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合集下载

在诉讼离婚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诉讼离婚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诉讼离婚中有哪些注意事项诉讼离婚虽然是能够通过法律的⽅式来维护⾃⼰的权益,但是在提起诉讼离婚之后也有很多问题发⽣,为了避免⾃⼰在诉讼离婚时处于⽐较吃亏的状态,必须要提前留意相关的事项,避免⾃⼰吃亏。

店铺⼩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在诉讼离婚中有哪些注意事项1、补⾜应提交的证据,防⽌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院的举证规则,⼀般法院会在⽴案时,同时给原告⼀份举证通知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般有⼆种,⼀是⽴案后的七⽇内,⼆是开庭前。

如果是第⼆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

如果是第⼀种举证期限,⼀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2、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前,将传票送达双⽅当事⼈。

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

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

另外,如果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的⼼⾥动态。

3、不放弃与对⽅的调解协商。

虽然诉⾄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定“法庭上见”。

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的离婚要求,反⽽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

因此,仍与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民法典》第⼀千零七⼗九条【诉讼离婚】夫妻⼀⽅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调解或者直接向⼈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同居;(⼆)实施家庭暴⼒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被宣告失踪,另⼀⽅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分居满⼀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开庭原告注意事项

离婚开庭原告注意事项

离婚开庭原告注意事项离婚开庭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

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需要在开庭前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下面是一些离婚开庭原告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原告在离婚开庭前应该详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与离婚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相关判例。

了解这些法律知识有助于原告更加准确地把握自己的权益,并能更加理性地进行争议解决。

其次,原告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

证据可以是书面证据,如婚姻证、房产证、银行账单等;也可以是口证证据,如亲友的证词等。

原告应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信度。

第三,原告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诉讼材料。

这包括离婚诉讼申请书、诉状附带的证据和其他相关文件。

原告应该在开庭前把这些材料提交给法院,并确保材料的完整和规范。

第四,原告需要提前预约好开庭时间,并在开庭前适时到达法院。

原告应该提前了解法院的具体地址和开庭时间,以避免延误开庭。

第五,原告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

离婚案件可能涉及到双方的感情纠纷和经济利益分配等敏感问题。

作为原告,应该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以便更好地与对方和法庭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六,原告需要充分借助律师的专业帮助。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对于相关法律的了解更加全面和深入。

原告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一些繁琐的法律事务,并在庭审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辩护。

最后,原告需要尊重法庭和法官的权威和决定。

法庭是公正和公正的场所,法官是中立和客观的裁判者。

原告应该遵守法庭规则和流程,尊重法官的执法权利和主持庭审的决定。

总结起来,作为离婚开庭的原告,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法律知识和证据,并合理安排自己的诉讼材料。

在开庭时,要冷静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充分与对方和法庭进行沟通和协商。

同时,要充分利用律师的专业帮助,并始终尊重法庭和法官的权威和决定。

只有这样,原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公正的判决。

离婚诉讼注意事项

离婚诉讼注意事项

离婚诉讼注意事项离婚诉讼是一项复杂而敏感的法律程序,对于正在进行离婚诉讼或者打算离婚的夫妻来说,了解和遵守一些注意事项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一些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保持冷静离婚过程可能会引发情绪激动和紧张,但是保持冷静非常重要。

不要让情绪的干预影响到法律程序的进行,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利。

如果需要,可以寻求心理咨询或法律帮助来平复情绪。

2. 寻求专业法律建议在进行离婚诉讼前,建议夫妻双方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

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你了解整个过程,并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3. 收集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是至关重要的。

夫妻双方应该尽量收集有关婚姻关系状况、财务状况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证据。

这些证据将对裁决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4. 准备财务资料在离婚诉讼中,财务问题是一个关键领域。

夫妻双方应该准备好所有财务文件,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债务等的相关文件。

这样可以确保在财务分割过程中具备准确的信息和数据支持。

5. 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夫妻育有子女,子女抚养问题必然成为离婚诉讼的一部分。

夫妻双方应该就子女的监护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认真讨论。

在决定抚养权和抚养费时,子女的最佳利益应该是首要考虑因素。

6. 协议和谈判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可以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避免走上法庭。

这通常更加便捷、高效,并能减少争议。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谈判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7. 准备出庭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案件将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夫妻双方应该做好准备,收集充分的证据,并根据法庭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同时,要遵守法庭的规则和程序,且要有礼貌和尊重对方。

8. 考虑调解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调解是一种非正式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可以通过专业调解员的帮助来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避免长时间的法律纠纷和高昂的诉讼费用。

9. 遵守法律判决最后,无论是通过协商还是诉讼解决离婚纠纷,双方都应该遵守法律判决。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事项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事项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事项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很多时候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的,才会选择诉讼方式离婚,这种情况下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

当事人要想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就不得不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了,到底夫妻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事项(一)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暂不受理的离婚诉讼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离婚官司的诉讼费由谁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

法院离婚要注意事项和细节

法院离婚要注意事项和细节

法院离婚要注意事项和细节离婚是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它涉及到诸多细节和事项需要注意。

下面是关于法院离婚的注意事项和细节:一、选择适当的离婚程序:离婚程序主要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和和解离婚三种方式。

夫妻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

1. 协议离婚:夫妻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此种方式所产生的后果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财产等基础知识。

2. 诉讼离婚:当夫妻无法达成一致时,需要通过法院审判解决争议。

该方式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用,并且过程耗费时间较长。

3. 和解离婚:当夫妻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可以要求法院宣告离婚并确认协议内容。

此种方式可以减少纠纷,并缩短离婚程序。

二、收集相关证据: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必须提供有关婚姻状况、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相关证据。

如:结婚证、id、户口本、房产证、工资单、银行存折等。

同时,对涉及到争议的问题,如婚内出轨、虐待等,应尽量搜集证据,以证明事实的真实性。

三、咨询专业律师:离婚涉及到法律、财产等多个方面,相关法律问题复杂且可能影响各方的权益。

因此,夫妻双方应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指导。

四、财产分割问题:离婚时,财产分割是重要的争议点之一。

夫妻应明确婚姻期间所共有的财产,以及个人名下的财产。

对于无法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进行公平分配。

五、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与子女的探望权等问题需要妥善处理。

一方要求独自抚养子女的情况下,需提供证明自己抚养子女的能力和良好的抚养意愿。

六、离婚协议的起草:对于选择协议离婚或和解离婚的夫妻,需要起草具体的离婚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内容,需明确详实。

协议可由当事人自主起草,也可由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七、听从法院指导:一旦离婚程序进入法院,夫妻应该尊重法院的判断和裁决。

法院会根据法律精神和情况公平、公正地对待案件,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起诉离婚注意什么事项,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

起诉离婚注意什么事项,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

起诉离婚注意什么事项,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2、规范书写起诉状。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注意事项:1、首先是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分割共同财产,首先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不管夫妻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这样才能尽快离婚,并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得不说,诉讼离婚中的注意事项与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是不同的,那究竟起诉离婚注意什么事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起诉离婚注意什么事项▲1、自行协商应是首选一般来说,以和平的方式来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话),能够极大减少离婚带来的情感伤害。

因此,如果有可能自行协商解决离婚问题的话,即便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也是最佳的选择。

▲2、积极寻求专家建议在自行协商无果或不知如何协商时,寻求婚姻法律及婚姻情感专家的建议是非常必要的。

现实中,陷于离婚困扰者往往会仅寻求婚姻情感的疏导,在婚姻调整效果不佳,或必须面临离婚时,又要另行寻求法律方面的帮助,在时间上会错过很多良机。

▲3、搜集过错及财产证据对财产分割心里没底时,应在律师的指导下搜集对方过错及财产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起诉前再尝试调解离婚是发生在两个非常亲密的当事人之间,若能友好解决,不但利于将矛盾降低在最小的范围之内,亦使得后期的财产分割能顺利进行。

▲二、离婚时彩礼能要回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以双方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依据。

如果双方最终未能结婚,彩礼应予返还。

若给付彩礼后双方已经结婚的,则只有在双方离婚时,符合两种特殊情况的彩礼可以返还,一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实际上彩礼返还问题是比较麻烦的。

男方要想要回彩礼,首先要证明财物的性质为彩礼,即送给女方的财物是以双方将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开庭离婚注意事项

开庭离婚注意事项

开庭离婚注意事项
离婚开庭是一种解决婚姻问题的法律程序。

在开庭离婚之前,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了解和遵守:
1. 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证据:在开庭前,双方应准备好所有与离婚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例如结婚证、财产证明、抚养子女的能力证明等。

这些文件和证据将有助于法庭了解双方的情况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2. 维持秩序和尊重:在庭审期间,双方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激动和不理智的行为。

尊重法庭和法官的决定,听从法庭的安排和指示。

3. 聘请律师:如果您不熟悉法律程序和细节,建议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代表您。

律师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并帮助您制定最有利于您的离婚策略。

4. 准备辩词:在庭审中,双方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提前准备好辩词,清楚地表达您的意见和要求,以便法庭能更好地理解您的立场。

5. 注意言行:在庭审期间,双方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避免使用攻击性、侮辱性或恶意的语言。

保持冷静和礼貌,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 遵守法庭决定:无论法庭最终做出何种裁决,请遵守法庭的决定。

遵循法庭的判决将有助于解决婚姻问题、保护双方的权益,并推动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请注意,以上是一般性的注意事项,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面临离婚开庭,请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建议。

起诉离婚注意事项

起诉离婚注意事项

起诉离婚注意事项起诉离婚是一项艰难而重要的决定,需要慎重考虑和细致安排。

以下是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首先,明确离婚理由。

在起诉离婚之前,必须明确离婚的原因,并确保符合当地的法律要求。

可能的离婚理由包括婚姻破裂、虐待、不可调和的分歧等。

应当仔细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提出合理的离婚理由。

其次,准备必要的证据。

离婚是一项涉及高度争议的法律程序,所以必须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离婚请求。

这可能包括经济文件、通信记录、照片、录音等证据。

确保这些证据是可靠的,并完整地提交给法庭。

第三,选择合适的律师。

找到一位经验丰富、专业的离婚律师非常重要。

律师将指导你了解法律程序和你的权利,并代表你进行法律诉讼。

选择一位可靠的律师需要进行背景调查,并尽量选择具有专业经验的离婚专家。

第四,保护个人利益。

在起诉离婚时,保护个人利益是至关重要的。

这包括在起诉之前确保个人资产安全,包括银行账户、不动产、投资等。

此外,考虑制定个人财产和子女抚养协议,以确保个人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第五,了解离婚程序。

离婚过程可能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因此必须了解当地的离婚法律和程序。

了解离婚程序可以帮助你做出明智的决策,并知道何时提交文件、参加庭审等。

第六,保持冷静和理智。

离婚过程可能非常紧张和情绪化,但保持冷静和理智非常重要。

在与配偶和律师的互动中保持冷静,不要做出仓促或冲动的决定。

最后,坚持信念。

离婚是一项长期的法律程序,可能需要时间和耐心。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坚定的信念,并在困难时期寻求支持和指导。

总结起来,起诉离婚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慎重考虑和细致安排。

遵循上述注意事项可以确保离婚过程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打离婚官司应当注意哪些事项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即可以节约费用,又可以节省时间。

但李律师建议,最好在去之前写好离婚协议,并双方签字,这样把双方的意思表示固定下来,省得双方在民政局办手续时,因为一些枝节问题发生争议,从而避免要几次去民政局才能办妥的尴尬。

但是,有近40%的离婚争议,男女双方争议分歧大,不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只能聘请律师从中斡旋,直至诉到法院。

有些当事人甚至省去了聘请律师这一步,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

一、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1) 起诉状;(2) 结婚证书;(3) 身份证;(4) 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

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

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

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二) 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

李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

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

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当然,李律师在此并不是建议原告要伪造或虚报诉讼材料,这样会引起法院立案人员的反感,甚至会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

(三) 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屋。

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时段(比如周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

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立案,否则四点后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

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 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

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我们婚姻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打草惊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或以度时考虑采取财产仪器保全,以求主动。

二、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

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

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 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

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

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三) 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

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

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三、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

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

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

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

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

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

打离婚官司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离婚必须合适以下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地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起原、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司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

2.审理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查询拜访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打离婚官司审理前的准备。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止查询拜访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止诉讼保全或先止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止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告竣协议的行为。

调解告竣协议后,建造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司法效力。

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3)打离婚官司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如果是公开审理,还应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查询拜访;法庭查询拜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

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

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以上几项,如果有任何一项达不成协议,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当事人出示证件→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双方就离婚问题意见一致后,应先签署一个离婚协议书。

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1、结婚证;2、户口本;3、身份证;4、离婚协议书;5、二寸二张照片。

婚姻相关问题1、对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当事人能不能请求返还?答:按照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几种情形,人民法院是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的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中,对于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人民法院才会对返还彩礼的请求予以支持。

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可以支持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要求,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在婚姻当事人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该婚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成立必备形式要件的情况,并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的情况下;(2)在婚姻当事人进行离婚的过程中,存在该婚姻当事人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过,即"有婚姻之名而无婚姻之实"的情况:(3)在婚姻当事人进行离婚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提出因为婚前给付"彩礼"而导致了自己的生活困难,从而显失公平的情况。

除这三种情况以外的类似请求,由于给付彩礼是基于习俗和当事人一定程度上的自愿行为,故而一般不予返还。

该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对新受理的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处理就适用此解释的相关规定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