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第三方支付培训资料-银行支付结算内控管理及备付金
人民银行支付清算体系业务培训PPT课件

大、小额支付系统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同城票据清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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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发展概况
(1)支付清算系统业务量稳步增长 (2)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发展迅速 (3)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退票率进一步下降 (4)同城票据集中处理中心和以集中直连方式接
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成为业务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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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PC (收报中心)
1. 核全国押 2. 编地方押 3. 发 往 接 收 清算行
接收清算行 接收行
1. 核地方押 2. 发往接收 行
行内系统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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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额支付系统
“24 小时运行,批量发起,组包发送, 实时传输,双边轧差,定时清算”
处理的业务种类:贷记业务,借记业务; 资金清算: 定时净额清算
二、业务流程
(一)支付清算系统主要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t;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试行)及<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银办发〔2002〕217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支付系统业务 处理办法(试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 续(试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
(银管发〔2006〕270号)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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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务处理流程
全国支票影像交 换系统
分中心
票票交交所所前前置置机机 提出行
总中心
分中心
支票影像和电子清 算数据流
票票交交所所前前置置机机
提回行
MBFE 小额CCPC
小额支付系统
支票回执/退票流
MBFE 小额CCPC
小额N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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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城票据交换
票据交换业务是指由人民银行各分支行组织, 在城市内或指定区域内遵循“先付后收、收妥 抵用、差额清算、银行不垫款”的原则,定时 定点集中交换票据凭证,清算代收、代付票据 资金的跨行支付清算业务。同城票据清分系统 是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支付公司备付金管理办法(含格式文书)

支付公司备付金管理办法为规范管理,确保备付金安全,根据《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一)本办法以确保备付金安全为主,重点管理备付金的帐户,备付金的存入、资金归集、头寸调拔、日常清算,备付金的存管方式。
(二)备付金由XX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或总部)统一管理,具体管理部门为财务管理部。
(三)备付金专用账户由XX统一管理,各分公司在总部授权下专户专用。
(四)备付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消,必须经总部审批。
未经批准各分公司不得私自开立、变更或撤销备付金专用账户。
二、备付金专用帐户开立各分公司在当地开设备付金帐户之户名为“XX支付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用于一卡通销售时资金的存储。
专用账户开立的同时应办理协定存款及自动资金归集业务,视具体情况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以及业务范围。
(一)各分公司应提前提交由门店总经理签字的开户申请,经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人、XX总会计师签批后,由总部财务管理部配合门店在当地开立XX专用账户。
(二)已开立专用账户的分公司因工作需要新增设或变更专用账户时,应事先报总部审批,经批准后办理。
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开立专用账户。
(三)专用账户开户资料(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印鉴卡、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等)、变更以及撤销资料等,由总部财务管理部统一保管,各分公司要及时将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送交总部财务管理部,各分公司应以复印件的形式留存备查。
(四)备付金专用帐户的开立银行,目前以人民银行要求的四大国行,严禁在其他银行开设备付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范围发生变化时,由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通知各分公司。
三、专用账户印鉴的制作、保管(一) 专用账户印鉴由总部财务部统一刻制,开户申请批准后与门店相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印鉴交接清单与分公司开户相关账户资料由专人妥善保管。
(二) 各分公司财务部按财务制度要求保管、使用专用账户印鉴,专用账户印鉴只能用于销售一卡通收取支票的背书及维护账户的正常业务等的使用,各门店不得私自挪用或借与他人使用等与销售一卡通直接相关的用途。
第三方支付基础培训

名词解释 • 超级网银:是央行2009年研发的标准化跨 银行网上金融服务产品,最大特点是使跨 行转账、跨行支付等业务实现实时到账, 能为个人和单位用户提供跨行实时的资金 汇划、跨行账户信息查询、在线签约业务 等当下支付系统无法实现的跨行扣款、第 三方支付、第三方预授权等业务功能。
名词解释 • 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和小 额支付系统都是人民银行建设的跨行支付 清算系统,其负责将丌同商业银行间的资 金汇路连通在一起,从而实现丌同银行间 的资金汇划。
名词解释 • 支付业务讲可证:(货币汇兑 互联网支付 移动电话支付 固定电话
支付 预付卡发行 预付卡受理 银行卡收单 )
名词解释 • 清结算:1. 支付清算中所谓的清分,清算,结
算,通俗讱法可以理解成算数和搬钱,搬钱有时 也叫落地;支付清算系统永进只是算数,丌管相 关书籍提到的是清算还是结算,搬钱一定涉及支 付系统参不者银行账户存款的搬劢,通常这个劢 作不清算所“结算”数字相关,但物理上丌是一 个劢作(就算叙述中使用了“结算”这个词也没用 ) 2. 结算有2个角度 - 银行结算账户(一般是实 时结算)和结算银行(有实时和定时清算,定时结 算的差异)
名词解释 • 银联/银商的关系:银联商务是中国银联的 子公司。 中国银联负责跨行交易信息转接 ,银联商务负责不POS机相关的业务,如 POS报修、维护、送纸、商户培训等。
名词解释 • 代 (收)/批量代扣
• 代 (付)/批量代付
名词解释 • 收单(pos/posP/mcc):
• 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签约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就是最终 持卡人在银行签约商户那里刷卡消费,银行结算。收单银行结算的过程就是 从商户那边得到交易单据和交易数据,扣除按费率计算出的费用后打款给商 户。 1)网络收单 2)pos收单 :参不的有各收单行(如工行、建行、交行等)、银联、数字 王府井、广东汉鑫、上海杉德。 3)ATM收单 POS跨行交易的商户结算手续费收益分配,采用固定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 服务费方式,即每笔商户结算手续费,发卡行获得的固定收益和银联收取的 网络服务费执行如下标准: (一)对宾馆、餐饮、娱乐、珠宝金饯、工艺美术品类的商户,发卡行的 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1.4%,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2%。 (二)对一般类型的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0.7%,银联网 络服务费的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1%。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解读基础知识

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和本办法规定的情形”,且“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擅自以客户备付金为 他人提供担保”。
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 本办法规定的情形(非活期存款运用) 为他人提供担保
一、《办法》出台背景
(二)落实2号令、细化2号令监管要求的需要
❖ 2010年6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从业务准入、客户备付金安 全、业务规范角度建立了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制。在资金 管理方面主要强调了客户备付金的权属关系、存管方式、客户备付金与实 缴货币资本的比例等原则性要求,缺乏指导支付机构进行资金管理的细化 要求。
收付账户由合作银行开立和管理,仅具备本行付款功能,支付机构在同一备付 金合作银行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收付账户。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 法解读基础知识
目录
11一、《办法》出台背景 2 二、《办法》制定原则 3 三、《办法》主要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一)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
❖ 建立支付账户、吸收客户备付金是主要业务模式。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已 依法许可250家支付机构,其中90%以上涉及客户备付金问题,一旦这些资 金被挪用、占用,将影响广大客户切身利益。
机构总数
网络支付机构 银行卡收单机构 预付卡机构
250
97
54
166(含4家仅线上充值 ,6家仅受理)
除了预付卡受理机构,其他机构都涉及客户备付金问题。 ❖ 客户备付金规模增长幅度快。2013年第2季度末,纳入统计监测的非金融机
人行3号令培训计划

人行3号令培训计划一、培训目的通过本次培训,全面介绍和解读人行3号令的相关规定,帮助参训人员深入了解非现场支付业务的管理要求,提高其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机构的业务操作符合监管要求。
二、培训对象本次培训对象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包括非现场支付管理人员、风险控制人员、监管合规人员、业务操作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1. 人行3号令的相关规定介绍(1)3号令颁布的背景和目的(2)金额限制及用户身份认证要求(3)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风险防范要求(4)数据报送和监管要求等2. 非现场支付业务的操作流程(1)电子支付业务的基本流程(2)涉及到的各类支付工具和业务类型(3)支付操作过程中的合规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3. 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1)了解风险的基本概念和分类(2)风险评估和监控的基本方法和手段(3)如何规避和处置风险4. 非现场支付业务的合规管理(1)内部合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2)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和配套制度的建设(3)合规和风险控制的内部培训和考核机制5. 案例分析和讨论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让参训人员深入了解人行3号令的具体应用和遵守的意义,同时可以提高他们解决问题和处理风险的能力。
6. 考核和评估采用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确认其对非现场支付业务与人行3号令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四、培训方式本次培训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网络直播、视频课件、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五、培训时间本次培训计划持续两周时间,每天安排2-3个小时的培训课程,同时留有时间供参训人员学习和复习。
六、培训效果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能够全面了解人行3号令的相关规定,掌握非现场支付业务的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其合规意识和业务水平,在业务操作中做到规范合规、风险可控。
七、培训考核对参训人员进行笔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不合格者进行补课或者重考。
人民银行支付清算体系业务培训

2、同城票据清分系统
北京市同城票据清分系统是北京市支付清算系 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履行同 城清算服务职责的重要体现。 城清算服务职责的重要体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 管理部负责统一组织、 管理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管理北京市同城票 据交换和资金清算工作。 据交换和资金清算工作。北京票据清算中心负责 同城票据清算系统的具体运行维护和同城票据交 换和资金清算的日常管理。 换和资金清算的日常管理。
考核内容
系统安全管理、流动性管理、 系统安全管理、流动性管理、支付清算纪律执 支付清算系统建设和业务推广、 行、支付清算系统建设和业务推广、系统运行维 护管理、 护管理、材料报送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的工作要求 详见《关于2009 2009年上半年北京市支付清算系统 详见《关于2009年上半年北京市支付清算系统 参与者考核情况的通报》 银管发[2009]184号 [2009]184 参与者考核情况的通报》(银管发[2009]1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四条: 第四条: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 第二十七条: 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 系统, 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 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 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监督管理机 构制定支付结算规则。 构制定支付结算规则。
实时全额清算) (贷记、
1. 核全国押
NPC
支付报文
1. 核地方押 2. 编全国押 3. 发往NPC
2. 清 算 资 金 ( 资 金 不足清算,进入队 列处理) 3. 发往收报中心 1. 核全国押 2. 编地方押 3. 发 往 接 收 清算行
CCPC (发报中心)
央行关于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相关法规

央行关于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相关法规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的相关法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运营,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促进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央行关于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的相关法规进行全面解读。
第三方支付备付金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支付服务时,按要求向央行存放的资金。
根据央行的相关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备付金账户,将用户的预付款项存放在备付金账户中,并按照用户的指令进行支付。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第三方支付机构挪用用户资金,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央行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备付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合理计算备付金的金额。
备付金应当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自身资金、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备付金、以及其他央行认可的形式进行存放。
央行还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每日进行备付金的余额核对,确保备付金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除了备付金的存放要求,央行还规定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的使用相关规定。
备付金只能用于支付服务的结算和清算,不得用于投资、运营或者其他非法、违规用途。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央行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支付业务许可证等。
此外,央行还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加强备付金的风险管理,采取措施防范盗用、伪造、篡改备付金账户的风险。
支付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备付金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央行。
央行也将定期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备付金的安全和合规运营。
综上所述,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的相关法规旨在规范和管理支付行业,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各第三方支付机构应严格遵守备付金相关法规,合理计算备付金金额,遵守备付金的存放和使用规定,并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备付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央行将继续加强对备付金的监管和审核,助力支付行业持续发展。
支付结算培训资料

一、支付结算概述1.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2.特点: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就象我们目前所操作的一样,我们各个分公司的收付都是通过各个银行或是现金来操作的;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所谓要式行为就是说法律规定必须依照一定的形式进行的行为;比方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各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还是盖章,还是签名加盖章;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的是一个中介机构的角色,所以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支付结算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进行。
3.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了解就可以)《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等4.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刷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刷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帐户。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所谓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签章的变造就属于伪造,所谓变造是指无权限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变造票据的方法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从而非法改变票据的记载事项。
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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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依托系统 中央银行跨行支付系统 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 证券结算系统 外汇结算系统 银行卡支付系统 非金融支付机构支付网络
支付组织多元化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 支付机构 证券托管结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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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支付体系发展的主要目标
那些存款人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企业法人。 非法人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 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值勤的支(分)队。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组织。 异地常社机构。 外国驻华机构。 个体工商户。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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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哪些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 记证书和财政部门 同意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值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 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物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 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 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 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此外,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区分为核准类以及报备类。
报备类结算账户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修订为:人民银行核法开户许可证)。
报备类结算账户可有商业银行为客户开立,将有关资料向人民银行报备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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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 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 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核准制度:
基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 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
上述银行结算账户统称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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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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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实质 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 应负责对银行报送的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存款 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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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体系
背景情况
作为商业银行为对公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基础和 前提,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其开立、使用的合规性 一直是我行日常管理及风险防范的重点所在,也 是外部监管机构监控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及审计 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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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发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03年9月1日正式施行。1994年1 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随后,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军队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等单项辅助账户管理规定 2005年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6年人民银行配套《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建设了全国结 算账户管理系统,全面实行审批、核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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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有哪些?
什么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 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 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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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一般存款账户的开立
那些存款人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所有单位存款人都可以都可开立一般 存款账户,且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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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一般存款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哪些证明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 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登记证和下列文件: 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借款合同 。 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有关证明。 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的存款人可以开立异地一般存款账户。 异地取得贷款的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除应出具开立一般存款 账户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外,同时还应出具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支付结算活动的参与者及银行角色 客户、银行、清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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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业务的办理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支付结算业务的办理工具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 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 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 凭证。
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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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哪些证明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 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 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的批文。 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 有关证明和资料。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证明。 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 文或证明。 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 部门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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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银行结算账户?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
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银行结算账户整体上分两类,一类是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另一类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什么是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此外,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 户也视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 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 结算账户。 此外,为使用银行卡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账户也视同个人银行结算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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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
什么是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 的银行结算账户。 设立临时机构。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注册验资。
什么情况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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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哪些证 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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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各类结算 工具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 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 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本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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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还应注意那些具体 事项?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符合异地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 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 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 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