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铁路建设工程合同和与铁路建设工程有关的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以下简称合同)。
第三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实行合同归口管理。
计划财务部负责合同的归口管理工作,其基本职责是: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拟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检查监督其执行。
3.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制度,管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4.负责合同管理检查工作,向公司总经理提出改进意见或奖惩建议。
5.负责合同管理及合同统一编号管理。
6.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负责组织协调纠纷的处理,处理有关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或仲裁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纠纷处理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具体承办有关合同。
在具体承办相关合同中,主要职责是:1.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调研市场情况,提供决策依据。
2.按授权代表公司与签约人进行谈判,坚持双人商谈协商的原则。
3.协助公司总经理组织重要合同的谈判,做好合同订立的各项工作,研究合同的法律依据和财务风险,并提出规避意见。
4.审查签约人的资质、资信和履约能力。
5.按《合同法》的规定和项目的具体要求,起草合同文本及相关报送材料文件,履行报批手续,组织实施签订合同。
6.合同签订后全面履行合同。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工程建设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铁道部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要求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和规定。
以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为基础,建设安全标准化工地为载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保障,严格落实为关键,扎实推进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各参建单位必须在“接受政府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长效的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等目标。
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依法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依据第五条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三)《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建设〔2009〕181号)规定的《铁道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六项施工安全标准(TB10301-2009、TB10302-2009、TB10303-2009、TB10304-2009、TB10305-2009、TB10306-2009)。
(五)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六)公司与各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三章安全管理方针目标第六条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强化管理,预防事故。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大西铁路客专建设的总体目标,强化施工组织管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根据铁道部《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南》(铁建设〔2009〕226号)和《客运专线铁路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指南》(铁工管工〔2007〕72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并用以指导其建设全过程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编制,严禁边施工边编制或施工完后补编制。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就应作为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分工及审批程序第五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为三类:1.第一类为全线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由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编制,报部审批。
2.第二类为各标段、控制工程、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本标段实际情况,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签认),监理单位审核,公司负责审批。
全线控制工期工程“三隧一桥”即韩信岭、乔家山隧道、马家庄隧道和晋陕黄河特大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尚需报部核备。
3.第三类为其他工程(建设或施工单位拟定的控制、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审批,报公司核备。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和原则第七条编制依据1.国家、铁道部和山西、陕西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2.国家和铁道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3.现行铁路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定额。
4.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
5.设计文件。
6.铁路客运专线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7.其它相关依据。
第八条编制原则1.必须满足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目标,符合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等要求。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技术交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贯彻和落实《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15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交底两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西铁路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技术交底的管理和组织第四条技术交底是铁路建设的重要程序,是铁路建设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参建单位要提高对技术交底的认识,切实做好技术交底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技术交底程序进行规范化交底,为大西铁路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奠定基础。
第五条技术交底管理工作:1.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技术交底作为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重要内容,按照铁路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并及时协调解决技术交底中存在的问题。
2.公司负责组织勘察设计单位首次交底工作,安排重难点、高风险工程,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Ⅰ类变更设计的技术交底工作,将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及时传达到施工和监理单位。
3.公司咨询办负责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现场核对,将现场核对和实施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反馈,提请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4.勘察设计单位要将设计技术交底作为勘察设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及时将设计意图、设计内容、注意事项等向施工、监理单位交代清楚。
5.施工单位要将施工技术交底作为施工的基础,必须认真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准备工作。
接到施工图后认真组织审核,提出需要设计说明的问题,以便使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
同时组织好自己的技术交底,将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施工注意事项等向作业人员交代清楚。
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补充交底。
6.公司咨询办和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对分级交底进行检查,对施工技术交底纪要进行检查和抽查,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准确交到作业层面。
验工计价管理规定

验⼯计价管理规定⼤西铁路客运专线⼯程建设验⼯计价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投资管理,规范验⼯计价⾏为,维护合同双⽅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正确掌握⼯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合理、有效地使⽤建设资⾦,确保⼤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顺利实施,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程验⼯计价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西铁路建设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条验⼯计价是指对铁路建设项⽬中⼯程施⼯、材料设备采购、勘察设计、征地拆迁等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以及建设管理费⽤开⽀中已完成的合格项⽬或⼯作,进⾏验⼯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计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于新建铁路⼤同⾄西安客运专线建设项⽬的验⼯计价⼯作。
本项⽬完成的所有投资都要进⾏验⼯计价。
建筑安装⼯程、设备⼯器具、征地拆迁和其他费⽤等均须通过验⼯计价来确认已完⼯程数量和计算价款;勘察设计费、⼯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须通过验⼯计价来确认已完⼯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按有效⽀付凭证进⾏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验⼯计价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验⼯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验⼯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程数量或⼯作内容进⾏验⼯计价,验⼯计价⼯作按先验⼯、后计价的原则进⾏,真实反映⼯程和投资完成情况,禁⽌虚假验⼯计价。
严格依据合同验⼯计价。
⼤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要加强合同管理,除建设单位管理费外,其他费⽤必须依据合同验⼯计价。
按规定需要补充、完善合同的,及时补充、完善,严禁合同外验⼯计价。
第五条验⼯计价的依据(⼀)依法签订的⼯程施⼯、监理、勘察设计、物资设备供应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铁道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三)经批准的开⼯报告;(四)公司批准的施⼯组织设计;(五)公司下达的年度、季度投资计划;(六)经审核合格的施⼯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七)合同约定的⼯程或⼯作质量合格的证明⽂件。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doc6页)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一、为规范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合同签订一、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合同风险评估。
二、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工程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工程量、价款支付方式、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第三条合同变更一、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下签订变更协议。
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变更的事由、具体条款、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工程工期调整等相关内容。
第四条合同履行一、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和支付方式,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二、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条合同验收一、工程建设竣工后,合同双方应组织验收工作,确认工程的质量、数量、安全等方面均符合合同要求。
二、若发现工程存在质量缺陷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一、合同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合同争议解决机构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二、凡属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均应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文档内容。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doc10页)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一、前言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是我国重要的铁路交通线路之一,为了保障工程施工有序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二、总则为规范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办法。
1. 目的本办法的制定目的是明确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管理责任、原则和要求,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流程,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的全过程。
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流程1.需求调研:充分了解工程施工要求和环境。
2.方案设计:确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工期安排等。
3.设计审核:对施工方案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合理性和安全性。
4.组织编制: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方案审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施工实施: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
四、管理要求1.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管理责任。
2.质量控制: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
3.安全保障: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
4.信息共享: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协调工作进展。
五、管理机制1.监督检查:建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的有效性。
2.信息反馈: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效果进行及时反馈,及时调整方案。
3.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防范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
3.其他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以上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的内容,特此制定并公布。
希望以上内容符合您的需求。
铁路工程基本建设计划及统计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基本建设计划及统计管理办法计划及统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铁道部关于加强计划管理,改善宏观调控的暂行规定、铁路贯彻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铁统计[2022年]77号)、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铁计2022年236号)、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规则(铁道部铁统计[2022年]200号)等规定,结合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计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将本项目从开工至竣工投产期间的基本建设投资,运用尊重客观、综合平衡、宏观调控、有序投入的基本方法,统筹合理使用,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三条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的建设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本项目从开工至竣工投产期间的建设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实施统计监督,客观真实地反映本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的建设全过程。
第二章计划、统计工作的管理第四条计划统计管理工作实行甲乙复线铁路公司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统一领导、统一制定、分级负铁路工程基本建设计划及统计管理办法责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综合平衡、监督执行、统计分析、指标考核与提供决策的五项职能作用。
计划统计的最终审批权为筹备组组长。
第五条计划、统计工作的管理由筹备组计划财务部归口负责,各部门参与。
各参建单位根据计划、统计工作的需要设置计划统计机构、配备计划统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统计工作。
第六条“综合平衡”是计划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制定计划过程中一要量力而行,既要积极可靠,又要留有充分余地;二要真实可行,既要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又要考虑局部服从全局;三要有序管理,处理好重点、一般和单列的关系;四要相互衔接,妥善处理好各部门计划指标的关系。
第七条计划、统计同步管理,逐步调整计划。
统计是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制订计划的重要依据,要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功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加强统计分析,为修正计划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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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计划统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计划、统计管理工作,发挥计划、统计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规则》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大西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西铁路建设计划、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建设计划、统计纪律和要求。
及时提报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建议计划,及时下达年(季、月)度计划及调整计划,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及调查分析报告,实行计划、统计监督及考核。
第三条计划、统计工作的管理由计财部归口负责,工程部、物资部、拆迁办配合。
各参建单位根据计划、统计工作的规定配备计划统计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统计工作。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应上报的各类报表,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提供各种统计信息资料、临时报表及统计分析;根据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年(季、月)度统计分析报告。
施工单位上报和提供计划、统计资料,必须及时、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计划统计资料。
第五条计划统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第六条为使报表统一化、规范化,计划、统计报表除封面和编制说明采用A4纸纵向排列外,其余各表一律采用A3纸横排,并用计算机打印。
要求手续完备、数据吻合、装订整齐。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七条编制依据1. 铁道部有关计划管理的规定;2. 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3. 铁道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4. 施工承(发)包合同及其他合同;5. 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关于工期、质量、投资、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规定;6. 施工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条件;7. 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第八条编制的内容1.编制说明:对上一阶段计划和施工组织的落实情况作简要分析;计划编制的依据;建设部署、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形象进度、目标和进度要求;项目资金、物资设备、施工力量等资源配备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完成本期计划和解决问题的措施。
计划编制说明应周密、详尽,以便评估其可行性。
2.计划内容:按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确定的章节、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用表格的形式填报本期计划完成工程数量及投资。
主要包括章节、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计量单位、合同数量及价值、本期计划数量及价值、分月计划数量及价值、开累计划完成数量及价值、累计完成百分比等组成。
控制(或重点)工程应另单独填报,并有形象进度描述。
第九条年度计划编制1. 各施工单位每年7月15日前完成下一年度的建议计划(含月计划)编制,交监理单位复核后于7月20日前报公司计财部;计财部发工程部、物资部和拆迁办审核提出建议,由计财部汇总形成年度建议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公司董事事会同意后上报。
2. 计财部依据铁道部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全线施工组织设计(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和上年度验工计价、工程进展的落实情况,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各施工单位分解计划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下达给各施工单位。
年度施工计划是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季度计划编制各施工单位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编制下季度施工建议计划,季度建议计划的编制需按章节分解到每月。
以文件形式报公司计财部。
计财部发工程部、物资部和拆迁办审核提出建议意见,由计财部汇总形成季度投资计划建议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季末前下达季度计划。
第十一条月(旬、日)作业计划编制月(旬、日)作业计划由各施工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季度计划分解指标后下达作业班组执行。
月(旬、日)作业计划必须保证季度计划的完成。
第十二条分年度滚动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分年度投资计划是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控的依据,应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工程内容和总概算,结合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编制。
初步设计批复后,工程部、物资部、拆迁办分别编制年度滚动投资建议计划,计财部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董事会批准后上报审批。
各施工单位应在每年的二季度末,向公司计财部报送后两年的滚动投资建议计划。
计财部发工程部、物资部和拆迁办审核提出建议意见,由计财部汇总形成滚动投资计划建议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
第十三条年(季、月)度投资调整计划编制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季、月)度投资计划,各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资调整计划建议并说明理由,经监理单位复核后报公司计财部;计财部发工程部、物资部和拆迁办审核提出建议意见,由计财部汇总形成项目年(季、月)度投资调整建议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时间上报。
工程部、物资部和拆迁办依据铁道部下达的年度投资调整计划提出分解计划建议意见,计财部汇总,形成分解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计划的执行各单位必须根据公司下达的计划进行任务分解,制定贯彻计划的措施,确保实现计划目标;开展劳动竞赛,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必须加强基础工作管理,按规定建立计划管理台账。
第十五条计划考核公司对各施工单位的计划完成将严格考核:1. 对完成计划任务的单位,公司将全线通报表扬,并通报其集团公司。
2. 对未完成计划任务的单位,项目经理要在公司召开的季(月)度工作会议上做书面检查;公司将通报其集团公司,对连续两个季度完不成任务的,建议对该项目经理予以处罚;完成计划低于90%的单位,由其集团公司派现场工作组督导完成。
3. 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信誉评价考核。
第三章统计管理第十六条职责分工1. 计财部负责项目统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参建单位的统计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各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编制向铁道部主管部门及各投资人报送的建设项目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
公司其他部门应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积极配合。
2.监理单位协助各施工单位编制统计报表、编写统计分析报告。
3. 各施工单位负责编报合同段内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并报公司计财部。
第十七条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若工作需要调整应安排素质相当的人员接替,并及时报公司计财部审批、备案,做好工作衔接。
统计人员应主动了解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对其中与统计工作直接有关的设计范围、工程数量、概(预)算、合同、工程量清单等内容必须熟悉,以便正确统计项目的投资、实物工程量等指标。
第十八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实编制建设项目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统计表、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表、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
编制项目统计分析报告,说明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重点工程及总体工程形象进度、实际投入的人力资源,实际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项目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等。
第十九条月报表的统计周期与时间。
1月1日至1月25日为1月份统计时间,1月26至2月25日为2月份统计时间,其他月份依此类推,12月份统计至月底。
报表时间具体要求如下:1.各施工单位按附件10格式编制合同段内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于每月23日18:00时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公司计财部,30日前补报书面文档;2.计财部汇总统计报表,并按铁道部统计中心的“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系统”编制要求统计报表(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于每月25日18:00时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按投资人和地方统计部门要求编制统计报表,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
第二十条年报表的统计时间段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送时间按照当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办理。
第二十一条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
以铁道部统计中心当年布置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为准,报表中未作规定的,以《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规则》为依据;施工单位按调度月报和验工计价对统计报表中的完成投资和实物工程量进行统计;桥梁、涵洞、隧道、路基的折合数量,用已完成价值折合。
为保证工程统计数据与验工计价一致,季度验工计价后,对统计报表中的完成投资和实物工程量在季度末的次月按季度验工计价进行调整,年度统计完成投资和工程量以年度验工计价为准。
第二十二条统计报表统一使用规定的格式,电子文档与书面文档的内容与格式必须一致,上报的书面文档应由单位领导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统计信息涉及企业商业机密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对外发布。
第二十四条公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依据《统计法》对各参建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为提高项目建设的统计工作质量,减少差错,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统计质量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定期对各参建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第二十五条在统计工作开展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具有以下行为:1.侵犯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2.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没有设置统计台账,统计资料保管不完整。
4.违反规定发布统计信息行为。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大西铁计财〔2009〕10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附件:1.分年度投资计划表2.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表3.季度投资建议计划表4.月度投资建议计划表5.年(季)度投资实施计划表6.季(月)度投资实施计划表7.年(季)度投资调整建议计划表8.计划报表封面9.统计月报封面10.投资、实物数量完成统计表11.施工月统计报表附件1新建铁路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第标段分年度投资计划表章别节号建设项目及主要单项工程单位总的建设规模xxxx年完成xxxx年完成xxxx年完成规模投资(万元) 工作量投资(万元) 工作量投资(万元) 工作量投资(万元)注:本表的编制者和复核者为编制单位填写编制者:日期:复核者:日期:附件2编制者:日期:复核者:日期:附件3编制者:日期:复核者:日期:附件4新建铁路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第标段年季度分月度投资建议计划表章节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单位年度计划完成季度计划完成月计划完成月计划完成月计划完成数量价值(元) 数量价值(元) 数量价值(元) 数量价值(元) 数量价值(元)注:1、控制(重点)工程需另单独填报。
2、本表的编制者和复核者为编制单位填写。
编制者:日期:复核者:日期:附件5新建铁路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第标段年(季)度投资实施计划表工程项目及责任单位合同段概算额合同额年度计划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附件6附件7编制者:日期:复核者:日期:附件8建设项目新建铁路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计划名称2010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段落名称编制单位:咨询监理:负责人:总监:编制日期: 年月日复核日期: 年月日附件9新建铁路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标段基本建设统计报表报告期:项目名称: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联系电话:编制日期:附件10新建铁路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投资、实物数量完成统计表填报单位:报告期:200 年月统计表序号名称单位设计至年开累本年计划本月完成本年累计本年完成计划(%)开累开累完成设计(%)备注1 投资万元其中:部投资万元2 建安投资万元3 路基土石方万m3其中:区间万m3站场万m34 特大、大、中桥延m/座其中:特大桥延m/座大桥延m/座中桥延m/座5 小桥延m/座6 涵洞横延m/座7 隧道成洞m/座8 通信干缆km9 通讯站站10 自闭线路km11 电气集中站12 电力线路km13 接触网条km14 牵引变电所个15铺轨km 其中:正线km 站线km16 铺道碴万m317房屋m2其中:生产m2生活m218 投产里程km单位负责人:制表:时间:年月附件11新建铁路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第合同段施工月统计报表填报单位:填表时间:200 年月统计2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