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教务处
5、学生微格教学教案

学生微格教学教案
姓名郑真真
学号201207910310 学院资源环境学院专业、层次地理科学本科年级、班级2012级03班
临沂大学教务处制
说明:
微格教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1)教学目标。
表达应具体、确切,不贪大求全,便于评价。
(2)教师的教学行为。
按教学过程,写出讲解、提问、演示等教师的活动。
(3)应用的教学技能要素。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某种行为可以归入某类技能,应在对应处注明。
对重点训练的技能应注明其构成要素。
这样便于检查教师教学技能的训练成果,是训练教师对教学技能的识别、理解和应用能力的一项内容。
(4)学生行为。
教师能估计到的学生在回忆、观察、回答问题时的预想行为。
对于学生行为的预先估计是教师在教学中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的基础。
(5)教学媒体。
将需要用的教学媒体按次序注明,以便准备和使用。
(6)时间分配。
教师预计教学行为、学生行为所需的时间。
临沂大学教务处

临沂大学教务处临沂大学2020年教学名师遴选方案各学院(校区):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异、深受学生好评的教师,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为培育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教学名师遴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名师示范公开课系列活动。
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教学名师评选范围与名额1. 评选范围: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 评选名额:本次教学名师评选10名,各学院推荐1名教师参加全校评选。
二、评选程序1. 个人申请。
教师根据评选条件(附件1)填写“临沂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
曾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教师此次不得申报。
2. 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师申报材料,以及一门主讲课程的教学大纲、5个教学设计、教学PPT与教学视频(20分钟/课),进行学院初审,确定推荐名单1名。
推荐材料具体如下:临沂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2)、候选人事迹总结(2000字以内)、推荐人汇总表(附件3)、观摩听课记录与评价意见表(附件4)、师生座谈记录与学生评价意见表(附件5)、学院党委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附件6)各1份。
3. 材料审核。
2020年2月24日前,各学院将确定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推荐的教师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 学校评议(1)线上评选:各学院推荐教师登录课程中心平台(http://kczx. /Portal/CC#index)上传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PPT与教学视频等电子材料,并推广全校师生、毕业学生进行为期1周的微信实名投票评选。
(2)线下评选:通过课堂实时录播,组织专家、同行等教学观摩组听课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3)函评:组织国家和山东省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对候选人事迹与公开课等函评,对候选人的信息化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的高阶性与创新性,以及教学水平进行评价,并形成评审意见。
临沂大学教务处

临沂大学教务处关于2018年辅修专业报名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学校《临沂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实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临大校办法[2013]3号)文件精神,2018年辅修专业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1.辅修专业:共12个专业,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8:30至7月8日下午5:00。
3.报名方式:通过教务管理平台(网址:211.64.240.23)-培养管理-辅修管理-辅修报名,其中:辅修院系选择附件1的有关学院,辅修年级选择2018级,辅修专业为附件1的有关专业。
4.缴费:学费按学分收取,每学分100元。
报名结束并经学院选拔后,学生将学费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卡中,财务处于7月20日前统一划款,逾期划款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范围:原则上为2017级本科学生;2016级本科学生可以报名,但是有关课程的开设不能保证在正常修业年限内符合辅修第二专业的专业要求,建议报名参加辅修双学位,可以通过在弹性修业年限内修读相应课程符合双学位的授予条件。
专科学生不参加辅修专业报名。
6.报名条件:报名学生前一学年内修读的主修专业课程全部合格,且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报名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其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个专业类别;报名辅修双学位教育学生,其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不得属于同一个学位授予学科门类。
7.上课方式:辅修专业原则上均组班上课,上课时间为星期六、星期日、晚上或者假期。
每个辅修专业报名人数最少为30人方可以组班上课,原则上少于30人取消当年度该专业的辅修资格,学生可以选择其它辅修专业。
8.培养和考试:请各学院认真按照制定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授课、考核,确保培养质量。
9.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函[2018]5号)文件精神,学校为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生,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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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教务处临大教字〔2017〕8号关于开展课堂教学竞赛暨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分校:为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根据《临沂大学关于教学项目奖励与资助办法》(临大校发[2014]11号),经研究,拟启动2017年课堂教学竞赛暨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课堂教学竞赛暨青年教学能手评选。
二、活动原则(一)学院主体以学院为主体。
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课堂教学竞赛和推荐青年教师参加校级青年教学能手评选。
(二)典型示范凡近两年承担学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本科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师能手获得者进行典型示范。
(三)体现创新课堂教学是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环节之一和重要阵地,课堂教学要体现创新创业理念,并融入课堂教学改革中,要突出体现课内课外,课前课后,线上线下的有机融合。
(四)公开、公正、公平在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要确保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推荐额度与条件每个单位推荐1名青年教师参加校级青年教学能手竞赛;基本条件按照《临沂大学关于教学项目奖励与资助办法》(临大校发[2014]11号)执行。
已获校级讲课一等奖或青年教学能手荣誉称号不再重复推荐。
四、日程安排(一)第一阶段:学院课堂教学竞赛阶段(3月24日—4月20日)学院成立课堂教学竞赛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课堂教学竞赛、课堂教学展示及推荐活动,形成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根据竞赛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二)第二阶段: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复赛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各学院推荐参加初赛的选手提报10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案例见附件2,主要包括主题名称、学情分析、教学目标、课程资源、教学内容与过程、教学评价、预习任务与课后作业等)和一节课堂教学实录(20分钟),由学校组织专家通过评审课堂实录的方式确定进入决赛名单。
(三)第三阶段: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决赛阶段(5月10日-5月20日)决赛由课堂教学、教学反思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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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教务处临大教字〔2011〕13号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群)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在往年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群)评选及省级精品课程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课程一般应为校级重点建设的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大类学科基础课程或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专业主干课程。
课程一般应连续开设3年以上,紧扣相关专业改革发展方向,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思想。
教学大纲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具有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紧密结合的特色。
课程群指同一学科内服务于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的系列课程,能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成长成才要求,优化课程结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凸显课程群特色。
2.精品课程(群)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课程师资队伍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显著。
4. 课程特色鲜明,内容科学先进,能及时把教改研究成果或学科最新成果引入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吸收行业和企业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5.积极探索并实践学校倡导的教学模式改革,变灌输式教学为问题式、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模式。
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注重对学生专业用用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教学手段先进,科学合理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具有与教学模式改革相配套的科学的考试考核方法;教学成效显著,示范作用强。
6. 具有明确的课程建设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
有一套完善的课程管理制度。
实验实践教学内容的课程能够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实验仪器设备配套齐全,课堂教学与课外科技文化就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基地满足实习实训需要。
7. 开通课程支撑网站,课程网站提供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资料,同时依托课程网站或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讨论、答疑等教学活动。
临沂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剖析

临沂大学教务处临大教字〔2015〕34 号临沂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临沂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在我校修读的专科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修业年限第五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本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个别专业为5年),专升本或贯通培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4年,专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不含专升本、3+2贯通培养)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第六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对因创业或者身体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其休学。
第三章课程与学分第七条围绕创新创业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第八条必修课逐步达到每门课程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数量充足,满足学生自由选择修读。
第九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
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条学分标准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一)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二)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三)实验(实训)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四)实践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五)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参与教师课题、自主进行科技发明等;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训练、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获创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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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教务处临大教字〔2018〕1号2018年教学工作要点一、基本思路紧紧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力创新创业型大学建设,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深入推进“一二三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一流专业建设统领推进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重点工作(一)实施一流专业建设计划积极贯彻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依据《国标》做好专业建设工作,做好“兜住底线、保障合格、追求卓越”三级专业认证的准备工作。
制定临沂大学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和达标方案,进一步强化地理科学专业群、商贸物流专业群、小学教育专业群、智能制造专业群、应用化学专业群等12个省级、校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的建设;加大“新工科”相关专业建设,推进遴选工科专业认证培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师范类专业建设与投入,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逐步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实施专业预警和淘汰机制。
时间安排:2018年3月启动(二)积极推进“课程建设年”各项工作2018年定为“课程建设年”,推进课程“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建设,出台课程建设要素和标准;根据《国标》,推进专业类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体系建设;加大在线开放课程、双语课程建设力度;加大创新创业教育立项示范课程的建设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教育立项示范课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进一步加强优质课程资源库建设,继续完善六个模块的通识选修课程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加新开课程门数;推进科研反哺教学,引导教师将最新科研成果、学科前沿知识及时转化为教学内容或课程。
时间安排:2018年3月启动(三)深入推进实施“外语+”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服务临沂商城国际化需求,制定并实施“外语+”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在法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和会计学五个经管法类专业,以及商务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朝鲜语和阿拉伯语六个语言类专业之间,遴选部分学生,组成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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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教务处临大教字〔2016〕30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创新创业教育“六个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扎实推进创新创业型大学建设和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临沂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创新创业型大学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大发〔2015〕18号)和《临沂大学教学项目奖励与资助办法》(临大校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临沂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六个一”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项目本次申报项目包括创新创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网络在线课程(SPOC)、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示范项目、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优秀教学奖等六个类别。
请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要求,认真组织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二、有关要求(一)落实创新创业型大学建设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注重项目的系统性、开放性、覆盖面和受益面。
在做好已立项项目建设基础上,坚持推优扶强,重点扶持新项目、创新创业类项目,挖掘、培植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形成项目梯队。
不断优化项目结构,丰富项目内涵,发挥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推进创新创业型大学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在项目遴选、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注意项目的先进性、时效性,并有效支撑我校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创建、名校工程建设,与国家、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紧密结合。
(三)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学科、校企、校地等联合申报,努力扩大项目的覆盖面、受益面。
在强化优势项目、发展特色项目的同时,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更好地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四)凡在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结项中有撤项、延期处理的学院减少相应额度,相关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得申报本年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附件:1.2016年度创新创业精品课程申报要求2.2016年度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要求3.2016年度网络在线课程立项建设申报要求4.2016年度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示范项目申报要求5.2016年度优秀教学奖推荐要求6.2016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要求7.临沂大学2016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8.临沂大学2016年“六个一”项目推荐汇总表9.2016年临沂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相关申报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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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大教字〔2012〕15号
临沂大学学生毕业实习实施方案
毕业实习是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技能的根本途径。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的实习工作,确保实习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实现毕业生的实习与学生的就业出口相结合,毕业生实习与服务沂蒙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目标任务
1.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拓宽理论知识,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2.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献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检验我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收集信息。
4.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将师范专业实习与支教工作紧密结合,为沂蒙地区基础教育发展服务。
三、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时间一般为一学期,本科生在第八学期实施,专科生在第六学期实施。
1.教育实习
师范专业毕业生的教育实习一般分为校内模拟实习、顶岗实习和实习总结三个阶段。
校内模拟实习一般安排2周左右,顶岗实习一般安排12周左右,实习总结一般安排1~2周。
2.非师范专业实习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实习一般分为专业见习(认知实习)、顶岗实习和实习总结三个阶段,专业见习根据实习岗位工作要求灵活确定,一般安排2周左右,顶岗实习一般安排12周左右,实习总结一般安排1~2周。
四、实习形式
1.师范类学生的实习原则上采用集中方式进行,外省市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后可以在原籍分散实习;非师范工科专业以集中实习方式为主,其他非师类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灵活选择实习方式,但每个专业至少建立一个成熟、规范的实习基地。
2.根据就业需要,师范类毕业生可申请非师范类专业的实习,非师范类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师范类实习。
3.经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学生可以根据择业意向和个人兴趣,选择参加其他专业或其他学院的实习。
实习期间的管理由学生转入实习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管理、考核。
4.参加国际生培养、修读第二学位及参加境外实习等形式的毕业生的实习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五、实习内容和要求
1.师范类专业的实习内容,主要包括校内模拟实习、教育见习、课堂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实习报告、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
(1)校内模拟实习。
校内模拟实习主要强化“三字一话”及多媒体教学等教师基本功训练,开展微格教学训练、试讲及有关专题讲座等活动。
(2)教育见习。
包括熟悉实习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听取实习学校的各项报告、观摩课堂教学、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备课和试讲等工作。
(3)课堂教学实习。
课堂教学实习是师范类毕业生实习工作的主体环节。
学生在顶岗式的课堂教学实习中,较为系统地掌握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培养从事教学工作的初步能力。
(4)班主任工作实习。
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锻炼和提高
管理班级、组织活动、教书育人的能力。
(5)社会实践活动。
主要开展专业调查、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活动,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调查报告或实践活动报告。
(6)教育实习报告。
系统介绍实习单位情况和实习内容,总结实习各阶段的任务完成情况,收获和体会,对本专业知识、课程结构的建议等,不得少于2000字。
2.非师范专业的实习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认知实习)、顶岗实习、社会实践、实习报告等方面。
(1)专业见习(认知实习)。
帮助学生开拓眼界,了解所学专业发展动向,对工作程序及生产、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观摩。
(2)顶岗实习。
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亲自动手制作产品、参与产品设计开发,或参与实习单位的管理、改革等,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切实提高就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3)社会实践。
开展专业调查、社会调查考察或结合实习岗位职责、特点,开展各种有利于了解社会、增长才干的社会实践活动,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调查、考察或实践报告。
(4)实习报告。
要求同教育实习报告。
六、组织管理
毕业实习工作在学校分管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毕业实习的宏观管理,各学院负责毕业实习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宏观指导全校实习工作,制定全校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对全校实习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和部署,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审核各学院实习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及实习大纲等。
3.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协调与评估。
4. 配合学院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加强与实习基地的合作。
5. 对各学院上报的实习材料进行整理存档,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先进。
6. 负责实习经费的预算及分配。
(二)各学院职责
1.成立组织机构。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的实习工作。
2.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及实习大纲。
3. 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应选派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
为保证实习质量,各学院实习指导教师的配备要适当,按师生比1比15-20配备。
4. 落实实习单位。
根据学校实习工作进程安排,提前落实实习单位。
要充分发挥校、院实习基地和山东省大学生实训基地在毕业实习中的作用,确保一定数量的学生到实习基地实习,以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提高实习质量。
5. 进行实习动员。
以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关于实习工作重要性的教育,提高学生对实习工作的认识。
开展安全教育、纪律教育、保密教育,明确要求,做好实习前的思想和物质生活准备。
6.实习工作检查。
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实习情况,及时掌握实习动态,负责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7.负责实习成绩的评定和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
8. 负责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9. 负责实习经费的安排与开支审核。
10. 负责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三)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实习进度安排。
2. 指导学生做好实习计划、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3. 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教育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谨防各种事故发生。
4. 深入实习现场,具体组织学生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每周电话联系一次,以及时了解学生实习动态,及时上报、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5. 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与联系,配合实习单位圆满完成学生实习任务。
七、考核办法
1.师范专业实习学生的考核办法
师范专业实习学生的考核通过结构化成绩考核的方式进行。
主要由校内模拟实习、教育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社会实践(教育调查)、实习报告、纪律表现等六个方面的成绩综合构成实习总成绩。
具体计算方法是:实习综合评定成绩=校内模拟实习成绩*20%+教育实习成绩*40%+班主任工作成绩*10%+纪律表现成
绩*10%+教育调查成绩*10%+实习报告成绩*10%。
以上六个方面的成绩,有一项不合格,整个实习课程即视为不合格。
学生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1。
2.非师范专业实习学生的考核办法
非师范专业实习学生的考核通过结构化成绩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由专业实习、社会实践(专业调研)、实习报告、纪律表现等四个方面的成绩综合构成实习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是:实习综合评定成绩=专业实习成绩*60%+专业调研成绩*10%+实习报告成绩*20%+纪律表现成绩*10%。
以上四个方面的成绩,有一项不合格,整个实习课程即视为不合格。
学生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2。
八、总结及评比表彰
1.实习总结
顶岗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根据学院安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个人实习总结。
教务处、学院都要写出实习总结报告。
2.评比表彰
以学院为单位,师范类各专业学生开展讲课比赛活动,非师类各专业学生根据实习情况灵活开展技能展示或实习成果展示等活动,评选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按实习学生的15%评定,优秀指导教师按实习指导教师的20%评定。
教务处根据实习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实习工作先进单位(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3)。
附件:1.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师范类)
2.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非师范类)
3.毕业实习课程质量评价标准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附件1:
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师范类)
注:A级:90~100分;C级:60~75分;B级介于两者之间,76~89分;D级为60分以下。
附件2:
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非师范类)
注:A级:90~100分;C级:60~75分;B级介于两者之间,76~89分;D级为60分以下。
附件3:
毕业实习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注:根据不同的专业和不同的课题,考核内容可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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