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行文规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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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知识: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知识: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知识: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作为公共基础知识的一部分,在事业单位考试过程中经常考查,个别地市甚至会考到公文写作,所以对公文部分要引起重视。

而公文行文规则是写公文要遵循的规范,所以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文之行文规则,欢迎阅读。

一、一般规则(一)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所以,在写公文的过程中一般是逐级行文,这个点是容易考查的。

二、上行文规则(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上行文要避免多头主送,所以在写上行文时,主送机关只有一个,但是可以抄送其他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这个文种较为重要,和报告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1、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请示需上级回复;报告不需上级回复。

3、请示需事前行文;报告可事前行文、事中行文、事后行文。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也就是公文一般不主送负责人个人。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考点就在于必要时。

三、下行文规则(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
公文行文规则是在公文写作中必须要遵守的规则,其作用是确保公文的准确、规范和有效,让公文的表达更加清晰明确,更容易被读者理解和接受。

以下是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1. 符合规范
公文必须符合规范,包括字体、字号、行距、段距等,以便读者能够顺利阅读并理解。

一般来说,公文应采用宋体、小四字号、1.5倍行距、段前段后间距分别为1行和0.5行为最佳写作格式。

2. 总分结构
公文的内容应该按照总分结构组织,即先写摘要或概述,再按重点分组写出各部分的具体内容。

这种结构清晰,能够帮助读者快速理解公文的整体内容和重点信息。

3. 逻辑性
公文的内容要有逻辑性、连贯性,用语简明扼要、不含模糊、歧义语句,不出现错别字或语病。

此外,公文需要遵循与主题相关的事实发展顺序和时序,确保内容的时序秩序合理有效。

4. 体裁明确
公文的体裁要明确,即分类清晰、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组织,
用词正式、专业,使读者能够理解并遵循其中各项指令和要求。

通常,公文的体裁包括公告、通知、批复、报告、请示等等。

5. 独特性
公文需要保持独特性,不同种类的公文应有不同格式的排列结构和用语,以突出各种公文的独特性和重要性,使读者能够快速区分和理解各种公文的作用和价值。

总之,公文行文规则是实现公文的官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所必须的规范,需要在公文写作中严格遵守。

同时,这些规则有助于保证公文的准确、简洁、明确,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和接受公文的内容和要求。

公基 公文行文规则和公文行文方式

公基 公文行文规则和公文行文方式

公文行文规则一、上行文规则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确保权属意识、隶属关系以及避免多头领导。

例:甲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行文,可以根据需要抄送给市政府,但不得抄送给其下级县或区公安分局。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例: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向山东省教育厅行文时,如果请示、报告的是重大事项,则需要经过济南市政府的同意;但如果请示、报告的是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教育领域的工作),则无需经过济南市政府的同意,就可以直接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和报告都是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需要上级机关回复,但是报告不需要上级机关回复。

例:《关于5.12地震受灾地区安置情况的报告》该公文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如有事项需请示,需另写一份请示公文。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一般来说就是只允许机关对机关行文,不允许机关与个人之间行文。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例:济南市教育局受双重领导,当济南市教育局向山东省教育厅行文时,如确有必要,需抄送一份给山东省政府知晓。

记忆口诀:主送机关找一个,重大请示应授权。

部门内部直报送,不送抄送给下级。

下级请示需提意,请示报告分清楚。

不要个人送机关,双重领导考虑周。

二、下行文规则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例:山东省政府向下级各市下发文件,如内容很重要,需要同时抄送给山东省的上级机关国务院。

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
(一)印发类通知
⊙印发是对本机关文书的处理形式。
如:《××关于印发××××方案的通知》
(二)批转类通知
⊙批转是对下级机关公文的处理形式。
如:《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三)转发类通知
⊙转发是对上级机关、平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公文 的处理形式。
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深化 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部门向上行文。
1.党委、政府的部门对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 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但重大事项,部门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 后,才能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二)部门向下行文。
1.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 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 2.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 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3.需要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由政府职能 部门向下级政府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四)请示件的要求。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2.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要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 请示,本机关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 级机关。
⊙这是新规定。这一规定,体现了责权相适应的原则,有助于约束中 间部门的行文行为,落实中间部门的责任,理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关系 ,发挥各级机关的职能作用。
(二)主送。
主送受理机关。
⊙即主送需要贯彻执行、办理公文和应当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
(三)抄送。
1.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即抄送应当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
2.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3.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 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公文种类及行文规则

公文种类及行文规则

公文种类及行文规则公文是指国家机关、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之间为了沟通、协调和处理事务而使用的书面文件。

公文的种类繁多,每种公文都有其特定的行文规则。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公文种类及其行文规则。

一、公文种类1.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是公文中的一种常见形式,用于向特定的对象传达重要事项或通知公众。

通知公告应包含以下要素: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内容和署名。

2. 命令命令是用于对下级机关或个人下达命令或指示的公文形式。

命令的行文应明确、简练,内容要点突出。

3. 决议决议是机关、组织或会议通过的具有约束力的决策文件。

决议应包含决议的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内容和署名,以及对决议执行的具体要求。

4. 报告报告是对所研究或调查问题的分析和的公文形式。

报告应包含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摘要、目录、和署名。

5. 请示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事项或征求意见的公文形式。

请示应包含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内容、建议和署名。

6. 通报通报是对特定对象发布事实和信息的公文形式。

通报应包含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内容和署名。

二、行文规则1.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内容,确保准确传达信息。

2. 发布单位公文的发布单位应注明机关或单位的名称和全称,以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3. 发布日期公文的发布日期应准确、明确地注明,以便于及时了解公文的时效性。

4. 内容公文的应条理清楚,逻辑严密,内容要点突出,确保传达的信息准确和明确。

5. 署名公文的署名应注明发文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单位,以确保公文的责任和可信度。

6. 文件格式公文应使用统一的文件格式,如Word或PDF,以确保公文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公文作为一种特定的书面文件形式,在不同场合和目的下具有不同的种类和行文规则。

熟悉和掌握公文的种类和行文规则,对于正确理解和处理各类公文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上介绍的公文种类及行文规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公文写作概论》第十一章——行文规则与公文

《公文写作概论》第十一章——行文规则与公文

11.2.4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规则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公文处理概述
11.3.1 公文处理的含义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公文的管理包括普通公文的管理、涉密公文的管理和涉密公文的复制汇编管理。
11.6.3 涉密公文的管理(2)
涉密公文的复制与汇编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涉密公文的清退或销毁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清退或销毁。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同一系统的机关,既有上级领导机关,又有下级被领导机关,上下级机关之间构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使用“上行文”“下行文”。
不相隶属关系
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既无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又无上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关系,它们是不相隶属关系,使用“平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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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行文关系
11.5.3 整理归档(1)
公文归档是现行文件转化为历史档案的重要步骤。通过公文归档,可以使公文从动态形式转入静态形式,为日后的工作提供查证和参考。归档的原则: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归档的范围:凡是能够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上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下级机关和本机关的事件材料。归档的质量要求: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字迹模糊的文件应予复制;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常用公文的行文规则

常用公文的行文规则

常用公文的行文规则
一、纸张:以A4纸型编排,每页文字22行,每行28字。

以16K纸型编排,每页文字20行,每行25个字。

二、字体:主标题字号一般应用为二号小标宋字体,(标题下空一行)副标题的字号应小于主标题字,大于或同于正文字,正文用三号仿宋字题(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公文主题词用三号标宋字体,“主题词”三字应用三号黑体。

三、页面设置:A4页边距上为3.7㎝(天头),下边为3.5㎝,左右侧均为2.7㎝,页眉页为2.5㎝。

四、字符数、行数的设置:正式公文每页22行,每行28字。

可用页面设置中“文档网格”进行设置数值并无固定的设置数值(参考数值:第行42个字符,第页44行)。

也可在“页面设置”中“文档网格”设置为“无网格”后,用“格式”,“段落”,“行距”,“多倍行距”进行设置。

五、正文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用三号仿宋字体或三号黑体字〕第一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①”
六、页码设置:常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字标识,用:4号一字线“-1-”标识,奇数页距右空一字,偶数页距左空一字。

七、成文日期:应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距正文四行,成文日期右空四字。

八、印章:上不压正文,下要骑日期,如空白不够,可调整行距。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的行文规则,是关于公文制发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

1、行文原则。

有2条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也有同样规定。

在具体联络协调工作中,也是提倡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

(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也有相同规定。

直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从报送者角度看可以提高效率,但对领导机关而言,则损害了效率。

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比较多,对于交办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复”、“回告结果”等意思的,可以公文形式对领导同志个人报送,除此之外,一般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2、行文关系。

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

3、行文方式。

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

4、具体要求。

(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

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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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期限。 • (3)紧急程度。紧急程度表示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紧急
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如需标识紧急程 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行 ;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 • 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 (5)成文时间。成文时间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 后签发机关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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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文有法定的权威。公文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了传达意图、办理公务、记载工作活动而制发的,因此,可以代表 机关发言,代表制发机关的法定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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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3)公文有特定的效用。国家行政机关制发的每一份文件,都有特 定的现实效用,代表它的制发机关的法定效力和作用。
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 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 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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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1. 眉首部分 • (1)公文份数序号。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
公文的顺序编号。 “绝密”“机密”级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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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3)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 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 (4)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 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 (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 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 (6)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 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后标全 角冒号,冒号后标识签发人姓名。
• 2. 主体部分 • (1)公文标题。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
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 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可分一行或 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 (2)主送机关。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 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应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识,回行时仍 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第五章 循规蹈矩,注重规则—行政文书 (一)
• 第一节 公文概述 • 第二节 公文行文规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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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一、公文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 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对公文这一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 • 广义的公文涵盖的面很广,它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也包括各
级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公文,还包括其他各党派机关、社会团 体、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中的各种问题、反映各方面的情况或联系 各项工作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 狭义的公文,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它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 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 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 本文所讲的公文是指狭义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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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4)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 组成,发文机关标识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 酌定。
•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 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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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4.按秘级情况分类 • 分为秘密公文和一般公文。秘密公文又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
级,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保密期限。
• 四、公文的格式
• 公文格式专指法定(或称主要)文种外形结构的组织与安排。 • (一)公文的基本格式 • 公文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
• 2. 按行文方向分类 • 行文方向指发文单位和收文单位之间的关系。据此分为上行文、下行
文和平行文三种。上行文指具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呈报给上级机关 的公文,下行文指具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发给下级机关的公文,平 行文指同系统的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往来的公文。 • 3. 按公文的紧急程度分类 • 分为特急、急件和一般文件三类,它是针对公文的办理时限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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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二、公文的特点
• 公文,是在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是各级机关与组织行使法定职权 ,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很强的现实效用。它的特点有以下 几个方面。
• (1)公文有法定的作者。公文不是谁都可以任意制发的,是由法定 的作者制成和发布的。在我国,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 位(只要是依据法律、章程、条例等规定并履行法定的程序建立和存 在的)都是法定的作者,它们都有独立对外行文的资格。
• (4)公文有规范的格式。公文都有特定的格式,从公文的名称到行 文关系,从制发程序到文件体式,都有严格的规定。
• (5)公文有规定的处理程序。公文的制发和办理必须经过规定的处 理程序。
• 三、公文的种类
• 1. 按适用范围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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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 根据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 〔2000〕23号)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命令(令)、 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 函和会议纪要共13种。
•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在发 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 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 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 机关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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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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