发展危机。
三、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对策和措施为了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对策。
1. 加强立法和监管。
各国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进行严格的监管,避免过度开采和不合理利用。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资源保护氛围。
2. 推动科技创新。
科技是推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力量。
通过科技创新,可以实现对矿产资源的高效开采和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提倡绿色开发理念。
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应该倡导绿色环保的理念,推动绿色矿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加强国际合作。
矿产资源是全球的共同财富,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解决矿产资源面临的问题。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是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
采矿业的矿产回收与资源综合利用

采矿业的矿产回收与资源综合利用矿产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是采矿业的两个重要环节,旨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矿产回收的重要性、资源综合利用的措施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矿产回收的重要性随着采矿业的不断发展,大量矿产资源被开采出来用于满足社会需求。
然而,传统采矿方式通常存在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问题。
矿产回收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难题。
通过回收废弃的矿石、尾矿以及废弃物等,可以将其中的有用成分再利用,减少对原生矿产资源的依赖,同时也减少了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二、资源综合利用的措施1. 矿石分选技术矿石分选技术是提高回收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废弃矿石进行分选,可以将其中的有用金属或矿物进行分离,进而重新利用。
在矿石分选过程中,可以采用物理分选、化学分选、重力分选、磁力分选等多种技术手段,以提高分选的效率和准确性。
2. 废石油焦综合利用技术废石油焦是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通常被当做废弃物处理。
然而,废石油焦中仍含有较高的碳含量,具有潜在的再利用价值。
通过采用焦炭煅烧、焦炭磨粉、石油焦煅烧等技术手段,可以将废石油焦转化为有用的副产品,如石墨电极、活性炭等。
3. 废弃物综合利用采矿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如尾矿、矿渣等。
这些废弃物通常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对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十分重要。
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将废弃物转化为新型材料、建筑材料等有用产品,如利用尾矿生产水泥、砖块等。
三、未来发展方向1. 制定相关政策与法规为了推动矿产回收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与法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通过政策的引导,可以加大对矿产回收与资源综合利用的支持与投资,推动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的创新。
2. 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加大对矿产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质量。
利用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手段,提高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效率,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矿山尾矿等二次资源的综合利用与问题探讨

第24卷第2期(总第94期)2005年6月湿法冶金Hydrometallurgy of China Vol.24No.2(Sum.94)J une 2005矿山尾矿等二次资源的综合利用与问题探讨唐宝彬,张丽霞(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北京101149)摘要:简述了我国金属矿山尾矿等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所取得的成果与经验,尾矿库及废石堆的处置与综合利用现状等,同时探讨了影响尾矿等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的主要问题和出路。
关键词:尾矿;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问题;探讨中图分类号:X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617(2005)022*******收稿日期:2004211202作者简介:唐宝彬(1964-),男,山东牟平人,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湿法冶金工艺研究。
矿产资源的开发在国家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也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如矿山尾矿、废石(包括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大量挤占土地、污染与破坏生态环境、引发各种地质灾害等[1]。
因此,加强利用与治理矿山固体废弃物是保护和充分利用资源、从根本上治理矿山环境的最有效途径。
矿山固体废弃物包括采矿产出的各种废石、煤矸石,选矿和水冶产出的各类尾矿、废渣,以及粉煤灰等。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0年底,全国各类矿山共产出各类废石162.3亿t ,其中煤矸石35.6亿t ,各种尾矿约50亿t 。
尾矿中,铁矿尾矿26亿t ,有色金属矿尾矿21亿t ,金矿尾矿3亿t [2]。
我国自然矿产资源中80%为共伴生矿,但综合利用率不到20%,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只有30%,大量有用资源被废弃在各种固体废弃物,尤其是尾矿中。
随着经济与技术的发展,这些固体废弃物的综合治理与应用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
1从尾矿或表外矿石中回收有价金属[223]1.1铁矿尾矿的综合回收我国铁矿尾矿中一般仍含铁8%~12%,如按全国现有铁矿尾矿26亿t 估算,铁资源量仍有2.08~3.12亿t 。
采矿业中的矿山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利用

采矿业中的矿山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利用矿山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何高效地管理和可持续地利用矿山资源对于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讨论采矿业中的矿山资源管理和可持续利用的问题。
1. 矿山资源管理的现状矿山资源管理涉及到资源勘探、资源储量评估、矿山规划、矿山开采和矿产加工等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资源勘探不足,导致许多潜在的矿山资源没有被充分发现和利用。
而后,由于缺乏科学可靠的资源储量评估方法,矿山规划和开采往往盲目进行,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
此外,矿产品的加工和利用方式相对简单,综合利用率较低,无法满足现代工业的需求。
2. 矿山资源管理的挑战矿山资源管理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
首先,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之间的矛盾。
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其次,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方面的不完善。
缺乏针对性的政策和法规使得资源管理工作难以落地,监管不到位也使得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再次,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不足。
现有的资源管理技术和管理人才水平相对较低,无法满足复杂多变的资源管理需求。
3. 矿山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性矿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指在矿山开采的过程中,优化工艺流程,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矿产综合利用率,并对开采后的矿山地进行环境修复,保护生态环境。
可持续利用矿山资源不仅可以延长矿产的寿命,降低矿产的开采成本,还可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 矿山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利用的对策为了改善矿山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利用状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资源勘探工作,充分发现和评估潜在矿山资源。
其次,建立科学严谨的矿山规划体系,合理布局和利用矿山资源,减少资源浪费。
再次,加强开采技术研究,提高矿产综合利用率,发展高效清洁的矿石加工技术。
此外,加强环境保护措施,实现矿山地的生态修复和环境友好型开采。
5. 国际经验与借鉴在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采取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法律法规)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法规问题探讨

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法规问题探讨张德明乔繁盛王荃(中国矿业联合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北京,100037)矿产资源是社会经济建设的物质基础,但矿产资源开发也会对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被再次利用的资源统称为矿山二次资源,它包括二次矿产资源(如各类尾矿、废石、废渣)、二次水和气资源(如矿坑水、工艺废水、废气)、二次土地资源(如压占、扰动和破坏的土地)、二次生态环境资源等。
(法律法规)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法规问题探讨。
矿山二次资源中最为重要的是矿山尾矿、废石等二次矿产资源。
它们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并破坏、压占土地,污染生态环境,甚至引发各种地质灾害。
因此,从根本上治理矿山环境的重要环节,是开展二次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本文以二次矿产资源为重点,探讨我国矿产资源及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法规问题。
一、我国矿产资源与二次矿产资源利用现状我国是资源大国,又是一个人均资源严重缺乏的国家。
我国矿产资源丰富,且多为共伴生综合矿产。
但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只有30%,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不到20%。
全国开展综合利用的国有矿山不足其总数的10%,大量有用资源进入尾矿、废石中,使其成为可进一步综合利用的二次矿产资源。
截止2000 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矿山企业153 063 个。
据不完全统计,1949~2000 年底,全国各类矿山产出各类矿废石162.3 亿t,其中煤矸石35.6 亿t,铁矿废石94 亿t,有色金属矿废石25 亿t,金矿废石4.6 亿t,化工矿废石3 亿t。
全国矿山累计堆存尾矿50 亿t,并以每年排放3 亿多t 的速度增长。
其中铁矿尾矿26 亿t,有色金属矿尾矿21 亿t,金矿尾矿2.7 亿t,化工矿尾矿0.3 亿t。
此外,全国堆存粉煤灰12 亿t。
二、我国二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1全国矿山尾矿、废石等二次矿产资源情况,尤其是资源种类、数量、性质、有价组份含量、理化特性不清,利用途径不明,无法为其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
采矿业中的废弃矿山修复与再利用

采矿业中的废弃矿山修复与再利用在采矿业中,废弃矿山是指由于采矿活动而形成的未使用的矿山区域。
这些废弃矿山通常具有巨大的环境和经济潜力,如果得到妥善修复和再利用,将为社会带来重大好处。
本文将讨论采矿业中废弃矿山修复与再利用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技术和经验。
一、废弃矿山修复的必要性废弃矿山对人类和环境都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未经修复的废弃矿山可能会导致土壤侵蚀、水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危害了生态环境,还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带来威胁。
因此,进行废弃矿山的修复至关重要。
二、废弃矿山修复的方法和技术废弃矿山的修复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技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功能。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废弃矿山修复方法:1.土地复垦:将废弃矿山的土地重新整理和开垦,恢复其原有的植被和生态系统。
2.水体治理:处理废弃矿山周围的水体,以减少水污染和相关风险。
这可能包括水池的清理、水质监测和水资源管理。
3.生物修复:利用植物和微生物等生物组织来修复废弃矿山土壤中的污染物。
这种方法可以促进土壤恢复和生态系统重建。
4.地质工程:使用露天采矿或地下开采技术,填充或固化废弃矿山,以防止坍塌和土地沉降等地质问题。
5.重金属处理:废弃矿山通常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通过化学处理或热处理等方法,可以将重金属从土壤中去除或转化为不可溶的形式。
三、废弃矿山再利用的意义和措施废弃矿山的再利用是通过挖掘其经济和社会价值,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利用方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废弃矿山再利用措施:1.能源利用:一些废弃矿山可以被改造成太阳能或风能发电厂,利用当地的可再生能源资源。
2.旅游和休闲:废弃矿山的地形和环境特点可以成为旅游和休闲的独特景点,吸引游客。
3.农业和林业:通过改良土壤质量和水资源管理,废弃矿山可以被用于农业和林业生产,提供可持续的农产品和木材。
4.生态修复:废弃矿山可以成为生态修复的场所,帮助恢复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
关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几点思考

关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几点思考王晓东(松滋市国土资源局,湖北 松滋 434200)摘要: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了拉动内需等宏观调控的时政方针,促进了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同时也拓宽了矿产资源科学技术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但由于我国矿产资源是从粗放型发展方式转变而来,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就此现象,我们需要统一规划并提出正确的发展战略,促进矿产资源结构的升级和转型,减少污染和破坏,有效地解决相关问题。
关键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监管机制中图分类号:F407 文 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487(2019)02-130-2作者简介:王晓东(I974—),男,湖北松滋人,采矿权工程师,大专,毕业于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现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邮箱)443914481@我国长期以来以保护环境为基本国策,主要为了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等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要求我国各项产业进一步合理运用资源,以使资源得到有效节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合理转变。
矿产资源和国家整体经济以及环境发展息息相关,所以,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和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
1 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意义我国的矿产资源具有自身的特性,这种特性要求相关产业在运用资源时展开合理规划。
我国是矿产资源大国,但人均占有率不高,这和一些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相似。
但是,我国矿产资源的天然条件欠佳,导致在采集和挑选的[1]时候难度较大,也会出现资源浪费的现象。
所以,综合利用资源才可以使矿产资源需求量不断增长和供给量缺乏之间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我国虽是发展中国家,但是工业发展速度很快,逐渐加大了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
此外,我国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工业化迅猛发展的时期,产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也会越来越大,所以在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上应加大力度。
总而言之,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可以使资源供给压力得到有效缓解,促进矿产资源利用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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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法规问题探讨张德明乔繁盛王荃(中国矿业联合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北京,)矿产资源是社会经济建设的物质基础,但矿产资源开发也会对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被再次利用的资源统称为矿山二次资源,它包括二次矿产资源(如各类尾矿、废石、废渣)、二次水和气资源(如矿坑水、工艺废水、废气)、二次土地资源(如压占、扰动和破坏的土地)、二次生态环境资源等。
矿山二次资源中最为重要的是矿山尾矿、废石等二次矿产资源。
它们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并破坏、压占土地,污染生态环境,甚至引发各种地质灾害。
因此,从根本上治理矿山环境的重要环节,是开展二次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本文以二次矿产资源为重点,探讨我国矿产资源及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法规问题。
一、我国矿产资源与二次矿产资源利用现状我国是资源大国,又是一个人均资源严重缺乏的国家。
我国矿产资源丰富,且多为共伴生综合矿产。
但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只有30%,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不到20%。
全国开展综合利用的国有矿山不足其总数的10%,大量有用资源进入尾矿、废石中,使其成为可进一步综合利用的二次矿产资源。
截止2000 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矿山企业153 063 个。
据不完全统计,1949~2000 年底,全国各类矿山产出各类矿废石162.3 亿t,其中煤矸石35.6 亿t,铁矿废石94 亿t,有色金属矿废石25 亿t,金矿废石4.6 亿t,化工矿废石3 亿t。
全国矿山累计堆存尾矿50 亿t,并以每年排放3 亿多t 的速度增长。
其中铁矿尾矿26 亿t,有色金属矿尾矿21 亿t,金矿尾矿2.7 亿t,化工矿尾矿0.3 亿t。
此外,全国堆存粉煤灰12 亿t。
二、我国二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1全国矿山尾矿、废石等二次矿产资源情况,尤其是资源种类、数量、性质、有价组份含量、理化特性不清,利用途径不明,无法为其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
22.目前大多数矿山企业技术队伍力量薄弱,科研条件差,经济状况欠佳,生产工艺、设备落后,无能力从事这项工作。
同时,又出于狭隘本位主义,禁止外来投资者和专利新技术进入开发利用。
33.除煤矸石、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外,仅少数矿山对尾矿、废石中有用金属和矿物进行二次回收,而对尾矿、废石的整体综合利用尚缺乏重视。
44.法制建设不完善,缺乏硬性的法律约束,矿山企业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不高。
55.缺少人力和资金的投入,缺乏稳定的市场,尾矿、废石综合利用的许多研究成果难以推广应用。
66.产品单调档次低,生产技术水平低,不能规模经营,经济效益差,缺乏竞争力。
三、我国矿产资源和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涉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在《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中都有原则性规定,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部门规章、规定和行政法规。
有关省(市、区)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
但是,我国目前对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和立法取向与国外尚有很大不同,表现为不是主要以较严格、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管理,而更多的是依靠鼓励性政策来调动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因此,尽管这一系列鼓励性政策对资源综合利用的开展起了一定推动作用,但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制管理体系和严格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我国资源消耗高、综合利用率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仍较为严重。
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现有资源综合利用的立法在一些方面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在执法中也存在大量认识、技术、管理和执法不力等方面的问题。
1.立法中存在的问题1(1)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与法规多分散于国务院各部门单独或联合颁发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由于“政出多门”,政策与法规建设缺乏系统性、协调性,有些甚至相互矛盾、相互制约。
2(2)现有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多以“通知”、“意见”、“要点”、“办法”等形式下达,立法规格层次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源综合利用立法的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
3(3)单行性法规多,具有可操作性法规少。
对于资源综合利用这一广泛领域来说,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独立的综合性基本法,以及各主要方面的单行法和针对具体问题制定的法规规章等完整的立法体系。
靠单行性政策法规难以规范其中的各种问题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4)现行的资源综合利用立法虽然有一些管理制度和措施,但与国外相比,由于其缺乏强制性责任规定和制裁手段,难以保证政府法规的有效实施。
5(5)许多法规措施是七、八十年代计划经济体制下确定的,如减免产品税、国营企业调节税、增值税、所得税、批发环节营业税等优惠措施,由于税制改革而大受影响,甚至有些减免税的规定已无法实现。
又如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得综合利用产品可由企业自行定价的优惠已无惠可言。
6(6)现行立法中一些内容及规定存在许多不完善、不合理之处,不利于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工作。
7A.关于“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过多强调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但对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来说,除经济效益外,还存在着重要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如果只提倡“谁投资,谁受益”,那么许多不赚钱或少赚钱,但对社会、环境有益的综合利用项目就无人去开发投资。
8B.现行立法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按照《资源综合利用目录》执行。
即综合利用产品需经申请、审查、认定是否符合适用享受优惠政策的种类和范围的《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单内容。
这种只认产品,不认该产品所用原料的规定是不科学、不合理的。
9C.现行立法中把可享受经济优惠的综合利用产品界定为“设计规定外产品”,而且必须是“以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
这种规定显然是不合理的,不利于推行无废或少废的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
D.现行政策法规没有区分经济效益、环境和社会效益大小,对减免税期限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显然不利于鼓励从事那些获利较小而环境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也不利于鼓励跨单位、跨行业的综合利用,以及企业外的综合利用投资,不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
2. 执法中存在的问题10(1)我国《矿产资源法》和《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中对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在勘探、评价、设计、开采、加工阶段都有明确规定,明确规定共伴生资源必须同时开采和回收利用的政策。
但实际情况是,在采矿权人取得开采证的审批过程中,并未按规定办理,大多数矿山申请采矿报告中没有这方面内容,即使有也并不准备执行。
有的矿山将大量有价的尾矿用于井下充填,使其永远失去了再利用的可能性。
加之管理不善,病危尾矿库很多,很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和造成资源浪费。
11(2)现行法规积极鼓励煤矸石和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
但是,许多地方和部门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不仅不执行这些规定,反而压制煤矸石和粉煤灰砖的生产与销售,致使其经营难以为继。
12(3)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应积极开展综合利用,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应支持其他单位开展综合利用。
”并规定了:“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
但在实际操作中,矿山企业的本位主义和地方上的各种过重税费,严重阻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13(4)现行立法规定:利用煤矸石发电,电力部门都应允许并网,免交上网配套费,以及电价、调峰等方面给予优惠。
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及经济利益的驱使,不允许矿山企业利用煤矸石发电的电厂上网,只能矿山自用,严重挫伤了矿山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四、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法规建设内容中几个问题的探讨根据目前我国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存在或经常发生的一些情况,探讨在法规建设内容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1.矿山二次资源概念的界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中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界定范围,我国可综合利用的资源由三部分组成,即共伴生矿产资源、二次资源和再生资源。
其中,二次资源中的重要部分就是矿山二次资源。
它又包括二次矿产资源、二次水和气资源、二次土地资源、二次生态环境资源等。
但是,在现有政策法规文件中,对这些可二次利用的资源仍称为“三废”、“固体废弃物”、“废弃土地”等,只强调了“废”的概念,忽视了其“资源性”概念。
建议在今后法规文件中使用“矿山二次资源”这一概念,赋予其法律意义和“资源”的地位。
2.矿山二次资源所有权的界定矿山二次资源的所有权问题在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的界定,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许多矛盾。
如河南、辽宁一些地方为开采尾矿资源、争夺矿山外排处理水和复垦后土地的使用而引发的种种纠纷,都是因二次资源权属不明确而造成的。
为此,河南洛阳市地矿局于2000 年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规定“尾矿资源属国家所有,开采利用尾矿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尾矿资源的办法和奖惩措施,从而极大地促进和规范了矿山二次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我们认为矿山二次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应归国家拥有。
3.矿山二次资源管理权的界定我国《矿山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对暂时还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废石等二次矿产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规定正在生产的矿山企业负有明确的责任,以防止其损失破坏。
但对于已闭坑的老矿山堆存的尾矿和废石,则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状况,不少尾矿库已成为病库或险库,潜伏着极大隐患。
因此,应对已闭坑矿山尾矿和废石的管理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4.矿山二次资源使用权的界定我国《矿产资源法》等现行法规中,仅规定矿山企业应对其产生的尾矿或废石负有贮存、保护和管理,以及防治污染与危害的责任和义务,而对二次矿产资源的使用权没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现行矿山企业没有也不应该自然拥有二次矿产资源的使用权。
我们认为, 一旦法定二次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拥有。
任何企业,包括矿山企业,要开发利用二次矿产资源,都应依法申办使用权手续。
如同某单位或个人申请对已闭坑矿山尾矿的使用权一样,需履行一种手续。
但对于矿山企业,法规应明确其有优先获得本矿山二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使用权的权利。
5.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的经济优惠政策如果法定矿山二次资源作为一种国家所有的资源,任何使用者在获得使用权后,理应有义务缴纳资源补偿费。
同时,国家也应对于从事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给予减免所得税、资源税,甚至减收资源补偿费的经济优惠政策。
对于重大的二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国家应给予适当贷款,甚至进行补助或投资贴息。
五、矿山二次资源综合用的政策建议1.加强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制建设加强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法制建设的前提是,必须首先建立一个成龙配套、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完整协调、独立完善的资源综合利用立法体系。
它应当包括:(1)在《矿产资源法》中修改、补充、完善二次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条款。
1(2)制定《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基本法》,作为资源综合利用的牵头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