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知识分享
基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确保所有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涵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合同文件、会议纪要及各类通信记录等。
二、组织结构与责任1. 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并维护资料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资料管理人员:具体执行日常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资料。
3. 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
4. 质量控制部门:对资料的质量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三、资料分类与编码所有资料应按照预先设定的分类体系进行编码和存储,便于检索和引用。
分类体系应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四、资料的收集与保存1. 收集:项目启动初期即应开始收集相关资料,如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 保存:所有资料必须保存在指定的安全区域,电子资料要有备份,并设置访问权限。
五、资料的整理与归档1. 整理:定期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2. 归档:完成整理的资料应及时归档,并建立索引,方便日后查询和使用。
六、资料的审核与更新1. 审核:资料在归档前需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更新:随着项目的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保持最新状态。
七、资料的借阅与归还1. 借阅:建立借阅制度,任何借阅行为都应有记录,明确借阅人和归还期限。
2. 归还:借出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进行检查以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八、资料的安全与保密1. 安全: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资料免受物理损害和数据丢失的风险。
2. 保密:对敏感信息实施保密措施,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九、违规处理与改进1.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理机制和纪律处分措施。
2.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资料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十、总结。
工程资料全过程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全过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是工程资料全过程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管理和控制工程资料的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和使用等工作。
2. 项目部设立资料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整理、归档、传输和保管等。
3. 所有项目参与单位要配合项目经理和资料管理岗位,按照管理制度要求积极参与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三、工程资料的采集1.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参与单位要按照项目管理计划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相关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材料清单等。
2. 工程资料应当及时传输和共享,确保各参与单位都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工程资料,以便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3. 工程资料的采集应当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工程资料的整理1. 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归档方式进行整理,确保不同类型的资料能够方便地查阅和管理。
2. 整理工作应当按照项目管理计划的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归档及时、准确。
3.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建立相应的备份和冗余措施,以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工程资料的传输1. 工程资料的传输应当采用安全的网络或通信方式进行,确保资料传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传输工作应当加密处理,确保资料不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3. 对于大容量的工程资料,应当采用快速且稳定的传输方式进行,以确保传输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六、工程资料的存储1. 工程资料的存储应当采用适当的存储设备和设施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存储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3.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建立相应的备份和存档措施,以确保资料不会丢失或损坏。
七、工程资料的使用1. 各参与单位在使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范围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钢结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钢结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管理目标与原则。
管理目标需聚焦于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原则上,资料管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实现资料管理的标准化、系统化。
制度应规定具体的管理职责。
项目管理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都应对其负责的资料承担相应责任。
例如,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监督资料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质量安全负责人则负责相关质量与安全资料的记录与整理。
还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制度应细化资料分类与编码规则。
为了便于检索与使用,所有工程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细致分类,如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并对每一类资料制定统一的编码规则。
这不仅有助于资料的快速查找,也有助于资料的电子化管理。
制度应包含资料的收集与提交流程。
详细描述各类资料的产生、审核、提交、存档等流程,确保每一步骤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南和时间节点。
比如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在变更确认后24小时内提交给项目经理,并由其分发至各相关部门。
制度应强调资料的保管与保密措施。
对于重要资料,如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等,应实施严格的保管与保密制度,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
同时,应采取适当的物理和电子防护措施,防止资料的丢失、损坏或泄露。
制度应设立监督检查与改进机制。
定期对资料管理情况进行审查,评估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并根据实际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优化。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高资料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管理措施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得到规范管理和保存,维护项目的知识产权和项目的持续发展,以下是一些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的措施:1.确定资料档案的分类: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和特点,将资料档案进行分类,例如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文件、变更文件等,并为每个分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程序。
2.设立专门的资料档案管理部门:资料档案管理是一项专门的工作,需要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来负责。
为此,项目组应设立专门的资料档案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3.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4.建立资料档案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起资料档案的电子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和保存项目的各类资料,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5.做好档案的归档和整理工作:将项目的各类资料按照文件分类要求进行归档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易于查找。
6.实施档案的定期检查和审计:定期对项目档案进行检查和审计,排查档案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性。
7.加强档案保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档案的保密工作,建立健全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查阅和使用档案。
8.加强档案的数字化转型工作:利用现代化的数字化技术,将传统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转型,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和保存安全性。
9.做好档案的传承和利用工作:及时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评价和归档,将有用的档案传承下去,为项目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10.定期进行档案培训和宣传工作: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提高其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并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通过以上的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的管理水平和效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知识的积累和传承。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引言建筑工程资料是指在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等。
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期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运行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依据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期的维护,提高工程项目的运行效率和质量。
2. 依据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
四、资料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全面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归档、整理、评审等。
2.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应确保设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交设计文件。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施工工作,应按照施工进度要求,在工程进度节点上完成相应的文档和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方案和报告等。
五、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归档在项目开始之前,项目经理应制定资料管理计划,明确资料归档的要求和流程。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都要按照归档要求审核和整理相关的工作文件和资料。
2. 资料整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并归类各自所属的工程资料,并编制索引和目录。
3. 资料传递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按要求逐步提交施工图纸、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给相关部门,由项目经理进行审核并归档。
4. 资料更新和修订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如设计变更、施工进展等,需要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应的工程资料,以保持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资料安全和保密1. 资料安全所有工程资料应妥善保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份和存档。
禁止私自拷贝、删除和销毁资料,未经授权不得将工程资料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工程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确立明确的管理职责。
制度中应明确指出,项目经理作
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资料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同时,需要指定专职或兼职的资
料员,负责日常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
制度中应包含资料分类与编码规则。
为了便于管理和检索,所有工程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编码,每一类资料应有固定的编码规则,确保资料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例如,图纸、会议
纪要、合同文件等都应有各自的编码体系。
资料的存储与备份也是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所有的工程资料应当在安全的环境下存储,防止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导致资料损失。
应定期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并采用云存储或
其他形式的远程备份,以防万一。
安全措施是制度中的重中之重。
对于电子资料,需要设置访问权限,仅允许授权人员访问
相关文件。
同时,应定期更新密码,增强安全性。
对于纸质资料,则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
室内,并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制度的执行监督同样不可忽视。
项目管理层应定期检查资料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应对资料员进行培训,提升其管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制度中还应包含应急预案。
在遇到资料丢失或损坏时,应有明确的应对流程和责任人,以
最快速度恢复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材料管理及封样制度

物资封样管理制度、管理措施1.工程建设指挥部对总承包项目部的物资材料实施有效管理的措施、建立专门的封样室、实施材料封样制度及承诺1.1工程建设指挥部对总承包项目部的物资材料实施有效管理的措施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由项目部统一编制材料计划,统一在经业主及监理认可的生产厂家中进行招标择优采购,杜绝使用来路不明的原材料。
材料部提前定购各种施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签订供应合同,保证材料供应及时、充足。
工程主要材料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一次性备料计划及施工材料使用计划,并根据实际工程进展及时调整,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材料供应厂家选定原则:必须有相关资质通过相关质量认证,由经质量监督站备案、业主及监理认可的生产厂家供应,项目部要实地进行考察,以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和构件加工质量。
(1)物资采购管理在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供货厂家选取,遵循择优采用的原则,施工期间,我单位将派驻质检员进入生产第一线进行全程监控。
材料进场实行检验制度:原材料取样送检,构配件进行外观检查并查验出场合格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在工程中使用,确保工程质量。
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节约”的原则,组织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切实做好加强市场调查工作,到实地详细了解当地、周边市场,对供方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方名册,项目大批量采购必须在公布合格供方中进行采购。
物资采购实行招标采购制。
加强物资计划管理,要把物资计划做细、做准,并加强信息沟通。
相对集中的项目应分区域进行招标采购。
加强对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廉政建设。
(2)、物资供应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物资供应方案的制定、物资计划统计、采购供应、核算核销、及内业资料等管理工作,实现供应物资及时齐备、质量合格、经济合理。
项目物资管理工作由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监督、共同把关的管理模式。
建立物资管控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做到事有人管、帐有人算、责有人担。
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制度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于施工工程资料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工程资料不仅关系到工程质量的把控,还涉及到后期的维护和管理。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构建一个高效的施工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标与原则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及时性。
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以项目需求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以风险防控为核心。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工程资料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
通常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合同文件、会议纪要等。
每类资料都应有明确的归档标准和流程,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和易检索性。
三、责任分配与执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制度执行的关键。
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的资料管理工作,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各自领域内的资料收集、整理和提交。
同时,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日常的资料收发、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资料的收集与提交施工现场应实时收集各类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
对于重要资料,如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并做好记录。
五、资料的审核与更新所有提交的工程资料都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其真实有效。
审核通过后,应及时更新到项目资料库中。
对于过时或作废的资料,应按照程序进行标记或销毁。
六、资料的安全与保密考虑到工程资料的重要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料的安全。
这包括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两个方面。
同时,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
七、制度的监督与改进制度的实施效果需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收集反馈意见,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理念的更新,制度本身也应不断优化升级。
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总则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1档案资料管理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
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
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
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
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
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
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
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5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