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 T301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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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6.1。4条
27
设备和管道应根据其内部物料的火灾危险性和操作条件,设置相应的仪表、自动联锁保护系统或紧急停车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1.2条
28
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和储运设施区内,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5.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
6。顶部最高操作压力为0。03~0。1MPa的设备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1条
31
单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定压),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当一台设备安装多个安全阀时,其中一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定压)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其他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以提高,但不应大于设备设计压力的1.05倍。
7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8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1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
2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qt3017-2016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7-2016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7-2016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一、引言合成氨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原料,在多个领域均有广泛的应用。

然而,合成氨的生产过程涉及到高温高压等危险因素,如果不加以正确的管理和控制,可能会对生产企业和周边环境造成重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合成氨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套科学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是十分必要的。

二、标准化的重要性1.规范管理:标准化可以明确企业在生产环节中的规范操作,提高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2.安全保障:通过标准化的要求和流程,可以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

三、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的主要内容1.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合成氨生产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并将其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企业的责任分工,包括安全生产部门的设立、岗位责任制等。

3.生产设施和设备管理:规范合成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设备的检修维护,设施的开放和闭环管理等。

4.生产过程的安全控制:详细说明合成氨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安全控制要求,包括原料储存、原料输送、催化反应等。

5.应急管理: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应急演练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6.安全培训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员工安全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员工的安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安全标准化实施的益处1.降低事故风险:通过标准化的要求和管理,可以降低合成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增加企业信誉:实施标准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和管理水平,增加企业在行业内的声誉和竞争力。

3.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通过标准化的流程和操作,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

4.促进可持续发展:安全标准化不仅仅是为了安全生产,更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煤制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煤制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传统固定床气化碳丙、NHD脱碳工艺:闪蒸罐液位高低液位报警;PSA脱碳阀联锁。
设计资料
查设计、DCS、现场、操作规程
31
1.液氮洗系统应设置原料气温度联锁、中压氮气压力联锁,液氮洗进口或分子筛出口成份CO2≤10ppm(部分企业控制1ppm),出工段CO≤2ppm。进入分子筛的工艺气温度小于-45℃。
13
传统固定床气化重点监控参数:气化炉上行煤气温度、下行煤气温度;气化炉料位高度;气化炉夹套汽包、废热锅炉汽包液位;蒸汽缓冲罐的压力;洗气塔出口煤气温度;煤锁温度、灰锁温度;汽氧比;出口温度;气化炉与夹套压差。
设计资料
查设计资料、DCS、现场
14
传统固定床气化,煤气化装置设置满足要求的安全控制系统:气化炉出口温度联锁、气化炉灰锁温度联锁、出气化炉洗涤冷却器、气化炉与夹套压差联锁、气化炉夹套压力高联锁、气化炉夹套液位联锁、气化炉紧急停车;设置气化炉粗煤气安全阀、夹套安全阀、洗涤冷却器出口安全阀。
事故教训
查现场、相关制度
3
单烧嘴水煤浆气化:
煤气化装置应结合生产特点,设置以下重点监控工艺参数:气化炉氧煤比、气化炉顶温度、气化炉壁温度、高压氮罐压力、煤浆管与气化炉压差(烧嘴压差)、气化炉压差,激冷水流量、激冷室液位、合成气出口温度、烧嘴冷却水回水温度、烧嘴冷却水入口流量,烧嘴冷却水进出口流量差,烧嘴冷却水回水一氧化碳含量,洗涤塔液位控制,气化炉排黑水流量,高压煤浆泵运行状态及报警。并在指标控制范围内。
2.涉及煤烧嘴保护联锁主要有:煤线密度低低联锁、煤线速度低低联锁、煤线氧煤比高高联锁、烧嘴氧流量高高/低低联锁、烧嘴氧线压差低低联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aqt3017-2016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7-2016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7-2016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
实施指南
AQT3017-2016《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是关于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指南,它提供了有关安全标准化的概念、目的、范围和原则等方面的信息。

该标准旨在提高合成氨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合成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作业安全、应急救援等方面。

此外,还对危险源进行了分类和分析,为合成氨企业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指导。

具体而言,AQT3017-2016规定了以下事项:
* 合成氨生产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 安全职责和权限划分;
* 安全教育和培训;
*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
* 原辅材料采购储存和使用的管理;
* 环境卫生管理;
*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 异常情况处置及报告程序等。

请注意,这只是对该标准的概述,而非详细解读。

如果您需要更深入的了解或者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建议您参考专业的安全标准化教材或咨询专业人士。

合成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合成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5) 应设置饱和热水塔液位高低限声光报警设施;
(6) 应在变换气脱硫泵出口设置止逆设施。
3.压缩、脱碳系统配备的安全设施
压缩、脱碳系统应配备的安全设备设施:
(1) 活塞式氢氮压缩机:
① 应设置氢氮压缩机一段入口低限声光报警设施;
② 应设置氢氮压缩机各段出口安全阀。安全阀应定期校验。泄放气体应引至室外;
③ 应在脱碳液泵出口设置止逆阀;
④ 应设置脱碳塔净化气二氧化碳在线分析仪;
⑤ 应独立设置高压吸收和低压再生放空设施。
4.铜洗、低温甲醇洗、醇烃化系统配备的安全设施
铜洗、低温甲醇洗、醇烃化系统应配备的安全设备设施:
(1) 铜洗系统:
① 高压铜液泵出口管道应安装止逆阀和安全阀;
② 应独立设置高压吸收和低压再生放空设施;
未进行告知,缺1项扣1分。
9.7 储存和运输
1.液氨、甲醇存储要求
(1) 罐区电气设备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 应设置液氨、甲醇储罐远传监控、超限报警装置;
(3) 超过100m3液氨储罐应设双安全阀,安全阀排气应引至回收系统或火炬排放燃烧系统;
(4) 液氨储罐进出口管线应设置双切断阀,其中一只出口切断阀为紧急切断阀;
附件4
合成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A级要素
B级要素
补充的内容
达标要求
评审扣分项
3风险管理
3.1 范围与评价方法(小型企业评审标准为3.1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范围
应重点但不局限于对以下生产工艺过程、场所、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等进行评价:
(1)易发生有毒有害物料、气体泄漏,如氨、甲醇、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甲烷等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 T3017-2008)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 T3017-2008)

前言本标准依照AQ 3013—2008制定,共同用于指导合成氨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峰、曹永友、曲福年、刘伟、徐元瑞、卢洪杰、董国胜、刘艳萍、陈发源.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合成工艺生产氨、甲醇及其衍生产品的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GB 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H 306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术语和定义AQ 3013—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Guidelines for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ammonia enterprise自2009-1-1起执行 AQ/T2017-2008前言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合成工艺生产氨、甲醇及其衍生产品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GB 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H 306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 术语和定义AQ 3013—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4章的规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两个导则(最终稿)Word

两个导则(最终稿)Word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1 总则1.1 目的为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3 基本原则1.3.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安全环保的原则,规范化工园区的设立和选址,严格规划区域功能,优化安全布局,完善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1.3.2 严格准入,规范管理。

坚持严格准入,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不成熟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入园。

坚持一体化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建设和安全管理。

1.3.3 系统排查,重点整治。

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突出对系统性安全风险的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避免多米诺效应,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可控。

2 设立2.1 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置,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

2.2 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的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在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2.3 化工园区的设立应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负责园区管理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明确承担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

3 选址及规划3.1 化工园区应位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符合化工园区所在地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3.2 化工园区选址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进行选址安全评估,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留有适当的缓冲带,将化工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至风险可以接受。

3.3 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应包含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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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标准依照AQ 3013—2008制定,共同用于指导合成氨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峰、曹永友、曲福年、刘伟、徐元瑞、卢洪杰、董国胜、刘艳萍、陈发源。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合成工艺生产氨、甲醇及其衍生产品的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GB 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H 306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术语和定义AQ 3013—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要求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4章的规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5管理要素5.1 负责人与职责5.1.1 负责人5.1.1.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AQ 3013—2008第5.1.1条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内容应至少包括:a) 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承诺;b) 坚持预防为主,抓好隐患治理的承诺;c) 提供必要资源的承诺;d)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e) 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f) 对相关方的承诺。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应通过适当的方式、渠道向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宣传和告知。

5.1.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会议,总结本阶段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安委会会议每年应不少于四次。

应做到:a) 会议有议题;b) 会议记录真实完整;c) 形成会议纪要。

5.1.2 方针目标企业应按照AQ 3013—2(908第5.1.2条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可结合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a) 千人负伤率;b) 零死亡;c) 隐患治理完成率;d) 职业危害场所检测合格率等。

5.1.3 机构设置5.1.3.1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1.3条规定执行。

5.1.3.2 企业应建立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企业总人数5‰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总人数300人以下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建立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安全责任人。

5.1.3.3 企业应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a)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应按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b)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人以下的企业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5.1.4 职责5.1.4.1 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1.4条规定执行。

5.1.4.2企业应全面落实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5.1.4.3企业相关安全职责的制定应与机构、岗位的设置变动保持一致。

5.1.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1.5条规定执行。

5.2 风险管理5.2.1 范围与评价方法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2.1条规定执行。

5.2.2 风险评价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2.2条规定,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并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a) 易发生有毒有害物料泄漏,如氨、甲醇、氢气、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b) 易发生冲击、撞击和坠落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c) 易发生中毒、窒息、灼伤和触电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d) 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e) 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f) 停料、水、电、汽、仪表风;g) 设备设施的腐蚀、缺陷等。

5.2.3 风险控制5.2.3.1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2.3条规定执行。

5.2.3.2 企业应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并对控制效果进行监督、评价。

5.2.4 隐患治理5.2.4.1 企业应按照AQ 3013 2008第5.2.4条规定执行。

5.2.4.2 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a) 隐患名称;b) 发现日期;c) 隐患存在部位;d) 原因分析;e) 治理措施;f) 资金来源;g) 计划与实际费用;h) 计划与实际完成日期;i) 治理负责人;j) 治理验收人;k) 验收日期等内容。

5.2.5 重大危险源5.2.5.1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2.5条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规范管理。

5.2.5.2企业应确定氨、甲醇、氢气、煤气、天然气、石脑油等危险物质在单元内(生产场所或储存区)数量是否达到规定的临界量。

5.2.5.3企业建立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内容至少包括:a) 物质名称和数量、性质;b) 地理位置;c) 管理制度;d) 管理人员;e) 评估报告;f) 检测报告等。

5.2.5.4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进行培训和传达,以信息卡、宣传单、集中培训、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保存培训记录。

5.2.6 风险信息更新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2.6条规定执行。

5.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5.3.1 法律法规企业应按照AQ 3013 2008第5.3.1条规定执行。

对已废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应及时收回作废,保证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3.2 符合性评价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交符合性评价报告。

符合性评价报告内容至少包括:a) 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宜性、充分性;b) 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违规行为;c)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和行为,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效果等。

5.3.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3.3.1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3.3.1条规定,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结合企业实际运行情况,还需制定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a) 用氧设备及管道脱脂管理;b) 防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氮气管理;c) 液氨、氨水充装安全管理;d) 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等。

5.3.3.2 企业应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

5.3.4 操作规程5.3.4.1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原材料、辅助材料和产品的危险性及生产操作岗位的设立情况,编制不局限于下列岗位的操作规程:a) 造气工序;b) 脱硫、变换工序;c) 压缩、脱碳工序;d) 铜洗或醇烷化工序;e) 合成、冷冻工序;f) 尿素工序;g) 甲醇精制工序;h) 液氨充装、储存;i) 酸、碱储存;j) 公用工程;k) 变配电;l) 电气、仪表等。

5.3.4.2 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 正常操作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b) 异常处理;c) 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d)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e) 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f) 个体安全防护措施;g) 防静电安全措施等。

5.3.4.3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3.5 修订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3.5条规定执行。

5.4 培训教育5.4.1 培训教育管理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4.1条规定执行。

5.4.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4.2条规定执行。

5.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4.3条规定执行。

5.4.4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4.4条规定执行。

5.4.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4.5条规定执行。

5.4.6 日常安全教育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4.6条规定执行。

5.5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5.5.1 生产设施建设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5.1条规定执行。

5.5.2 安全设施5.5.2.1 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5.5.2.1、第5.5.2.2条规定,配置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设备设施。

安全设备设施还应至少包括:a) 造气系统1) 煤气化①应设置原料煤带式输送机紧急停车设施;②应设置下行煤气阀和吹风阀安全联锁设施;③煤气下行管、灰斗和炉底空气管道应安装爆破片,爆破片必须装防护罩;④吹风阀应采取双阀或增装蝶阀;⑤应设置煤气炉一次风管线自动放空设施,造气岗位主要液压阀要安装阀位指示。

2) 重油气化①应设置重油气化在线氧含量分析报警仪,自动放空联锁设施;②应设置喷嘴冷却水出口超温报警及事故水箱设施;③应设置氧气管止逆阀和加氮气保护设施;④应设置入炉重油流量低限报警联锁停车设施;⑤应设置气化炉超压报警设施;⑥应设置煤气中氧含量超标报警设施;⑦应设置煤气出急冷室温度超标报警设施;⑧应设置油罐液位、温度指示仪、高限报警、静电接地设施;油罐区应设置防火堤等设施;⑨气化系统联锁装置中,重油入炉阀、氧气入炉阀、煤气出口总阀应选用气开式调节阀;蒸汽人炉阀、氮保护进口阀、重油回路阀、氧气放空阀、煤气放空阀应选用气闭式调节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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