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第十三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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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房地产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房地产法律制度

(一)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指房地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
有买受人支付定金并分期支付价款的行为 特征: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特定;标的是尚在建设中的房屋;受到较强
的国家干预 (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建设工程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 4.取得预售许可证
(一)房屋租赁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所有权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
付租金的行为。 特征:出租方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具有明确的租赁期限;房屋法律
允许出租。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房地产抵押的概念和特征 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
一、房地产的概念 指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及构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二、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 1.概念: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
建设的行为。
2.设立条件:
a名称和组织机构;b固定的经营场所;c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d 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 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e其他法定条件。
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房地产转让程序 1、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产部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申请并书面答复; 4、房产部门核实申报成交价格; 5、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2024版全新《房地产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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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由仲裁机构对房地产纠纷进行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违反合同约定或侵犯他人权益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民事责任
违反《房地产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人应承担行政责任,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租赁土地使用权
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转让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转让价格应合理确定并依法纳税。
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应合理确定并依法纳税;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转租。
房地产法历史与发展
02
CHAPTER
土地使用权制度
土地使用权类型及取得方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房地产税收种类及征收标准
01
02
03
04
按照房产的评估价值或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用于调节房地产市场和增加财政收入。
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部分征收的税种,打击土地投机和炒房行为。
在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保障国家税收权益和调节房地产市场。
对个人出售房产所得收入征收的税种,促进社会财富公平分配。

第十三章房地产企业发展战略与策略.

第十三章房地产企业发展战略与策略.
第十三章 房地产企业发展战略分析
• 一、专业化或多元化----战略选择的价值分 析 • 二、项目管理与企业战略
一、专业化或多元化----战略选择的价值分析
• • • • • • • • • • (一)专业化 1.管理需要专业化 2.企业运做的专业化 (二)多元化 多元化经营存在的问题: 1.贪大求全,盲目涉足多元化; 2.盲目实施多元化战略; 3.盲目追潮; 4.夸大多元化经营的分散风险作用,忽略由此诱发的危机; 5.贪图多元化经营的内部融资功能,忽视各与企业战略管理
(一)企业的战略管理 1.企业现状概述 2.企业管理是动态的战略管理。 (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项目管理 1.企业的效益主要来源于项目 2.项目管理方式适应建筑企业发展需要。 3.企业市场信誉的建立通过项目施工完成。 (三)在项目管理中贯彻实施战略管理 1.项目筛选与企业战略的变化 2.项目理念与企业理念 3. 项目实施与企业成本领先战略 4.项目完成与企业品牌、企业信誉的建立

房地产法规第13章.ppt

房地产法规第13章.ppt

13.5.3 房地产纠纷案件的管辖
1.管辖的概念及其意义
审判管辖:就是各级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
划分受理案件的权限。也就是解决一个具体纠纷案件,由哪一级的哪 一个法院对其进行第一审审判的问题。
意义:
依法科学、合理和正确地确定审判管辖,对于纠纷当事人来说, 可以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去起诉。
(1)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决。
(2)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 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经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刘某房屋三间为其父所有,其父于1959年亡故, 房屋由刘某继承。而该处房屋自1954年起,由刘某之父租给李某使用,但从 1955年起,李某即停止支付房租。李某的理由是:刘某父亲于1955年初分两次 向其借款人民币共600元,并许诺今后此借款即为购房款,将房屋卖给李某, 虽双方未订立买卖合同,但他留有刘某之父两次借款的收据,否则,刘某之父 也不会自此之后不再向其收取房租。
3.申请执行与移送执行
申请执行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要求对义务方当事人实施强制执行。
移送执行是指办案的审判人员将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 书直接交给执行员执行的一种方式。
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1998年,某市居民刘某向所在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返 还被李某侵占达30余年的房屋。同时刘某向法院提交了其父于1952年领取的产 权证书和房屋继承的有关证明。

房地产法规第13章

房地产法规第13章
13.1.2 房地产纠纷的特征
(1)主体具有多样性、广泛性。 (2)客体具有特定性。 (3)房地产纠纷,大多数情况复杂,查证难。 (4)房地产纠纷标的一般比较大,因而调处难度大。
房地产法规第13章
13.1.3 房地产纠纷产生的原因
1.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房地产纠纷 2.房地产权属登记时错登、漏登产生的纠 纷 3.房屋作为“商品”走向市场而产生的房 地产的纠纷
1.管辖的概念及其意义 审判管辖:就是各级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
划分受理案件的权限。也就是解决一个具体纠纷案件,由哪一级的哪 一个法院对其进行第一审审判的问题。
意义:
依法科学、合理和正确地确定审判管辖,对于纠纷当事人来说, 可以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去起诉。
对于受理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来说,能够职责分明,既可以避免 相互推诿,又可以防止互争审判管辖权,有助于形成法院之间互助、 协作和高效的审判工作。
(2)不服房地产管理部门罚款、吊销报废证照的,责 令停业、没收房地产的;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条件向房地产行 政管理部门申请颁发产权证、准建证和其他有关房地的证 件而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 保护人身权、财产权而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5)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房地产管理部门违反 履行义务要求的。
1998年,某市居民刘某向所在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返 还被李某侵占达30余年的房屋。同时刘某向法院提交了其父于1952年领取的产 权证书和房屋继承的有关证明。
经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刘某房屋三间为其父所有,其父于1959年亡故, 房屋由刘某继承。而该处房屋自1954年起,由刘某之父租给李某使用,但从 1955年起,李某即停止支付房租。李某的理由是:刘某父亲于1955年初分两次 向其借款人民币共600元,并许诺今后此借款即为购房款,将房屋卖给李某, 虽双方未订立买卖合同,但他留有刘某之父两次借款的收据,否则,刘某之父 也不会自此之后不再向其收取房租。

房地产法律法规课件

房地产法律法规课件

房地产法律法规课件一、介绍房地产法律法规是指对于房地产交易、房产权益保护等相关事项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文件。

本课件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法规1.《物权法》该法规定了房产权的基本原则和权益保护措施,明确了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制度,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交易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了相关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3.《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商品房预售的程序、要求和监管措施,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4.《住房租赁合同范本》该合同范本规定了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租赁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房产权益保护法律法规1.《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房屋拆迁的程序、补偿标准和责任义务,保护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该条例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确保了不动产权益的登记和保护。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征地与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土地征收和土地管理的制度,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2.《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和程序,保障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3.《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城市物业管理的制度和要求,保障了小区物业的正常运营和居民的权益。

五、房地产法律法规对于保护购房者、租房者和房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方在房产交易和房产权益保护过程中都应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房地产法学第十三章

房地产法学第十三章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 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 房地产行政复议的程序
维持决定
行政 复议 的决 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 体行政行为违法 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房地 产行 政复 议的 概述
行政复议具有行政监督性和补救性,是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 行政行为
一 房地产行政复议的概述
房地产 行政复 议与房 地产行 政诉讼 相比而 具有的 特点
被申请人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对 方当事人是行政相对人 客体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在进行行 政管理中发生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作 为其依据的某些规定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 级机关,根据相对人的请求,对该具 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核审查并作出的一 种具体行政行为
房地产纠纷是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及其与房地产管理机关之间,涉及房地 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管理权 和买卖、租赁等财产权益的争议
二 房地产纠纷的分类
土 地 纠 纷 房 屋 纠 纷
土地权属纠纷 土地交易纠
根据 涉及 的客 体不 同
二 房地产纠纷的分类
对符合国家赔偿法应当给予赔 偿的,房地产行政复议机关在 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 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 予赔偿
第三节
房地产纠纷仲裁
一 房地产纠纷仲裁的概述
概 念 是民事仲裁的一种,是指民事主 体就有关房地产民事权益的争议, 提交房地产仲裁机关居中裁决的 纠纷解决方式 自愿原则 遵 循 的 原 则 一裁终局原则 当事人协议管辖的原则
三 房地产行政复议的程序

房地产法律法规课件

房地产法律法规课件

2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附着物产权, 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3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包括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4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
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按照累进 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
房产税法律制度
建筑法律制度
包括建筑许可、建筑安全卫生、 建筑合同等规定。
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 规定。
04
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房地产交易概述
房地产交易的概念
指以房地产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 包括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等。
房地产交易的特点
标的物价值高、交易程序复杂、涉 及法律法规多。
房地产交易的原则
2
房屋产权登记制度
我国实行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即房屋所有 权的取得、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进 行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的房 屋产权变动不受法律保护。
3
房屋权属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因房屋产权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 者申请仲裁机构仲裁。在处理房屋权属争 议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 和经济发展程度。
06
房地产合同法律制度
房地产合同概述
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房地产法律制度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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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 (一)土地用途分类 •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1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BACK
三、耕地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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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
•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
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 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涉及农用 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属于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土地征收审 批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 转用的,在征地批准权限内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如果超过省级人民政府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由国务 院办理征地审批。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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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的范围主要是: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 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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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土地用途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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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农用地 耕地 林地、草地等 粮、棉、油等基本农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一、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的特征
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 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征收集 体土地的特征是: • 1.征地主体的唯一性。 • 2.征地行为的行政性。 • 3.征地条件的补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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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收集体土地的审批权

2019年新《土地管理法》把征地审批权集中在中 央和省级两级,该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 国务院批准: • (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 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BA来自K第二节 国家征收集体土地
• • • • 一、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的特征 二、征收集体土地的审批权 三、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 四、农民集体土地征收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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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设用地的管理

• •
一、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 二、建设用地取得和变更 三、建设用地的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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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房地产法
第十三章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 第二节 国家征收集体土地 • 第三节 建设用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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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 • • • • 一、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耕地保护制度 四、土地复垦 五、土地监督检查
• 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基本上属于统管制,强调宏 观调控的职能,以中央和省级两级管理为主。《土地 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 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乡级人民 政府的土地管理的权限已经被取消。
BACK
三、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


• • • •
1.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投入和 收益的补偿。 2.安置补助费是为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 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3.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当年农作物的补偿。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6.土地复垦费或耕地开垦费。
三、建设用地的收回


• 1.建设用地的收回的行为主体是国家。
2.建设用地的收回是依据法定或约定的条件。
3.建设用地收回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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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1.从规划上保证总量平衡。 2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 用地。 3.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4.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 5.禁止闲置和荒芜耕地。 • (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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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土地监督检查
• • • • • 1.查阅复制权。 2.询问权。 3.勘测权。 4.制止权。 5.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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