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正义_在人与自然之间展开
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2021年第1期学思札记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詹秀娟(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摘要]生态文明在反思工业文明之中应运而生。
它由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扩展到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正义,它在环境方面的正义诉求与中国共产党大公无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旨趣内在契合,两者相互需要。
党对民生的关心需要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环境方面的正义需要党的领导。
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体现在主体、制度、理念这些方面,这其中凝聚了群众力量,也得到了其他国家的认同遥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满足了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推进了相关环境正义的实现,开启了人类文明的新方向。
[关键词]大公无私生态文明民生优美生态环境环境正义近代工业革命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陶醉于对自然无限度的支配中,但世界“八大公害事件”®把人们从进步的迷梦中惊醒;基于对繁衍、生存、发展的渴望与忧虑,人们相继展开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以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最早面临危机问题的是那些最先受益工业革命的西方国家,因此西方学者率先思考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他们从根源方面进行了不同的理论剖析,并对现实活动提出了多维的实践架构,不断深入的全面研究慢慢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认识、行动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西方国家的环境危机”但囿于西方制度和资本的影响,在这种决定性背景下的思考不可能撼动其根基,因而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现代环境和生态问题”受西方学者研究的影响,国内学者对改革开放以来突出的环境问题也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受党和政府的指导思想影响”中国共产党在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基于对工业文明的客观审视和扬弃,站在人类文明演进的趋势和方向上,提出了新时代的生态文明思想”国内学者跳出了西方的研究框架,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对环境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与西方相反,中国自上而下的模式,在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将从根本上解决近代以来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问题”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人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彻底走出生态危机的困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这些都离不开党的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内在地需要党的领导,党的宗旨也内在地符合生态文明的价值要求,惟有加强党的绝对领导,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一、生态文明的目标与党的宗旨内在契合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源于两者的本性和两者内在的契合、相互的要求;生态文明目标的基金项目:本文系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环境正义的理论诉求与实现路径”(立项编号:AHSKQ2016D123)的阶段性成果。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正义

“环境正义”一词产生于美国,最早是由美国政府“环境种族主义政策”提出来的。1982年,北卡罗来纳州华伦县居民(非洲后裔占60%,印第安人占4%),在联合基督教会的支持下,举行示威游行,抗议在阿抚顿社区附近建造多氯联苯废物填埋场。这次抗议第一次把种族、贫困和工业废物的环境后果联系到一起,从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以此为契机,美国掀起了“环境正义运动”。包括曾经轰动美国的“洛夫水道”事件,更是把环境正义推向了风口浪尖。[2]
三、目前我国环境正义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地理、历史、政治等多方面原因,在环境利益的使用和保护上存在诸多难题,存在一些环境正义问题。
(一)国内问题
1、地理环境等自然因素不同引发不正义。我国各省市地区之间因为地理位置、大气条件、生物种类、人口密度和其他自然条件的不同,致使各地占有环境资源不均衡和各地承受环境负担的不正义。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正义
——浅议环境法的价值追求:环境正义
作者: 张德高 发布时间: 2010-11-11 10:08:25
【内容摘要】:环境正义是社会正义理念的延伸和突破,是源自对环境问题的伦理关注,体现了环境责任和生态利益,在不同国家、民族、阶层的人之间的合理分担、分配和公平公正的对待。本文着眼环境正义概念,结合国外环境正义的现状,力图厘清环境正义的外延,分析目前我国环境正义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环境正义问题的一些途径和方法,为构建我国环境正义理论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总目次

21 0 0年 总 目次
2 1 年 总 目次 0 0
什 么是 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苏 富 忠 ( . ) 1 1
宅 学 共同 益 遍 益 — 沈 平 生 榷 … … … …… … … … … 利 是普 利 吗? —与 湘 先 商 … … … … … … … ……姜 涌(. ) 1o 1
论我 国罪行法 定原则的 司法化
…… …………………… …………………… ……………………… …… ………… 胡晓涛 ( .6 23 ) …………… ………… 范李瑛 ( .0 24 )
物权变动模式 与夫 妻财产归属——兼 论物权法在夫 妻财产所有关系 中适 用的几个 问题
不动产物权变 动中的“ 国家干 预” 政策及其转 型 …………… …………………… ……………………… ………… 刘经靖 ( .7 24 )
试 论 公众 人 物 代 言 虚 假 广 告 的 侵 权 责 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李
论 民 事损 害赔 偿 与 征 收 损 失 补偿 之 合 流 — — 以 征 收 损 失 补 偿 的原 则 为 核 心 … … … … … … … … … … … 房 绍 坤 , 洪 平 ( .2 王 22 ) 乡村 纠纷 解 决 的 多 重 策 略与 内在 动 因 ………………… ……………… …………………………… ……………… 栗 峥 ( .0 哲学 范式转型 …… …………………… …………………… …… ………………… 孙
亮 (. ) 4 9
论环境正义(一)

论环境正义(一)摘要]20世纪90年代,当代环境伦理由于缺乏对现实的关注而陷入了某种发展困境,对环境保护实践中的一些现实问题无能为力。
与此同时,由于环境保护中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引起的“环境不公”问题在环境保护运动中日益突出,并且由此引发了一场不但在西方发达国家内部,而且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响应的“环境正义运动”。
“环境正义运动”的兴起和“环境正义”的一些重要思想,既对当代环境伦理理论及其指导的西方主流环境保护实践提出了挑战,也为当代环境伦理提供了一个从现实的角度看待和分析环境问题的崭新视角。
“环境正义”所代表的从现实的角度看待环境问题的倾向,正是当代环境伦理谋求自身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环境正义;环境伦理理论;环境保护一、环境正义的概念及起源(一)环境正义的概念环境正义是环境伦理学中的前沿问题,它是世界环境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标志,也推动着环境伦理学的转向。
环境正义的观念最早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美国,是美国现代民权运动和环境保护运动的产物。
所谓环境正义,一般是指所有人,不分世代、国籍、民族、种族、性别、教育、区域、地位、贫富等,都平等享有秩序、整洁及可持续性环境的自由以及免受环境破坏的危害之权利。
环境正义的主要目的在于有效地保护人们平等的环境权利,并尽量减少人们之间因不平等关系而导致的不平等环境影响,从而维护人们的价值与尊严。
环境正义的实质是环境责任和生态利益的合理分担和分配,由此能够清晰地看到生态危机的社会根源以及解决生态危机所应采取的正确应对方略。
环境正义的实现对于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也是十分重要的。
(二)环境正义的起源1.美国环境正义运动“环境正义运动”最初爆发于美国。
1982年,瓦伦县居民举行游行,抗议当地政府将该地作为有毒垃圾掩埋场,这一行动将一个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被学术团体和公民权利团体所提出的问题吸引了更大范围的关注:环境保护中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①。
什么是环境正义如何实现环境正义

什么是环境正义如何实现环境正义在当今社会,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环境正义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那么,究竟什么是环境正义?又该如何去实现它呢?环境正义,简单来说,就是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确保每个人都能公平地享受到良好的环境质量,同时也都公平地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它涵盖了多个层面的公平,包括地域之间的公平、代际之间的公平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公平。
从地域的角度来看,环境正义意味着不能让某些地区成为污染的重灾区,而其他地区却能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比如,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会被安排建设高污染的工厂,导致当地居民面临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健康威胁。
这种地域上的不公平是违背环境正义原则的。
代际之间的环境正义则要求我们不能仅仅考虑当代人的利益,而牺牲了子孙后代享受美好环境的权利。
我们过度开采资源、破坏生态,可能会给未来的人类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当代人有责任为后代留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在社会群体方面,环境正义要求不能让弱势群体承受更多的环境风险。
例如,低收入群体可能居住在环境恶劣、污染严重的区域,他们往往缺乏资源和能力去改变这种状况。
而富裕阶层则能够通过选择居住环境来规避污染。
这种差异显然是不公平的。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环境正义呢?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环境法律法规。
法律是保障公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制定严格的环保法律,明确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责任,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同时,法律也要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让每个人都能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决策中来。
其次,加强环境教育至关重要。
只有当人们真正了解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环境正义的重要性,才能从内心深处产生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动。
环境教育要从学校抓起,培养孩子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也要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社会大众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的环境素养。
再者,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
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时,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增长而牺牲环境。
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的“环境正义”批判及其中国意义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DOI :10.14182/ki.j.anu.2021.02.006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的“环境正义”批判及其中国意义*王云霞(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西安710119)——————————————————————————————————————————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资本主义;环境正义;中国意义摘要: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生活在19世纪社会最底层的无产阶级所遭受的环境不公正,也即分配的不正义、承认的不正义、参与的不正义和能力的不正义等进行了深入揭批,由此开启了对资本主义进行环境正义批判的先河。
对此议题的关注理论上有助于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环境正义思想的研究,实践上对观照和反思我国经济建设中农民工所遭遇的环境不正义亦大有裨益。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2435(2021)02-0049-06Marx and Engels ’Criticism of Capitalism on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ChinaWANG Yun-xia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Government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 ,Xi ’an 710119,China )Key words :Marx ;Engels ;capitalism ;environmental justice ;enlightenment to ChinaAbstract :Marx and Engels deeply exposed and criticized the environmental injustice suffered by the proletariat who lived at the bottom of the society in the 19th century ,that is ,the injustice of distribution ,recognition ,participation ,capability ,and so on.Thus ,the environmental justice criticism of capitalism was initiated.Attention to this problem is not only helpful to deepen the study of environmental justice thought of classical Marxist writers ,but also helpful to observe and reflect on environmental injustice of migrant workers in China ’s economic construction.——————————————————————————————————————————作为衡量和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尺度,“环境正义”已引起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和重视。
什么是环境正义如何在实践中体现

什么是环境正义如何在实践中体现在当今社会,环境问题日益严峻,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
而在探讨环境问题时,“环境正义”这一概念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那么,究竟什么是环境正义?它又如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发展中得以体现呢?环境正义,简单来说,就是指在环境资源的分配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方面,所有的人,不论其种族、性别、经济地位、社会阶层等,都应该享有公平和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这意味着,不能因为某些人的社会地位高、财富多,就可以更多地占有环境资源或者更少地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也不能因为某些人处于社会底层、贫困无助,就只能承受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而无法享受到良好的环境质量。
环境正义包含了多个层面的内涵。
首先,从地域角度看,不同地区的人们应该平等地享受环境资源和承担环境责任。
在一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需求,大规模地开发自然资源,导致环境破坏和污染,而这些地区的居民往往承受着最直接和严重的后果。
相反,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虽然享受着资源开发带来的经济利益,但却把环境污染的问题转移到了其他地区。
这种地域之间的不公平,违背了环境正义的原则。
其次,从社会阶层角度看,弱势群体往往在环境问题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例如,贫困家庭可能居住在污染严重的工业区附近,因为他们无力承担更好的居住环境成本。
而富裕阶层则可以通过经济手段选择环境优美、无污染的居住区域。
这种因经济差异导致的环境待遇不同,也是环境正义所关注和要解决的问题。
再者,从代际角度思考,当代人在追求经济发展和享受环境资源的同时,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
我们有责任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确保他们也能够享受到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那么,环境正义如何在实践中得以体现呢?在政策制定方面,政府应该制定公平合理的环境政策,确保资源的分配和责任的承担符合环境正义的原则。
例如,在规划工业布局时,不能仅仅考虑经济因素,而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什么是环境正义如何在生活中体现环境正义

什么是环境正义如何在生活中体现环境正义在当今社会,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环境正义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那么,究竟什么是环境正义?它又如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得以体现呢?环境正义,简单来说,就是在环境资源的分配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方面,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这意味着不论贫富、种族、地域,所有人都应有平等的机会享受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源、安全的食物以及健康的生活环境。
同时,在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时,每个人所承受的风险和危害也应当是平等的。
环境正义的概念并非凭空产生,而是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和社会公平意识的增强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过去,一些地区为了经济发展,过度开发资源,导致环境恶化,而当地居民却往往是承受环境危害最多的群体。
比如,某些贫困的社区可能会被规划建设污染严重的工厂,居民们不得不呼吸着被污染的空气,饮用着被污染的水源,健康受到极大威胁。
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就是环境不正义的体现。
那么,环境正义如何在我们的生活中体现出来呢?首先,在资源分配方面要做到公平。
例如,城市的绿化空间不能仅仅集中在富裕的区域,而贫困社区也应有充足的公园和绿地供居民休闲和锻炼。
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也应当考虑到各个地区的需求,不能让一些偏远地区的居民因为交通不便而难以出行,从而增加他们对私家车的依赖,进一步加重环境污染。
其次,在环境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那些可能受到环境影响最大的群体的声音。
比如,在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厂或化工厂时,不能仅仅由政府和企业单方面决定,而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让周边居民参与决策,表达他们的关切和诉求。
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合理的项目上马,减少环境不公的发生。
再者,每个人都应当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
这并不是说要求每个人都去做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比如,我们可以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出门自带购物袋;做好垃圾分类,让可回收物得到有效的利用;节约水电,减少能源的浪费。
这些小小的举动,汇聚起来就能对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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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卷第3期2010年7月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 f Y anta iU nive rsity (Phil osophy and Soc i a l Sc ience)V o.l 23 N o .3Ju.l ,2010环境正义:在人与自然之间展开[收稿日期]2010-03-15[作者简介]曹孟勤(1957-),男,河北保定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生态伦理学研究。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人与自然和谐的正义秩序研究(项目编号:08Z XB004) 阶段性成果。
曹孟勤(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6)[摘 要]目前的环境正义属于在人与人之间展开的社会正义,自然环境被排斥在正义关怀之外。
为了使自然环境成为正义安排的对象,须建构一种在人与自然之间展开的环境正义。
人与自然之间的环境正义既以人的道德自觉为基础,又从某种意义上内在契合着正义的相互性原则,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承认人与自然之间拥有平等地位的正义,从而确认人对自然的尊重;二是人与自然之间权利义务公正交换的正义,以担保人类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道德合理性。
[关键词]人;自然;环境正义;生态伦理[中图分类号]B 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194(2010)03-0001-05一、人与自然之间的环境正义何以可能环境正义概念产生于美国弱势群体反对美国政府在环境受害方面的非公正安排,之后该概念得到广泛的应用,并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目前,环境正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代内正义,强调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们,要公平地分担环境受益、环境受害和环境责任,消耗了更多自然资源的国家和群体,应该更多地承担保护自然环境的责任,反对发达国家以保护自然环境为由阻挠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发展,反对由强者造成的环境危害让弱者来承担;第二是代际正义,主张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公平合理地分配自然资源,当代人不要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消耗掉后代人的生活资源,当代人要为后代人留下足够的自然资源和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
代际正义的伦理底线是:后代人的生活水平和环境状态不能低于现代人的生活水平和环境状态。
环境正义的提出具有一定的价值合理性和社会正当性,它对发展中国家和弱势群体维护自己正当的环境权益提供了理论依据。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环境正义理论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从学理方面来看,环境正义的本质是社会正义,是对人的正义而非对自然环境的正义,其不以自然环境为对象,将自然环境排除在正义安排之外,用对人的社会正义代替对自然环境本身的正义。
基于这一反思,笔者试图建构一种直接对自然环境的正义,以确保自然环境本身成为正义关怀的对象。
当然,研究人与自然之间的环境正义,并不是要否认人与人之间的环境正义,只不过是再探索另外一种环境正义的形态,为保护自然环境再提供一种正义模式。
要确证人与自然之间的环境正义,首先遇到的一个难题是人与自然之间能否实际发生正义?即人与自然之间的环境正义何以可能?传统伦理观点认为,正义总是建立在 相互性 的逻辑基础上, 你怎样待我,我就怎样待你 ,其本质是交换性的正义,正义双方必须能够做到相互承认对方的自由权利和平等地位,理智地相互公平地交换其权利和义务,当一方的正当权利受到侵犯时,该方能够主张自己的权利并要求对方对受侵犯的权利进行补偿。
从正义的 相互性 逻辑中不难理解:正义具有一定的限制范围,它只能发生在拥有自我意识的人与人之间,不可能发生在人与自然之间,因为自然存在物和大自然本身根本不拥有智识和自我意识,它既不能意识到自己拥有的权利,也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更不能捍卫自己的权利。
这也是为什么目前的环境正义一定在人与人之间展开的缘由。
然而,正义的 相互性 原则并不是正义的必要条件,人与人之间的环境正义已经打破了这种交换正义的逻辑,建立起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代际正义。
代际正义所确认的作为正义关怀对象的 后代人 是根本不在场的,他们既不能对当代人提出任何正义要求,也无法实现与当代人权利与义务的交换,根本无法充分满足 相互性 的逻辑条件。
代际正义的建立向我们表明,正义并不必然起源于 相互性 原则,它也可以单向度地起源于人的自觉的正义意识,起源于人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义务感。
也就是说,当代人对后代人的代际正义,并不是后代人直接进行道德抗争的结果,而是当代人设想后代人在资源匮乏和环境污染的条件下不利于其生存,从而激发当代人的正义意识,使其自觉地为后代人尽道德义务。
可见,代际正义的出现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启示,正义也可以在缺乏自我意识的对象身上得以达成。
当代伦理学家汉斯 约纳斯在他提出的 责任原理 中就破除了 相互性 的伦理教条,从理论上阐明了 非相互性 原则在伦理中的可能性。
他在论证当代人对后代人的道德义务时认为,当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所聚集的风险越来越大,这种社会风险直接威胁着后代人的生存,因此,为了减少社会风险,当代人作为一个整体必须努力而自觉担当起一种道德责任,有责任控制的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以为后代人留下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约纳斯指出,人类的责任或义务观念,并不是起源于社会契约论的 相互性 原则,而是源自 父母照顾孩子、强者照顾弱者 这一自然事实。
既然未经后代人同意,父母就将其生产出来,那么父母就必然不要回报地为其承担相应的义务。
这种义务不是出于 相互性 的逻辑规则,而完全是单向度的或不对等的,是父母对自己进行自愿的责任限制。
这样,约纳斯就通过父母养育子女这一自然事实,为当代人能够单向度地为后代人承担道德责任提供了合法性根据,并强调对 未来 单方面地承担责任是伦理的一种新维度。
约纳斯还进而表明, 责任原理 中的责任是一种事前责任或前瞻责任,它以未来要做的事情为导向,而不是一种事后对责任的追究。
这样, 责任原理 中的 责任 就属于单向性的伦理,它仅仅以当代人对后代人的义务为导向,缺乏后代人对当代人的道德回应和道德回报。
根据代际正义建构的逻辑,我们同样可以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起正义的伦理关系。
尽管自然环境本身缺乏理智和自我意识,不能诉说其权利要求,但我们可以依据人的道德自觉和基本良心能够单向度地将自然环境作为正义安排的对象。
既然我们能够将根本不在场的后代人作为正义关怀的对象,为什么不能将自然环境作为正义关怀的对象呢?更为重要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还不完全等同于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历时性关系,作为正义安排对象的后代人是根本未出现的,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则属于共时性关系,自然环境不仅在场,而且还与人类发生着直接的相互作用。
人与自然环境之间能够发生相互作用,人影响自然环境,自然环境也影响人,人改造自然环境,自然环境也改造人,这意味着人与自然之间从其现实性上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 相互性 。
这种 相互性 表明自然环境本身能够以它自身的方式向人类表达某种要求或伸张自己的权利,或者说人类能够与自然环境进行 对话 ,这就为人与自然之间建立正义关系提供了另一种建构可能性。
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性,人类怎样对待自然,自然也就怎样对待人类。
人类善待自然,努力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持自然环境的平衡、和谐与美丽,促使自然环境能够可持续发展,自然也就善待人类,为人类呈现出一个美好的、稳定的、和谐的环境状况,使人类能够在其中舒适存在和长期存在。
人类恶待自然,污染自然环境,掠夺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环境的多样性和再生能力,自然也就恶待人类,它就以河流死亡、土地沙化、洪水泛滥、温室效应、生物多样性减少等方式对待人类。
人类与自然为敌,自然也与人类为敌,人类把自然置于死地,自然同样也以生态系统崩溃的状况将人类推向不归之路。
在人与自然的这种相互作用中,人是主导方面,人类对自然的善与恶直接制约着自然对人类的善与恶,即自然对人类的善与恶完全依赖于人类对自然的善与恶,人类对待自然环境的任何行为都会被自然环境以同样的方式转嫁到人类自身。
既然人怎样对待自然,自然就怎样对待人,那么,这就要求人类必须善待自然,公正地对待自然,把自然环境作为正义安排的对象。
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维护人与自然之间的协同进化和自然环境本身的生态平衡。
2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23卷二、对自然环境的承认正义正义问题是自古以来人们就非常重视的一个关乎道德和政治的话题,在古希腊传统中,正义被看作是个人的一种正直的美德和正义的动机;在近代社会,正义被视为是对自然法则的遵从;而在现代社会,正义往往被理解为社会正义,核心在于社会制度的正义安排和正义规范,以确保社会和国家的公共权力行使的合法正当性。
用当今研究正义问题的大师罗尔斯的话说: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由于正义问题对人类的社会生活和道德生活如此重要,以至于关乎正义的概念即对何为正义的回答,几乎达到了汗牛充栋的地步。
现代社会更强调公平的正义,坚守 正义就是权利义务的对等分配和交换。
根据现代正义理念,笔者把人与自然之间的正义规定为人与自然之间权利义务的平等分配和交换。
人与自然之间的正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承认的正义,即承认自然与人一样拥有平等的权利地位和价值地位,二是交换的正义,即在人与自然之间公正地进行权利和义务的交换。
人与自然之间的承认正义是交换正义的前提,人们只有首先承认自然环境本身拥有与人平等的权利地位和价值地位,才能确保人与自然之间权利义务的公平交换。
就像罗尔斯在论证他的两个正义原则时强调第一个正义原则优先于第二个正义原则一样,只有首先在人与人之间承认各自拥有平等的自由权利,才能担保 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原则和 机会均等 原则的实现。
关于承认的正义首先是由黑格尔提出来的,他在论述主奴辩证法时表明,人们最初进行交往时首要目标是为了争取他人对自我尊严的承认,甚至不惜为此进行冒生命之危险的斗争。
在黑格尔承认的正义基础上,查尔斯 泰勒将承认的正义规定为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和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与不同。
如他将政治划分为普遍主义政治和差异政治,普遍主义政治强调公民享有平等的尊严,差异政治则要求承认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特点。
专门撰写了 为承认而斗争 著作的阿克塞尔 霍耐特则主张,主体间的相互承认应该存在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爱,第二种类型是法律承认,第三种类型是社会重视。
其中,法律承认是指通过法律形式承认每一个人都是目的,都拥有不可剥夺的尊严,社会重视是指承认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能力。
根据承认正义的这两项基本内容我们可以说,对自然的承认正义首先应该承认自然存在物与我们人类不同,即承认人与自然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异,我们不能要求自然像我们一样拥有智慧和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