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规补充规定(配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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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部分新安规

电气部分新安规

电气部分的新安规1. 低压: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2. 高压:(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3.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4.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5.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6.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由保障安全的制度措施,客包含工作申请、工作布置、书面安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以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程序7.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8在发现直接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9安全组织措施作为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之一,包括工作票、工作的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等10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11大于表一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1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m 20、35kv 1.00m 66、110kv 1.5m220kv 3.00m 13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14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15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c)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16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a)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b)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c)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1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

新安规讲义电力线路部分

新安规讲义电力线路部分
10、对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进行了优化、明确和补充。以进一步落 实现场安全责任制,真正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适 应新形势的需要: 1)工作票签发人:将原规程的第1、2点合并为1点,即:工作必要 性和安全性(2.3.11.1条)。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 悉本规程、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 况,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 (2.3.10.2条)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 人员。(2.3.10.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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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修订思路
3、适应日益扩大的电网安全管理的需要,积极应对新技术、新 设备日益普遍应用所带来的安全问题。 4、以标准化、规范化作业为要求,提高具体条文的执行力,提 升现场安全防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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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编排
章节编排上作适当调整,并增加第九章:施工机具和安全 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具体为:
附录依据修改内容作了增、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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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体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明确了 危险告知的要求。 1) 明确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a、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 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1.2.1条) b、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 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1.2.2条) c、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1.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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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增加: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明确了6个方 面的组织措施。(2.1条) (解释) 2、增加现场勘察制度。

新安规补充规定(配电部分)

新安规补充规定(配电部分)

附件3: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补充规定(暂行)(配电部分)1总则1.1为有效执行新颁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规范作业人员行为,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补充规定。

1.2本补充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等相关规定,结合辽宁省配电专业生产实际制定。

1.3本补充规定适用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进入辽宁电网作业的企业和人员。

1.4本补充规定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2一般规定2.1非设备检修、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在配电系统停电作业前,必须以单位名义向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提出书面停电申请,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办理工作票,由运行单位负责停电,执行操作票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也可在运行单位人员的监护下,由经培训合格的工程施工人员验电、装设接地线,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并在操作票上签字,经运行单位人员认可签字后,完成作业许可手续,方可进行作业。

(补充安规第4.2.1条)2.2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形式,第一签发人由承包方人员担任,第二签发人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担任。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执行的工作票不执行“双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中“第一签发人”栏签字。

(补充安规第2.3.7.6条)2.2.1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基本条件。

2.2.1.1国网公司系统下属单位入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本单位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报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2.2.1.2国网公司系统以外单位入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书面公布。

2.2.1.3第二签发人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具有相应工作票签发权的人员担任。

— 1 —2.2.2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

2.2.2.1第一签发人承担《安规》规定的工作票签发人的所有安全责任。

安规补充规定(变电部分)

安规补充规定(变电部分)
15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
2.1.10 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 为带电体, 为带电体,在运行中若要进行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 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 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 修订说明】中性点可能会有不平衡电流, 【修订说明】中性点可能会有不平衡电流,接地时可能产 生零流。 生零流。 2.1.11 换流站内,运行中高压直流系统直流场中性区域设 换流站内, 站内临时接地极、 备、站内临时接地极、接地极线路及接地极均应视为带电 体。 2.1.12 换流站阀厅未转检修之间,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巡 换流站阀厅未转检修之间,人员禁止进入作业( 视通道除外)。 视通道除外)。
13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
2.1.3换流站不允许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新增内容)。 换流站不允许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新增内容)。 换流站不允许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修订说明】换流站操作的特别要求。 【修订说明】换流站操作的特别要求。 2.1.11 换流站内,运行中高压直流系统直流场中性区域 换流站内, 设备、站内临时接地极、 设备、站内临时接地极、接地极线路及接地极均应视 为带电体(新增内容)。 为带电体(新增内容)。 修订说明】直流中性区设备不是一个点, 【修订说明】直流中性区设备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区 域。同时中性区域设备是直流运行回路的一部分。 同时中性区域设备是直流运行回路的一部分。
3
《安规》修订的思路和原则 安规》
四、为了方便员工的使用,本次修编将变电、线路工 为了方便员工的使用,本次修编将变电、 作中涉及到的通用工作的安全要求从《 作中涉及到的通用工作的安全要求从《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厂动力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中转 过来,并进行了适当的精简。主要内容包括: 过来,并进行了适当的精简。主要内容包括:一般安 全规定、高处作业、起重运输、动火工作等。 全规定、高处作业、起重运输、动火工作等。

安规(新老安规对比)

安规(新老安规对比)

5.4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工作负责人 (监护人):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 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 DL 40891中无此句)
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 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注:(DL 408-91)3.51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f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在新安规中删除
对比
(DL 408-91)1.3(第一章 第3 条 下文同此例,不再做专门说明)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 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 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 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 (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新增)
1 2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工 作时,应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 请,由调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 提出停电申请,方可安排检修工作。
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工作布置,明确工作 地点、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作业环境、 工作方案和书面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班成 员的任务分工。
4 作业要求
其他要求 (新增)
工作票是指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安全要求之一,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保证安全的制度措 可包含编号、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时间、工 施,可包含工作申请、工作布置、书面安 作许可时间、工作终结时间、停电范围、安全措施以及 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及工作间断、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班成员 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程序。 等要求。 (新增)
5 安全组织措施
工作票的填用: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 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其它单位签发。承发包工程中,工 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新增)

新《安规》配电部分培训

新《安规》配电部分培训
17.1.5 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上下传递材料、工器具应使 用绳索;邻近带电线路作业的,应使用绝缘绳索传递,较大 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二2021041年4配年电配安电规安新规增新内增容内容
第17章 高处作业 17.1.6 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 GB6095《安全带》 的 要求。
17.1.12 工件、 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 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二2021041年4配年电配安电规安新规增新内增容内容
第8章 低压电气工作 8.2 低压配电网工作 8.2.2 高低压同杆(塔)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前,应 先检查与高压线路的距离,并采取防止误碰高压带电线路的 措施。 8.2.3 高低压同杆(塔)架设,在下层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 缘隔离措施或未停电接地时,作业人员不得穿越。 8.2.4 低压装表接电时,应先安装计量装置后接电。
第8章 低压电气工作
8.1 一般要求 8.1.2 低压配电网中的开断设备应易于操作,并有明显的开断 指示。 8.1.3 低压电气工作前,应用低压验电器或测电笔检验检修设 备、金属外壳和相邻设备是否有电。 8.1.4 低压电气工作,应采取措施防止误入相邻间隔、误碰相 邻带电部分。 8.1.5 低压电气工作时,拆开的引线、断开的线头应采取绝缘 包裹等遮蔽措施。
17.1.13 高处作业,除有关人员外,他人不得在工作地点的下 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遮栏(围栏)或装设其他 保护装置。若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如铺设木板等。
二2021041年4配年电配安电规安新规增新内增容内容
第17章 高处作业 17.2 安全带 17.2.1 在电焊作业或其他有火花、熔融源等的场所使用的安 全带或安全绳应有隔热防磨套。 17.2.2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 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禁止 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隔离开关(刀闸)支持绝缘 子、母线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

(完整版)最新配电安规

(完整版)最新配电安规

1总则12酉己电作业基本条件12.1作业人员12.2酉电线路和设备..................................................2 2.3作业现场2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43.1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43.2现场勘察制度43.3工作票制度43.4工作许可制度103.5工作监护制度113.6工作间断、转移制度113.7工作终结制度12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24.1在酉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24.2停电134.3验电144.4接地144.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165运行和维护175.1巡视175.2倒闸操作185.3砍剪树木226架空酉电线路工作236.1坑洞开挖236.2杆塔上作业236.3杆塔施工246.4放线、紧线与撤线256.5高压架空绝缘导线工作266.6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266.7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277酉电设备工作277.1柱上变压器台架工作277.2箱式变电站工作287.3酉电站、开闭所工作287.4计量、负控装置工作288低压电气工作298.1一般要求298.2低压酉电网工作298.3低压用电设备工作309带电作业309.1一般要求309.2安全技术措施319.3带电断、接引线329.4带电短接设备329.5 ................................................................................................................................ 高压电缆旁路作业339.6带电立、撤杆339.7使用绝缘斗臂车的作业339.8带电作业工器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3410二次系统工作3410.1一般要求3410.2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工作3510.3现场检修3510.4整组试验3511高压试验与测量工作3611.1一般要求3611.2高压试验3611.3测量工作3712电力电缆工作3812.1一般要求3812.2电力电缆施工作业3812.3电力电缆试验4013分布式电源相关工作4013.1一般要求4013.2并网管理4113.3运维和操作4113.4检修工作4114机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检查、保管和试验42 14.1一般要求4214.2施工机具使用和检查4214.3施工机具保管和试验4414.4电动工具使用和检查4414.5安全工器具使用和检查4514.6安全工器具保管和试验4615动火工作4715.1一般要求4715.2动火作业4715.3焊接、切割5016起重与运输5116.1一般要求5116.2起重5116.3运输5217高处作业5217.1一般要求5217.2安全带5317.3脚手架5417.4梯子54附录A(资料性附录)现场勘察记录格式55附录B(资料性附录)配电第一种工作票格式56附录C(资料性附录)配电第二种工作票格式59附录D(资料性附录)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61附录E(资料性附录)低压工作票格式63附录F(资料性附录)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格式65附录G(资料性附录)配电工作任务单格式67附录H(规范性附录)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69附录I(规范性附录)标示牌式样72附录J(资料性附录)配电倒闸操作票格式73附录K(规范性附录)起重机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参考标准74附录L(资料性附录)配电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76附录M(资料性附录)配电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78附录N(资料性附录)动火管理级别的划定80附录0(规范性附录)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81附录P紧急救护法821总则1.1为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配电作业实际,制定本规程。

新版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新版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目录1 总则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2.1一般安全要求2.2 高压设备的巡视2.3 倒闸操作2.4 高压设备上工作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2 工作票制度3.3 工作许可制度3.4 工作监护制度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2 停电4.3 验电4.4接地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6 带电作业6.1 一般规定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6.3 等电位作业6.4 带电断、接引线6.5 带电短接设备6.6 带电水冲洗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6.8 感应电压防护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6.10 保护间隙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6.12 低压带电作业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10二次系统上的工作11 电气试验11.1 高压试验11.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11.3 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11.4 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12 电力电缆工作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13 一般安全措施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D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F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附录G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附录H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附录I 标示牌式样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附录L登高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附录M 紧急救护法1 总则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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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补充规定(暂行)(配电部分)1总则1.1为有效执行新颁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规范作业人员行为,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补充规定。

1.2本补充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等相关规定,结合辽宁省配电专业生产实际制定。

1.3本补充规定适用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进入辽宁电网作业的企业和人员。

1.4本补充规定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2一般规定2.1非设备检修、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在配电系统停电作业前,必须以单位名义向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提出书面停电申请,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办理工作票,由运行单位负责停电,执行操作票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也可在运行单位人员的监护下,由经培训合格的工程施工人员验电、装设接地线,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并在操作票上签字,经运行单位人员认可签字后,完成作业许可手续,方可进行作业。

(补充安规第4.2.1条)2.2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形式,第一签发人由承包方人员担任,第二签发人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担任。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执行的工作票不执行“双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中“第一签发人”栏签字。

(补充安规第2.3.7.6条)2.2.1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基本条件。

2.2.1.1国网公司系统下属单位入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本单位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报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2.2.1.2国网公司系统以外单位入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书面公布。

2.2.1.3第二签发人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具有相应工作票签发权的人员担任。

2.2.2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

2.2.2.1第一签发人承担《安规》规定的工作票签发人的所有安全责任。

2.2.2.2第二签发人在以下方面承担与第一签发人同等的安全责任。

2.2.2.3工作的必要性;停电的开关(刀闸)是否正确完备;工作票中所列接地线是否正确完备;工作简图是否正确。

2.3接地线分为操作接地线和工作接地线。

操作接地线指在各电源点和配合停电的线路上拉闸停电后,所装设的接地线;工作接地线指工作班在工作地段各端装设的接地线和为防止用户反送电及感应电而装设的接地线。

(补充安规第2.4.2条、第3.4.1条)2.3.1操作接地线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装设和拆除,也可由检修人员在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监督下装设和拆除。

工作接地线应由工作班装设和拆除。

2.3.2停电线路上已装设操作接地线,需要在同一地点装设工作接地线时,工作班可借用该操作接地线做为工作班的工作接地线。

2.3.3停电线路上不具备装设工作接地线条件(如在变、配电站出口电缆上工作等)时,工作班可借用变、配电站内的操作接地线。

2.3.4工作班借用操作接地线时,必须将借用的接地线列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中,注明“借用”字样。

各工作班(工作班指执行同一张工作票的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借用工作接地线。

工作班借用操作接地线时,必须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

作业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检查并确认借用的操作接地线是否正确完备,并在借用的接地线处悬挂“借用操作接地线,禁止拆除”警告牌。

工作结束时,工作班必须在拆除警告牌后方可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2.4工作许可人所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补充安规第2.4.2条)2.4.1在工作地段各电源点拉闸停电(或检查开关在开位),装设接地线,并装设警告牌。

2.4.2在危及停电作业安全,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拉闸停电,并装设接地线,在停电部位装设警告牌。

2.5工作负责人所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补充安规第3.4.1条)2.5.1工作地段各端装设接地线。

2.5.2断开可能反送电到工作地段的开关和隔离开关,并装设接地线。

2.5.3线路停电检修时,在工作地段内的变台低压侧进行验电并装设接地线。

2.5.4防止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产生感应电压的安全技术措施。

2.5.5穿越低压线路进行高压线路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2.6工作许可人所做安全技术措施应填写在《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第6项的安全措施中,此项安全技术措施在检修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许可人执行操作票恢复。

(补充安规第2.4.2条)2.7工作负责人所做安全技术措施应填写在《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第8项的安全措施中。

在办理工作票终结前,由工作负责人恢复到开工前的设备状态。

(补充安规第3.4.1条)2.8对于运检合一的班组作业时,要做好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相互身份的转变,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新增)2.9对于运检合一的班组工作票,两份工作票分别存放在工作票签发人和班组;除此体制的班组外,两份工作票至少有一份存放在工作许可人所在的班组。

(补充安规第2.3.7条)2.10事故抢修时配电调度应将发令者、发令内容和采取的安全措施记录在调度运行日志中;事故应急抢修转入检修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履行正常作业手续。

(补充安规第2.3.5条)2.11用电营业等工作需要在配电设备上进行作业时,停、送电应由运行单位人员操作并做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

各单位应对工作范围予以明确。

(补充安规第9.3条)2.12建立并严格执行配电计划检修、故障处理、用户报修与客服中心的联系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加强信息沟通。

(补充安规第9.3条)2.13作业现场要做到作业人员行为标准化,要实行作业安全措施标准化,作业安全环境标准化,并严格按标准化作业程序指导书进行作业。

(新增)2.13.1作业人员行为标准化:按规定着装,穿好绝缘鞋,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操作机械传动的开关、刀闸及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工作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2.13.2作业安全措施标准化: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履行许可手续,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停电、验电、挂地线,设专人监护。

配电作业要按停电范围大于装设接地线范围,装设接地线范围大于检修作业范围的安全作业原则执行。

2.13.3作业安全环境标准化:在居民区或有行人、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作业时,必须设置临时警示遮栏或临时性警示牌,防止局外伤害事故发生;各种工器具、材料等摆放要整齐、规范并设专人管理;车辆的停放要有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的梯子要符合安全要求;作业结束后要清理好现场,保护好环境;夜间作业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工具,照明情况良好。

2.14基建、技改等新建、改造工程不涉及运用中设备的作业,填写《线路施工作业票》,涉及运用中设备的作业及进入变电站施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新增)2.15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安全距离小于表5-1且大于表10-1规定时,应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

工作票所列人员按照第二种工作票的要求管理,按照表10-1的规定控制安全距离。

(补充安规第2.3.4条)2.16不停电拆除鸟巢等线路上异物的工作,可以使用配电线路二种工作票,人体与带电部位保持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

工作中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操作杆,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1米。

(补充安规第2.3.3条)2.17施工车辆上配备的急救箱内,应配备电子血压计、体温计、手术剪刀、镊子、纱布、绷带、弹力绷带、止血药、救心丹等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经常进行检查和更换。

(补充安规第1.2.2条)3执行配电倒闸操作规定(补充安规第4.2条)3.1倒闸操作人员根据调度令,填写倒闸操作票。

操作票中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

《配电倒闸操作票》应经审核后执行。

3.2配电线路倒闸操作应经过模拟预演后再进行实际操作。

对开关两侧或一侧安装刀闸的,在断开开关后不能确定开关确以分开的,应先验电后再拉刀闸。

3.3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回路较多,操作危险性较高。

在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内的操作应由配电运行人员执行《配电倒闸操作票》进行。

3.4变压器台的停、送电操作应执行《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工作票》中的操作程序。

410-20kV线路停电作业现场规定4.1线路停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配电倒闸操作票》。

高压验电或装设、拆除接地线时,设专人监护,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

操作人员必须与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接触接地线。

地线一经拆除,即应视为设备已带电。

(补充安规第3.4条)4.2线路停电作业同杆塔架有低压线路时,必须先对低压线路停电再进行验电并装设低压线路的接地线。

(补充安规第3.3.4条)5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停电作业规定5.1同一天内,在一条或几条配电线路的变压器台上进行同类型的作业,可使用一张《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工作票》。

配电变压器台作业,至少两人进行,一人负责监护。

(补充安规第9.1.1条)5.2变台停电作业时,严格执行《配电变压器台、台区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无论线路是否停电,都必须先拉开变压器低压侧开关或刀闸,后拉开高压跌落式开关或刀闸,在低压、高压两侧验明三相确无电压,装设接地线后方可进行配电变台作业。

(补充安规第9.1.2条)5.3每处变台停电作业都要认真执行变压器停、送电操作程序。

认真办理开工许可及工作终结手续,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可靠执行。

(补充安规第9.1.2条)6配电站、开闭站、环网柜、分支箱作业规定(补充安规第9.1条)6.1配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1.1配电站停电作业应严格执行《配电电缆(配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同一天配电站内进行一条或几条线路上且接线方式及运行方式相同的同一类型工作,可以使用一张工作票。

配电站作业,至少两人进行,一人负责监护。

6.1.2在拉开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邻近带电部位要装设遮栏并挂好标示牌。

人体及所用工器具与有电设备要保持安全距离。

6.1.3配电线路停电检修同时进行的配电站设备的检修、试验等工作,使用《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负责配电站设备检修、试验的作业组应是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

6.2开闭站、环网柜、分支箱停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2.1开闭站、环网柜、分支箱停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缆(配电站)第一种工作票》,至少两人进行,一人负责监护。

6.2.2操作开闭站、环网柜、分支箱内开关,包括检查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对设备验电、拉合接地刀、装设、拆除接地线等应执行调度令并使用《配电倒闸操作票》。

6.2.3操作前必须详细核对设备名称、编号,防止误操作。

操作时应使用专用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开闭站、分支箱内的电缆插拔头应视为有电设备,严禁用手直接触及。

普通型电缆接头严禁带电插拔,可带电插拔的肘型电缆接头,不应带负荷操作。

6.2.466kV变电站配出10-20kV电缆线路停电作业时,由调度负责停电,在变电站内做好安全措施,并由调度下达作业许可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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