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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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渠道、泵站等水利设施。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组织与管理一、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

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三章监理任务一、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制定监理计划,并报告建设单位。

二、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一、监理单位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二、监理报告应当真实反映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报告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并按照监理意见整改不足之处。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一、监理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协调解决工程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三、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一、对于监理单位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撤销监理资格。

二、对于监理单位工作出色或有重大贡献的行为,应当给予奖励,并在相关领域进行表彰。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愿本细则能够有效规范和引导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排水工程监理细则一、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1.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的工程技术背景和执业资格,了解排水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工程管理和沟通能力。

2.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控制。

3.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的相关资料和报告,并对其内容进行审核和评估。

5.监理人员有权向业主和建设单位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确保工程质量。

二、监理人员的工作流程:1.设计阶段: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设计讨论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出图阶段: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审查和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施工措施的安全性。

4.施工过程监理: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记录,确保施工的规范性和质量的控制。

5.质量验收:监理人员应参与对施工工程的质量验收,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证明进行审核和评估。

三、监理人员应注意的事项:1.监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水工程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监理工作,并对工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2.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避免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发生利益冲突,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

3.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和建设单位报告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4.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惩。

四、监理人员的总结和评估:1.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果进行评估,对施工单位的绩效进行打分和评价。

3.监理人员应对工程项目进行最终验收,并提供相关的验收报告和意见。

基坑降水与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基坑降水与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基坑降水与排水工程监理细则1.检查降水工程的方案设计与实施方案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监理人员进行确认。

2.监督施工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进行降水工程施工,确保降水管道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检查降水渠道和排水池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对其进行严格检测,确保其质量合格。

4.监督施工人员进行降水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工作,并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5.对降水设备进行试运行,监测其性能指标,确保其正常工作,并记录相关数据。

1.检查排水工程方案设计是否符合规定,并与施工人员进行确认。

2.监督施工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排水工程施工,确保排水渠道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检查排水渠道和排水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其质量合格。

4.监督施工人员进行排水泵站和排水管道的安装工作,并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5.对排水设备进行试运行,监测其性能指标,确保其正常工作,并记录相关数据。

三、监理报告和验收细则1.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安全状况等。

2.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跟踪和督促整改。

3.在施工结束后,监理人员应进行最终验收,确保降水与排水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4.进行验收时,监理人员应检查降水与排水设备的完好性和性能指标,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5.监理人员应编制基坑降水与排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评定、设备性能评定等。

总之,基坑降水与排水工程监理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编制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为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质量评价。

这些细则的执行可以提高基坑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同时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实用文档之渠 道 清 淤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实用文档之渠 道 清 淤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实用文档之"渠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吉林省吉利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中心渠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为有利于渠道清淤工程的工程监理、规范监理行为,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河道疏浚(清淤)施工规范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制造本细则。

1.2渠道清淤施工监理的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

工程质量实行的单元工程和每道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条件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开工许可证。

2.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

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

(4)设备配置与劳动组织。

(5)质量保证措施。

(6)组织管理机构。

(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施工强度)。

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检查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实验室或委托有相关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检查、专职质检员复查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渠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渠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渠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本细则依据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工程建设监理规程编写。

(2)本细则使用于公司承接的新建或改造的渠道工程监理服务。

渠道工程监理程序框图3.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按《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4.3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执行。

(2)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各部门负责人和验收联系人名单。

报送施工组织设计需填写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

(3)渠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需重点审核其中的施工导流、度汛、排水方案;河底护砌(或现浇)及水下部分的完工日期;防渗工程和现浇混凝土的施工方案与质量保证体系等。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并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返回表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补充后重新报送。

(5)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必要时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并征求他们的意见。

4.开工前施工准备工作的审查(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监理工程师要到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设备(如搅拌机、发电机、水泵等)、施工机械(如挖土机等)是否到位、具备开工条件。

(2)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及原材料的现场堆放是否符合要求,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3)施工单位的测量控制导线和高程控制点布设完后,填写表“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由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其测量成果进行审核。

(4)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后,填写表“工程动工报审表”,驻地项目监理部通过对以上各项审核,具备开工条件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签署意见,批准其开工。

5.施工过程监理(1)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控制。

1)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控制依据规程中“工程质量控制”编写。

2)驻地项目监理部要按照规程中的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签发。

某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某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某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某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安全。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细则,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二、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背景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和安全知识。

3.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三、监理任务分工1.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前期筹备和设计阶段,提供技术建议和意见。

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程监控,包括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和记录。

3.监理人员应协助工程质量验收,提供相关的监理报告和意见。

4.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批,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合理的建议,帮助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四、监理考核1.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人员应不定期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审会议,并提供相关技术意见。

3.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工程纠纷和投诉,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4.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提升,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监理责任和权力1.监理人员有权要求工程施工方提供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工程材料、施工工艺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有权进行审核和验收。

2.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要求工程施工方改正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问题。

3.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有权参与工程质量验收。

4.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故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六、监理费用支付1.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监理费用支付应按照工程进度和节点进行阶段性支付,需提供相关的付款申请和监理报告。

3.监理费用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进行,延误支付需要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调整。

七、附则1.本实施细则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监理实施细则合理与评标流程的规范要求

监理实施细则合理与评标流程的规范要求

监理实施细则合理与评标流程的规范要求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为了规范监理工作的进行,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益,确保监理过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所设立的一套具体的规则和要求。

而评标流程的规范要求则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而制定的对评标流程、评标标准和评标结果的规范。

一、监理实施细则合理的要求在建设工程中,监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监理实施细则是确保监理工作有效进行的基础,合理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的监理职责与权限: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使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职责范围,便于协调与处理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2.有效的监理流程:监理实施细则应规定清楚监理的流程和顺序,确保每个环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避免监理工作出现漏洞和疏忽。

3.合理的监理报告:监理实施细则应规范监理报告的撰写和提交方式,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措施,为施工方提供指导和改进建议。

4.真实的监理记录:监理实施细则应要求监理人员进行真实、准确、全面的监理记录,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情况,以便于监理部门对工程进展进行全面的掌握和监督。

二、评标流程的规范要求评标流程的规范要求是为了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筛选出合适的承包商来完成建设工程,以下是评标流程的规范要求的主要内容:1.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公告应及时、准确地发布,包括项目信息、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投标截止日期等重要信息。

同时,应在多个媒体和渠道发布,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且应包含所有要求的文件和资料,确保递交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评标委员会的成立:评标委员会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且应经过合法程序成立,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渠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渠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渠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渠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随着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渠道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

渠道工程的建设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为了确保渠道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性,监理工作变得非常重要。

为此,制定渠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从渠道工程监理的目的、内容和流程等方面,详细探讨了渠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重要性以及应当遵循的准则。

目的渠道工程监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渠道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性。

通过监理工作,可以提高渠道工程建设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有效地推进渠道工程的建设,避免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保证渠道工程的长期有效使用。

此外,渠道工程监理还可以规范渠道工程建设的管理和操作,提高渠道工程整体质量和效益。

内容渠道工程监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监督。

2. 工程材料和设备验收。

3. 施工现场管理监督。

4. 质量控制和施工监督。

5. 安全管理和环保监督。

6. 工程变更和工程支付审核。

7. 工程竣工和验收。

流程渠道工程监理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客户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工作,并签订监理合同。

2. 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初步检查和评估,并撰写监理报告。

3. 监理人员根据监理报告,确定监理计划和工作重点。

4.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监督,并进行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5. 监理人员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

6. 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由监理人员出具验收报告。

准则为了保证渠道工程监理的质量和效果,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准则:1. 政策合法合规。

严格遵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监理工作是合法合规的。

2. 公正信用,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和透明,维护监理单位的声誉和信誉。

3. 专业素质,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渠道工程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

4. 服务客户,监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客户的需求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5. 安全环保,监理人员应当重视工程建设的环保和安全问题,确保渠道工程建设不影响环境和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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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升钟水库灌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渠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眉山华能工程技术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升钟水库灌区二期工程项目监理部二〇一五年十二月批准:审核:编写:目录1总则 (3)2工程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4)2.1单位工程开工审核和申请内容 (4)2.2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内容 (5)3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6)3.1原材料质量控制 (6)3.2质量控制标准 (9)3.3质量控制方法 (32)3.4工程质量评定 (35)3.5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35)4工程不安全因素分析及预控措施 (35)4.1土方开挖 (35)4.2运输 (36)4.3火灾 (36)4.4环境保护措施 (37)1 总则1.1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与图纸、监理规划、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措施等。

1.2 使用范围适用于施工四标、施工五标段的渠道工程。

1.3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本监理部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2名。

1.4 技术标准、规程、规范(1)《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

(2)《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

(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9—2012。

(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197-2013。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9。

(10)《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

(11)《水工砼施工规范》SL677-2014。

(12)《水工砼试验规程》SL352-2006。

(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1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

(16)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2 工程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2.1 单位工程开工审核和申请内容(1)开工审批程序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部提交开工申请,监理部经检查确认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批复。

(2)审批内容检查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承包人移交施工设施和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电、通信设施以及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审查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到位情况,原材料的准备情况,施工机具的到位情况,有关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进度计划等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2 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内容监理部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每一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及施工措施计划,检查该分部工程的开工条件,检查内容:(1)主要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2)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3)材料、配件质量及检验情况。

(4)现场施工人员安排情况。

(5)风水电等必须的辅助生产设施准备情况。

(6)测量及试验情况。

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具备开工条件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混凝土浇筑开仓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

混凝土浇筑具备开仓条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混凝土浇筑开仓申报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第一,检查钢筋、模板工序是否已报验并验收合格。

第二,检查混凝土浇筑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劳力、材料、机具是否满足混凝土浇筑要求。

如符合开仓条件,监理工程师签署混凝土开仓报审表,准予混凝土浇筑。

3 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3.1 原材料质量控制渠道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有水泥、碎石、砂、水、填筑土石料、土工复合膜、混凝土外加剂等。

承包人应报送生产厂家资质、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出场检验报告,进场后在监理见证下取样送检复试,原材料的品质指标检测见下表:原材料的品质指标检测表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1)水泥本工程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

按照见证取样规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进货量大于200吨时,以200吨为一取样单位,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

每批水泥出厂前承包人均应对制造厂水泥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水泥发货时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

水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

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出厂批号、袋装或散装等分别贮存在专用的仓库或储罐中,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

袋装水泥的出厂日期不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不超过6个月,袋装水泥的堆放高度不超过15袋。

(2)粗骨料每400m3或600吨为一个检验批,不同粒径的骨料应分别堆放,严禁相互混杂和混入泥土。

装卸时,粒径大于40mm粗骨料的净自由落差不应大于3m,应避免造成骨料的严重破碎。

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0.8倍及构件断面边长的1/4,对少筋或无筋结构,应选用较大的粗骨料粒径。

(3)细骨料每400m3或600吨为一个检验批,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宜2.5~3.0,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且级配良好。

(4)水凡适宜饮用的水均可以使用,拌合用水所含物质不应影响混凝土和易性和混凝土强度增长,以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的腐蚀。

(5)混凝土外加剂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结合混凝土配合比的选择,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的掺量。

不同品种的外加剂应分别储存,在运输与储存中不得相互混装。

(6)土工膜渠道防渗选用576g/m2,二布一膜复合土工膜作为加强防渗材料,其中膜选用厚0.3mm的聚乙烯土工膜,布选用宽幅(即宽大于5m,150g/m2)聚酯长丝针刺土工布,土工膜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1)密度不应低于900kg/m3(2)破坏拉应力不应低于12Mpa(3)断裂伸长率不应低于300%(4)弹性模量在5℃不应低于70Mpa主要指标见下表,测试方法按SLT235-1999执行。

复合土工膜性能指标表(8)填筑石渣料按设计方提供的取料场,取样送检,并做击实试验确定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

3.2 质量控制标准根据技术标准、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约定,渠道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检验内容和质量控制措施见下表:质量控制措施1土方开挖(1)测量复核承包人报送的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承包人应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179-2013)进行测量和放样,测量误差应符合要求。

(2)土方开挖a 土方开挖应做到不乱挖、不超挖,要求预留30~50cm厚保护层进行人工开挖。

b 无论任何情况,严禁掏洞取土法施工。

c 开挖能用作回填的土料应另行放置临时弃土料,并做好临时弃土场的规划、排水等问题。

不能用作回填的土料应放在永久弃料场内。

d 开挖时若发现图纸中未标示出的缆线、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应报监理部,由监理部上报业主。

e 开挖边坡的保护。

为保护开挖边坡免受雨水冲刷,应在边坡开挖前,设置截流沟。

f 施工期临时排水。

遇雨天应将已开挖渠道内汇积的雨水排除,保护已开挖的渠底不被浸泡。

2石渣料填筑土方填筑的土料来源于开挖渠道的合格土料或发包人提供取料场。

(1)碾压试验石渣料进行填筑前,各标段应在现场进行碾压试验以确定铺土方式、铺土厚度、碾压机械、碾压遍数、填筑含水量、压实干密度等参数,其试验方案及成果均需报监理部批准方可实施。

(2)渠道填筑渠道堤基清理及压实堤基清除表土厚30cm,但不限于30cm(以无草根及有机土为准),清理范围为堤身设计基面边线外50cm,基础清理完毕后应进行碾压,粘性土的压实度不应小于0.85,砂卵石基础相对密度不小于0.7。

堤基范围内的坑、沟、槽等,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并经监理工程师组织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填筑作业施工。

其它填筑要求a 填筑作业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填筑,不得顺坡填筑。

渠道横断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将地面坡度削至缓于1:5或开挖成阶梯。

◆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

人工施工时段长可适当减短。

◆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具参与平整作业,严禁出现界沟。

◆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晒干时,应洒水湿润。

◆凡已压实表面形成光面时,铺土前应洒水湿润并将光面刨毛。

◆若发现局部“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铺填新土。

◆堤身全断面填筑完毕后,应作整坡压实及削坡处理,并对渠堤外侧护堤地面的坑洼进行铺填整平。

b 铺料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按设计要求将土料铺至规定部位,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以清除。

◆铺料至堤边时,应在设计边线外侧各超填一定余量:人工铺料宜为10cm,机械铺料宜为30cm。

c 压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分段填筑,各段应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

上下层的分段接缝位置应错开。

◆机械碾压时应按规范规定控制行车速度。

◆机械碾压不到位的部位,应辅以夯具夯实,夯实时应采用连环套打法,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1/3,行压行1/3。

分段、分片夯实时,行迹搭压宽度应不小于1/3夯径。

d 雨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雨前应及时压实作业面,并做成中央凸起向两侧微倾。

当降小雨时,应停止筑堤。

◆填筑面在下雨时人行不宜践踏,并应严禁车辆通行。

雨后恢复施工,填筑面应经晾晒、复压处理,必要时应对表层再次进行清理,并待质检合格后及时复工。

3隧洞工程(1)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a承建单位应在现场施工测量施测14天前,将有关施工测量技术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其内容应包括: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应包括:设计技术方案、施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及技术参数;测量专业人员设置及其资历。

b隧洞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以下成果和资料: 测量仪器率定校正资料;施工控制网与勘测设计阶段控制网连接图;洞口与地面控制点联测的平差资料及进洞关系平面图;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结果;技术总结报告。

c隧洞工程开工14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结合地形、地质资料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①施工开挖布置图;②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材料和设备(包括辅助工程设备与设施)配置计划;③开挖爆破技术和方法、出渣和弃渣措施、灌浆施工措施;④通风、散烟和除尘措施、供电、照明和通讯、信号措施、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⑤可能遇到特殊地层开挖和其他特殊施工方法。

d隧洞开工7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实际文件、地质条件、施工水平。

完成必须的钻爆试验和设计,并将开挖爆破设计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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