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作业(二)
法律文书作业答案

《法律文书》作业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
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1、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的制作单位是( D ) A、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B、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D、省级以上检察院2、行政抗诉书,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所制作的文书。
(A)A、重审B、改判C、重新立案D、再审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正文包括事实、、判决结果三部分。
(A)A、理由B、法律依据C、证据D、控辩词4、以下不符合法律文书写作要求的是(C)A、表意精确,解释单一B、文字精炼,言简意赅C、文风朴实,格调诙谐D、语言规范,语句规整5、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称( A ) A、刑事裁判文书B、刑事诉讼文书C、刑事判决书D、刑事裁定书6、刑事判决书中,文种标题“刑事判决书”的字型比正文大( A )A、二号B、一号C、三号D、五号7、以下有关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的阐述正确的是( C )A、只引程序条文,不引用实体法条文B、只引用实体法条文,不引用程序法条文C 、驳回上诉,维护原判的,不需引用实体法条文不需引用实体法条文D 、在顺序上,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后引用程序法 8、民事再审申请书的结构略同于( A )A 、上诉状B 、起诉状、起诉状C 、申诉状D 、反诉状 9、以下有关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的表述,正确的是(、以下有关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的表述,正确的是( A )A 、(1998)扬刑初字第110号B 、扬刑初字(1998)第10号C 、扬初字刑(1998)第10号D 、(1998)第10号扬刑初字号扬刑初字 10、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制作的凭证性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制作的凭证性法律文书是( A )A 、逮捕证、逮捕证B 、拘留证、拘留证C 、通缉令、通缉令D 、拘传证、拘传证 11、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尾部包括(、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尾部包括( D )A 、交代抗诉权、交代抗诉权B 、交代上诉权、交代上诉权C 、交代申请权、交代申请权D 、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 12、反诉状的核心是要写好(、反诉状的核心是要写好( B )A 、反诉请求、反诉请求B 、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C 、证据、证据D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13、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应当强调举证责任的一方是、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应当强调举证责任的一方是 ( B )A 、原告、原告B 、被告、被告C 、当事人、当事人D 、第三人、第三人1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判决书的署名应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判决书的署名应是( C )A 、独任审判员、独任审判员B 、院长、院长C 、合议庭组成人员、合议庭组成人员D 、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 15、批准侦查实验的是、批准侦查实验的是 ( D ) A 、检察长、检察长 B 、刑侦队长、刑侦队长 C 、专业组织 D 、公安局长、公安局长主观题部分: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1、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项应依次写清哪些身份要素、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项应依次写清哪些身份要素? ?应写明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何时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址、何时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答案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答案第一章一、单项选择题:1.C2.A3.C4.C5.D6.D7.D8.B二、名词解释: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司法文书: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应该是指司法机关处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不包括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更不包括民用的法律文书。
3.诉讼文书:是专指涉及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既包括司法文书,也包括涉及诉讼的民用法律文书,如案件当事人自书或律师代书的各类诉状等法律文书就是其中的主要部分。
三、简答题:1.简述法律文书的特征。
答:(1)主旨鲜明;(2)材料客观;(3)内容法定;(4)形式程式;(5)解释单一;(6)使用实效。
2.法律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答:(1)依法制作,突出主旨;(2)遵循格式,事项规范;(3)综合表达,叙议为主;(4)写清事实,掌握要领;(5)分析事理,以法为据;(6)说明情况,简洁明晰;(7)语言准确,朴实庄重;(8)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3.法律文书的作用。
答:(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第二章一、选择题:1.AB2.ABC3.ABD4.B二、名词解释:1.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参与刑事诉讼,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制作或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2.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服刑犯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3.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22春南开大学《法律文书写作》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7

22春南开大学《法律文书写作》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 法律文书都有固定的格式。
( )A.对B.错参考答案:B2. 制作公诉意见书的基本要求是( )。
A.论点鲜明突出B.论证有理有据C.分析透彻深入D.语言准确有力参考答案:ABCD3. 公证文书(名词解释)参考答案: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其法律行为,或者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做出证明的法律文件。
4.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为表格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 )A.对B.错参考答案:A5.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并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的( )有错误的﹔二是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的。
A.批准逮捕的决定B.不批准逮捕的决定C.起诉的决定D.补充侦查的决定参考答案:B6. 民事起诉状的正文应包括( )。
A.诉讼请求B.事实与理由C.具状人签名D.具状时间参考答案:AB7.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___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______要求赔偿。
营业执照的持有人8. 辩护词由律师用于( )A.刑事诉讼中B.民事诉讼中C.行政诉讼中D.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参考答案:A9. 辩护词可以对被告人提出加重处罚的意见。
(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10. 行政法律文书叙述的事实包括双方当事人间法律关系、产生行政纠纷的时间、地点、纠纷的原因、经过、结果。
(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1. 按照适用诉讼程序的不同,辩护词可以分为( )。
A.无罪辩护词B.一审辩护词C.二审辩护词D.再审辩护词参考答案:BCD12.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答案

20XX年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答案《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一、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公刑字拘(2012) ×号王某,男,1987年6月11日生于某市,某厂临时工,住该厂员工宿舍123号。
简历:1993年-1999年在XX小学读书。
1999年-20XX年在XX中学读书。
20XX年-20XX年在XX厂工作。
拘留理由和依据:王某由于对江某以其偷拿单位东西为名予以开除并拒绝给其发放1至3月工资不服且几次与江某交涉未果而欲报复。
20XX年8月14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出现在江某家门前,因讨薪未果,王某将汽油泼在江某家门口,欲将其烧死。
保安及时赶到将王某扑倒在地,并从其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
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涉嫌放火罪。
终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4款的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承办单位:×市县公安局刑警队承办人:许XX20XX年8月15日二、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XX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X公刑诉字(2001)104号犯罪嫌疑人朱××,男,1994年12月5日出生于××县××乡××村,汉族,××中学高三学生,住××县××乡××村。
违法犯罪经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XX年5月2日由我局执行逮捕。
现羁押于××公安局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朱××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一案,我局经过审查,立进行案侦查。
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朱××系被害人徐××的侄子。
20XX年前随父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
法律文书作业(二)

呈请拘留报告书×公刑拘字[2007]××号男李××,女,1978年10月20日出生,籍贯××省××县人,身份证号码××××××××××××××××××,民族汉族,文化程度,职业××县××乡××村农民,现住××县××乡××村,政治面貌群众。
简历:××年至××年在××乡××村小学读书;××年至××年在××乡××中学读书;××年在××市打工期间因打架斗殴被治安拘留10天;××年至今在××乡××村务农。
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李××,理由如下:2007年1月31日深夜,××县××乡××村女村民叶××母女被杀。
该案由我局立案侦查。
我局刑警队侦查员王××、刘×调查发现,李××是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之一。
经我局主管局长×××批准,侦查员王××、刘×秘密提取了李××的指纹并搜查了其住所。
经我局技术部门鉴定,李××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李××住所炕席下的蓝布西装长裤裤脚上的血迹为AB型,与死者叶××血型相同。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答案演示教学

20XX 年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 答案《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1 参考答案一、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X公刑字拘(2012)号王某,男,1987 年6月11 日生于某市,某厂临时工,住该厂员工宿舍123 号。
简历:1993年-1999年在XX 小学读书。
1999 年-20XX 年在XX 中学读书。
20XX 年-20XX 年在XX 厂工作。
拘留理由和依据:王某由于对江某以其偷拿单位东西为名予以开除并拒绝给其发放 1 至3月工资不服且几次与江某交涉未果而欲报复。
20XX 年8月14 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出现在江某家门前,因讨薪未果,王某将汽油泼在江某家门口,欲将其烧死。
保安及时赶到将王某扑倒在地,并从其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
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 条,涉嫌放火罪。
终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 条第4 款的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承办单位:X市县公安局刑警队承办人:许XX20XX 年8 月15 日二、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XX 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X 公刑诉字(2001)104 号犯罪嫌疑人朱XX,男,1994年12月5日出生于XX县XX乡XX村,汉族,XX中学高三学生,住XX 县XX乡XX村。
违法犯罪经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经XX 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XX 年 5 月2 日由我局执行逮捕。
现羁押于XX公安局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朱XX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一案,我局经过审查,立进行案侦查。
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朱XX系被害人徐XX的侄子。
20XX年前随父在XX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
20XX年下半年到XX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
20XX年4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XX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
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XX喊徐XX端洗澡水,这时他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XX家大门边的上堆旁,乘徐XX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XX洗澡。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作业1学习中心:专业:学号:姓名:一、名词解释1、法律文书;2、法律文书结构;3、笔录类文书;4、叙述类文书;5、语体;6、法律事实7、公安刑事法律文书; 8、起诉意见书9、检察机关刑事法律文书; 10、不起诉决定书11、起诉书; 12、公诉意见书; 13、刑事抗诉书二、简答1、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2、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3、法律文书的分类4、法律文书的特点5、法律文书结构的特点6、法律文书结构的成因7、法律文书结构的分类8、法律文书的主要结构类型9、法律文书语体的特点10、法律文书语体的分类11、法律文书语言消极修辞的要求12、法律文书叙述的特点13、案件事实的基本内容14、叙述案件事实的方法15、法律文书说明的主要方法16、法律文书说明的基本要求17、法律文书说理的角度和要求18、法律文书说理的方法19、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的分类20、检察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要求21、公诉意见书的特点22、优秀抗诉书的标准三、文书制作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意见书。
2013年9月5日下午2时,某省林区木鱼林场林业队出纳员文大力回该林业队财务室时,发现财务室被盗。
财务室办公桌和保险柜被撬,大量现金被盗走。
木鱼派出所于5日晚8时许接到报案,遂通知林业公安局刑警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根据询问和调查的结果,认为林区木鱼林场育林队的高志国是作案分子,其同伙是向为国和屈明亮。
2013年10月30日林区公安局将向为国刑事拘留。
同年10月25日某市公安局将高志国刑事拘留。
11月10日高被押回林区公安局审查,审查中高志国供认了林区木鱼林业队财务室的钱是他偷的。
屈明亮于同年10月30日被林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高志国的口供同现场勘查笔录和收集的其他证据相一致。
因此,该区公安局刑警队将此案件移交预审科审理。
预审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办理了提请批准逮捕的手续,某省林区人民检察院于11月27日将犯罪嫌疑人高志国、向为国、屈明亮逮捕,预审科同志依法对其执行逮捕。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答案二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答案作业二(7.1-10.1)一、名词解释:1.刑事裁判文书是指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在审理终结后或者在审理过程中,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案件的实体问题或者程序问题所作处理的司法文件。
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指法院对于检察院提起公诉和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构成何种犯罪、适用何种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作出的书面决定。
3.第二审刑事判决是指第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检察院的抗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审理后作出的书面决定。
4.再审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5.人民法院民事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诉讼程序,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海事案件的过程中,为处理和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以及其他相关问题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6.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者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海事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就案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处理决定。
7.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上一级法院对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而上诉的案件审理后所作出的书面决定。
8.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按照一审或二审程序再审终结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9.公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就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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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拘留报告书×公刑拘字[2007]××号男李××,女,1978年10月20日出生,籍贯××省××县人,身份证号码××××××××××××××××××,民族汉族,文化程度,职业××县××乡××村农民,现住××县××乡××村,政治面貌群众。
简历:××年至××年在××乡××村小学读书;××年至××年在××乡××中学读书;××年在××市打工期间因打架斗殴被治安拘留10天;××年至今在××乡××村务农。
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李××,理由如下:2007年1月31日深夜,××县××乡××村女村民叶××母女被杀。
该案由我局立案侦查。
我局刑警队侦查员王××、刘×调查发现,李××是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之一。
经我局主管局长×××批准,侦查员王××、刘×秘密提取了李××的指纹并搜查了其住所。
经我局技术部门鉴定,李××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李××住所炕席下的蓝布西装长裤裤脚上的血迹为AB型,与死者叶××血型相同。
据此,侦查人员已采取措施对李××进行了监视。
综上所述,李××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涉嫌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刑事拘留。
当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承办人:王××、刘×2007年×月×日XX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X检一分捡刑诉字[2007]第XX号被告人孙XX,男,1979年2月25日出生,XX省XX市人,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汉族,小学文化,XX市XX厂工人,住XX市XX路XX 号。
1995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XX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7年9月1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现羁押于XX看守所。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7年9月20日以X公刑诉字[2007]20号起诉意见书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07年9月XX 日已告知被告人孙XX有权委托辩护人,于2007年9月XX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XXX和被告人的辩护人X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现查明:2007年9月9日下午三时许,XX市XX河新建大桥施工现场附近发生一起杀人碎尸案。
被害人为6岁女童章XX。
经侦查,XX市公安局侦查人员确认孙XX有杀人碎尸的重大嫌疑,遂当即将孙XX刑事拘留。
早在这次杀人分尸之前,孙XX就曾多次向其好友透漏:“人肉最嫩,味道最鲜美”,(以下内容略,注:同学们做作业或考试时不得省略)上述事实有尸体检验报告、血型检验报告、肢解尸体用的搪瓷盆、凶器小刀、装四肢和头的黑提包等物证,被害人的家长和当天下午与被害人一起玩的孩子们的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和司法鉴定结论等证据在案作证。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XX目无国法,为满足自己的变态需求,故意将他人杀害,并肢解、煮食尸体,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X X市人民法院检察员XXX书记员XXX2007年10月5日(院印)附:1、被告人孙XX现羁押于XX看守所;2、证据目录一份;3、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册;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X刑初字第37号公诉机关XX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省XX市人,初中文化,XX 市XX公司工人,住XX市XX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2006年8月因打骂他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07年9月因偷窃别人财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08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6日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现羁押于XX看守所。
辩护人王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市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6月13日以X检刑诉字[2008]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XX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XX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XX及其辩护人王XX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因打人、偷窃等违法行为两次受到公司的行政处分,加之未得2007年度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许XX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杀人报复。
2008年5月10日8时许,被告人刘XX上班后,从木工房朱XX处骗走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
中午12时许,陈设法进入被害人许XX的办公室,趁许XX熟睡之机,用羊角锤猛击许XX 的头部二十余下,后又用木工凿对着许XX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十余下,致使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针对以上指控,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结论、证人朱XX、侯XX的证言、被告人作案工具以及被告人刘XX的供述等证据,并认为被告人刘XX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法院从重处罚。
被告人刘XX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其辩护人王XX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刘XX 属于激愤杀人,事出有因,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刘XX在XX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
2006年8月,刘XX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07年9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08年2月,XX公司发放2007年度奖金,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许XX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杀人报复。
2008年5月10日8时许,被告人刘XX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因人多未逞,后又窜至木工房,从木工房朱XX处骗走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
中午12时许,刘XX混进办公楼一楼值班室,伺机作案。
1时许,被害人许XX进入三楼333办公室午休,1时30分许,刘XX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XX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办公室外屋沙发上许XX秘书侯XX正在休息,于是将侯XX骗出房间。
刘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XX熟睡之机,用羊角锤猛击许XX的头部二十余下,后又用木工凿对着许XX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十余下,致使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欲乘长途汽车逃回老家,因发现公安人员堵截,遂欲转乘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
当晚8时许,刘XX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经当庭举证、质证,并经合议庭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1、犯罪现场发现的羊角锤、木工凿经被告人刘XX辨认,系其作案时所用;2、犯罪现场所留鞋印经核对,与被告人刘XX家中的皮鞋底相吻合;3、X公刑技法(2000)鉴字第X号刑事技术检验报告,结论:被害人面部留下明显疤痕,头部有多处钝器伤,系被他人用铁锤及木工凿击打所致;4、X公刑技法(2000)检字第X号法医物证鉴定书,结论:案发现场发现的多处血迹与被害人许XX的血型相同。
5、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笔录;6、证人朱XX、侯XX的证言;7、被告人刘XX的供述。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目无国法,因对被害人不满而故意杀人,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被告人刘XX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属于激愤杀人,事出有因,希望法庭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于法律无据,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1份。
本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审判长X X X审判员X X X审判员X X2008年7月10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X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1]X刑终字第X号原公诉机关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秦X浩,男,1985年5月26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初中文化,XX市XX厂工人,住XX市XX街X楼X号。
现因涉嫌抢劫、强奸于2007年7月1日被拘留,同年7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辩护人叶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鲁X成,男,1984年7月12日出生,汉族,XX市XX县人,初中文化,XX市XX厂工人,住XX市XX街XX宿舍楼X 栋X号。
现因涉嫌抢劫于2007年7月20日被拘留,同年7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 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李X,1987年8月13日出生,汉族,XX市XX县人,小学文化,XX市XX厂工人,住XX市XX街XX楼XX单元X号。
现因涉嫌抢劫于2007年7月1日被拘留,同年7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