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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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镇江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2021年江苏镇江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导语】根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择校、升学设计⼀定能够为孩⼦获得更多、更⼤的机会。

但幼升⼩⼜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

下⾯是为⼤家带来的2021年江苏镇江⼩学招⽣⼊学⼯作安排,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从镇江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已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的通知》,全⾯部署今年⼩学阶段、初中阶段招⽣⼊学⼯作。

⼯作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县级⼈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丹阳、句容、扬中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办法,由当地教育⾏政部门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案并报局备案。

丹徒区、京⼝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四地义务教育招⽣⼊学办法,经镇江市教育局局批准后实施。

镇江市属初中招⽣⼊学⼯作由镇江市局具体实施。

民办学校招⽣计划和范围由审批地教育⾏政部门核定,主要⾯向本区域、本市招⽣。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章程和⼴告,须提前报经主管教育⾏政部门备案核准后⽅可对外发布。

(⼆)相对就近,划⽚招⽣。

按照“学校划⽚招⽣、⽣源就近⼊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学⽣⼈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服务⽚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学政策全覆盖,保障区域内适龄⼉童(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员随迁⼦⼥)享有⼊读公办学校的权利。

学区确需调整的,要坚持先听证后决策并进⾏风险评估,确保招⽣⼯作平稳实施。

(三)公民同招,免试⼊学。

公办民办学校招⽣⼊学时间⼀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提前招⽣和掐尖招⽣。

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源,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童报名⼊学。

所有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试(谈)、评测等⽅式招⽣,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依据。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文件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文件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文件镇徒教〔2010〕56号关于做好丹徒区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根据《丹徒区教育局二O一O年工作要点》安排,决定在全区开展“教学能手”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除特级教师以外的所有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施教;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深受家长、学生欢迎;教师年度师德考核和绩效考核良好以上。

2、对所教学科或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胜任循环教学;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能灵活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在课题研究、论文撰写、课堂教学、教学质量、教学辅导等方面成绩突出。

4、教师必须在教学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周课时数为同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1/4、1/3、1/2以上(且从事本专业教学方可申报)。

三、评选办法今年市、区两级均将开展评选教学能手活动,各校要在评选校级教学能手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区级教学能手的评选。

区教育局将在评选的区级教学能手中择优推荐市级教学能手人选参评。

区级教学能手评选由学校考核、材料评审、理论测试和教学考核四部分组成。

评选均采用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

1、学校考核。

学校根据《丹徒区教学能手评选学校考核办法》(附件1)要求,对教师德能勤绩几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填写《丹徒区教学能手评选学校考核评分表》(附件2)。

学校考核分值占20分。

2、材料评审。

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师根据《丹徒区教学能手业绩材料评分标准》(附件3)准备材料上报。

材料评审分值占30分。

3、理论测试。

申报丹徒区教学能手的教师将由区教育局按照《丹徒区教学能手业务理论考试实施办法》(附件5)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理论测试。

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月工作小结表

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月工作小结表
7.推荐3件作品参加省自制教具学具的评选。
8.组织学校田径队和舞蹈队进行训练,争取较好的成绩。
存在问题及分析
1.综合组教师对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不高,对备课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对作业设计欠缺经验。
2.许多教师对课题的参与度不够,只能做一些被动的应付性工作,缺乏工作的创造性和灵活性。
10月份工作及措施
1.“师徒结队”现场活动仪式暨骨干教师展示课活动。
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月工作小结表
姓名:夏立新工作方面:教科室及综合组时间:9月份
9月份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订了本学期教科研计划和品德课题的申报工作,部署本学期课题研究实施工作,组织发动镇江市教科研论文征集工作。
2.制定综合学科的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好综合组的工作重点:备课中的优化作业设计,落实确定“课堂改革我先行”和“课堂改革我Leabharlann 行”的教学研讨课的内容和上课周次。
关于学校其他工作的提醒或建议
1.学校管理工作要尽量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2.管理工作要重在平时,体现连续性,减少加班补做的情况。
校长室
2011.9
2.组织学习《农村小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研究》课题计划,制定子课题方案,着手开展研究。
3.继续开展“金钥匙”科技竞赛辅导工作。
4.参加丹徒区中小学文娱汇演。
5.组织科学教师参加区实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6.组织品德学科教师参加区分年段教材培训、综合实践活动选题和方案设计教学观摩、品社优秀教学案例评比等活动。
3.组织两次教学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4.开展科学实验课的教学研讨活动,明确科学实验课的基本要求。
5.组织学生参加丹徒区“金钥匙”科技竞赛,吴梦雨荣获区一等奖,并获得参加省级赛区的资格。

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小学集体备课制度

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小学集体备课制度

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小学集体备课制度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集体备课制度一、指导思想:备课是搞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多年来,备课检查只注重书写工整、认真、环节齐全、数量足,忽视了它的科学性、实效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合作性,使备课成了机械的教案抄写,走入单兵作战、高耗低效的误区,无法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为了加强备课管理,有效提高备课效率,我校决定进一步完善集体备课,开展备课改革。

以新课程改革精神为指导,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备课与课堂的融合,实现集体备课与教学科研活动的有机结合,与校本培训高度结合,使集体备课活动与新课程改革同步进行,使备课过程成为合作、实践创新的研究过程,从而大大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集体备课的开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作性:同年级同学科教师要加强合作与交流,互相学习,共同研究,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2.实效性:备课改革力求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使备课真正为班级服务。

3、创新性:要解放思想,用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来指导备课,摒弃陈旧的教学结构,探索既符合教改精神又适应我校实际的教学模式。

4.研究:参与集体备课的教师应将参与集体备课视为一种罕见的研究性学习活动,用于学习教材、教学方法和学生。

要积极参与,主动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每个教师都应该成为研究型教师,整个教师团队应该成为研究型教师群体。

5、针对性:每次集体备课都要确定主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做作相应的研讨。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1、“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主题。

新学期初,在教导处和教研组的组织下,由备课组长提前确定每次集体备课的时间、主备人及研讨主题。

组内成员明确内容后,个人即钻研教材,进行备课准备,撰写备课发言稿及教学设计思路,以备集体议课时发言。

2.小组讨论(教学设计回顾)。

在主讲人和候补讲人根据他们的理解写下他们的观点后,主讲人和候补讲人将根据他们的个性提出他们的观点。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中心小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校管理与运作的基本法规。

第二条中心小学是一所公立小学,依法承担着基础教育的使命。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和学校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的指导思想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遵循教育公平原则,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他们独特的才能,追求卓越。

第五条学校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形成积极阳光、向上向善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学校目标第六条本校以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基础为主要目标,致力于实现以下发展目标:(一)坚持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创新意识;(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四)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五)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实现教育质量的持续改善;(六)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家校合作,共同培养优秀人才。

第三章学生权益第七条学校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对学生实施平等、公正、公开的管理。

第八条学生享有:(一)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二)接受学业评价和奖惩的公正;(三)个性发展和自我表现的权利;(四)体验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和机会的权利;(五)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为维护学生权益,设立学校学生自治组织,通过学生代表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的实施。

第四章学校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由校长、副校长和教育教学、教务、德育、行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班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因材施教,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和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中心小学。

第三条本单位类型是财政补助类。

第四条本单位住所是公路南段西侧。

第五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155万元。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县教育和体育局。

第八条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本单位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条本单位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有关规定,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承担实施小学学历教育,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承担学校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确保正确办学方向;抓好安全稳定、党风廉政、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承担教职工选拔培养、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党的领导第十二条中共中心小学党支部(简称“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本单位设立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机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是本单位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本单位发展方向,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

第十三条本单位党委设置党总支书记1人,党委委员共3人。

党总支书记由校长担任。

第十四条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组织对本单位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落实管党治党、依法办事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

第十五条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本单位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决策。

第十六条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022小学学校章程通用版

2022小学学校章程通用版

2022小学学校章程(通用版)(2021年6月21日经第四届第一次教职工大会审议,2021年6月23日经学校校委会通过,2021年6月30日经滨江区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序言小学隶属于教育局,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区办【2004】46号)同意成立,单法人。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深化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促进学生幸福地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从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为一小学,英文表述为Primary School;住所地址为,邮政编码为;官方网址为,注册域名为—小学.公益。

第三条学校面向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

学校设计规模为六个年级,27个班级,总体不超过1215人。

具体执行教育局每年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学制: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免费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修业年限为6年。

第五条办学理念秉承“让每一个生命精彩绽放”的办学追求,构筑“人本化精细化智慧化”的管理文化,打造“仁爱、善学、乐业、创新”的博雅教师队伍,遵循“以生为本、探寻本真”的课程理念,构建”课程体系,培养“博学、融合、自信、健美”的博才少年。

第六条办学特色:借助“精神同脉、文化同源、资源同享、人才同育、服务同心、发展同力”办学优势,形成北二外成都附小“特色+特长”的办学特色。

全面打造“五大特色”:多语种复语特色、英语特色、外交特色、数学特色、艺体特色;精心培养“四大特长”学生:理工科拔尖生、双外语特长生、小语种特长生、英语特长生。

第七条办学愿景:大雅教育虽然高尚、厚重,让人仰望倾慕,但也不是不接地气;它不能仅仅是抽象的教育理念, 还应该是一种办学共识、办学策略、办学愿景,甚至是一种办学载体、办学形象、办学标识。

在课程的规划间行走——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校本化设计例举

在课程的规划间行走——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校本化设计例举

教育界/ EDUCATION CIRCLE2020年第22期(总第394期)课程教学▲【摘要】综合实践是跨学科的实践性课程,在各校结合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进行校本化设计过程中,要将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培养目标、教育内容等统筹兼顾,合理预设,促进生成;在学科拓展、主题改造、自主选题的实践中,让学生在亲历中完成经验的积累,能力的形成,素养的提升。

校本化综合实践课程规划是师生主题活动的建构,更是基于生活的学生成长线路设计,让学生在共性与个性的主题实践中获得滋养与提升。

【关键词】综合实践;样本课程;规划;经验在课程的规划间行走——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校本化设计例举镇江市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 谭淑平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学校在结合实际进行校本化设计时,要将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培养目标、教育内容融入规划之中,进行整体设计。

综合实践课程是在跨学科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

故而设计者要在课程设计中多元兼顾:既要做好活动预设,又要兼具自主生成;既要调用学科实践,又要反促学科拓展;既要有独立主题设计,又要兼容专题教育,并进行改造与转化,让学生在亲历感悟、实践体验、行动反思中不断获得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的滋养和提升。

现就个人所在区域的实践现状,从理解、实施、反思三方面谈一点想法。

一、课程理解——百感交集的“营养套餐”课程理解是课程规划的起点。

教师、学生直面生活现状,围绕成长需求,选择兴趣主题,开展多元实践。

课程是我(教师或学校)和学生的交集。

图1学生在课程里吸取生活的营养,教师就像营养师一样,为学生预先谋划“营养套餐”。

但他们由于生活环境、年龄阶段、认知水平的不同,对课程营养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

就个人所见到的一些学校,校际之间的学生存在明显的落差,原因在于很多学校的课程“火力点”集中在文化课程等受测学科上,而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存在表面关注、纸上谈兵的现象,学生在课程里吸收不到营养,造成“虚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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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章程第一章总责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教育全面现代化进程,坚持依法治教,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使学校教育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镇江市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

学校是一所公立乡镇中心小学,学制为六年,下辖镇中心幼儿园一所,村完小两所。

第三条学校以“团结、文明、勤奋、求实”为校风,以“敬业、爱生、善导、创新”为教风,以“明志、合作、会学、多思”为学风。

第四条学校近期目标:以“两全”、“三面向”为指针,以教育教学研究为先导,以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为手段,积极实施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实现轻负担、高质量、上层次、创特色的目标。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五条学校由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主管,上党镇人民政府协管,下设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德育办公室。

各处室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

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聘任)。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的主要职责:(一)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依法治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二)根据学校实际及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三)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

坚持德育为首。

会同党支部,建设精干得力的德育工作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

(四)领导和组织学校教学工作。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

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领导和组织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妥善处理好“五育”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实效。

(六)领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

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领导学校总务工作。

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方向。

关心师生生活。

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努力开辟校园经济市场,逐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

(八)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作为法人代表,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好公共关系。

(九)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十)领导校长室的工作,协调好校级行政领导之间的关系。

(十一)民主管理学校。

学校作出重大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的意见,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十二)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三)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负责分管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

第八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

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持并监督学校各项任务的完成。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一)全面负责党支部工作。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尊重和保证校长在学校行政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参与决策,并在决策后全力以赴,保证并监督实施。

(三)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对学校各级干部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

(四)密切联席群众,经常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的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

(五)加强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发挥学校群众团体的思想政治工作职能及对学校工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六)努力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党支部副书记协作书记做好支部工作。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党支部领导下,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主要内容包括:(一)听取校长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

根据市教育局人事部门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中心小学章程制度。

(四)讨论决定在学校能及范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十一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督导评估、检查、审计、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

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

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

教职工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对于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以不聘或安排其他工作。

未聘人员请求教育局调出或在校内安排别的工作。

未聘人员在校内安排别的工作后,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

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按有关法规政策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予以辞退,其人事关系与学校脱钩。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一般按实际评定的职务聘任,但可以对少数人员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者要在校内享有相应待遇。

第十四条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和少先队大队部,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行政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

第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学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各1名。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劳动权益。

教代会休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常务工作。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教职工,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第十六条村小是中心校下设的教学点,一切管理隶属中心校。

第十七条团支部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青年团员生力军的作用。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八条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

学校根据发展的需要设置岗位,逐步实行聘、评分开,根据“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双方自愿”的原则,聘用教职工。

第二十条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在聘用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聘任合同。

聘任工作一般一学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一条教师应自觉执行《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教师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师德、文化、业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学校保护教师一切合法权利,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培训,接受继续教育。

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对取得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成果的教师予以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馈赠及吃请,不参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二十四条教师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请假半天以内向各办公室负责人请假。

半天及以上者向校长请假。

第二十五条学校依据《镇江市教师考核细则》,依据“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对教职工进行考核。

考核坚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采取听课、座谈、民意测验、查阅资料(备课笔记、学生作业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教师,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事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病假2天以内(含2天)、迟到早退超过4次或学习活动因私缺席2次,扣除考勤奖的30%,符合上述条件,但有违犯校纪或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不得享受此奖。

因病、因事未履行有关请假手续,扣除当月考勤奖,情节严重的作旷职处理。

(二)无故旷职的教职工按市教育局的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三)对违反校规校纪的、有损学校荣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帮教,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因教职工原因造成学生安全伤害事故,相关教职工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四)领用物品需履行签字手续,损坏或遗失的予以赔偿。

(五)违反晚婚、晚育、计划生育政策的,按有关法律执行。

对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受责任追究的当事人如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学校和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十八条学校定期开展优秀教师、文明办公室的评比。

第二十九条学校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三十条学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三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权利:(一)接受平等教育。

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平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或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教师工作。

(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等上获得公正评价。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三十四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规范行为,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

不乱写乱画,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第三十五条学校定期开展优秀学生和文明班级的评比。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六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准则。

学校应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分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强化人人都应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形成多方合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及实施纲要》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二)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

(三)做好少先队工作,加强班队建设,形成良好班风。

(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和校园文化氛围,在环境课程的开发中突出思想品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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