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考核工作标准暨评分标准(路产管理)

2
对许可项目的征求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涉 路工程等行政许可项目的相关手续齐全,并按要 求完成竣工验收。
回复意见不及时、回复意见不清楚准确的扣 1 分,扣 完为止;行政许可项目的相关手续不齐全的扣 1 分, 扣完为止;未按要求完成竣工验收的,扣 1 分,扣完 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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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区设置、管理不规范、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
附件 4: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考核工作标准暨评分标准(路产管理)
项目
细目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情况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 标情况
路产管理 (100 分)
路产巡查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2019 年 12 月底之前,未启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的,此项不得分;安全风险辨识未按照省厅实施细则
以河南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双重预防 要求进行的,扣 3 分,扣完为止;隐患清单与安全职
高速公路涉路施工未经许可或养护施工未按规定核准 擅自准许实施的 、广告设施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的每 出现一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现场抽查并查 看记录
及时发现违法(无高管中心行政许可批复手续)
2 涉路工程或其他危及高速公路安全、影响畅通的 未及时发现、处理和上报的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现场抽查
行为,并及时处理和上报。
查记录本。
药棉等),缺少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不能正常
使用的每项扣 0.5 分;未随车携带路产案件档案文书
及路产巡查记录本的一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机构不健全的扣 1 分;人员设置未达到每公里高速公
2
基层路产管理大队机构健全,办公场所设置规 范,各类办公器材配备合理,满足日常工作需 要。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 箱、工作流程、赔补偿标准,设立意见箱、便民 服务台。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母子公司管理报告

导读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结构设计 河南高速母子公司管理设计
-1-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结构框架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的宗旨和原则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纲要
河
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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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南
南
高
高
高
速
速
速
公
董
监
司
事
事
章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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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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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事
规
规
则
则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相关方案设计
河南省交通厅 董事会 监事会 管理层 利益相关者 党委会、职代会、工会
-3-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纲要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纲要
股股股 东东东 权授行 利权为
规 范
董董董董 事事事事 的的会会 任义的议 命务构事
成规 与则 职 责
监监 事事 会会 的的 职构 责成 与和 保议 障事
规 则
董经 对 党
事理 利 委
、人 益 会
监员 相 、
事的 关 职
、
持 续 改 善
-2-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的宗旨和原则
宗 旨
• 降低代理风险,保证科学决策,保证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按照股东利益最 大化,并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原则运营公司资产;
• 树立法人治理理念,形成良好的法人治理文化。
• 确保公司股东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合法权力;
• 合理划分河南省交通厅、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使权责明确、
-9-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责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 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考核工作标准暨评分标准(服务区管理)

项目
细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公共设施 维护经费 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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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通行费收费为标准,将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所需 经费纳入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支出范围,每年投入 的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费用不得低于通行费收入的 1%。
1.未将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所需经费纳入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支出 范围的, 行费收入的 1%的,扣 10 分。
1.不能提供地方特色食品的,扣 1 分;2.餐饮业态达到三种(含) 以上,每少一种业态,扣 1 分,自助餐菜品数量未达到 20 种,每 少 2 种扣 0.5 分,快餐菜品数量未达到 8 种,每少 1 种扣 0.5 分, 最多扣 2 分;3.证照不齐全,扣 1 分,证照齐全但未按规定悬挂于 明显位置,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4.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 期,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5.员工未按要求着统一工 装、未佩戴工牌,未使用服务用语,发现一处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6.未明码标价,未一货一签,发现一处扣 0.5 分,有强卖现 象,扣 1 分,不能开具发票,扣 1 分;7.食材进货渠道不能提供索 证和进货台账,扣 1 分,索证和进货台账填写不齐全、不规范,扣 0.5 分,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每处扣 1 分;8.餐厅光线昏暗,空气 污浊、有异味、蚊蝇,地面脏乱,有垃圾、杂物、积水、痰迹、污 渍,桌椅和餐具脏乱,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9.后厨 案板、刀具等管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0.5 分,负责餐具消毒员工 无法准确回答消毒作业流程,扣 1 分,菜品未分类存放,冰箱、冷 藏柜未做到生熟荤素等相互隔离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成品、熟 制品未采取卫生保护措施,且与其他物品有混放现象的,每发现一 处问题,扣 1 分,调库、酒水库、主食库、杂品库未分区域设置 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10.销售酒类饮品且未设置警示、提醒 标志,扣 1 分,不销售酒类饮品,未设置警示、提醒标志,扣 0.5 分,警示、提醒标识设置不规范或位置不明显,扣 1 分;11.未安 装有集气罩、排风管道和排风机的,扣 1 分,油烟排放不达标的, 扣 2 分;12.未按要求完成“明厨亮灶”建设的,扣 1 分。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并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在制订和实施评价工作方案、分配评价资源的过程之中,应当坚持风险导向的原则,着重关注那些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高风险领域和风险点;坚持重点突出的思路,着重关注那些重要的业务事项和关键的控制环节,以及重要业务单位。
(三)客观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及时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评价结论,并在整改期内及时整改缺陷,评价结论应当基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及时反映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五)一致性原则。
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程序、方法、缺陷认定标准等一经确定,应当在不同的评价期间保持相对一致,保证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六)独立性原则。
内部控制评价机构的确定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应当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七)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评价。
第四条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年度评价和专项评价。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母子公司报告74259精品文档66页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结构框架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的宗旨和原则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纲要
河
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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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南
南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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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董
监
司
事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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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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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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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则
则
河南高速法人治理相关方案设计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河南高速项目组
河南省交通厅 董事会 监事会 管理层 利益相关者 党委会、职代会、工会
持 续 改 善
-2-河南高速法人治理Fra bibliotek宗旨和原则事会可以根据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预算、考核与薪酬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股东。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董事会应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聘 者 代
经任 的 会
理、 关 、
的激 注 工
绩励
会
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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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约
作
价束
用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河南高速项目组
-4-
股东权利
股东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 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中原公司管理制度

中原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原公司全体员工及与本公司相关的合作伙伴和外部服务机构。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包括公司业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等。
第四条中原公司管理团队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第五条公司管理团队有权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改善,但必须尊重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的业务流程、合同管理、项目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等。
第八条公司业务流程应当明确、合理,需要相关部门的联合配合。
第九条公司合同管理应当按照公司的合同管理流程,经过严格的评审、签订和履行。
第十条公司项目管理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流程,制定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达成目标。
第十一条公司销售管理应当按照销售管理流程,制定销售目标和销售策略,确保销售任务的完成和客户满意度。
第十二条公司采购管理应当按照采购管理流程,进行供应商招标和评标,保证采购品质和价格的合理。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管理、培训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管理应当按照公司的招聘流程,进行岗位需求的评估,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第十五条公司培训管理应当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职业发展规划,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公司绩效管理应当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标准,按照公司的绩效考核流程进行员工的绩效评定。
第十七条公司薪酬管理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和薪酬福利政策。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等。
公路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员工行为约束,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采购部、市场营销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各部门之间应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员工了解自身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
第七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推诿、敷衍。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员工工作质量。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条工作纪律: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第十一条请假制度:员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考勤制度: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如实填写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安全质量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状况良好。
第十七条员工报销费用应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违规报销。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第七章物资采购第十九条物资采购部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确保物资质量。
第二十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二十一条采购合同签订后,物资采购部应及时组织验收,确保物资质量。
第八章培训与考核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责任公司母子公司管理规定精编版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责任公司母子公司管理规定精编版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零零四年五月目录第二章母子公司管理的组织保障2第三章母子公司管理的管理控制系统7第一节经营计划和预算控制7第二节人事控制8第三节财务控制9第四节信息控制10第五节审批权限控制11第六节审计监督12第七节战略管理13第四章外派董事监事、子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界定母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关系,规范母子公司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中的公司是指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包括组织保障、管理控制系统和激励约束机制三个方面。
第四条母子公司管理的组织保障包括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母公司综合职能部门、外派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会召集人、外派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和委派会计主管等方面。
第五条母子公司管理的管理控制系统包括战略管理、审计管理、人事控制、财务控制、信息控制、审批权限控制和经营计划及预算控制等方面。
第六条母子公司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根据子公司的规模与效益等因素确定子公司经营者激励的力度、与子公司业绩考核挂钩的长期激励计划、外派董事、监事的业绩奖励与子公司效益适度挂钩的激励机制。
第七条在对子公司管理的运作方式上,遵循管理、法律两条线的原则。
管理线:即需要母公司决定、审批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线:母公司决定、审批的事项,通过代表母公司股权的股东代表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通过代表母公司股权的董事人员在子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最终决策通过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形成。
第八条河南高速子公司分为项目建设子公司和经营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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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提升公司整体协同能力,提高公司与子公司的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由本公司100%控股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或持股比例虽未达到50%,但公司所持股权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参、控股企业股东会议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公司持股比例虽小,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影响参、控股企业决策的情形。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
若子公司存在控股其他公司的情况,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投资经营部是子公司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投资经营部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流程制度,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管理和协助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利。
第五条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员应当充分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监)事(股权代表)管理办法》所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在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发挥作用。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
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公司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七条全资子公司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全部董事人选及主要管理层人员,按照公司统一决策实施经营管理。
第八条控股子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其中董事会成员数由其公司章程决定。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人数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其经营管理服从公司统一部署。
第三章规范运作管理第九条子公司应按照其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
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董事、股东或授权代表、监事签字。
子公司应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筹备、议题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对需提交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监事会会议,股东会召开十五天前,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十天前报公司投资经营部。
会议通知和议题材料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会议研究决策的要求。
会议通知和议题材料应同时报送书面和电子文件,投资经营部有权要求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说明。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就有关会议事项进行讨论,形成统一的意见,具体流程如下:(一)投资经营部在收到议题材料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并商公司专业职能部门和公司派出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对议题提出明确书面审核意见,投资经营部通过OA平台将议案及审核意见流转至外派董、监事、董事会秘书处、财务资产部等相关专业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批,并形成统一意见。
(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则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后续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审批流程。
(三)投资经营部将公司内部形成的统一意见或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意见提交给外派董事和监事行使表决权利。
第十二条子公司在做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总经理办公会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等抄送公司投资经营部和董事会秘书处存档。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
子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办公会全面汇报子公司该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抄送给投资经营部;应在每一个月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投资经营部抄报子公司上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经子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和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公司投资经营部、会计结算部和财务资产部备案;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筹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地利用本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本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十五条公司会计结算部定期审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及往来会计科目,确保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务已准确完整地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一致。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向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其会计报表应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子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会计结算部和投资经营部。
第十七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保。
第五章投资管理第十八条以投资、资本运营类为主业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采取授权审批方式,根据授权的投资金额大小按上述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该子公司可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并按规定履行备案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对于主营为非投资、资本运营类子公司,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
对于新的投资项目,均需进行项目提出、考察评价(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专家评审论证(如需要)、履行决策、备案、审批程序、投后管理以及信息管理。
其投资管理详细参见《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六章筹资管理第二十条子公司因其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需实施对外借款时,应充分考虑对贷款利息的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筹资方案的确定报公司财务资产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子公司内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其筹资管理详细参见《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担保的,该子公司应按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的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不得给公司造成损失。
第七章利润分配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应在各自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中规定如下内容:“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第八章人事管理第二十三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置内部管理机构,提交相关审核资料,由投资经营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由子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按照与子公司其他股东的约定或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由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可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人员进行调整。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人员接受公司组织的年度考核并应当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第九章信息管理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必须遵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司投资经营部为公司与子公司信息管理的联系部门。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有义务及时提供所有可能对母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做到:(一)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内幕信息;(三)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在做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总经理办公会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等同时抄送公司投资经营部和董事会秘书处存档备案。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公司投资经营部和董事会秘书处:(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二)经营业绩月度自评报告;(三)定期对投资、贷款、担保、存款等工作的预警分析报告;(四)资产损失事件、重大侵权事件以及知识产权的诉讼事件;(五)发生的重大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六)参、控股重大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活动;(七)有关部门对公司安排部署的工作;(八)提供财务资助;(九)租入或租出资产;(十)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十一)赠与或受赠资产;(十二)债权或债务重组;(十三)签订许可协议;(十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五)大额银行退票;(十六)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十七)遭受重大损失;(十八)重大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重大信息所涉及到的子公司负责人为重大信息的直接责任人。
若出现贻误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公司将追究子公司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章审计监督第三十一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可以聘请外部审计承担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三十二条公司审计部负责执行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二)对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子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四)子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管理、财务收支情况;(五)高层管理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及其他专项审计。
第三十三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安排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所需的所有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子公司时,必须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实施离任审计,并由被审计当事人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三十五条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十一章党建工作第三十六条子公司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将党的组织及相关内容写入子公司章程。
第十二章绩效考核第三十七条公司为了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实现公司年度工作目标,以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的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公司正式下达的目标值,以及阶段性或重大特殊性任务指标为依据,充分体现奖勤罚懒、按劳取酬和“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做到工资与效益挂钩。
具体考核内容、考核依据、考核时间、考核评价、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运用等由公司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在本制度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有关政策、制度、法规变更时,以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由公司投资经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