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2019,内蒙古高考改革方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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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4年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正式版

内蒙古2024年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正式版

内蒙古2024年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正式版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这一届学生开始,不再有文理之分,均采用3+1+2模式,虽然3+1+2高考模式已经在8省施行一波了,但是很多人依旧不是很理解。

“3”就是数语外三大主科,“1”就是物理和历史任选一科,“2”就是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任选两科,其中“1”和“2”采取的是等级赋分的形式给分的。

此消息发布后,意味着90%以上的省份都进入了新高考改革模式,内蒙古、河南也确定了新课改方案,之后也会陆续官宣。

第4批新高考改革开始,7省20XX届新生不再有文理之分,20XX年高考正式开启3+1+2模式,这是否意味着彻底取消“文理分科”?
还有一些自出命题的省份有文理科之分,但是随着新高考慢慢地深入化,未来彻底取消是必然趋势。

取消文理科之分,使用3+1+2高考模式,有哪些好处?
强化各科的主次关系,提高物理和历史的地位。

此前文科分科,只分为主科和副科,三大主科是主科,其余6科都是副科,这不符合“科教兴国”的教育理念。

3+1+2高考模式则更加强化了各科的主次关系,将物理和历史提出来,增强了学科地位。

打破固有标签,给学生更多的可能性。

此前文科分科,选择文科就是数语外+政史地,选择理科就是数语外+物化生,可选择性非常少,例如,一些学生拥有理性思维,但是也很擅长政治,但因为分科的限制,导致无法全发面发展。

3+1+2高考模式则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12种选科组合,适合哪种就选哪种,更利于实现因地制宜的教学模式。

内蒙古高考户籍学籍政策

内蒙古高考户籍学籍政策

内蒙古高考的户籍和学籍政策在近年来有所调整。

对于从区外迁入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4年9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三年的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且存在“高考移民”嫌疑的,将会进行重点审核。

这一审核工作由各旗县会同当地公安局组织进行,主要核查户籍迁移等情况。

此外,对于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规定的人才条件且其子女户籍在我区的,其子女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将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总的来说,内蒙古高考的户籍和学籍政策旨在保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新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

同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也有相应的审核和处罚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字号】内政办发〔2016〕154号•【施行日期】201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54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9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多样化高素质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公平和多样的教育提出更高期盼。

但现行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学生选择性不够和过度偏科、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影响了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素质教育导向。

着眼于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优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更大舞台。

内蒙古高考取消文理分科_内蒙古新高考解读

内蒙古高考取消文理分科_内蒙古新高考解读

内蒙古高考取消文理分科_内蒙古新高考解读内蒙古高考取消文理分科是真的27日,《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四是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包括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普通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

我区实施“新高考”后,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而是实行“3+1+2”模式。

与现行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不同,改革后,我区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在招生录取方面,2025年开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一是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二是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

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新高考”的一大亮点,旨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并为高校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13门科目。

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学完即考、随结随考,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不计入高考总成绩,合格者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选择性考试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2•【字号】内政发〔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服务国家和区域人才培养战略,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发展素质教育,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2.坚持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

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增加学生选择权,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高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内蒙古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内蒙古高考改革方案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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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2019,内蒙古高考改革方案细则内蒙古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内蒙古高考改革方案细则(二)ﻭ2.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是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公民素养与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

ﻭ2017年,自治区研究制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为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保障。

盟市、旗县(市、区)负责本地区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年级评价工作小组和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并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ﻭ(四)关于院校分类考试制度。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阶段毕业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注册入学办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推行中职3年+高职2年(“3+2”)对口升学制度。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探索中职学生对口升入应用技术本科院校的办法,打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

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ﻭ(五)关于统一高考制度。

ﻭ1.高考改革时间安排和科目设置。

在充分进行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从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分文理科。

从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6.22•【字号】内教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6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实我区《关于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0﹞18号),加强基础教育高质量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现就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教学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改进学校育人和教育评价方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构建科学公正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高考综合改革有效衔接,全面建设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一)五育并举。

内蒙古高考新方案及政策解读内蒙古高考改革最新消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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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高考新方案及政策解读,内蒙古高考改革最新消息内蒙古高考新方案及政策解读,内蒙古高考改革最新消息ﻭﻭﻭ高考改革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那么2019年内蒙古高考新方案及政策有哪些?内蒙古高考改革最新信息解读,本文整理了一些最新的内蒙古高考方面的资讯,可供考生和家长阅读!高考改革及政策消息请务必参考官方发布的文件,本文资讯仅供参考!ﻭ内蒙古新高考改革内容要点ﻭ1.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学生开始,不分文理科。

ﻭ2.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

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3.高考改革时间安排和科目设置。

ﻭ4.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逐步整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5.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ﻭﻭ6.增加农村牧区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ﻭ7.完善自治区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ﻭ新高考对高中各年级学生的影响对高一阶段的学生来说,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ﻭ高一阶段在家长多多关注选科的信息时,同学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认真学习好每一科的必修内容。

以确保之后顺利通过合格性考试,并通过学习感受各科在高中的学习特点,各科的压力情况,通过排名进行综合比较,从而找到自己的优势学科。

这对后续的选科也是很重要的!ﻭ高二年级ﻭ对高二的学生来说,选科确定之后,高二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搞定合格性考试、全力以赴准备等级考了!ﻭ根据各省市已发布的政策来看几乎是高一第二学期末开始的每学期末就会开始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多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末!所以,如果能在高一、高二尽早多考掉几门合格性考试,那就能为高考预留出更多的时间来进行冲刺复习,备战高考!高三年级对高三的同学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等级考+高考!当前主要考虑的,是如何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选择大学专业。

内蒙古高考最新改革方案解读内蒙古将于2018年从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分文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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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2019,内蒙古高
考改革方案细则
内蒙古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内蒙古高考改革方案细则(二)
2.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
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

普通高中综合素
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是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公民素养与品德表
现、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 5 个方面。

2017 年,自治区研究制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
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为实施综合素质
评价提供支持保障。

盟市、旗县(市、区)负责本地区普通高中综
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
评价工作委员会、年级评价工作小组和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并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和细则,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四)关于院校分类考试制度。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
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
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阶段毕业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
高职院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注册入学办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推行中职3年+高职2年(“3+2”对)口升学制度。


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探索中职学生对口升入应用技术本科院校的
办法,打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

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五)关于统一高考制度。

1.高考改革时间安排和科目设置。

在充分进行改革试点的基
础上,2018年从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考
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分文理科。

从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
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
价情况,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
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使用全国统一试卷。

外语科目
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的3个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学科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逐步整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完善投
档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具体高考录取模式将在2018年制定出台的《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
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3.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贯彻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 要求,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

取消体育、艺术等特
长生加分项目;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
奥林匹克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及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
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等6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暂时保留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少数民族以及归侨、华
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等考生的加分资格。

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4.增加农村牧区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
式,加大对农村牧区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投放力度,逐步扩大自治区重点高校对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牧区学生的定向招生比例。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学生进入重点
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牧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5.完善自治区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方案》。

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
关事项,包括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
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考生、家长及社会公布。

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
生委员会的作用。

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
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六)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

探索建
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探索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
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按照教育部统一
部署,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

完善并规范优秀运动员升学政策,促进包括足球运动在内的竞技体育改革发展。

(七)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

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招生考试信息
公开制度,落实责任。

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及时
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
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
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实施
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加强制度保障。

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
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
安全体系。

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

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

严肃查处违
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宏观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

认真制定改革的各项实施细则,建
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督导制度,引导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

明确学校与政府在考试招生中的责权关系,
在发挥学校招生评价选拔主体作用的同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健全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科学化水平。

(二)有序推进实施。

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
稳步实施各项改革。

要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

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
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加强条件保障。

加强普通高中设施设备、师资配备、考试机构专业化建设,
确保考试组织工作科学规范。

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

自治区教育厅要以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库为
基础,建立全区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网络管理平台。

从2018 年开始,全区所有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均基于网络实施。

各盟市、旗县(市、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平台的相关管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咨询指导。

加强对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凝聚改革共识,
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中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

创新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

加强对考生、教师
及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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