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土地出让金融资项目进行创新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
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国家生产力布局,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
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二、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三)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森林经营和采伐管理制度,开展森林科学经营。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权承包关系,放活林地经营权,鼓励林权依法规范流转。
鼓励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还林林地林权依法流转。
减免林权流转税费,有效降低流转成本。
(四)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
在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生态建设项目。
对社会资本利用荒山荒地进行植树造林的,在保障生态效益、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
(五)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
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26•【字号】温政发〔2015〕59号•【施行日期】2015.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5〕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融资力度,切实保障和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现就创新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融资主体由政府主导转向政府引导带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及市场化融资,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转向更多依靠直接融资,融资结构由债务融资转向股权与债权、投贷与债贷结合,创新推动建立管理高效、结构合理、成本可承受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机制,实现资产向资金转化,存量向增量转化,投入向收入转化,有效破解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工程资金瓶颈制约,切实增强融资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
按照保重点、保在建、保续建的要求,合理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时序,加大资金要素对今后三年内重点实施建设的重大项目、重点区块保障力度,缓解重点领域出资压力。
2.分类推进。
对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项目,统筹财政预算资金予以优先保障。
对准公益性项目中资金需求大、出资结构复杂的重大跨区域工程,要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多渠道吸引金融战略资本,构建结构化融资体系。
对财政体制封闭区和竞争性领域的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充分发挥项目资地平衡能力和国资平台公司的自筹能力。
3.改革创新。
研究符合政府投资项目回报规律、风险共担的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
贯彻国务院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探索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关键性问题研究,提高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国有企业融资能力。
土地出让审计整改方案

土地出让审计整改方案一、审计背景与目标先来谈谈审计背景。
近年来,我国土地市场日益活跃,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土地出让金收入流失、违规出让土地等。
为了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我们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整改。
审计目标呢?很简单,就是通过对土地出让过程的全面审计,揭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土地出让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审计范围与内容1.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情况,包括出让金的标准、收取方式、收取金额等。
2.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合同签订、履行期限、履约保证金等。
3.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情况,包括支出项目、支出金额、支出依据等。
4.土地出让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如违规出让土地、低于市场价出让土地等。
审计内容要细致,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具体包括:1.土地出让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
2.土地出让金的收取、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3.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4.土地出让过程中是否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
三、审计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
明确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收取方式、使用范围等,确保土地出让金的合理使用。
2.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管理。
完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3.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优化土地出让流程。
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土地出让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5.强化监督问责。
对审计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审计整改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审计准备阶段(1个月)。
主要包括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人员的培训、审计资料的收集等。
2.第二阶段:审计实施阶段(3个月)。
对土地出让金收取、使用、合同履行等方面进行审计。
4.第四阶段:审计整改阶段(6个月)。
根据审计报告,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五、审计整改成果1.规范土地出让市场,提高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效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苏政发〔2020〕1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苏政发〔2020〕1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精神,加快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坚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按照“产业结构优、质量效益高、经营主体强、技术装备精、路径模式新”的发展思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重大项目、重点主体、重要品牌、重点平台、重要支撑为抓手,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补上乡村产业发展短板,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点的乡村产业体系,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样板区、乡村产业振兴排头兵。
到2022年,基本建成优质稻麦、绿色蔬菜、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现代种业、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休闲农业、农业电子商务8个产值千亿元级产业,苏米、苏鱼、苏菜、苏猪、苏禽五大主导产业产能品质效益显著提升,一批地方特色产业、一批新兴产业、一批乡土产业集群集聚、蓬勃发展,高水平的农产品加工体系、广覆盖的冷链物流体系、全域化的农旅康养体系、高效便捷的农村电商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现代种养业总产值达1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1.5万亿元,十亿元以上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左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比重大幅提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11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11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精神,进一步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目标,统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创新融资方式,完善价格机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生态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充分发挥民间投资的活力,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力争到2020年全省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到2/3以上,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投融资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拓宽鼓励社会投资的领域(一)交通基础设施领域。
包括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航电枢纽、港口、内河航运设施;枢纽机场、干线机场、通用航空机场以及机场配套服务设施、综合交通枢纽和公交场站等。
(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
包括海绵城市、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公园、城市绿地综合开发、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的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设、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海水淡化等。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的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17•【字号】郴政发[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的意见(郴政发[200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条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市政府决定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扩大内需,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为破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瓶颈和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现就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我市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树立两种意识,构建三大平台,拓宽五个渠道。
一条主线:以新一轮基础设施和产业大建设推动新一轮经济大发展,推动经济较快增长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两种意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破除陈旧的思维和体制,转变“怕负债、怕还债、怕担风险”的传统观念,树立“大投入、大发展,小投入、小发展,不投入、不发展”的跨越发展意识;创新发展的支持体系,树立“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
三大平台:整合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公益性资产和特许经营项目资源,打造以市城投公司为主体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平台;整合行政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打造以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为主体的银行信用融资平台;整合全市资源性资产和探矿权、采矿权,打造以政府控股的郴州矿产投资公司为主体的资源性资产融资平台。
五个渠道: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发行企业债券融资、集合信托资金计划融资、资源资产融资、企业上市融资。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融资平台和拓宽融资渠道,或打捆到市级融资平台进行融资。
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负责”的机制,建立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既发展直接融资,又发展间接融资;既发展银行融资,又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既发展资产融资,又发展资源融资,形成多元化融资格局。
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指导意见

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指导意见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 2019年第6期会议指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要坚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方向,衔接好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着力完善交易规则,创新运行模式,健全服务监管,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5月2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他强调,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形势正处于深刻变化之中,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改革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因势利导、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在防范化解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上出实招硬招,推动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和《关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改革督察工作的报告》。
会议指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协调体系、监督考评体系、保障体系,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注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短期和长期、国内和国际的关系,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会议强调,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是保障能源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本之策。
山西要通过综合改革试点,努力在提高能源供给体系质量效益、构建清洁低碳用能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争当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
会议指出,推进影视业改革,要从完善创作生产引导机制、规范影视企业经营行为等方面统筹推进改革,既抓住当前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又聚焦影视行业标准、从业人员诚信建设等配套性强、影响长远的要害问题,形成管用的长效机制。
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计价》真题及解析

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计价》真题及解析1.【单项选择题】某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15000万元,设备费用5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0万元,预备费1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000万(江南博哥)元,铺底流动资金500万元。
该项目工程造价为()万元。
A. 19000B. 20000C. 25000D. 20500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工程造价=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15000+3000+1000+1000=20000(万元)注意:工程费用中包含了设备费用5000万元。
2.【单项选择题】对进口设备计算进口环节增值税时,作为计税基数的组成计税价格是()。
A. 到岸价+消费税B. 到岸价+关税C. 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D.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进口环节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关税+消费税。
到岸价作为关税的计征基数时,通常又可称为关税完税价格。
3.【单项选择题】国内生产某台非标准设备,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合计50万元,废品损失费5万元,外购配套件费15万元,包装费率5%。
假设利润率为10%,则用成本计算估价法计算的该设备的利润是()万元。
A. 7.350B. 6.825C. 5.850D. 5.775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利润={[(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1+专用工具费率)×(1+废品损失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包装费率)-外购配套件费}×利润率=(50+5+(50+5+15)×5%)×10%=5.850(万元)外购配套件费不计算利润。
4.【单项选择题】在国外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现场材料试验及所需设备的费用包含在()中。
A. 直接工程费B. 管理费C. 开办费D. 其他摊销费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开办费包括的内容因国家和工程的不同而异,大致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用水、用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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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发[2014]66号
关于对土地出让金融资项目进行创新试点的指导意见
各分公司、营业部:
2013年8月,公司印发了《关于提前介入部分优质房地产项目的指导意见》(华融发[2013]349号),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地介入开发商土地出让金融资类业务。
在本指导意见规定试点期间,暂仅由投资拓展部牵头先行试点,不由分公司、营业部独立运作。
现就提前介入土地出让金融资项目的基本原则、准入标准等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土地出让金融资项目选择基本原则
鉴于此类项目的出发点是提高公司在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开发融资业务中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所以项目原则上限于一、二线城市。
位于二线以下省会城市,优势特别突出的项目,可以入选。
考虑到差异化竞争的需要和公司在成本敏感的低收益率客户方面难有竞争优势,公司将客户定位于二级资质,或
开发业务量达到二级资质申请条件的客户。
鉴于此类项目不可能在投放时做到以拟取得的土地提供抵押,必须考虑其他的抵押担保措施或控股权等项目控制措施,所以要求客户一般为集团客户,如非集团客户,则需要客户提供其他资产抵押或通过股权直接控制项目公司。
二、具体要求
(一)对客户的要求
1、融资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应为实力较强的集团类客户,集团有较强的资金调配能力,项目还款来源不单独依赖于融资项目本身,集团内部有其他房地产项目或其他业务板块可产生足够现金流入;非为集团客户,但融资人除融资项目之外有其他充足的资金来源,并可在我方管理之下的,可以视为集团客户。
客户补充还款来源为第三人的,需要通过连带共同债务人等形式进行有效监管。
2、项目融资企业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良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
未取得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具备与二级(含)以上资质相当的开发业务纪录和经验。
3、对于项目融资企业(连带共同债务人)或保证人为优质上市公司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AA级(含)以上、其他大型商业银行AAA级以上(含)信用评级的,可以采用债权或增信方式融资。
对于项目融资企业(连带共同债务人)或保证人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必须采用股权形式融资,我方持
股比例不得低于项目公司的51%,融资企业的原股东或指定的第三方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收购我方股权,且我方必须对所有公章和证照进行实际管理,修改公司章程,派驻财务总监并控制董事会多数,对企业融资、对外担保、股权变更、分拆、合并等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对于项目融资企业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缺乏同类物业形态开发经验的,原则上需会同华融置业联合投资管理。
在华融置业自主判断并认可接盘可行性后,共同进行管理,并由华融置业派驻工程副总经理,交易条款中要明示,若融资资金方发生重大违约,我方有权利接盘。
4、以债权或增信方式融资的,融资企业对项目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不低于30%,不足部分应在我方介入前补足;以股权形式融资的,融资企业对项目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不低于20%。
对于单纯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项目,融资企业对于缴纳出让金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但位于房地产开发百强之列或者符合可以采用债权或增信方式融资的融资企业对于缴纳出让金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通过并购项目公司股权取得土地的项目,融资企业对于含缴纳出让金在内的并购资金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对于我方资金进入后,项目建设资金存在缺口的,融资企业应有明确的资金来源且我方对此须制定严格的控制手段。
(二)对融资项目的要求
1、融资项目应为位于一线城市城区、二线城市主副核心区及其他省会城市有特别优势的项目,项目经论证要“建
的成、管得住、卖得出、还得了”,盈利能力较强,还款来源充足。
2、融资项目涉及的拆迁、安置等工作已完成,或拆迁未完成但实质性障碍已经消除且不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等事项。
3、项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商业地产不超过4年。
4、项目资金用途实行“专户归集、账户质押、专款专用、封闭监管”,以融资企业与当地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及收到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缴款通知书》为我方支付土地出让金前提。
5、对于并购项目,股权关系、债权债务关系须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对未见披露的债务应当约定由出让人承担,并且出让人应当具备承担能力。
6、融资项目须安排我方可监管的除融资项目自身之外的其它还款来源,以保证在融资项目自身未产生现金流时偿还我方相应本息,其它还款来源为第三人的需要通过连带共同债务人等形式进行有效监管。
(三)对抵(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措施的要求
1、融资项目在初始投放时应安排抵(质)押物保证担保,或者融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企业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信用评级为AA以上(含)或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信用评级为AAA的且当前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交)有信用贷款余额,且原则上该余额不低于其总贷款余额的10%。
对于符合以上标准或者以股权形式融
资的融资项目在初始投放前可不安排抵(质)押物保证担保,但在融资期内土地证取得后须安排可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或其他有效资产进行抵押保证担保,本金抵押率以及本金动态抵押率原则上不超过50%;对于以股权形式融资且我方持股70%(含)以上或者符合可以采用债权或增信方式融资的融资项目,本金抵押率以及本金动态抵押率不超过70%。
2、非我方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必须提供质押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个人及配偶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其它要求
1、土地出让金融资项目试点期一年。
2、试点期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土地出让金融资项目的准入标准,或者停止此类项目试点。
3、对于公司系统内相关子公司作为实际控制方开发的项目,不受本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的限制。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公司内发送:各部室。
主办单位:投资拓展部联系人:马睿联系电话:5961830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