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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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做诚信经营者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做诚信经营者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做诚信经营者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背景与目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诚信经营变得尤为重要。

只有建立起诚信企业形象,才能取得社会各界的信任,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倡导企业做诚信经营者,创建诚信企业,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目标:1.引导企业管理者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信誉。

2.增强企业员工的诚信意识,促进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3.增进企业与各方的合作关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4.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活动内容与方式:1.企业内部宣传:(1)组织企业内部会议,向员工宣传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强调企业文化对诚信的要求。

鼓励员工主动转变观念,以诚信为基础,提高个人职业素质。

(2)制作宣传手册、海报等宣传材料,并在员工休息室等公共区域张贴,增加诚信意识。

(3)开展内部培训,邀请专家授课,介绍诚信经营的好处和方法,鼓励员工在工作中遵守诚信原则。

2.外部宣传:(1)设计并制作宣传标语、横幅等,展示企业的诚信经营理念,并在企业的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

(2)与相关媒体合作,发表企业的成功案例和诚信经营心得,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

(3)定期举办企业公开活动,如公益慈善活动、员工志愿者活动等,展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经营。

3.建立监督机制:(1)制定企业内部的诚信行为准则,明确员工工作行为规范,将诚信原则融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

(2)建立诚信举报制度,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行为,并对举报者提供保密和奖励机制。

(3)加强内部监督,定期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审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激励机制:(1)设立诚信奖励制度,对在诚信经营和行为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2)组织内部竞赛活动,鼓励员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创新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客户满意度。

(3)与合作伙伴合作,推出特别优惠政策,对长期合作的企业进行奖励和优惠待遇。

2024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然而,也面临着一些严重的信用问题,如商业欺诈、失信行为等,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2024年,全面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实现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互联互通,构建诚信为核心的社会环境,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的信用声誉,达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治理的协同推进。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1.加强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集工作,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2.推进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整合,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政务信用信息的实时公开和共享。

3.鼓励企业分享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库,提高企业间的自律管理能力。

4.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信贷信息共享,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

(二)加强信用评价和信用评级工作1.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面客观、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

2.加强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评级监管,实施信用评级结果联动制度。

3.鼓励社会组织、媒体和民间力量参与信用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规范信用评级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三)加大信用宣传和教育力度1.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公民信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2.加强对企业信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诚信经营意识和能力。

3.鼓励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实守信品质。

4.加大对社会公众的信用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信用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四)加强信用惩戒和纠错机制建设1.建立健全的信用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惩罚,并公布惩戒结果。

2.推进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加强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对失信个人进行限制措施。

3.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对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行业限制和处罚,构建失信黑名单制度。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22•【字号】七政规〔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七政规〔201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健康有序、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打造“诚信七台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制定,集中实施。

汇聚全市各相关部门关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具体举措,制定我市综合性实施办法,明确各项操作规程,实现联奖联惩;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坚持突出重点,社会协同。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

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坚持营造氛围,服务发展。

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

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

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形成诚信建设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着力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现就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一)充分认识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要意义。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理念,推广先进典型,开展专项整治,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同时要看到,诚信建设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整体偏低,商业欺诈、合同违法、制假售假、偷排污染物、偷逃骗税、学术不端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诚信缺失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诚信建设制度机制亟待健全和完善。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大力推进诚信建设的有利时机。

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完善法律法规为保障,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着力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道德支撑。

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

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

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形成诚信建设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着力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现就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一)充分认识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要意义。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理念,推广先进典型,开展专项整治,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同时要看到,诚信建设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整体偏低,商业欺诈、合同违法、制假售假、偷排污染物、偷逃骗税、学术不端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诚信缺失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诚信建设制度机制亟待健全和完善。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大力推进诚信建设的有利时机。

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完善法律法规为保障,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着力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道德支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9.07.17•【文号】安监总煤办[2009]135号•【施行日期】2009.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办〔2009〕13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的途径和方法,不断促进煤矿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方面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但是,从全国范围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缺失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机制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承诺不兑现,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在煤矿企业广泛开展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是煤矿企业及其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自觉执行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行为,以及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处置危害事件能力的综合反映。

它体现了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履行承诺、义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可信程度。

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

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

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形成诚信建设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着力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现就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一)充分认识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要意义。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理念,推广先进典型,开展专项整治,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同时要看到,诚信建设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整体偏低,商业欺诈、合同违法、制假售假、偷排污染物、偷逃骗税、学术不端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诚信缺失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诚信建设制度机制亟待健全和完善。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大力推进诚信建设的有利时机。

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完善法律法规为保障,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着力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道德支撑。

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方案(2篇)

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方案(2篇)

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方案____年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的诚信和守法意识变得越来越重要。

诚信守法不仅是企业的基本准则,也是企业取得长期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建立诚信守法企业形象,不仅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还能够赢得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信任,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活动目标1. 提升企业的诚信意识,强化广大员工的诚信观念;2. 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推动企业依法经营;3. 增强企业风险防控意识,防范企业违法行为;4. 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诚信守法体系;5. 增进企业与社会各界的互信合作关系,共同打造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方案1. 制定企业诚信守法工作计划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诚信守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计划包括:(1)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诚信意识和守法观念;(2)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防范企业违法行为;(3)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2. 进行诚信守法工作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宣传企业的诚信守法理念和工作成果。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册等材料,展示企业的诚信守法形象;(2)通过企业内部宣传栏、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诚信守法相关的文章和活动信息;(3)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如组织讲座、座谈会等,邀请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分享诚信守法的经验和故事。

3. 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能力。

推动以下工作:(1)建立完善的诚信评估和奖惩制度,对诚信守法表现突出的员工和团队进行表彰;(2)加强内部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执行,确保员工遵守企业的规范和制度;(3)加强内部监督和问责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加强外部合作与沟通积极与政府、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各方进行合作与沟通,共同推进诚信守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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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普办﹝2009﹞12号
关于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县开发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浙普…2008‟1号),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委办…2006‟10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长兴县司法局
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长兴县总工会
长兴县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 件
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以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建设“法治长兴”为主线,紧密结合全县“诚信企业”和“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民主法治和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使企业自觉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做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较为完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观念、法律素养显著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显著提高;企业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厂务公开等民主制度健全,运行机制顺畅,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市场营销交易行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守法、诚信、负责的社会形象。

全县“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以全县“诚信企业”、“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为平台,三者有机结合,共建共创,相互促进。

2009年,在规模以上企业中确定首批“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试点企业,并推荐申报省级创建活动先进企业和单位;2010年,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中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创建活动先进企业。

三、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坚持从实际和企业条件、发展水平出发,切实把“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与“诚信企业”、“和
谐企业”创建工作真正结合起来,实现资源整合,提高创建成效,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通过示范带动,积极稳妥地组织各类企业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二)上下联动,分级负责。

全县“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要坚持上下联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采取县、乡镇(街道)、开发委联创的办法,分级制定创建标准,分级组织实施。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的创建积极性。

(三)分类指导,动态管理。

县、乡镇(街道)、开发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

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客观反映企业创建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水平,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四)注重实效,确保质量。

注重创建过程和实际效果,积极探索和逐步规范完善“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的内容标准、方法形式,探索建立客观、公正、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创建制度,确保创建质量,不断推动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创建内容
(一)加强企业诚信建设。

强化企业诚信观念,培育企业诚信文化,塑造企业诚信形象,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诚信观念和信用素质。

企业法人代表和经营管理团队成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企业诚信经营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严格履行合同协议,杜绝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公平竞争、商业欺诈等不良行为。

(二)加强企业法治建设。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制定并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建立企业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完善有效的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法制观
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加强企业依法管理。

严格遵守劳动保障、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严格遵守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严格遵守工商、税收、财会、金融、海关等相关法律法规,信用信誉良好;严格遵守合同、价格、世贸规则、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招标投标、禁止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大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法律法规,推行节能降耗减排,保护资源环境;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服务品质,保障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企业组织建设。

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组织建设,为企业民主管理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企业民主管理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度,依法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厂务公开制度,保障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非公有制企业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形式实行职工民主管理。

(五)加强企业内部建设。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政府职能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治理等工作,建立完善企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维护企业各类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企业内部环境。

(六)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
任,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发展社会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五、考评方式
(一)申报浙江省“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先进企业和单位的,必须是“长兴县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和A3级以上“诚信企业”,并按照浙江省“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标准、考评细则、考评办法和程序进行申报,由省“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主管部门考核和命名表彰。

(二)长兴县“诚信守法企业”与“诚信企业”、“和谐企业”创建同部署同考核,符合条件的由县委、县政府授予“长兴县诚信守法企业”称号并授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党委政府要重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列入工作计划,并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法治县(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

全县“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由县普法办、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县总工会负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增强主体意识,加强指导服务。

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借鉴和运用依法治企工作、“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增强创建主体意识;注重发挥企业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重要作用,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依法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
综合治理等工作提供帮助指导。

(三)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实效。

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与县“诚信企业”、“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好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避免重复检查、多头考核,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参照省“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考核标准,制定县“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考评标准。

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及时总结“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做法经验,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长兴县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考评标准
长兴县司法局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长兴县总工会长兴县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实施意见
抄送:湖州市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兴县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8月25日印发
共印:120份
附件
长兴县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考评标准
说明:1、自评分在90分以上、职工满意度测评在85分以上的企业,可以申报长兴县“诚信守法企业”;
2、考评项目中的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3、第22项为“一票否决”事项,出现和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不得评为长兴县“诚信守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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