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考研题库 经典教材课后习题 (第七章 民事权利)【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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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民法》(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一般人格权)【圣才出品】

王利明《民法》(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一般人格权)【圣才出品】

第十三章 一般人格权13.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考点难点归纳】考点一:一般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见表13-1) ★★★表13-1 一般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考点二:一般人格权中的价值内涵(见表13-2) ★★★★表13-2 一般人格权中的价值内涵 概念:权利集合性一般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特征:概念抽象性、内容广泛性、地位基础性 人格平等:主体资格平等 一般人格权中的价值内涵 人格尊严:社会性的精神特质人身自由:身体活动、精神活动的自由 一般人格权的功能:解释功能、创造功能、补充功能兜底条款一般人格权的司法适用严格的条件限制 一般人格权考点三:一般人格权的功能(见表13-3)★★★★★表13-3 一般人格权的功能考点四:一般人格权的司法适用★★(1)是开放的权利,具有兜底条款的作用。

(2)适用应当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①一般人格权只有在不能适用具体人格权时才有适用余地。

②必须通过个案的价值裁量来确定在具体案件中是否存在人格利益被侵害的情形,进而判断此种人格利益是否应当受到一般人格权的保护。

③应当限制一般人格权所保护的法益的内容。

④在适用一般人格权对受害人提供精神损害补救时,应当考虑受害人是否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应当结合社会的一般观念和受害人个人的感受来确定是否遭受精神损害以及受害程度。

13.2 课后习题详解1.简述一般人格权的功能。

答:一般人格权作为自然人人格利益的法律表现,其保护对象为自然人人格利益之抽象及总和,具有解释、创造和补充立法上明确规定的具体人格权的功能:(1)解释功能一般人格权对于进一步明确个别人格权保护目的,保证各具体人格权制度的正确适用,具有积极的启发和指导作用。

特别是在司法裁判中,在遇到就具体人格权的法律规定应如何适用产生分歧或疑惑时,应依据一般人格权的基本原理进行解释,并要求其至少不得违背一般人格权所规定的价值内涵。

(2)创造功能①一般人格权为生成新的具体人格权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立法者据此可以对法律没有类型化为具体人格权的人格法益进行权衡救济,具有明显的价值宣示功能。

民法培训试题及答案

民法培训试题及答案

民法培训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2.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D. 行为人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答案:D3.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A.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B.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D.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答案:A4.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哪项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A.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B.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D.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答案:A5.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消除危险D. 行政罚款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民事权利的行使?A. 财产权的转让B. 人身权的保护C. 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D. 行政权的行使答案:A、B、C2.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A.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B.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D.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答案:A、C3.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A.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B.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D.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答案:A4.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消除危险D. 行政罚款答案:A、B、C5.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D. 行为人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

王利明《民法》第7版配套考研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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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民法》第7版配套考研题库王利明《民法》(第7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章节题库】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法条评析题五、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章节题库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第四章自然人第五章法人第六章非法人组织第七章民事权利第八章物第九章民事法律行为第十章代理第十一章期限与诉讼时效第十二章人格权概述第十三章一般人格权第十四章具体人格权第十五章人格权的保护第十六章物权概述第十七章物权变动第十八章所有权第十九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二十章相邻关系第二十一章共有第二十二章用益物权第二十三章担保物权第二十四章占有第二十五章债的概述第二十六章债的履行第二十七章债的保全和担保第二十八章债的移转和消灭第二十九章合同概述第三十章合同的订立第三十一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第三十二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三十三章违约责任第三十四章合同分则第三十五章不当得利之债第三十六章无因管理之债第三十七章继承权概述第三十八章法定继承第三十九章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第四十章继承程序第四十一章侵权责任法概述第四十二章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第四十三章数人的侵权责任第四十四章侵权责任方式第四十五章不承担侵权责任和减轻侵权责任的事由第四十六章特殊责任主体对他人致害的责任第四十七章法律列举的侵权责任(上):过错与过错推定第四十八章法律列举的侵权责任(下):无过错责任•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1民法[浙江工商2015年研;中南财大2005年研]答: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涉及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企业和其他多种社会组织,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都与民法相关联。

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在社会生活中,民法是人们的行为规则;如果不遵守这种规则而发生诉讼时,民法是法院裁判民事案件的准绳。

(NEW)王利明《民法》(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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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一编 民法总论第一章 民法概述1.1 复习笔记1.2 课后习题详解1.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2.1 复习笔记2.2 课后习题详解2.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3.1 复习笔记3.2 课后习题详解3.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章 自然人4.1 复习笔记4.2 课后习题详解4.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五章 法 人5.1 复习笔记5.2 课后习题详解5.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6.1 复习笔记6.2 课后习题详解6.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七章 民事权利7.1 复习笔记7.2 课后习题详解7.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八章 物8.1 复习笔记8.2 课后习题详解8.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九章 民事法律行为9.1 复习笔记9.2 课后习题详解9.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章 代 理10.1 复习笔记10.2 课后习题详解10.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一章 期限与诉讼时效11.1 复习笔记11.2 课后习题详解11.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编 人格权第十二章 人格权概述12.1 复习笔记12.2 课后习题详解12.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三章 一般人格权13.1 复习笔记13.2 课后习题详解13.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四章 具体人格权14.1 复习笔记14.2 课后习题详解14.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五章 人格权的保护15.1 复习笔记15.2 课后习题详解15.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编 物 权第十六章 物权概述16.1 复习笔记16.2 课后习题详解16.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七章 物权变动17.1 复习笔记17.2 课后习题详解17.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八章 所有权18.1 复习笔记18.2 课后习题详解18.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九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9.1 复习笔记19.2 课后习题详解19.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十章 相邻关系20.1 复习笔记20.2 课后习题详解20.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十一章 共 有21.1 复习笔记21.2 课后习题详解21.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十二章 用益物权22.1 复习笔记22.2 课后习题详解22.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十三章 担保物权23.1 复习笔记23.2 课后习题详解23.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十四章 占 有24.1 复习笔记24.2 课后习题详解24.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编 债权总论第二十五章 债的概述25.1 复习笔记25.2 课后习题详解25.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十六章 债的履行26.1 复习笔记26.2 课后习题详解26.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十七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27.1 复习笔记27.2 课后习题详解27.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十八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28.1 复习笔记28.2 课后习题详解28.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五编 债权分论第二十九章 合同概述29.1 复习笔记29.2 课后习题详解29.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十章 合同的订立30.1 复习笔记30.2 课后习题详解30.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十一章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31.1 复习笔记31.2 课后习题详解31.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十二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32.1 复习笔记32.2 课后习题详解32.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十三章 违约责任33.1 复习笔记33.2 课后习题详解33.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十四章 合同分则34.1 复习笔记34.2 课后习题详解34.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十五章 不当得利之债35.1 复习笔记35.2 课后习题详解35.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十六章 无因管理之债36.1 复习笔记36.2 课后习题详解36.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六编 继承权第三十七章 继承权概述37.1 复习笔记37.2 课后习题详解37.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十八章 法定继承38.1 复习笔记38.2 课后习题详解38.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十九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39.1 复习笔记39.2 课后习题详解39.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十章 继承程序40.1 复习笔记40.2 课后习题详解40.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七编 侵权责任第四十一章 侵权责任法概述41.1 复习笔记41.2 课后习题详解41.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十二章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42.1 复习笔记42.2 课后习题详解42.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十三章 数人的侵权责任43.1 复习笔记43.2 课后习题详解43.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十四章 侵权责任方式44.1 复习笔记44.2 课后习题详解44.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十五章 不承担侵权责任和减轻侵权责任的事由45.1 复习笔记45.2 课后习题详解45.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十六章 特殊责任主体对他人致害的责任46.1 复习笔记46.2 课后习题详解46.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十七章 法律列举的侵权责任(上):过错与过错推定47.1 复习笔记47.2 课后习题详解47.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十八章 法律列举的侵权责任(下):无过错责任48.1 复习笔记48.2 课后习题详解48.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一编 民法总论第一章 民法概述1.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考点难点归纳】考点一:民法的概念(见表1-1) ★★表1-1 民法的概念考点二: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调整对象指的是民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王利明《民法学》(第4版)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 第七章~第九章【圣才出品】

王利明《民法学》(第4版)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 第七章~第九章【圣才出品】

第七章国家【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国家的民事法律地位1.国家的民事法律地位作为民事主体的国家并不是法人,而是一个特殊的主体。

2.国家不同于法人的特征(1)国家是以国库的财产为基础从事民事活动的①国家财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产,而不是法人的财产,国家只是代表社会全体成员支配这些财产。

②法人则是以自己的独立财产为基础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2)国家作为民事主体,是以国家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①在从事涉外民事活动中,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国家可以基于其主权享受财产豁免权。

②法人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出现,它只是独立的社会组织。

在从事涉外民事活动时,法人不能享有财产豁免权。

(3)国家从事民事活动的范围和条件,要由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来规定国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内容上不同于法人。

(4)责任承担①国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国家享有和承担,国家以国库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②法人则要以自己的独立财产对自己的债务负清偿责任。

二、国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国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殊性(1)这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特殊的限制。

(2)国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要通过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

2.国家在从事民事活动中的特殊能力(1)国家享有的从事某些民事活动的能力,是国家所专有的,不能由任何公民和法人享有。

例如,只有国家才具有发行国家公债的能力。

(2)国家从事民事活动能力,应该受到其特殊政策目的的限制。

(3)国家从事民事活动大量地需要通过机关法人来进行,应区别机关法人的行为和国家作为特殊主体的行为。

第八章法律行为【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1.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以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

2.法律行为的特征(1)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①法律行为必须是由民事主体实施的行为。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法律法规汇编(含历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圣才出品】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法律法规汇编(含历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圣才出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调整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例题】(2012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第1题)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

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

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

对此,周围多有议论。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

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

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答案】D【考点】诚实信用原则【解析】A项,《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

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

BC两项,即使张某不具备还贷能力,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成立,张某应当负担风险履行还贷义务。

D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价值要求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平等地在法律中得到表达和体现,公平地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

王利明《民法》第6版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第七编 民事责任 【圣才出品】

王利明《民法》第6版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第七编 民事责任 【圣才出品】

第七编民事责任第三十八章民事责任概述1.简述民事责任的特征及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

答: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前提,无义务就无责任。

(1)民事责任的特征①强制性。

法律责任的强制性是其区别于道德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的根本标志。

民事责任作为法律责任之一,也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具有强制性。

主要体现在:a.在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或者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当民事主体不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时,通过国家有关权力机构强制其承担责任,履行民事义务。

②财产性。

民事责任以财产责任为主,非财产责任为辅。

一方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给他方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通常通过财产性赔偿的方式予以回复。

③补偿性。

民事责任以补足民事主体所受损失为限。

(2)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①强制程度不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直接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力,不存在当事人的调解或者和解。

民事责任更多地体现的是威慑力,是一种间接的强制,主要表现在:a.当事人自己可以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无须强制机构的介入;b.当事人可以就民事责任的内容、承担方式等进行协商、调解与和解。

②责任性质不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属于惩罚性责任。

民事责任属于补偿性责任。

③承担方式不同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为刑罚,行政责任承担方式主要表现为行政拘留、罚款等。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为停止损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试述民事责任的分类及其意义。

答:(1)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①根据民事责任是否由合同关系引起划分为a.合同责任,即合同上的责任。

它不仅包括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债务所生的民事责任,还包括因合同变更、解除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保证责任和非违约方未尽到防止或者减轻损害的义务所应负的责任。

民法各章习题及答案

民法各章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选题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C)A 指导功能B 补充功能C 惩罚功能D 约束功能2、下列现象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D)A 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B 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证券经济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济业务C 国家税务机关可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适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D 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亲戚具有有限的订立合同的权利3、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

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D)A 自愿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4、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不包括(B )A 家庭暴力B 在愚人节时与某人开玩笑C 某企业与职工签订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D 串通投标的行为5、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A )A 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B 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物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C 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D 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6、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B )A 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B 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C 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D 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7、孙某在本市闹市区有一处商业门面房,李某多次与其商谈转让事宜。

当孙某得知即将兴建的平安大道将从自己的房屋位置通过,就将该房转让给李某。

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下列民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A)A 诚实信用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公序良俗原则D 自愿原则8、甲知其新房屋南面临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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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民事权利
一、概念题
1.民事权利
答:是指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权利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

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

权利人因他人的行为而使其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有关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保护。

2.形成权
答: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够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属于形成权的主要有承认权、选择权、撤销权、抵销权、解除权及继承权的抛弃权等。

3.相对权(清华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答:相对权是指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它是相对于绝对权而言的,是将民法上权利按其效力划分而得的权利之一种。

其特征在于义务人是特定的,所以又叫做对人权。

4.抗辩权
答: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根据抗辩权作用的不同,抗辩权又可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

永久性抗辩权。

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

二、简答题
1.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谈谈民事权利的分类问题。

(北京大学200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答:根据内容,民事权利可以划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1)财产权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是通常可以以金钱衡量其价值的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按照权利内容又可以分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2)人身权指与权利主体的人格、身份不可分离并不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一般不具有可让性,在受到侵害时首先应当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

2.形成权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清华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答:(1)概念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使既存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2)类型
①使法律关系发生效力的形成权;
使法律关系发生效力的形成权,我国法律上的相关规定主要有,法定代理人对于被代理人(被监护人)行为的承认权,被他人无权处分之物的权利人对无权处分的承认权,本人对无权代理的承认权,以及债权人对债务人与第三人债务承担的同意权。

②使法律关系效力变更的形成权;
使法律关系效力变更的形成权,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主要是债权的选择权。

③使法律关系效力消灭的形成权。

使法律关系效力消灭的形成权,我国法律上规定比较多,有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意思表示错误的撤销权,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撤销权,债的保全的撤销权,解除权人的解除权,抵销权人的抵销权。

形成权除有权利人可直接行使的以外,还有法律规定须依诉行使的。

比如,《民法通则》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行为,得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3.绝对权与相对权有什么区别?(西北政法大学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答:两种权利是依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相对人的范围为标准而划分的。

绝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为不特定人的权利,义务人是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故又称“对世权”。

物权、人身权等均属绝对权。

相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为特定的人的权利。

相对权的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的义务人,故又称“对人权”。

债权就是典型的相对权。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权利实现的方式不同。

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以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

相对权,是指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只能对抗特定的人的权利。

(2)权利内容之法律上所对抗的人范围不同。

绝对权是对抗一般人之权利,而相对权为对抗特定人之权利。

(3)权利适用领域不同。

绝对权指对于一般人请求不作为的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物权等。

相对权指对于特定人请求其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如债权。

三、论述题
1.试述民事权利的本质。

答:关于权利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四种学说:
(1)客观说,又称利益说。

该说由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认为权利的本质就是法律保护的利益。

这种观点强调,权利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某种利益的,但它本身并不是这种利益,只是一种法律的形式,可以依此形式主张利益。

(2)主观说,认为权利的本质是意思自由,即人的意思能够自由活动或能够任意支配的范围。

意思是权利的基础,没有意思就没有权利。

(3)法力说,该说由德国学者梅克尔提出,他认为权利的本质为法律上之力。

“法律上之力”,系由法律所赋予的一种力量,凭借此力量,既可以支配标的物,也可以支配他人。

(4)框架概念说,该说由德国学者拉伦茨提出。

本书认为可以提出一个有关权利的框架性概念。

即权利的内容,为法律上的自由;权利的外形,为法律上之力;权利的目标,是服务于权利人特定利益的实现或维持。

权利就是服务于民事主体特定利益的实现或维持,由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

2.试述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

答: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

这种保护措施由于是由当事人自己采取的,因此又称为私力救济或自我救济。

权利主体采取一定的方式保护其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本身的属性。

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采取自我保护手段应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权利主体只能以法律许可的方式,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保护自己的权利。

我国民法明文规定的自我保护措施,只有自卫行为,即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项。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民事立法中,尚认可自助行为。

(1)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侵权行为
人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通过正当防卫实现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①现实性,指对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实施的侵害行为必须是现实的,即该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并正在进行。

②违法性,指对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实施的侵害行为并非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的合法行为。

如果是公务人员依法进行的职权行为或医生依据医疗服务合同实施手术,就不得进行正当防卫。

③针对性,指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实施。

不法侵害行为来自侵害人,防卫的目的在于制止侵害,故防卫行为只能对侵害人本人实施,不得针对第三人。

④目的性,指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

防卫不得出于报复,不得针对侵害非法权益的行为。

⑤进行正当防卫不能违反比例原则,即防卫人采取的防卫措施与实现保护权利的目的应当相称。

防卫人通常应采取既能避免自己或他人权利遭受损害,又仅给侵害人造成最小损失的方法来进行防卫。

(2)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财产损害的行为。

其构成条件如下:
①危险的紧迫性,指合法权益正遭受危险。

“危险”是指现实存在的某种有可能立即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紧迫事实状态;“合法权益”意味着紧急避险不适用于非法利益遭受危险。

②避险措施的必要性,指避险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

不采取该措施就不足以使合法权益避免现实正在遭受的危险,不足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

③避险行为的合理性,即避险行为适当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必要限度要求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这里的损害仅限于财产损害,可依财产价值的大小加以衡量。

(3)自助行为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请求权,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合法行为。

①自助行为仅在公力救济无法及时发挥作用时方可适用。

因此,自助人借助自助行为保护的请求权,必须是可以申请国家机关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如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权请求权、与债务人的人身相关的债权请求权等,即不得采取自助行为。

②行为人在实施自助行为之后,必须立即向有关机关申请援助,请求处理。

行为人无故申请迟延,应立即释放债务人或把扣押的财产归还给债务人之外,造成损害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行为人的自助行为如果不被有关国家机关事后认可,也必须立即停止侵害并对受害人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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