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临沂大学沂水校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第二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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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2015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

临沂大学2015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

临沂大学2015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各组织机构人员名单一、校级组织机构1、临沂大学校内职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喆副组长:杨波成员:李培江王明福刘占仁李明开孙常生张立富2、临沂大学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组组长:杨波副组长:孙常生成员:张书圣白金山刘恩允王立斌赵勇姜秀全高立晟张根柱黄科一徐兴余王晓真江兆林申洪源郑秀文吕慎金冯尚彩孙成通付厚利蒋学华张问银赵光怀孔繁金谢楠李中国徐东升张燕李晓东杨中举任世忠陈建国奚凤兰孙成明高纪平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黄科一兼任办公室主任。

3、临沂大学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监督小组组长:李明开副组长:牟海善邵长全成员:马凤岗巩庆毅孙世军牟海善邵长全滕向农孔霞任庆大王焕全白金山李彤光史松波蒋晓丽刘强解克萌来涛闵凡信马彦明于建波何茂华王晓凌王德欣王琳张衍新韩勇李学坤二、校级工作小组1、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刘占仁副组长:马凤岗任庆大白金山成员:冯焕顺董勤岭杨洪杰王琳申端春张兆伦吕维明季跃龙李旸朱红霞黄梃育崔红霞胡秀俊2、教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张立富副组长:张根柱姜秀全徐兴余成员:高立晟王焕全王晓真梁恕坤曹汝国辛琳琳陈卫东3、科研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张书圣成员:陈丽邱建龙徐树建王孝理周宏4、教务员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刘恩允王立斌成员:林秋华孙绍龙张忠年高进锋邱春林马晓春梁仁君三、院级(校区)工作小组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江兆林副组长:刘建华周厚春王彦华成员:傅尊伟金银来许长谭李尊营王永龙张兴照资源环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申洪源副组长:曹光杰梁仁君吴峰成员:赵兴云李宝史云飞王梁董玉良化学化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郑秀文副组长:张春国丰培金宋兴良成员:徐文军夏其英马勇张伟马登学生命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吕慎金成员:刘玉清王自刚王学斌秦四海曲元刚陈广艳刘文孟德玉雷琼药学院现代药物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冯尚彩成员:郭金亭刘凤志刘林(1978)刘兆明李振郭绍芬王守箐孙晴机械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孙成通成员:王统永郭春凤吕维明李漠刘元兴建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付厚利副组长:朱文玉颜春晓徐世君杨倩成员:郑家庆朱登元季朝文尹维玲于本福肖振铭汽车学院新材料技术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蒋学华副组长:陈洪敏王常春闫青峰刁述妍成员:李正平王海为孙涛张兴强陈佩江王君普杨颖韩广伟信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张问银副组长:李洪杰张凤传成员:申端春曹云鹏胡顺波符广全刘乃丽刘印锋杨洪亮文学院沂蒙文化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赵光怀成员:张思峰曲文军王耀辉鲁运庚徐玉如王纪明魏本权周云钊法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孔繁金成员:李培苍王连合姚建涛李建春王中强翟秀海刘炼科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谢楠副组长:许崇波王明琦王世文彭洪君谢成才成员:贾永青郭丽李芳王晓云姜兆梓黄家峰高新艳马旭苏鑫云会王琮琮法清泉教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李中国副组长:赵同志李波成员:马晓春李同胜蒋晓虹刘承琨姜开岩陈英文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徐东升副组长:费聿辉王宏坤李纪岩成员:潘卫东张光远杜玉奎赵长芬岳峰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张燕成员:赵铭键朱孔山孙琦陈德洪魏鹏张立华赵自泰物流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李晓东副组长:郑美虹王慧成员:彭玉亮刘德道王洪伟张晓敏尹波吴作凤徐自田李宗营陈令军传媒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杨中举成员:李伟冯炀李鸣钊戴俊潭朱祎马静李光美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任世忠副组长:牛红李敬华冉利强赵凤远成员:岳孝利刘希龙尹德辉季超刘晓东申海波刘东荣音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陈建国成员:李刚任芳绪红霞彭程常吾尚冯丽娜吴运成体育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奚凤兰成员:牛祥春丁兆锋杨涛李云成盛昌繁王凌飞李久德赖云升全涛费县校区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孙成明副组长:李殿勇李纪传张学勤成员:丰忠波王久伦王光来王如芹王瑞华冯丽娟石运礼孙保平杨梅谷大勇陈怀元陈宝金陈跃鹏胡忠国谢森廉志鹏沂水校区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高纪平副组长:彭文修宋国华黄世庆成员:王升丽陈长平唐丰霖李永福谭少波李庆波袁春雨。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聘任条件1.1 基本条件1.1.1 应聘者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1.2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职称。

1.1.3 应聘者应符合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1.2 优先条件1.2.1 具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者。

1.2.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具有相当于此级别待遇者。

1.2.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者。

2. 聘任岗位2.1 教授岗位2.1.1 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2.1.2 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

2.1.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2 副教授岗位2.2.1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

2.2.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2.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3 讲师岗位2.3.1 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

2.3.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3.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3. 聘任期限3.1 聘任期限分为短期和长期。

3.1.1 短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3.1.2 长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

3.2 聘任期间,教师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 聘任期满后,教师可以续聘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4. 工资待遇4.1 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

4.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高校相关规定执行。

4.3 岗位工资根据教师岗位等级和职责确定。

4.4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确定。

4.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具体标准按高校规定执行。

5. 福利待遇5.1 高校应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 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5.3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教学条件。

5.4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6. 违约责任6.1 教师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高校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6.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临沂大学沂水分校教学-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20131010

临沂大学沂水分校教学-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20131010

临沂大学沂水分校教学、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学术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临沂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该条例。

一、组织机构1、临沂大学沂水分校教学、学术委员会是由专家、学者、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术评议、审议和教学、学术决策咨询机构,是加强专家学者在学校教学、学术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教学、学术决策规范、科学的组织。

2、教学、学术委员会在沂水分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临沂大学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3、沂水分校教学、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11至15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科研处(名单见附件)。

二、人员遴选1、教学、学术委员会由具有良好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以及严谨、公正、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委员会的组成应充分考虑到年龄上的老、中、青结合和学科上的交叉渗透,专业技术职务为讲师以上(含讲师)。

2、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校长提名,并经校务会研究同意后产生。

3、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离开学校岗位一年以上者,经校务会研究,可予以替换。

三、工作职责1、审议教学、科研工作规划和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

2、审议学科发展、建设规划,根据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向,对学科发展方向、途径以及研究方向等提出建议。

3、审议教研室建设规划,根据工作需要对分校教师的培养提出建议,评价与推荐优秀学科带头人。

4、审议重大学术活动,包括纵向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横向课题的指导与审核,校本教材的立项,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与应用等等。

5、审议教学、科研各项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6、审议各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评选方案及评选结果;审议课堂教学大赛等教学活动评奖的方案及结果;向上级部门推荐优秀教学成果奖参评人员及成果。

7、审议学校高端教学及学术人才引进及聘用规划。

岗位分级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岗位分级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岗位分级竞聘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 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函[2020]16号)等有关要求,依据《关于做好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工作的通知》教人字[2022]16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积极推行“全员竞聘"制度,切实打破一聘定终身的局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切实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成立领导机构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并通过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同意,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专家委员会小组组长:成员:三、聘用原则(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聘任的原则。

(三)应聘教师要服从学校的考评结果,无故闹事者,后果自负,构成重大影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聘范围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为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岗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工作人员。

各学校非在编人事代理的在岗工作人员纳入竞聘范围。

竞聘人员须为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具体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农村学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晋升和晋升基层中小学高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不纳入本次竞聘范围。

五、竞聘条件(一)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现聘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临沂大学关于印发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大校发〔2012〕10号)

《临沂大学关于印发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大校发〔2012〕10号)

临大校发…2012‟10号临沂大学关于印发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各分校:现将《临沂大学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临沂大学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更好地落实“导向基层、导向科研”政策,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做好根据《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鲁人社发[2011]63号)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臵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发[2007]7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一)存量不减、增量拉开、鼓励贡献的原则;(二)分类指导、梯次进行、逐级聘任的原则;(三)目标管理、评聘合一、一人一岗的原则;(四)导向教学、导向高层次人才的原则;(五)学以致用、专业与岗位对口原则;(六)放权强院、责权一致原则。

二、竞聘范围竞聘范围为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含“双肩挑”人员、教学辅助人员、辅导员等)。

三、竞聘基本要求(一)工作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学风端正,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专业工作任务,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学位)要求新晋升人员,教师(辅导员)系列,40岁以下申报正教授须有博士学位,申报副教授须有硕士学位;教学辅助系列,40岁以下申报高级职务须有硕士学位;其他申报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三)资历要求申报高级职务须履行现岗位职责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履行讲师岗位职责两年以上可以申报副教授。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有关条件限制,根据引进协议直接申报相应的高级职务。

(四)经历要求1.认真贯彻《临沂大学红色育人工程实施意见》,晋升高级职务人员,任期内有学生工作经历、“三下”(下基地、下农村、下工厂)工作经历或其他基层工作经历(如挂职、实习、支教、扶贫等)者优先晋升。

关于调整聘任专业负责人的通知

关于调整聘任专业负责人的通知

关于调整聘任专业负责人的通知各学院:为规范和加强我校专业建设,发挥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的引领作用,根据目前二级学院调整、人员变动、专业设置以及上一轮专业负责人聘期已满等情况,学校决定重新调整与聘任专业负责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1.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专任教师。

2.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之后出生),因特殊需要,年龄超过55周岁的现任专业负责人可改任特聘专业负责人。

3.学院党政领导、调至行政部门人员和担任专业负责人已满8年的不再聘任。

二、工作职责与权限1.负责制定本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拟定并实施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改革方案等专业运行相关文件。

2.负责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研究、专业评估(认证)等专业建设重点工作。

3.组织开展本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本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与创新,提高专业教学质量。

4.制定本专业教师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招募计划。

5.负责本专业建设经费的规划与使用。

6.协助教学院长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调整办法1.专业负责人由学院根据现有专业数(不含方向)予以选聘,学校审定后予以聘用。

2.专业负责人任期为4年。

四、调整程序、时间安排各学院根据专业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以及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在学院范围内选聘专业负责人,并填写《南京晓庄学院拟聘专业负责人汇总表》,请于12月15日前将此表格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实践科,联系人:周鑫;联系电话:86178135。

教务处2018年11月30日。

临沂大学第二聘期

临沂大学第二聘期

临沂大学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适应“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建设需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真正实现由“固定用人”到“合同用人”的转变,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范围与基本要求(一)竞聘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能上能下原则;坚持重品德、重业绩、重能力、重社会服务原则;坚持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原则。

(二)竞聘范围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基本要求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勇于探索,开拓创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聘期考核结果合格。

5.新竞聘教师系列岗位,须具有硕士学位;46周岁以下新晋升教授岗位、40周岁以下新晋升副教授岗位须具有博士学位。

专职辅导员晋升教授岗位其学位和年龄参照执行教师系列要求。

新竞聘教学辅助(含教务员,下同)系列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下新晋升副高级岗位须具有硕士学位。

年龄计算截至2016年7月31日。

二、竞聘程序及方法步骤(一)竞聘程序1.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

2.岗位申报与竞聘顺序:(1)竞聘顺序:校聘教授特殊岗位;院聘教授、副教授及以下岗位。

(2)根据聘期考核结果进行竞聘:凡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竞聘第二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请竞聘同级别或高一级别岗位。

(3)落岗待聘:落岗人员参加二次竞聘并进行岗位调整,无故不申请竞聘或不服从岗位调整者,学校不再聘用。

(二)方法步骤1.公布岗位竞聘条件和岗位数额。

2.个人申报。

竞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竞聘材料。

3.资格审查。

学校对校聘岗位、各单位对院聘岗位申报人员提交的竞聘材料认真审查和公示,并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

2022年度学校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进行补充及说明的通知

2022年度学校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进行补充及说明的通知

2022年度学校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进行补充及说明的通知各处室、学院,附属医院: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工作,促进学校提升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水平,科学合理设置评审条件。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关于修订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做出以下补充和说明: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量化标准Go分,自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起执行,适用于教师(实验)人员)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讨论稿)》,督学组每学年以课堂听课等形式开展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按照如下标准进行量化:评价平均得分三90分,计10分;评价平均得分280且<90分,计7分;评价平均得分三70且〈80分,计4分;评价平均得分260且<70分,计1分;评价平均得分<60,计0分。

任现职以来,按教学督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年平均分数计算。

二、辅导员“三个习惯培养”量化标准(10分,自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起执行,适用于专职辅导员)(一)满足以下条件计5分学生的出课率98%,早操出勤率98%;学生无违纪计 1 分,学生学业警示率(学生每学期考试课不及格门数大于等于3门受到学业警示)低于10%计1分。

所带班级获“三个习惯”培育年度优秀班级1次。

(二)超出部分业绩按以下标准计分(上限5分)“所带班级宿舍获年度“善学达人”、“运动达人”、每人次计0∙l分,上限3分,“乐学寝室”、“乐动寝室”,每宿舍计0.2分,上限3分,获“三个习惯”培育年度优秀班级1次计1分。

三'关于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建设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说明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以《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为参照。

四、关于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纳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说明具有直接指导(不限名次)的学生团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比赛一等奖,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如有特等奖时,视为一等奖,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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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沂水校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第二聘期
届中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届中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内容
(一)考核以《沂水校区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岗位职责为依据,主要考核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与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完成情况。

专业技术岗位届中考核分专职教师岗位、兼职教师岗位、教学辅助岗位三类。

(二)考核包括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
1.定性考核(占20%):
定性考核主要考核师德师风情况,由各部门民主测评完成。

2.定量考核(占80%):
(1)专职教师岗位。

定量考核包括个人业绩考核及加减分项目。

个人业绩中教学工作业绩占50%,科研工作业绩占30%。

教学工作业绩和科研工作业绩及加减分项目分别由教务处和科研办公室按照临沂大学文件要求汇总,量化赋分。

(2)兼职教师岗位。

个人业绩定量考核中管理工作业绩占50%(等同教学业绩),科研工作业绩30%。

管理工作业绩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九级岗位以下由各部门七、八级人员评定,七、八级岗位由五六级人员评定,六级岗位由校区书记、校长评定);教科研工作业绩及加减分项目由科研办公室按照临沂大学文件要求量化评定。

(3)教学辅助岗位。

定量考核包括个人业绩考核及加减分项目。

个人业绩考核中岗位职责占60%、科研工作占20%。

教学辅助岗位个人业绩由相应部门评定,科研工作业绩由科研办公室量化评定。

二、考核的组织与程序
(一)成立由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沂水校区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细则》和不同岗位特点,做好各类岗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公开述职,填写《校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届中考核表》。

2.相关部门组织民主测评、量化赋分,审核届中考核表,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要求及考核实施细则确定个人考核结果并公示。

3.按规定的时间向人事处报送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及使用
1、根据《沂水校区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师德师风情况与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一)合格:第二任期届中考核量化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师德师风出现问题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2、考核量化成绩60分以下,教师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聘期任务50%)均未完成者定为不合格;
3、专任教师没有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定为不合格;
4、无故不参与考核或违反学术道德、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者,定为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1、10月12日,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届中考核工作,撰写个人总结。

2、10月15日,师德师风情况测评;交材料(教务处、科研办公室);量化;兼职人员定量考核。

3、10月16日,交材料,成绩汇总。

4、10月17日,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等次;党委通过;公示。

5、10月19日,考核材料上报大学人事处。

附:沂水校区第二聘期届中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临沂大学沂水校区
2018-10-12 附:沂水校区第二聘期届中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彭文修李云成
副组长:宋国华王升丽黄传国
成员:马学亮许宗刚李庆波胡发光陈玉军窦建民赵家春袁春雨王彦功李宗广陈志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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