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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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共青团工作管理,提高共青团组织的运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共青团工作管理以团的工作目标为导向,依靠青年团员的积极参与,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共同推动团的事业发展。

第三条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全体共青团组织和团员。

第四条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民主、科学、效率。

第五条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团员管理、团干部选拔任用、团组织建设、团费使用等方面。

第二章团员管理第六条团员管理是指对共青团成员的组织生活、思想教育、培养引导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七条团员应当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团员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团员发展、团员教育、团员评优等。

第九条团员发展的程序包括申请入团、团组织审批、团员宣誓等。

第十条团员教育的内容包括青年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等方面。

第十一条团员评优是对团员表现良好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章团干部选拔任用第十二条团干部选拔任用是指对具备一定条件和能力的团员进行选拔和任用工作。

第十三条团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是党的领导、能力优先、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团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包括申请个人简历、面试测试、任用决定等环节。

第十五条团干部选拔任用的职位包括团支部书记、团组织委员、团宣传部长等。

第四章团组织建设第十六条团组织建设是指对共青团的组织机构、运作规范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十七条团组织建设的内容包括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制度建设等方面。

第十八条团组织建设的目标是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为团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五章团费使用第十九条团费使用是指对团员缴纳的团费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条团费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用的原则,用于团的组织活动、团员福利、团组织建设等方面。

第二十一条团费使用的程序包括申请资金、审定预算、监督使用等环节。

第二十二条团费使用的监督机制包括团员代表会议、团组织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等。

团委管理制度附则

团委管理制度附则

团委管理制度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团委工作管理,加强团组织建设,保障团员权益,提高团委工作效率,制定本附则。

第二条团委管理制度附则适用于团委及其下属各级团组织。

团委及其下属各级团组织必须遵守本附则。

第三条团委管理制度附则的内容包括团委组织机构、职能权限、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团委设置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女生部长等职位,其中书记为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团委委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委书记由上级团委任命产生。

第六条团委下设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女生部等,各部门具体职责由团委负责人确定。

第七条团委必须定期召开常务会议,成员应按时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团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必须经过团委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团委审核。

第三章职能权限第九条团委负责制定和执行校园团员发展计划、团员党员培训计划、团员活动计划等。

第十条团委有权对团员的表现进行评定,对积极分子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一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推动团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二条团委有权对团内部分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十三条团委对团组织及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在上级团委要求下提供有关资料和报告。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团委必须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听取团员意见,进行主题教育活动等。

第十五条团委应定期向团员公布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费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团委应定期向上级团委提交工作报告,接受上级团委的指导和考核。

第十七条团委在重大活动、重大决策前必须征求团委委员的意见并形成共识。

第十八条团委召开会议和活动时必须提前制定会议议程和活动方案,并向参与人员公布。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对于团委及其下属团组织因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二十条追究责任应按照责任人的失误程度和影响大小,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

团委管理制度细则

团委管理制度细则

团委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团委工作管理,规范团委工作流程,保障团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团委全体成员,包括团委书记、常务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团员委员等。

第三条团委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团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团委成员应保护团内团员的权益,正确处理团员之间的关系,做到公正公平。

第五条团委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团组织工作经验,能够严格遵守党章和团章的要求,忠诚履行职责。

第六条团委成员应在团委工作期间,不得搞钻营私利,不得违反组织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七条团委成员应严格遵守团内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认真执行各项工作任务,服从团委书记的领导。

第八条团委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不得懈怠惰慢,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会议。

第九条团委成员应保守团内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团内的机密制度,不得泄露团内机密信息。

第十条团委成员应密切联系团员,关心团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及时将团员的需求和意见反映到团委工作中。

第十一条团委成员应保持与广大团员的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团员的思想动向,解决团员困难和问题。

第十二条团委成员应切实履行团组织团员自律的监督职责,对团员的言行举止进行及时规范和教育。

第十三条团委成员应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善于思考,不断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团委成员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支持团内其他成员的工作,健康、和睦地开展团委工作。

第十五条团委成员应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做到廉洁奉公。

第十六条团委成员应在工作中保持开放的心态,乐于接受他人的建议和批评,不断完善自身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团委成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判断力,根据团内外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切实加强学习和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八条团委成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中央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变更和撤销。

第十九条团委成员应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增强团组织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团支部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团支部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团支部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团支部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团员的行为规范,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团支部是学校团委直接领导的基层组织,负责团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团支部应当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和学校团委的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团支部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团员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开展具体工作。

第五条团支部应当积极组织团员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和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团支部应当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团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第七条团支部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评估。

第八条团支部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团员的情况和发展变化。

第九条团支部应当积极开展团员联谊活动,营造团结友爱的团队氛围。

第十条团支部应当建立勤勉负责的班子和团员队伍,有效发挥团支部的作用。

第二章团员管理第十一条团支部应当制定团员发展计划,按照团章的规定选拔和发展团员。

第十二条团支部应当认真审核和审查团员的情况,及时改正和纠正团员的错误行为。

第十三条团支部应当发挥模范团员的带头作用,引领其他团员树立正确的榜样。

第十四条团支部应当开展团员的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团结互助的氛围。

第十五条团支部应当指导团员参加各类团组织活动,扩大团员的社会交往和影响力。

第十六条团支部应当关心团员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了解和解决团员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七条团支部应当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团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主义建设。

第十八条团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团章的规定,严肃处理团员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团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九条团支部应当建立团员档案,定期更新和维护团员的信息资料,做好团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团支部应当注重团员的思想引导和思想教育,推动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第三章团干部管理第二十一条团支部应当根据团的工作需要,合理选拔和任用团干部,确保团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共青团工作制度范文

共青团工作制度范文

共青团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共青团工作的组织和运行,提高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共青团工作人员。

第三条共青团工作的目标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弘扬时代精神,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共青团工作分为各级团组织和团支部两个层级,实行严密的组织管理。

第五条团组织是共青团工作的最基层组织,要依据团章,按照民主、科学、依法原则选举产生。

第六条团支部是团组织的基本单位,由团员自行组织并自愿加入,每个团支部设立团支书一名,负责组织团内事务。

第七条团组织要加强与上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做好工作汇报和协调沟通,确保共青团工作与上级工作一致。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八条共青团工作的任务是团结青年团员,发动和组织青年参与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以及教育、培养、引导他们发展积极向上的品质和力量。

第九条共青团工作的重点是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工作、群众工作和服务青年工作,推动青年发展、成长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

第十条共青团工作要积极培养青年的意识和主责意识,加强青年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一条共青团工作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各级团组织和团员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主要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和处分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绩效好的团组织和团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绩效差的团组织和团员予以警告和惩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工作制度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就是共青团工作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团委相关管理制度

团委相关管理制度

团委相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团委相关管理工作,保障团员的权益,提高团委相关管理的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团委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团委是学校团委的工作组织,主要负责学校团员的日常管理和团队活动的规划和组织,以及团员的成长教育工作。

第四条团委的管理原则是民主、科学、依法。

第五条团委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团委要密切联系团员,组织团员参与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促进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能力素质的提高。

第七条团委要认真执行学校的相关政策和部署,保证学校团委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团委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第八条团委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团委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合理分工协作,保证团委相关工作的高效推进。

第九条团委要对成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成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团委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条团委要密切关注成员的工作状况和思想动态,做好成员的心理疏导和工作协调,促进团队的团结和稳定。

第十一条团委要建立健全成员考核制度,对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及时激励先进,促进整体工作效率的提高。

第三章团员管理第十二条团委要建立健全团员档案,对团员的基本信息和团队活动参与情况进行记录并归档,以便团委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分析。

第十三条团委要积极开展团队活动,丰富团员的业余生活,提高团员的团队意识和凝聚力。

第十四条团委要密切关注团员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团员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十五条团委要定期开展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团员正确树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团员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第四章团队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团委要定期组织各项团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艺表演、体育竞赛、志愿者服务等,积极营造和谐团队氛围。

第十七条团委要对团队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前期策划和组织工作,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结束。

第十八条团委要加强对团队活动的质量把控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做到活动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范本共青团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共青团工作的管理,规范共青团工作的组织运行,提高共青团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共青团组织,包括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等。

第三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进行工作管理,并且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维护共青团的利益和形象,保证共青团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六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应当注重团员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引导,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团组织的活动和工作。

第七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和解决团员的问题和需求,推动共青团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八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由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等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

第九条团委是共青团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共青团工作。

第十条团总支是共青团组织的中级领导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共青团工作。

第十一条团支部是共青团组织的基层单位,负责开展日常共青团工作。

第十二条工作小组是共青团组织的特定领域或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特定任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并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四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机构和团员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

第十六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和协调机制,促进各级团组织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发展。

第十七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行为。

第十八条共青团工作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资料的保存和利用。

从严治团工作制度

从严治团工作制度

从严治团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素质,确保团组织作用的发挥,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严治团工作制度是指团组织对团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纪律,以提高团员的政治觉悟、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从严治团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及其团员。

二、团员管理第四条团员管理要坚持原则,公平公正,注重实效。

团组织要建立健全团员档案,实行团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团员信息。

第五条团员加入团组织必须具备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学习能力较强、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等条件。

团组织要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做好团员的选拔工作。

第六条团组织要定期对团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觉悟、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等方面。

对考核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进;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应予以除名。

三、团员教育第七条团员教育要注重政治理论教育、团组织知识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专业知识教育等方面。

团组织要定期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觉悟。

第八条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团组织活动,通过组织生活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等形式,丰富团员的业余生活,提高团员的组织观念。

第九条团组织要加强团员的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团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团组织要定期开展团员道德品质评议活动,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对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四、团员监督第十条团组织要建立健全团员监督制度,加强对团员的监督。

团员要自觉接受团组织的监督,如实向团组织报告个人情况,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

第十一条团组织要定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加强对团员的监督。

对团员的不良行为,团组织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违反纪律的团员,团组织应予以除名。

五、团员纪律第十二条团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组织纪律,自觉维护团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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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工作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公司团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适用于公司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公司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团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3 职责3.1 公司团委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

3.2 协助公司党政领导做好公司青年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3.3 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充分调动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3.4 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向公司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3.5 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合法权益,切实为团员青年服务。

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职责分工4.1.1 团委书记职责4.1.1.1 全面负责公司团组织工作。

4.1.1.2 传达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检查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团员大会通报工作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且和各有关方面取得联系。

4.1.1.3 定期召开公司团委会,根据上级团委和党组织的指示,从公司团委实际出发,研究和计划团的工作。

4.1.1.4 团支部书记定期召开团支部大会,督促检查团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

在力支部大会上汇报团支部工作,并且组织团员讨论。

4.1.1.5 掌握团员、青年的工作、思想和学习方面的情况,并及时研究处理。

4.1.1.6 抓好团委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督促和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4.1.2 团委副书记职责4.1.2.1 协助团委书记开展日常工作。

4.1.2.2 负责团员青年思想、工作、生活状况的调研工作。

4.1.2.3 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

督促和指导各单位开展党章学习小组、“推优”入党等工作。

4.1.2.4 负责组织年度团青先进评比工作。

4.1.2.5 负责开展团青工作交流活动。

4.1.3 组织委员职责4.1.3.1 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4.1.3.2 了解掌握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研究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4.1.3.3 掌握团员模范事迹和遵守团的纪律性的情况,建议团委会进行表扬批评和处分。

4.1.3.4 对团员进行组织性、纪律性的教育,督促和指导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4.1.3.5 负责团员管理,团员统计,新团员编组,收缴团费,团籍年度注册,接转团员组织关系,超龄团员离团,颁发团员证和颁发团徽等工作。

4.1.3.6 了解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具体工作。

4.1.4 宣传委员职责4.1.4.1 负责团的宣传工作。

4.1.4.2 负责挖掘公司团青工作的新闻点,积极组织向团的刊物、公司网站杂志、《浙江能源报》、公司新闻中心网站等投稿。

4.1.4.3 组织阅读团内刊物,研究和创新团青工作宣传方式。

4.1.4.4 协助学习委员做好团员青年的教育工作。

4.1.4.5 根据党的指示,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向团支部反映团内外青年的思想情况和要求,并且研究解决的方法。

4.1.5 生产委员职责4.1.5.1 负责掌握青年在本岗生产技术情况和技术业务情况。

4.1.5.2 了解青年学习技术业务的要求和意见,协助学习委员开展业务技能的学习活动。

4.1.5.3 负责指导和组织各单位开展生产突击、义务劳动、岗位练兵及技术比武等各种劳动竞赛。

4.1.5.4 负责组织开展“青”字号活动以及相关申报工作。

4.1.5.5 协助学习委员开展青年论坛、QC、“五小”等创新活动。

4.1.6 文体委员职责4.1.6.1 负责组织青年参加业余文化娱乐活动。

4.1.6.2 协助行政、工会做好新春团拜会、安康杯等相关工作。

4.1.6.3 发现和培养文娱活动积极分子。

4.1.6.4 组织开展文体社团活动。

4.1.7 学习委员4.1.7.1 组织开展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协助团委书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4.1.7.2 负责组织青年学习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掌握生产本领。

4.1.7.3 开展以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如青年读书会、青年论坛、QC、“五小”活动等内容。

4.1.7.4 负责组织各项培训教育活动。

4.1.8 纪检委员4.1.8.1 负责对团委工作以及各所属企业团组织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

4.1.8.2 定期组织开展团青工作检查,并向团委以及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并提出意见。

4.2 发展团员工作4.2.1 入团的条件4.2.1.1 基本条件。

《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4.2.1.2 思想进步。

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各项号召;认真学习政策、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4.2.1.3 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品德。

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及团的纪律;热爱集体,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4.2.1.4 积极参与公司的发展。

具有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在生产劳动和其他各项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4.2.1.5 能密切联系群众。

虚心向群众学习,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周围的青年一起进步。

4.2.2 发展程序4.2.2.1 确定发展对象。

符合条件的青年递交入团申请书,团支部委员会在对申请入团的青年思想和工作表现进行研究和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及各方面意见后,认为其已经符合入团条件,便可以发给《入团志愿书》。

4.2.2.2 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为入团申请人确定两名入团介绍人。

定期上团课,参与一些团的活动。

4.2.2.3 接收发展对象入团。

团支部经过入团申请人的培养、考察,认为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入团,4.2.2.4 报公司团委批准。

团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4.2.2.5 办理入团手续。

青年批准入团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团员证。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团支部团员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新团员在取得团籍的当月起开始交纳团费。

4.2.2.6 进行入团宣誓,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4.3 团籍管理4.3.1 团籍注册。

团支部每年应定期更新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团员以及团干部信息,形成团员花名册,并由团委为他们办理团籍注册手续。

4.3.2 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当团员年满28周岁且不担任任何团内职务时,团支部应给其办理离团手续。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会议宣布其超龄离团,并填写《超龄离团人员登记表》,报团委备案。

4.3.3 团干部的团籍处理。

在团内担任职务的超龄团员,可以继续保留团籍,直到该团员不在担任团内职务时,再予以办理离团手续。

4.3.4 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

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当其年满28周岁且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保留团籍的党员同团员一样,享有团员的权利并承担团员的义务。

4.3.5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承担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作自行脱团处理:经团支部核实无误,提交团员大会决定除名,并上报公司团委批准。

批准后,团支部要通知其本人,在团员证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并写明其自行脱团的核准日期。

4.3.6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提出退团,团支部应深入了解其提出退团的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

经教育帮助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得到允许和鼓励;如坚持退团,则应由本人向团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团支部团员大会决定除名,团支部应在团员证备注栏内说明情况,写明退团日期,并报公司团委备案。

4.3.7 团籍的转入转出。

团支部应及时将转入团员情况在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中和团员花名册上进行登记,同时收缴团费。

办理团籍转出后,需填写《团员转出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4.4 换届选举4.4.1 团委(总支、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2-3年。

任届期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由上级直接任命的团委(总支、支部)书记,任职期不满6个月的,暂不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待任职期超过6个月且团委(总支、支部)任届期满后,再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其他情况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4.4.2 团委(总支、支部)委员、书记职数配备要按照《公司集团基层团委(总支)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公司所属公司团支部委员一般3-5人,团总支委员一般5-7人,委员应保证28周岁以下团员的比例。

4.4.3 任职条件4.4.3.1 本单位在职团员或中共党员,委员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及以下,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4.3.2 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有本单位1年以上工龄。

4.4.3.3 前三年内未受团纪、政纪、党纪处分。

4.4.4 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4.4.4.1 根据《公司集团基层团委(总支)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组成公推直选工作小组。

4.4.4.2 向上级团组织请示。

在换届选举前,应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做出书面或口头请示,并取得批准。

请示内容一般包括: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选举方案;任期内团组织工作的总结等。

4.4.4.3 民主推荐候选人。

根据《公司集团基层团委(总支)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经过发布信息、第一次公推、资格审查、第二次公推、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公示、候选人报批等程序产生委员和书记候选人。

4.4.4.4 确定选举办法和做好选举前的资料、票箱准备等工作。

一般采取差额方式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且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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