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是指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集体订立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合同具有以下规定:
1.适用范围:集体合同适用于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其所
属职工的关系。
2.订立方式:集体合同应当通过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订立。
3.内容规定:集体合同应当约定劳动条件、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
劳动纪律、社会保险等事项。
4.执行期限:集体合同的执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
商定长于三年的执行期限。
5.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通过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6.劳动者权益保护:集体合同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和集体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合同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单项选择题

<劳动法>一、单项选择题1.1944年在美国费城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了(C )。
A.《国际劳动宪章》B.《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公约》C.《费城宣言》D.《关于禁止火柴制造中使用白(黄)磷会议》2.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的(B )。
A.《暂行工厂规则》B.《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C.《劳资关系法》D.《劳工仲裁条例》3.北洋政府于1923年公布了(B )。
A.《劳动立法原则》B.《暂行工厂规则》C.《劳动法案大纲》D.《劳动立法大纲》4.人们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C )。
A.工作B.生活C.劳动D.生产5.以下说法错误的是(C )。
A.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B.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的发展C.劳动法的劳动,是指一切劳动D.劳动法都是和劳动有关的法律6.以下说法错误的有(C )。
A.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法律本身规定终止生效或某些特定条件出现时自然失效B.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颁布新的法规后而原有法规失效C.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旧法规长期闲置而无效D.劳动法可以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7.我国劳动法采(A )形式。
A.成文法B.判例法C.成文法为主,判例法为辅D.判例法为辅,成文法为主8.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D )。
A.《工会法》B.《合同法》C.《劳动法》D.《宪法》9.我国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C )的未成年人。
A.14周岁B.15周岁C.16周岁D.18周岁10.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A )。
A.健康检查B.劳动补贴C.设备更新D.知识教育11.劳动者所享有的福利包括社会福利和(D )。
A.国家福利B.个人福利C.家庭福利D.集体福利12.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C )。
A.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B.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C.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D.劳动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13.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A )。
订立合同的形式三种

订立合同的形式三种
1. 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它需要以书
面形式记录合同条款和双方的意愿。
书面合同通常会包括合同的签
署日期、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签
字确认等要素。
2. 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口头上达成的合同协议,而非书面形式记录。
口头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但由于证
据的不确定性和可靠性,口头合同的执行和证明可能会存在一定的
困难。
3. 隐含合同,隐含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行为上暗示或默示达
成的合同协议,而非明确的书面或口头形式。
隐含合同通常是基于
双方的行为、惯例或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例如在购物、租赁等日常
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和做法可能构成了隐含合同。
在法律上,隐含合同也具有一定的效力和约束力。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_规章制度_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下面是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一、为了规范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与公司行政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二、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和关键环节。
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协商一致;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原则。
三、平等协商是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如下:1、集体合同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以及已订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2、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的制定和修改;3、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措施方案制定;4、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及职工文化体育生活。
5、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6、职工民主管理;7、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
四、参加平等协商的代表,每方为七名。
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公司工会一方的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工会一方的其它代表由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同志和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定的职工代表组成。
公司行政一方的首席代表为总经理,公司行政一方的其它代表由总经理直接指派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担任首席代表,并授予相应权力。
五、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因特殊情况造成空缺由空缺方另行指派。
六、公司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五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个人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影响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文本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司工会代表应就草案的产生过程及各自承担的主要义务作出说明。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制度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
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2、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如劳动合同中制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3、劳动保障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时,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应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签订和履行情况。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协商会议。
平等协商1、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均有权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2、平等协商内容:确定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事项应当事先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
还包括:劳动定额、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保护、合同期限等。
3、平等协商的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3—10名,并各确定1名首席协商代表.协商代表的任期由被代表方确定,但不得短于3年。
4、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指定.首席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可书面委托其他负责人担任。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本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
首席协商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未建工会的,由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过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5、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满。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

(1)工会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主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会议、举办培训、组 织知识竞赛等,运用宣传媒体、阵地等向广大干部 职工宣传国家有关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入宣讲集体协商和集体 合同的内容、形式、作用、意义,宣传引导职工关 注自身权益、提高维权意识,懂得依法享有的权利 和应尽的义务,知晓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双赢目标 的道理。通过宣传提高职工的认识,激发职工参与 的积极性。
这一原则贯穿于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运作的全过 程。特别是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最终能否得到落实, 能否有约束力,关键取决于法律的依据和保障。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原则
平等地位是集体协商的前提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原则
我国工会集体协商的博弈行为是合作博弈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原则
在协商内容上应区分一般和重点,以便在协商 过程中把握好轻重缓急,重点问题重点谈,着力 解决主要问题。
在方案目标的确定上应确定底线和高限。底线 是协商中退让的保底线,高限是通过分析测算, 通过努力所要达到的最大值,为职工争取尽可能 多的权益。
(二)集体合同的分类及基本特征 1、分类 集体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其内 容可以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按照 区域和行业可以签订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合同。 专项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者工 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根据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 面协议。如工资、女职工、劳动安全保护等专项协 议。
1、职工协商代表及产生
一般可由工会选派,经工会委员会会议、工会会 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确认;也可以由工 会提名候选人,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 未建立工会组织单位的职工协商代表,由本单位 职工民主选举,并须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 会主席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职工协商代表代理首 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首席代表从职工协商代表中民主 选举产生。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第6章集体合同-PPT课件

3、集体合同的终止及违约责任
终止原因:合同期限届满; 约定终止条件出现
违约责任: 企业——承担行政责任,如触犯刑律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造成损失赔偿损失; 工会——对上级工会和工会会员负道义和 政治责任。
思考题
简述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和作用。 简述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内容。 简述集体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
集体合同概述 集体合同的内容与订立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与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六章 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的内涵与特征
1、集体合同的内涵与形式
2、集体合同的特征
3、集体合同的产生与发展 4、集体合同的作用
1、集体合同的内涵与形式
集体合同: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 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 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4、集体合同的作用
确保职工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的必要手段;
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与公平的有 效措施;
是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途径; 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足。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与订立
1、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
2、集体合同的内容 3、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1、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
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工会, 每方代表至少3人,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4、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集体协商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 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协调争议处理程序:受理协调处理申请;调查
了解争议的情况;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 案;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制作《协调处理协 议书》(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生效)。
集体合同

如何签订集体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可以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两种,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法律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集体协商的结果。
在签订集体合同之前,双方先要就合同内容进行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由双方代表进行。
企业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担任或指派。
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担任;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须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
代表产生后,双方应确定协商议题。
提出议题的一方,应在正式协商7日前,以书形式将本方议题送交对方。
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取得一致意见后,应起草集体合同草案,并将草案文本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
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在7日内由企业一方将集体合同(一式三份)、《集体合同送审说明》、合同双方的资格证明等文件,报送有关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集体合同后,应对集体合同双方的资格、集体协商的原则和程序以及具体劳动标准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劳动行政部门15日内未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生效后,企业应将集体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
集体合同的期限集体合同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为1年,最多不超过3年。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及符合要求的有关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审查意见;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生效日为集体合同的期限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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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现今社会的人们都会外出打工,就一定会碰到有些公司签集体合同的问题。
网友们对于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相关知识不是很了解。
很多网友们对于自己进入新公司之后怎么签合同的问题很头疼,网友们想知道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为此我我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单位的集体劳动合同应该书面形式订立。
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
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
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
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
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
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
二、订立集体合同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
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方面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有这样,集体合同才能既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以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切实履行。
3、结合实际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集体合同。
三、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
1、制度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
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
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2、组织全体职工认真讨论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合同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应组织企业行政和全体职工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和补充,使集体合同充分反映企业行政和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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