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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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电大行政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及答案

2017年电大行政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及答案

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总复习资料行政法主体:即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4、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5、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行政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6、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

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

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7、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用权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1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1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11、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即我国公务员的范围限于在政府系统任职的国家公职人员,不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12、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13、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1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

2017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精编

2017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精编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一、行政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

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狭义讲来,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讲来,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我国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主要是指形式行政。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关系既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二)、行政法律关系内容(三)、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即联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媒介,通常表现为一定的标的和利益载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行政法,是调整由于国家行政管理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是围绕着行政权展开的,核心是控制行政权的运行。

行政法包括三个部分: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

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一、成文法在行政法法律渊源中的地位原则上成文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法律渊源,不成文法的法律解释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二、行政法法律渊源的主要种类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国际条约和协定。

8.法律解释。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1)职权法定(2)合理行政(3)权责一致(4)高效便民(5)程序正当)依法行政是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

行政决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取决于该行政决定与法律的一致性。

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电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电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摘要关键词:电大法学专科;教育模式;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对策一、引言电大法学专科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法治建设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大法学专科教育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通过对电大法学专科教育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电大法学专科教育现状(一)教育模式电大法学专科教育采用远程教育模式,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学习,实现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

这种教育模式具有灵活性、便捷性等特点,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二)课程设置电大法学专科课程设置较为全面,涵盖了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实务、法律文书写作等方面。

课程设置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师资力量电大法学专科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法学教师。

同时,学校还聘请了部分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官等担任兼职教师,为学生提供实践指导。

三、电大法学专科教育存在的问题(一)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由于电大法学专科教育采用远程教育模式,部分学生自律性较差,导致学习效果不佳。

同时,部分教师教学质量不高,影响了整体教育质量。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部分课程设置过于理论化,缺乏实践性,导致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不足。

部分课程内容陈旧,未能及时更新,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三)师资力量不足部分电大法学专科教师缺乏实践经验,难以满足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需求。

同时,兼职教师数量不足,难以满足教学需求。

四、优化电大法学专科教育的对策(一)加强学生管理,提高学习效果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

同时,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的辅导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实践性学校应根据社会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性课程。

同时,加强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经验。

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

08、09、10级学位课程1.法学专业学位课程(8门)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总论、民法学总论、经济法学总论、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位课程(8门)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会计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3.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位课程(8门)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写作汉语言文学专业(对外汉语)学位课程(8门)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跨文化交际、文化语言学、应用语言学、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基础英语4.英语专业学位课程()英语听力、英语口语、高级英语、英汉翻译理论与实践、英语语言学、英国文学史及选读、美国文学史及选读、英语应用写作。

5.艺术设计专业学位课程(11门)中国艺术设计史、外国艺术设计史、设计概论、素描Ⅱ、色彩Ⅱ、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装饰图案、人机工程学、图形创意。

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位课程(6门)离散数学、数据结构与算法、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原理、计算机组成与体系结构、数据通信与计算机网络。

7.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位课程(10门)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电子技术实验(Ⅰ)、数字逻辑电路、电子技术实验(Ⅱ)、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微机原理、嵌入式系统、电子电路CAA与CAD。

8.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位课程(9门)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逻辑电路、电子技术实验、信号与系统、高频电子线路、微机原理、数字信号处理、嵌入式系统。

9.自动化专业学位课程(10门)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电路、微机原理、自动控制原理、单片机原理及应用(或发电厂电气部分)、自动控制系统(或电力系统暂态分析)、电力电子技术(或电力系统自动化)、微型计算机控制技术、电气控制及可编程控制器(或电力系统继电保护)。

1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位课程(10门)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Ⅰ(一)、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电工电子技术基础(一)、互换性与技术测量、机电传动控制、液压与气压传动、机械制造技术。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现代社会的法治体系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对于电大的学习者来说,深入理解和掌握这门学科具有重要的意义。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律体系。

它涵盖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为方式以及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救济等多个方面。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原则,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首先,行政法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这就像是给行政机关划定了一个“活动区域”,它们只能在这个范围内行使权力。

如果超越了这个范围,其行政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例如,_____部门只能负责_____领域的事务,如果它插手了其他部门的工作,就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

其次,行政法规定了行政行为的程序。

这包括行政决策的过程、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许可的审批等等。

遵循法定程序可以保障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行政机关的任意和专断。

比如,在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必须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行政诉讼法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一种救济途径,当他们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就像是为普通民众打开了一扇“维权之门”。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证明行政行为存在违法之处,而行政机关则需要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

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既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又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例如,如果一个企业认为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不合理,它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会对行政机关的处罚依据、程序等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存在违法之处,就会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电大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对于学习者来说具有多方面的价值。

从理论层面看,它有助于我们构建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与宪法、民法、刑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一个国家的法律框架。

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相互关系。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招生简章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招生简章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部面向社会全面招生招生简章开放教育办学特点开放教育系教育部1999年开始实施的适合成人在职学习的新型教育形式,属国民教育系列,是国家组织实施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人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

开放教育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相比,具有如下优势:1、国民教育系列:由教育部统一监制毕业证书、中央电大核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2、测试入学:具备入学资格者直接测试入学,无须参加成人高考。

3、学费最低:按照规定学分收费,在所有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学费最低。

4、完全学分制:学籍八年有效,修完最低学分即可毕业,最低两年半毕业。

5、实行双证制。

部分职业指向性较强的开放教育专科专业,在修满双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并达到相应职业技能实训要求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6、学习方式灵活:双休日集中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教案方式,采用网络自主学习和互助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充分缓解工学矛盾。

7、学习过程考核:注重学习过程考核,平时成绩占到课程总成绩的40%以上,期末考核比重降低,有效提高了及格率。

8、学习资源丰富:利用中央电大和兵团电大二级教案平台,聘请高校名师讲课,共享全国名校优质教案资源。

9、课程免修免考:合作高校、自学考试等同层次课程合格及获得的相应资格证书可免修免考相应课程。

10、获名校学位:本科毕业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可申请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

11、专科续读本科:专科毕业可直接免试续读本科。

12、奖学金制度:学习优秀者可获得中央电大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等荣誉。

专业及收费标准开放教育双证专业与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招生对象本科: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大专毕业学历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上可查询到的),护理学专业须持有护理专科毕业和执业资格证。

专科: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学历者,护理学专业须持有中专护理专业毕业和执业资格证。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1、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举行有———参加的会议,听取其意见,接受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可与之辩论、对质,然后根据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较正式、严格的程序制度。

(BA.相对人B.利害关系人C.行政机关负责人D.证人2、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 B。

A.委托诉讼代理人B.撒诉C.申请回避D.提起上诉3、通报批评、警告等属于行政处罚中的(A .A.申诫牲处罚B.财产性处罚C. 行为性处罚D.人身自由性处罚4、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是被告.(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B.复议机关C.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D.原机关5、《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 。

A.宪法B.法律C. 行政法规D.地方性法规6、———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进行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法定方式和步骤。

(A.行政程序B.行政程序法C. 行政方式D.行政制度7、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

A. 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规章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

A. 可以申请复议B.不得申请复议C. 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D.撤诉后再申请复议9、行政行为相对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行为,不具有下述特征(A.从属法律性B.裁量性C.等价有偿性D.单方性1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A.全国人大常委会B.省级人大C.省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11、依据行政立法的内容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 。

A.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B.中央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立法C.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D.法规性立法与规章立法12、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间是( 。

2017年 1 月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精选.doc

2017年 1 月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精选.doc

2017年 1 月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2017 7 年 1 1 月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2110 课程代码:01712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考试:形考(纸考、比例 30%);终考(纸考、比例 70%)一、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 1.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是以行政法的(B)为标准对其所作的划分。

A.调整对象的范围 B.规范的性质 C.作用D.功能 2.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被称为(A)。

A.行政法律关系 B.行政行为关系 C.行政关系D.行政法律行为 3.下列关于行政法的特点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

A.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B.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C.行政法规范不易变化 D.行政程序性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4.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A)。

A.两人 B.三人 C.四人 D.五人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符合条件的某公司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B)。

A.行政确认B.行政许可 C.行政裁决 D.行政指导 6.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7.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

A.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司法机关产生 B.我国的行政机关由上级机关产生 C.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D.我国的行政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 8.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B)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A.10 B.5 C.7 D.15 9.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B)管辖。

A.级别 B.地域 C.指定 D.移送 10.行政诉讼中,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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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4.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5.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问答题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答: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

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

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

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异同。

答: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2、诉讼地位不同;3、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同;四项基本原则、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

三、案例分析题(1)答:本案由乙市法院管辖。

根据民诉法第34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是由继承引起的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乙市法院行使管辖权。

(2)答:本案李可是因不动产产权关系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在本案中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李明是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而被法院通知应诉的人,是被告;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该遗产继承诉讼中,李娜既不明确表示弃权,又不愿参加诉讼,法院仍应把其追加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于某因对原告、被告所争议的不动产产权主张实体权利,认为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2.证明:指人民法院,诉讼参加人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

3.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4.质证:是指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由诉讼当事人就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材料采取询问、辨认、质颖、说明、辩驳等方式,以在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上对法官的内心确信产生影响的一种诉讼活动。

5.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6.缺席判决:即在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法院公就到庭,法院公就到庭的一方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未到庭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二、问答题1.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3)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4)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观事实。

2.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

答:(1)按照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2)按照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3)按照证据是否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及其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可以分为本证和反证。

3.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答: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4.根据《若干规定》的解释,“新的证据”是指哪些情形。

答:(1)一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3)《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5.起诉的要件。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108条和第109的规定,起诉的要件可以分为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种。

(1)形式要件:①必须提交起诉状;②必须交纳诉讼费用。

(2)实质要件: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案例分析题(1)答:在本案诉讼中,张三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的人,是原告;张四是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而被法院通知应诉的人,是被告;张恩义对原告、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答:张四是一方当事人,其在诉讼中死亡,法院应根据民诉法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程序。

(3)答:张三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认为撤诉目的合法,符合撤诉条件,应裁定准予撤诉,诉讼程序终结。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2.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及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一审未生效裁判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是依法定程序,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进行查看和监督,以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而适用的一种审判程序。

4.民事判决和裁定: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民事裁定,人民法院对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所作的权威性判定。

5.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6.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限令债务人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特殊程序。

二、问答题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1)结婚时间较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人离婚案件;(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案件,扶养费案件和抚育费案件;(3)确认和变更收养关系、子女抚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争议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7)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诉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答:区别: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2、审理的对象不同;3、适用程序不同;4、裁判的效力不同。

3.上诉的概念和法定条件。

答: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宝期间,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行为。

条件:(1)上诉的实质要件;(2)上诉的形式要件4.抗诉的概念和特征。

答: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

特征:(1)抗诉的主体是具有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法院;(2)抗诉的客体是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3)抗诉依法定程序进行;(4)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

5.法院调解的法律效力。

答:(1)确定权利义务关系;(2)结束诉讼程序;(3)不得对调解书提出上诉;(4)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三、案例分析题1、丙市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不适当。

因本案管辖权属于丙市某港口所在地法院。

4、可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5、不视为。

因为如果裁定异议不成立,B公司必须应诉,为防止开庭时毫无准备而导致诉讼不利,B有权委托代理律师去阅卷、办理委托手续和打听开庭日期。

6、不能。

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理,不得自行移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7、可以。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处于原告地位,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8、应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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