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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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新公司章程范本「word」

2015年最新公司章程范本「word」

最新公司章程「word」2015年最新公司章程范本「word」一、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第四条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

(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人,全部是法人股东股东名录:(一)法人股东:1.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货币或实物或其它)认缴时间:年月日2.……………………………………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5.按规定转让出资;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

2015年最新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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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确认。

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十一条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十三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2015公司章程

2015公司章程

2015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以文件形式作出决议,并提交符合规定的验资报告。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子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出相应担保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出资时间、出资额、出资方式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如下:*******第六条各股东的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身份证号:********** 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股东约定于2025年10月1日前以货币或实物方式出资。

**** 身份证号:********** 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股东约定于2025年10月1日前以货币或实物方式出资。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先例行使表决权;(2)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或监事;(4)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复制公司章程,也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查阅会计帐薄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第七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管理和运营公司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共同组成。

第三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三条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股东享有根据其持有股份比例所分取的利润和资产的所有权。

第十四条股东减少投资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协商、转让或者其他法定方式减少投资。

第十五条股东增加投资的方式:股东有权以投资款等形式增加对公司的投资。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应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者法定解散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程序:公司解散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结果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章程附件一:公司股东资格登记表2. 公司章程附件二:股东会议决议书3. 公司章程附件三:董事会决议书4. 公司章程附件四:监事会决议书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股东大会:指公司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集体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汇编5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汇编5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汇编5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本公司的住所: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条本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单位或个人)共同发起组建(或者:本公司由______企业改制,通过职工参股,吸收社会股份,共同组建),公司依法成立,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本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六条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___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______元,折____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

___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______元,折____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

_________首期按(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______元,折____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

公司股东出资总额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首期股份总额为_________股。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通过出资持有本公司股权者为本公司股东。

股东按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的权力;2.按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3.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人进行检举、控告;4.按公司规则、章程转让出资;5.公司终止清算时。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2015最新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2015最新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最新(2)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2015最新范本)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八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九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二十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可以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015最新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由、、,作为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制订并签署本。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出资额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额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3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额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 30%,出资方式为货币。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和公司财务;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章程范本2015

公司章程范本2015

公司章程范本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为“[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公司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四条公司以[经营范围]为主要经营范围,并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六条公司股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三)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四)依法转让和继承所持有的股权;(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管理。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财务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五章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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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超汇商贸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廊坊市超汇商贸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XXXX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
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合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六条公司可设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3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公司章程经股东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叁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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