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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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2篇)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2篇)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一、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二、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____%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____%。

三、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四、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____政府采购。

五、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六、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

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七、学校大型维修项目先报上级并批准。

施完工后由教育局审计科进行审计后方可结账。

八、我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

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九、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____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红旗小学____年____月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2)一、总则为了保障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新版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新版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新版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广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06〕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用于公用支出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公用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位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学校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四条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10%安排,用于教师年度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

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体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第五条设备购置费:小学每年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10%安排;中学按不低于15%安排。

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六条班级公用经费:小学按每生每年6元,初中每生每年10元进行安排。

班级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各班级学生开展与学习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支出。

第七条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细化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年初要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表(分"目”节科目)。

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进行使用:(一)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刚、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三)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四)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五)其他学校公务活动所需要列支的支出。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用经费的来源及使用范围1. 公用经费来源:(1)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2)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3)用于公用支出的其他资金。

2. 公用经费使用范围:(1)教学业务与管理;(2)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3)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公用取暖、交通、邮电;(4)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5)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三、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1. 集中管理原则:学校设立专门的公用经费账户,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

2. 分级管理原则:公用经费按学校、年级、学科等不同层级进行管理,明确责任。

3. 统筹使用原则:公用经费的使用应统筹规划,合理分配,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4. 计划调控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公用经费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专款专用原则:公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和截留。

四、公用经费的预算编制与审批1.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用经费年度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预算编制时,应充分考虑教育教学活动、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实际需求。

3. 预算审批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将预算分解到各部门,明确责任。

五、公用经费的使用与监督1. 公用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2. 各部门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 学校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对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4.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挪用、挤占、截留公用经费的部门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学校管理、
师生生活等方面的经费,包括设备采购、维护与修缮、校务支出、教师培训、学生补助等。

第三条公用经费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用,确保资源的合
理配置和科学使用。

第四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优先保障教学质量的原则,确保经
费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权限和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符合有关法规和规定。

第六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预算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
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

第七条学校公用经费的花费应合理经过计划安排,遵循“量力而行,
节约为本”的原则,杜绝浪费和虚报。

第八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符
合法规和规定。

第九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建立档案记录,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公正。

第十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对使用效果进
行评估,为经费使用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要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参与,形成参与共治的局面,共同监督经费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广泛征求意见,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三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定期对学校经费使用进行审计检查。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应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一保运转、二保教学、三保安全、四保维护、五保积极性。

二、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的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三、使用比例:学校日常校舍维修、仪器、文体设备及图书的购置水电、通讯等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不得少于45%。

教师继续教育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培训费不得少于5%。

教学业务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文体活动、实验实习、宣传费等支出,不得少于40%。

学校交通和租车费不得高于5%。

其他费用不得高于5%。

四、管理办法:1、期初编制好经费使用计划,每季度可微调。

2、严格按使用比例安排资金,不突破,不挤占,力求每期略有节余.3、凡购置的商品在政府采购目录上的大额办公用品(价值在1万及以上)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获得;一次性购买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必须报中心校批准;应记入学校固定资产帐的物品不论价值多少必须报教育局批准、采购中心备案方可购置。

在设施设备购置中,要指派两人以上一同采购,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物品先由保管人员登记。

入库后再领取使用,归还要登记,有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严格遵守《昆山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5、认真参加各类教师培训,由学校安排的培训教师报销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住宿费。

6、水电要厉行节约,安排专人管水电,专线管照明,确保用电安全。

7、不报手机费,学校办公室只设一部有线电话,不准用于办私事。

8、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等进行维修,要编制维修预算,由中心校领导具体安排,教师代表参与管理、议价、验收,详细清单要公示,并实行报告制度.小学一万元以下、中学二万元以下维修项目由中心学校审批;小学一万元以上、中学二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要呈报县教育局商县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小学、初中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第五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以县为主”、“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

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是根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和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和在校学生人数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足额安排的资金;国家对城市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学校的补助奖励资金等。

第七条中小学校预算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事业发展及财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第九条县财政、教育部门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分配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第十条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规定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规定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公正、透明,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二、经费的源泉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拨款: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中小学拨款用于公用经费支出;2.学生自费:学生缴纳的学费中的一部分用于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3.社会捐赠:社会各界可以捐赠款物用于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

三、经费的管理机制1.中小学应设立独立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筹划、申请、审批、使用和监督;2.经费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经费管理办法,并及时公布给相关人员;3.每年起草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计划,并报经费管理部门审批;4.经费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5.中小学应建立健全经费使用档案,保留相关凭证和报销单据,以备审查。

四、经费的使用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办公和行政支出:包括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办公设备、水电费等;2.教学和科研支出:包括教学用具、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学研讨会等;3.学生活动支出:包括学生组织活动、课外辅导、文艺表演等;4.校园设施维护支出:包括学校建筑、操场、图书馆等的维护和修缮费用。

五、经费的审批流程1.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计划由中小学起草,并报经费管理部门审批;2.经费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费预算,决定是否批准使用计划;3.经费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并做出相应的审批决定;4.经费使用过程中,需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报销单据,并经相关部门审核。

六、经费的监督和检查1.经费管理部门定期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2.学校应配合经费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和凭证;3.监督部门可根据需要,随时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4.对于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经费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根据实际情况,经费管理部门可对本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学区各校的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学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第三条公用经费总额以上级核拨的金额为准。

学校要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准确上报在校生学籍,保证在校生与学籍一致。

学校依据学籍数做好公用经费的申报与结算工作。

第四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应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分管负责人、总务、教务、财务人员组成的财务管理体系,明确各自权限和职责,实行相互牵制。

第五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资料印刷、取暖、交通差旅、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房屋建筑和构建物、仪器设备及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校园绿化、保洁、安保费用等。

教学业务与管理指学校开展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各项活动。

包括:考试教务、试卷资料、校方责任险、留守儿童之家和学校少年宫活动等方面的商品服务支出。

教师培训费指用于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支出,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

对未经批准或借培训之名进行旅游等开支的任何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六条建立公务招待用餐制度和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标准和开支范围从严执行。

严格控制会议费、租车费和加班误餐费支出。

第七条公用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年初须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应编尽编,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做到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严格执行预算。

第八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须严格按照《XX县教育装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总务部门统一办理。

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报主管部门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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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广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06〕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用于公用支出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公用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位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学校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四条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10%安排,用于教师年度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

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体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第五条设备购置费:小学每年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10%安排;中学按不低于15%安排。

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六条班级公用经费:小学按每生每年6元,初中每生每年10元进行安排。

班级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各班级学生开展与学习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支出。

第七条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细化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年初要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表(分"目”节科目)。

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进行使用:
(一)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
(二)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刚、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
(三)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
(四)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
(五)其他学校公务活动所需要列支的支出。

第八条公用经费不准开支的范围: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奖金等;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

第九条中心校根据上级下拔的公用经费总额,按各村校在校学生人数,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分配,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村校倾斜。

中心校不准截留、挪用。

第十条中心校执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管理体制。

中心校按上级规定分配标准将公用经费分配到所辖村校,各村校校长对实际支出凭证,必须按有关
规定严格审核签批,并向中心校报账。

第十ー条中心校购置位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按预算采购时间编制购置计划,村校的设备采购报中心校审核、汇总,报县教育局审批。

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由中心校根据采购需要填写采购申报单,报县教育局审批,送交县政府采购中心按有关程序办理采购。

学校对购置的所有物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必须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等进行维修,要编制维修预算,并实行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

学校所有维修项目要呈报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维修项目要有合同或协议,达到规定数额的维修项目要经过政府采购。

工程完工后应经过验收和决算审计。

第十三条中心学校与所辖村校,要建立备用金领取与发放、公用经费的支出与报账等会计业务发生所必须的备查账,及时准确登记账簿,所辖村校要定期与中心学校对账,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学校资产管理。

中心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帐,所辖村校登记固定资产备查账。

中心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会计法》规定,中心校及所辖村校在公用经费支出中,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原始凭证等违法违纪行为,会计人员拒绝付款、报账或执行,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中心校及所辖村校,要坚持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制度,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要建立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办事程序,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用支出每月上墙公示一次。

第十七条学校接受县财政局、教育局对公用经
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如发现不按本办法规定使用公用经费,并造成截留、挪用、贪污公用经费行为的,将依据《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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