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整理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梳理总结5篇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梳理总结5篇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梳理总结1一、代数式的定义:用运算符号把数或表示数的字母连结而成的式子,叫做代数式。
单独的一个数或字母也是代数式。
注意:(1)单个数字与字母也是代数式;(2)代数式与公式、等式的区别是代数式中不含等号,而公式和等式中都含有等号;(3)代数式可按运算关系和运算结果两种情况理解。
三、整式:单项式与多项式统称为整式。
1.单项式:数与字母的积所表示的代数式叫做单项式,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叫做单项式的系数;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叫做单项式的次数。
特别地,单独一个数或者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2.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在多项式中,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其中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在多项式里,次数最高项的次数就是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四、升(降)幂排列:把一个多项式按某一个字母的指数从小到大(或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起来,叫做把多项式按这个字母升(降)幂排列。
五、代数式书写要求:1.代数式中出现的乘号通常用“·”表示或者省略不写;数与字母第1页共11页相乘时,数应写在字母前面;数与数相乘时,仍用“×”号;2.数字与字母相乘、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时,一般按照先写数字,再写单项式,最后写多项式的书写顺序.如式子(a+b)·2·a 应写成2a(a+b);3.带分数与字母相乘时,应先把带分数化成假分数后再与字母相乘;4.在代数式中出现除法运算时,按分数的写法来写;5.在一些实际问题中,有时表示数量的代数式有单位名称,如果代数式是积或商的形式,则单位直接写在式子后面;如果代数式是和或差的形式,则必须先把代数式用括号括起来,再将单位名称写在式子的后面,如2a米,(2a-b)kg。
六、系数与次数单项式的系数和次数,多项式的项数和次数。
1.单项式的系数: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叫做单项式的系数。
注意:(1)单项式的系数包括它前面的符号;(2)若单项式的系数是1”或-1“时,1通常省略不写,但“-”号不能省略。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归纳总结一、知识点:1. 代数式:用运算符号把数与字母连起来的式子叫做代数式。
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叫做代数式。
2. 单项式:只含有数与字母的积的代数式叫做单项式。
3. 系数: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
4. 次数: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之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
5. 整式:只含有字母的积的式子叫做整式。
6. 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
7. 项:在多项式中,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
8. 常数项: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
9. 升幂排列与降幂排列:从左向右,指数由小到大是升幂排列;从左向右,指数由大到小是降幂排列。
10. 平行线: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平行线。
11. 同位角、内错角、同旁内角: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两个角都在两直线的同侧,并且在第三条直线的两侧,那么这样的一对角叫做同旁内角;如果两个角都在两直线的同侧,并在第三条直线的同旁,那么这样的一对角叫做同位角;如果两个角都在两直线的异侧,并且都在第三条直线的同旁,那么这样的一对角叫做内错角。
12. 对顶角:两个角的两边分别对应垂直,则这两个角叫做对顶角。
13. 垂直:两条直线相交成直角时,这两条直线互相垂直。
14. 垂线与垂足:从直线外一点向直线引垂线,这点和垂足之间的线段叫做垂线段。
连接直线外一点与直线上各点的所有线段中,垂线段最短。
15. 两点之间的所有连线中,线段最短。
简单说成: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16. 三角形:由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三条线段首尾顺次连接得到的图形叫做三角形。
17. 三角形的边、顶点、内角:三角形是由三条边、三个顶点、三条高组成的。
三条边分别叫做三角形的三边;三个顶点分别叫做三角形的三个顶点;三个内角分别叫做三角形的三个内角;其中最大的内角叫做最大角,它也是三角形的外角。
18. 三角形的基本性质:三角形任意两边的和大于第三边;三角形三个内角和等于180°;三角形具有稳定性。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总结(通用15篇)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总结(通用15篇)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总结篇1第一章有理数(一)正负数1.正数:大于0的数。
2.负数:小于0的数。
3.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4.正数大于0,负数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二)有理数1.有理数:由整数和分数组成的数。
包括: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
可以写成两个整数之比的形式。
(无理数是不能写成两个整数之比的形式,它写成小数形式,小数点后的数字是无限不循环的。
如:π)2.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
3.分数:正分数、负分数。
(三)数轴1.数轴:用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做数轴。
(画一条直线,在直线上任取一点表示数0,这个零点叫做原点,规定直线上从原点向右或向上为正方向;选取适当的长度为单位长度,以便在数轴上取点。
)2.数轴的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
3.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0的相反数还是0。
4.绝对值: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四)有理数的加减法1.先定符号,再算绝对值。
2.加法运算法则:同号相加,取相同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异号相加,取绝对值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一个数同0相加减,仍得这个数。
3.加法交换律:a+b= b+ a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4.加法结合律:(a+b)+ c = a +(b+ c )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5. ab = a +(b)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
(五)有理数乘法(先定积的符号,再定积的大小)1.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2.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3.乘法交换律:ab= ba4.乘法结合律:(ab)c = a (b c)5.乘法分配律:a(b +c)= a b+ ac(六)有理数除法1.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定符号,最后求结果。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一、表示数的各种方法1. 自然数:1, 2, 3……(不包括0)。
2. 整数:……-3,-2,-1,0,1,2,3……。
3. 分数:如1/2,3/4等。
4. 小数:如0.5,1.75等。
5. 百分数:如25%,60%等。
6. 带数:如2 1/3,3 3/4等。
二、正比例函数1. 定义:若两个量的比值为固定值,那么这两个量成正比例关系。
2. 公式:y=kx(k为比例系数)。
3. 图像特征:通过原点,且经过第一象限内的点,图像为一条直线。
三、初中几何基本概念1. 点:几何中最基本的概念。
它是没有大小、没有形状的。
2. 线段:由两个端点构成的线段,记为AB。
3. 直线:没有端点的笔直线段,上面有箭头表示。
4. 射线:有一端点,延伸方向上没有终点的线段,记为AB→。
5. 角:由两条射线共同确定的图形叫做角,角的度量用度来表示。
6. 多边形:由线段首尾相连构成的封闭图形,包括三角形、四边形等。
四、三角形和四边形的性质与计算1. 三角形的性质:(1)三角形内角和为180°。
(2)三角形外角等于不相邻两个内角之和。
(3)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一半。
(4)等腰三角形的底角(底边上的角)相等。
2. 四边形的性质:(1)对角线互相平分。
(2)相邻的角互补,即它们的和等于180°。
(3)平行四边形的对边相等。
(4)任意一个凸四边形的对角线互相交点的连线分成的两条线段之和相等。
五、比例1. 同比例关系:两个分量成正比例或反比例,叫做同比例关系。
2. 比例的性质:(1)比例中有0,另外一个分量也是0。
(2)比例中两个分量分别乘同一个数,比例不变。
(3)比例中两个分量互换,比例不变。
六、平面直角坐标系1. 定义:平面直角坐标系由数轴和坐标轴围成,分为第一象限、第二象限、第三象限和第四象限四个部分。
2. 坐标: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点P到坐标轴的距离分别表示为横坐标和纵坐标,用(x,y)表示。
七年级数学上册重点知识点

七年级数学上册重点知识点:一、有理数与计算1.1 有理数的概念和分类1.有理数的概念:包括正整数、负整数、零和分数(包括正分数和负分数)四种数。
2.有理数的分类:整数:正整数、负整数和零。
分数:正分数、负分数。
小数: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
1.2 四则运算1.加法:两数相加,和的符号与被加数相同。
2.减法:相当于加上减数的相反数。
3.乘法:两数相乘,积的符号为正,当两数符号不同时,积的符号为负。
4.除法:两数相除,商的符号为正。
二、整式与分式2.1 整式的概念和运算法则1.整式的概念:只包含有理数和未知数(或字母)的有限个项及其系数,并且在整个整式中,未知数的次数全是非负整数的多项式。
2.同类项的加法:将同类项的系数相加合并成一个同类项。
3.整式的乘法:将每一个乘数中的每一项分别与其他乘数中的每一项相乘,然后将所有积相加。
2.2 分式的概念和运算法则1.分式的概念:分子、分母都是整式并且分母不为零的代数式成为分式。
2.分式的加减运算:化成分母相同的分式,然后将分子相加或相减,分母不变。
3.分式的乘法:分子分母分别相乘。
4.分式的除法:用被除数乘以除数的倒数。
三、方程与方程组3.1 等式1.等式的概念:两个代数式之间用等号连接起来,成为等式。
2.方程:有未知数的等式称为方程。
3.2 一元一次方程1.一元一次方程:只含有未知数的一次项和常数项的一元一次方程称为一元一次方程,其一般形式为ax+b=0。
2.解一元一次方程:运用等式性质将方程化为x=...的形式。
3.3 一元一次方程组1.一元一次方程组:由若干个一元一次方程组成的方程组。
2.高斯消元法:根据方程的性质解方程组。
四、几何初步4.1 点与线1.点:没有长、宽、厚度的代表位置的图形。
2.线:长度无限延伸的东西,由无数个点构成。
4.2 角1.角的概念:角是由两条射线共同起点所形成的图形。
2.角的单位:角平分了单位圆周时,所对的弧称为一弧度(1 rad)。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归纳大全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归纳大全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归纳大全一、整数及其应用1. 整数的概念:正整数、零、负整数及其表示方法。
2. 整数的比较:同号整数比较大小、异号整数比较大小。
3. 整数的加减法:同号整数相加、异号整数相加、同号整数相减、异号整数相减。
4. 整数的乘法:正整数乘法、负整数乘法、零的乘法、整数乘法的规律。
5. 整数的除法:整数的除法及除法的运算法则。
6. 整数的综合运用:整数运算的混合运用。
7. 整数的应用:温度、海拔等实际问题中的整数运算。
二、有理数三、比例1. 比例的概念:等比的关系。
2. 比例的性质:比例中的四个量。
3. 比例的运用:比例的简化、扩大、求未知数等。
4. 比例的应用:利用比例解决实际问题。
四、数的性质1. 数的分类:自然数、整数、有理数、无理数等。
2. 质数与合数:质数与合数的概念。
3. 素数与合数的分解:整数的分解。
4. 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求法及性质。
五、分数六、小数1. 小数的概念:小数的意义及表示方法。
2. 小数与分数的关系:小数与分数的转化。
3. 小数的大小比较:小数的大小比较规则。
4. 小数的加减法:小数的加减法规则。
5. 小数的乘法:小数的乘法规则。
6. 小数的除法:小数的除法规则。
七、代数1. 代数的基本概念:代数式、代数方程等。
2. 代数式的运算:代数式的加减乘除。
3. 一元一次方程:解一元一次方程的基本方法。
4. 一元一次不等式: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的基本方法。
八、平面图形1. 平面图形的认识:点、线、面等基本概念。
2. 直线和角:直线、角的基本概念及性质。
3. 三角形:三角形的分类和性质。
4. 四边形:四边形的分类和性质。
5. 多边形:多边形的分类和性质。
6. 圆:圆的基本概念及性质。
以上就是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的归纳总结。
希望同学们通过系统地复习和掌握这些知识点,提高数学学习的水平,为未来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汇总

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汇总一、有理数1. 正负数正数:大于 0 的数。
负数:小于 0 的数。
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2. 有理数的分类按定义分:有理数分为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和分数(正分数、负分数)。
按性质分:有理数分为正有理数(正整数、正分数)、0、负有理数(负整数、负分数)。
3. 数轴定义: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
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一一对应。
4. 相反数定义: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性质: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之和为 0。
5. 绝对值定义:数轴上表示数 a 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 a 的绝对值。
性质: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 的绝对值是 0。
6. 有理数的大小比较正数大于 0,0 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
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7. 有理数的加法法则: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 0;一个数同 0 相加,仍得这个数。
运算律:加法交换律 a + b = b + a;加法结合律 (a + b) + c = a + (b + c)8.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9. 有理数的乘法法则: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与 0 相乘,都得 0。
运算律:乘法交换律 ab = ba;乘法结合律 (ab)c =a(bc);乘法分配律 a(b + c) = ab + ac10. 有理数的除法法则:除以一个不等于 0 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11. 有理数的乘方定义:求 n 个相同因数 a 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记作aⁿ,其中 a 叫做底数,n 叫做指数。
性质: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0 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 0。
12. 科学记数法把一个大于 10 的数表示成a×10ⁿ的形式(其中 a 大于或等于 1 且小于 10,n 是正整数)。
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总结

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总结1.有理数:(1)凡能写成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π不是有理数;(2)注意:有理数中,1、0、-1是三个特殊的数,它们有自己的特性;这三个数把数轴上的数分成四个区域,这四个区域的数也有自己的特性;2.数轴:数轴是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3.相反数:(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我们说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2)注意:a-b+c的相反数是-a+b-c;a-b的相反数是b-a;a+b 的相反数是-a-b;4.绝对值:(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2)绝对值可表示为: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3)a|是重要的非负数,即|a|≥0;注意:|a|?|b|=|a?b|,5.有理数比大小:(1)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2)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3)正数大于一切负数;(4)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5)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6)大数-小数>0,小数-大数<0.七年级数学知识点概率一、事件:1、事件分为必然事件、不可能事件、不确定事件。
2、必然事件:事先就能肯定一定会发生的事件。
也就是指该事件每次一定发生,不可能不发生,即发生的可能是100%(或1)。
3、不可能事件:事先就能肯定一定不会发生的事件。
也就是指该事件每次都完全没有机会发生,即发生的可能性为零。
4、不确定事件:事先无法肯定会不会发生的事件,也就是说该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即发生的可能性在0和1之间。
二、等可能性:是指几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相等。
1、概率:是反映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的量,它是一个比例数,一般用P来表示,P(A)=事件A可能出现的结果数/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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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数》知识点总结归纳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比0小的数正数:比0大的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
(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
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3.0表示的意义
⑴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如:
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
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
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有理数的分类
⑴按有理数的意义分类⑵按正、负来分
正整数正整数
整数 0 正有理数
负整数正分数
有理数有理数 0 (0不能忽视)
正分数负整数
分数负有理数
负分数负分数
总结:①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②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
③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④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数轴
⒈数轴的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⑵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
(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⑴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⑴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⑵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⑶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5.a可以表示什么数
⑴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
⑵a<0表示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则a<0
⑶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则a=0
6.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相反数
⒈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⑴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⑶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⑵0的相反数是0;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
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
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数是-5);
⑵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
化简得-5a-b);
⑶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
5.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⑴一般地,数a 的相反数是-a ,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当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当a<0时,-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绝对值
⒈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⑴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⑵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⑶0的绝对值是0.
可用字母表示为:
①如果a>0,那么|a|=a;②如果a<0,那么|a|=-a;③如果a=0,那么|a|=0。
可归纳为①:a≥0,<═>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
②a≤0,<═> |a|=-a (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
3.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
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
即⑴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a=0 <═> |a|=0;
⑵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即:|a|≥0;
⑶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
即:|a|≥a;
⑷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
即:若|x|=a(a>0),则x=±a;
⑸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
即:|-a|=|a|或若a+b=0,则|a|=|b|;
⑹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
即:|a|=|b|,则a=b或a=-b;
⑺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
即|a|+|b|=0,则a=0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4.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⑴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
⑵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5.绝对值的化简
①当a≥0时, |a|=a ;②当a≤0时, |a|=-a
6.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有理数的加减法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⑷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⑴加法交换律:a+b=b+a
⑵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
即:
⑴当b>0时,a+b>a ⑵当b<0时,a+b<a ⑶当b=0时,a+b=a
4.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用字母表示为: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
如:
(-8)+(-7)+(-6)+(+5)=-8-7-6+5.
和式的读法: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
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