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销售合同中的四大财税风险点
房地产交易中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房地产交易中的税务风险有哪些在房地产交易这个复杂的领域中,税务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了解并防范其中的税务风险,对于买卖双方以及相关的利益方来说都至关重要。
那么,房地产交易中究竟存在哪些税务风险呢?首先,我们来谈谈增值税方面的风险。
在房地产交易中,如果出售的房产不符合增值税的免税条件,卖方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这可能会出现卖方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准确,或者故意隐瞒交易信息以逃避增值税的缴纳。
例如,对于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而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但如果卖方在计算时间上造假,或者故意混淆住房的性质(如将非普通住房说成普通住房),就可能导致增值税的漏缴,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其次,个人所得税也是容易出现风险的领域。
对于个人转让房产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然而,有些卖方可能会通过虚报房产原值、伪造扣除项目等方式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比如,卖方可能会故意隐瞒房产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或者虚报房产的取得成本,以此来减少应纳税额。
再者,契税方面的风险也不容小觑。
在房产交易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
但如果买方对契税的税率和计税依据理解有误,就可能导致契税缴纳不足。
例如,对于非首套房的契税税率可能较高,如果买方误以首套房的税率进行计算和缴纳,就会存在少缴契税的风险。
土地增值税也是房地产交易中的一个重要税种。
对于符合土地增值税征收条件的房产交易,卖方需要依法缴纳。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较为复杂,涉及扣除项目众多,有些卖方可能会故意遗漏一些扣除项目,或者对增值额的计算不准确,从而导致土地增值税的少缴或漏缴。
除了以上这些直接的税种风险,还有一些间接的税务风险也需要引起关注。
比如,在房产交易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如果对税务承担的条款约定不清晰,可能会导致买卖双方在税务问题上产生纠纷。
房企的财务数据应注意四类涉税风险

房企的财务数据应注意四类涉税风险CCTAX COLUMN中财讯园地中国总会计师·月刊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政府数据集中管理力度越来越大,网络数据聚合应用越来越广。
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各级税务机关成立了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以推进数字税收,强化风险管理,实现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变。
房地产行业作为政府监管最严格的行业,企业在编制年报时应注意以下四方面的涉税风险。
一、“预收账款”入账莫滞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预售备案后,首付款、贷款、尾款等预售资金汇入房管部门监管的企业账户。
因此税务机关可根据“预售备案合同信息”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准确掌握预售进度。
如果汇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房款,其含税金额大于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年末余额”与“预收账款年初余额”差额,其不含税金额也大于预缴增值税计税依据、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105010附表“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即可初步判定存在隐匿预售进度少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风险。
二、“财务费用”核算需谨慎《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并在第五条规定资本化三条件,其中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为关键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有类似规定,第三十七条“……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四类风险

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通过以上对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理销售中间机构从事开发产品代理销售的涉税风险分析,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采用以下涉税风险控制策略:1、收取手续方式委托代销开发产品的涉税风险控制房地产公司按照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而不能按照扣除支付代销中间机构手续费用的差额确认收入。
而且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委托境内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房地产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手续费及拥金支出不能超过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否则就少申报了企业所得税。
2、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涉税风险控制房地产公司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确认收入时,必须根据其与代理销售公司签订的买断价格与房地产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房地产企业、代理销售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两者中最高者进行确定。
3、超基价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涉税风险控制(1)属于由房地产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房地产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确认收入时,必须根据其与代理销售公司签订的买断价格与房地产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房地产企业、代理销售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两者中最高者进行确定。
(2)属于由受托方与购买方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的,则应按基价加上按规定取得的分成额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涉税风险控制房地产企业采用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时,房地产公司确认收入应分包销期内和包销期外而进行不同的确认。
即包销期内应该参照收取手续费、视同买断和超基价分成方式的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包销期满后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企业应根据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确认收入的实现。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管控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管控随着国家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法规的日益严格,房地产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涉税风险。
为避免涉税风险带来的不良影响,房地产企业需加强风险管控,制定合理的税收管理策略,履行税务合规义务,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主要有哪些?1、增值税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
增值税会在建筑材料、人工劳务等环节出现,如果发票、账册记录等不符合要求,企业就可能存在增值税风险。
2、土地出让金风险:房地产企业在购买土地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企业未按规定计算土地出让金,就可能存在土地出让金缴纳不足的风险。
3、印花税风险:企业在进行房地产买卖、转让、租赁等交易时,需要缴纳印花税。
如果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就可能面临印花税追缴等风险。
4、企业所得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与缴纳过程中存在漏报、瞒报等情况,就可能面临企业所得税风险。
5、个人所得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也可能涉及到个人所得税。
如员工福利待遇、合同签订提成等,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向员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就会面临个人所得税缴纳不足的风险。
为了防范和控制房地产涉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税务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管理体系应当明确企业税务管理的职责、权利、义务,以及税务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管理流程等内容,同时建立起用于税务管理的信息系统和纳税人档案管理制度。
2、加强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有效管理房地产涉税风险的关键之一。
企业需要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完备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批流程等,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标准和流程。
3、加强税收合规风险评估:企业需要定期进行税收合规风险评估,对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检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风险问题。
4、加强税务审核和备案管理:企业应加强对会计账簿记录的审核和审批,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房产购销中的五大风险如何防范

房产购销中的五大风险如何防范在房地产市场中,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卖房者,都需要警惕房产交易中的风险。
下面将介绍房产购销中的五大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法律风险房产购销中最重要的是确保交易合法。
法律风险包括产权纠纷、主权争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等。
为了避免法律风险,购房者应该要求卖方提供清晰完整的产权证明和相关手续文件。
同时,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并在签署之前请律师进行全面审查。
二、财务风险涉及到大额资金的房产购销交易,财务风险不可忽视。
购买方应该进行充分的财务考虑,并保持足够的购房资金。
此外,购房者还应该咨询专业的金融机构,了解贷款政策和利率等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三、市场风险房产市场的波动性较大,市场风险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购房者应该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房价走势和当地土地政策等信息。
此外,购房者还应该谨慎选择购房时机,并保持理性对待房产市场的波动。
四、交易风险房产交易过程中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如虚假房源、中介不实信息以及价格欺诈等。
购房者要选择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并确保中介机构有相关的许可证件。
此外,购房者还应该亲自核实房屋情况,不轻信口头承诺,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五、物业风险购房后,物业管理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居住环境和房产价值。
购房者在选择房产时应该综合考虑物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此外,购房者还应该了解小区的物业权益和相关管理费用,并与物业公司签订明确的服务合同,保障自身的权益。
综上所述,房产购销中存在着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交易风险以及物业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这些风险,购房者应该提前规划、谨慎选择,并在交易过程中保持清醒头脑,随时保护自身的权益。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房产购销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心舒适的居住环境。
销售合同的涉税风险

一、合同价款设计不合理1. 合同价款未列明增值税价款的,按照总价缴纳印花税。
这可能导致企业多缴纳印花税,增加税务负担。
2. 合同价款未列明增值税税率的,遇到税收优惠或者税率调整容易引发争议。
企业应明确约定税率,避免因税率变动而引发纠纷。
3. 对于买方,在审查合同时,可以对合同价款税率进行模糊化处理,不约定是否含税。
如遇到纠纷,根据司法实务,一般会认为价款含税。
二、实物投资未作视同销售处理如发现投资人以实物投资,企业应判断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如属于,则应申报纳税;否则可能构成偷税。
三、混合销售未分别核算在涉及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的业务中,企业应判断是否构成混合销售。
若未分别核算销售额,容易导致税率适用错误,产生税收风险。
四、合同条款中的税务风险1. 买一送一、免费等促销手段,可能导致视同销售,需缴纳增值税。
2. 合同条款中涉及的质量问题、违约金等救济条款,可能涉及税务处理。
3. 物流运输描述太简单,税务机关查虚开发票时不能证明业务真实性。
五、合同中付款时间条款与企业涉税风险1. 发出商品时未开具发票,导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延迟。
2. 客户延迟付款,企业未确认收入,可能存在税收风险。
3. 付款方式不同,可能导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
为降低上述涉税风险,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 在签订销售合同时,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税率、开具发票时间等,避免纠纷。
2. 对于实物投资、混合销售等业务,确保合规操作,及时申报纳税。
3. 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关注潜在税务风险,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税法规定。
4. 加强内部沟通,确保销售、财务等部门协同合作,降低税务风险。
5. 定期进行税务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税务问题,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总之,企业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应充分关注涉税风险,合理设计合同条款,确保合规经营,降低税务风险。
销售服务合同税务风险分析

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间的合作日益频繁,销售服务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合作方式,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在签订销售服务合同时,企业往往面临着诸多税务风险。
本文将对销售服务合同税务风险进行分析,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确保税务合规。
二、销售服务合同税务风险分析1. 合同内容不明确销售服务合同内容不明确是导致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等,可能导致税务争议。
例如,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服务费用是否包含税费,企业可能面临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的风险。
2. 增值税税率适用错误销售服务合同中,增值税税率的选择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
若企业选择错误的税率,将导致多缴或少缴税款。
例如,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的企业,若将安装服务与货物销售合并计算,可能适用错误的税率。
3. 混合销售处理不当在销售服务合同中,若存在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的情况,企业需注意混合销售的处理。
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税务部门追缴税款或罚款。
例如,企业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
4. 税收优惠政策未充分利用我国政府为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在签订销售服务合同时,若未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将导致企业税负过重。
例如,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但若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将错失优惠政策。
5.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在销售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企业还需关注以下税务风险:(1)合同签订日期、签署人等信息不完整,可能导致税务部门认定合同无效。
(2)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可能导致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受损失。
(3)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可能导致税务部门追缴税款或罚款。
三、规避销售服务合同税务风险的措施1. 明确合同内容,确保税务合规。
2. 正确选择增值税税率,合理规避税负。
3. 按照规定处理混合销售,避免税务争议。
试论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及应对策略

试论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及应对策略一、涉税风险房地产公司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政策变化风险:国家税收政策会因国家经济形势以及政策调整而不断变化,房地产公司需要及时了解并适应最新的税收政策,避免因为政策变化而造成税收风险。
2. 纳税申报风险:房地产公司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纳税误差、漏报税款等情况,一旦发生问题,不仅需要补缴税款,并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法律责任。
3. 税务稽查风险:税务部门对于房地产公司的稽查力度较大,一旦发生税务稽查,公司将面临严格的税务审计,若存在不合规的问题,将大大增加公司的税收成本。
4. 税收风险隐患:房地产公司在项目开发、转让、出租等过程中,往往存在税收安排、避税等问题,若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将可能带来严重的税收风险。
二、应对策略针对上述涉税风险,房地产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有效规避税收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发展。
以下是建议的应对策略:1. 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房地产公司领导层应提高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将税收管理纳入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确保税收合规。
2. 完善内部税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税收管理制度,明确税务管理责任,加强内部税务管理监督,规范税收操作流程。
3. 加强税收政策研究:定期跟踪和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的税收筹划方案,确保公司的税收合规。
4. 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税务专业素质,保证公司的税务申报和筹划工作准确、合规。
5. 加强税务合规审计:定期进行内部税务合规审计,及时发现和整改税务风险隐患,确保税务合规。
6. 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稽查:一旦发生税务稽查,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解释,尽量减少税务风险。
7. 开展税收风险预警工作:建立税收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隐患进行及时识别和预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管控。
结语房地产公司在经营中一定会面对各种税务问题,如何有效应对税收风险,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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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销售合同中的四大财税风险点
在实务中,地产企业不动产销售合同也多为制式合同,只有制式合同才能在房管局系统备案,即便是这样,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合同仍然存在重大财税风险,笔者特予以总结分享给大家。
一、价税未做分离多交印花税
大多数地产企业不动产销售合同金额是按照价税合计数填写的,按照财税2006年162号文件及印花税实施条例的规定,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但是并没有规定合同金额是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对于这个问题实务操作中一直存在争议,直到2016年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视频会议有关政策口径委托代征组发言材料中明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这个规定是有道理的,原则上是不能税上加税,增值税上在加征印花税,但是税务总局的意思也很明确,你自己分开我就只征不含税部分,你都懒得分开,我又何必分开呢?很多地产企业合同金额未做价税分离,造成企业将增值税也作为印花税纳税基数,多交了印花税。
二、交房时间规划不合理
不动产销售合同中的交房时间会影响三个税种:一是土地使用税,交付之前土地使用税由地产企业缴纳,交付之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二是增值税,交房即达到增值税补缴的条件,在此之前,增值税都是按3%预缴,在此之后需要做价税分离,老项目按照2%补缴增值税,新项目按照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计算和预缴增值税后补缴增值税;三是企业所得税,按照国税函2010年201号文件规定,交房意味完工,房子上的风险和报酬也随之发生转移,应当结转收入、成本。
因此,交房时间的约定对纳税时间意义重大,很多企业乱填,不重视这个交房时间,比如一些企业约定2019年12月31日交房,对土地使用税影响不大,但是需要补交大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临近年底对企业资金压力可想而知,另外企业还需要在次年5月31日前完成工程决算、索回全额工程成本发票,基本上很少有企业能够做到如此完美。
三、未合理约定面积补退差方式
不动产销售合同中的销售面积大多是预测绘面积,在实测报告出来之后,地产企业需要按照实测报告补差或者退差,这些面积补退差会影响到企业计税收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3%的价差,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实际面积小于合同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
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这个规定给了双方面积补退差选择的方式:一是双方约定按实际面积补退差;二是按面积误差绝对值是否超3%来执行补退差。
两种方式看似差异不大,在实务中第二种方式明显对开发企业施工技术、测量精准度有更高的要求,如果能保证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当然没有问题,一旦做不到,发生大金额的补差或者退差都会影响项目最终的计税收入。
四、违约金支付条件约定不清晰
目前在实务中不动产销售合同出现违约金的情况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逾期交房违约金;二是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三是未按合同约定标准交付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的违约金。
无论是哪种违约金,都需要明确违约金支付标准、起始时间和条件,比如违约金日万分之五。
一些地产企业不重视对违约金条件和支付标准的约定,在签订不动产销售合同时没有考虑到政策变化和不可抗力因素,盲目设置交房时间、房产证办理时间和交付标准,最终无法向业主兑现,造成业主维权、诉讼,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因此,地产企业在不动产销售合同中应当明确由开发企业承担违约金的情况、违约起始日期、违约金支付标准等,避免承担非由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支出。
土地出让合同中的五大财税风险点
在实务中,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都是制式合同,主要的合同条款已由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拟定,谈判改动的余地不大,只有与出让宗地有关的信息才是双方谈判的核心要点。
笔者从实践出发,总结了土地出让合同
签订过程中常见的五大财税风险点分享给大家。
一、合同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不符
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偏差就会影响企业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准确性。
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合同约定土地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不一致、合同约定土地面积与土地证面积不一致的情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比如测量错误、公共设施占用等,导致承受主体实际可用土地面积减少,实际用地成本负担加重。
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建议企业在实际交付土地时进行复核、清查,按照实际交付土地面积确认土地交付资料。
二、忽视土地交付条件重要性
土地交付条件直接影响到土地成本完整性,进而在开发阶段影响到企业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一般有两种交付条件,一是净地交付,二是现状交付。
如果是净地交付,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就包含了所有的土地成本,企业账面再发生类似拆迁补偿之类的土地成本就是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成本,不能在账面列支;如果是现状交付,那么需要对现状进行明确,比如土地是什么性质、地上有无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等,明确现状之后发生的与改变现状有关的支出在标准范围内都可以在账面土地成本中列支,按规定进行抵扣或者扣除。
三、没有约定土地交付时间
土地交付的时间决定着土地使用税和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现行土地使用税及契税政策规定,土地使用税是在土地交付承受主体次月开始缴纳,如果没有约定土地交付时间,按照合同签订时间次月开始缴纳。
契税是取得土地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据当天,具体到实务中就是土地交付确认表的当天,如果没有约定交付时间,就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当天。
在实务中,有些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与实际交付时间距离太长,如果没有约定土地交付时间,对实际交付时间进行书面确认,企业就会提前发生纳税义务。
四、土地价款没有分期支付
在制式土地出让合同中一般会有两种支付方式,一是一次性支付,二是分期支付。
由于土地是卖方市场,对于买方而言大部分企业没有选择的余地,这对企业而言是非常不利的,笔者曾经服务过一个企业的项目,土地价款是一次性全额支付,但是土地由于拆迁不力迟迟不能交付给企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无法挽回的损失。
因此,基于付款进度与风险匹配的考量,对于在签订合同时土地现状远远没有达到交付条件的土地出让合同,应当启用分期付款条款,分散财务风险。
五、违约金与滞纳金混用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双方分别是政府土地部门和企业,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内容履约,发生的是违约金。
由于合同一方主体是政府土地部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将合同中的违约金描述为滞纳金,滞纳金是一种行政处罚,带有强烈的行政管理色彩,而违约金是平等的主体之间的违约补偿。
在税法上,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构成土地成本的一部分,而滞纳金属于行政处罚,不能计入土地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八个财税风险点
工程施工合同是开展工程施工业务的文书依据,其中对于双方权责利的规定是保障双方利益的法律武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工程总包合同,有的多达上百页,作为财税人员很少有人将合同从头看到尾的,为了让大家能够清晰审核工程施工合同,笔者从实践出发,站在财税视角总结出八个财税风险点,分享给大家。
一、合同主体审查不严
作为财税人员审查施工合同主体主要关注四个方面:一是关注合同主体的纳税人身份,即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二是关注合同主体的主营业务,即以施工为主、生产为主还是销售为主;三是关注合同主体的资质,什么样的资质决定干什么类型的业务、干多大规模的业务;四是关注合同主体是否为挂靠,如果为挂靠企业应当进一步明确挂靠程度,包括文件用章、资金账户、发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