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炼化动火类作业指导书
青岛炼化伴热作业指导书

伴热作业指导书0. 目的为加强伴热线作业的质量管理,提高维护检修质量,保证作业顺利完成,减少和避免作业对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害,减少对环境污染,制定本操作程序指导书。
1. 适用范围本操作程序适用于装置的伴热线作业。
2. 技能要求及人员配置掌握本专业理论实践知识,了解相关工种的一般操作;具备实际操作和处理故障的作业能力;熟悉所用的设备机具,并会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职业技能达到中级技术水平。
管工2人,焊工2人,壮工2人。
配合工种(可兼职):脚手架2人,防腐保温2人,电工1人。
3.操作顺序3.1 施工准备1)人力平衡:确定项目负责人报审、确认资质;确定施工负责人报审、确认资质;确定施工人员及特殊工种配备,报审确认特殊工种资质。
2)安全工作:确定HSE管理组织结构,确定安全负责人,报审、确认安全负责人员资质;指定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安全负责人,确立施工人员责任与权力根据检修设备的工况及检修现场的施工条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劳动护具必须佩带整齐,带好安全帽,不准穿凉鞋、短裤, 要穿厚的检修服,易燃易爆区要使用防爆工具,有毒区要使用面罩、风镜,佩戴空气呼吸器。
3)材料要求:所用伴热管、阀门、弯头、三通、接头的型号、材质、规格必须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应齐全,经报审合格后使用。
伴热管的外观检查应无裂纹、重皮、褶皱和伤痕,阀门、管件、应无机械损伤和铸造缺陷,螺纹连接部分应平滑无卡涩。
电伴热用的器材应有出厂合格证,用于危险区域的电伴热线及附件必须有防爆合格证。
电伴热线外观和绝缘应良好,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兆欧。
阀门安装前必须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试验采用清洁水,强度试验压力为阀门公称压力的1.5倍,5min无泄漏为合格;严密性试验压力为阀门公称压力的1.0倍,5min无泄漏为合格。
4)主要机具:机具:直流电焊机、无齿锯;工具:弯管器、管刀、手锯、手压泵;量器:压力表、兆欧表5)作业条件:工艺管道专业施工的蒸汽、回水总管应已安装到位;需要伴热的仪表设备、测量管道已安装到位;伴热管敷设前应将管内清扫干净,碳钢管外部应除锈,刷底漆;仪表伴热、绝热施工应在测量管道、伴热管压力试验合格和刷油防腐完工后进行。
动火作业指导书(通用版)

动火作业指导书1 动火基本原则1.1动火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作业,在正常运行的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动火,一律不动;凡能拆除的设备、管线应拆除移至安全区域动火。
1.2动火作业应实行“没有经批准有效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不动火”的原则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2 动火作业管理范围动火作业主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1 电焊、气焊(割)、氩弧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砂轮机、磨光机、等离子切割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2 使用电炉、喷灯和液化燃气炉等明火作业。
2.3 铁器锤击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2.4 装置、罐区及公用系统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及照明,包括连接临时电源、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3 动火级别的划分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
3.1 特殊动火作业特殊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以下作业建议参照特殊动火作业管理:a)在运行状态下的生产、储存、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本体上进行的直接产生明火的动火作业;b)停运状态下的设备、容器、管道,因条件限制无法清洗、置换,但又确需进行直接产生明火的动火作业;c)在存在易燃填料的设备、设施、容器内的动火作业;d)在带有可燃物质或有毒介质的设备、容器、管线上直接产生明火的带压不置换开孔、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以下作业建议参照一级动火作业管理:a)正在运行的危险化学品工艺生产装置区域;b)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机房区域;c)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氧化剂及有毒介质罐区防火堤或围墙内区域;d)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区、充装站、洗槽站区域;e)工业污水处理场及含油污水管线,工业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下水井及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f)循环水场的易燃易爆部位及凉水塔顶部区域;g)空分装置所属的设备管线及纯氧管道;h)危险化学品库、润滑油站;3.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指导书

动火作业指导书控制对象范围:凡在本公司所属的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等和员工随意动火,无防火应急措施的行为。
控制技术措施:一、总要求1.动用明火作业首先要分清一、二、三级动火范围。
2.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审批手续。
3.动火许可手续应按一、二、三级动火审批程序,分别经项目经理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消防部门审查后方可动火。
4.在禁火区域,危险区域内动用明火的,除办理动火手续外,还必须落实安全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并确认无火险隐患和危险性。
5.焊割作业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电焊工操作证、动火许可证方可上岗,并严格遵守焊割“十不烧”规定和“两证一器一监护”制度6.动用明火,必须签发防火监护员工作交底书,指定1—3人进人动火现场监护。
7.动用明火前,防火监护员应对动火区域进行检查,消除动火现场及焊割周围的可燃物,做好防火隔离措施。
二、平面动火要求1.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宜设置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米之外。
2.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物,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
3.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
三、立体交叉动火要求;凡在洞口、临边、管道井、电梯井等区域动火的,必须落实立体监护措施,设置收集装置,严禁火花、焊渣、切割熔块坠落不明处。
四、特殊场所动火要求1.冷却塔周边5米内或在冷却塔上方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焊渣、熔块溅落冷却塔内引起火灾。
2.情况不明的地下隐蔽工程和易燃易爆等化工企业改扩建工程施工,明火作业前必须做好对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检测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装饰阶段:明火作业动火证签发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油漆场所禁止明火作业。
控制管理措施:1. 各单位要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制;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奖惩规定,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灭火方案。
动火作业指导书

6.5.4对于强行动火的指令,动火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
6.5.5离开动火现场要切断电源、火源、不留火种,确保动火现场无任何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6.5.6应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正确穿戴劳保防护用品。
6.5.7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7.1.7.2:供应商施工過程需动火,應联系辅采部相關人员或施工现场所在部门跟進人員,后由輔采部或申请施工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并跟進落实動火申請單的逐级簽批,動火申請部門應安排或指定動火现场监护人;动火申请部门應确定動火現場落實好安全防護措施之后,交安全部再次现场审核,评估安全后签字方可动火作业;
7.1.7.3:逐级签核必须现场评估确认安全后方可签字,严禁代人签名或不在现场确就签名.
6.3公司内动火作业实行分类管控、逐级申报、批准、审核、现场检监护、现场督查的作业程序。
6.4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随意动火和无证动火作业。
6.5动火人职责:
6.5.1动火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或具备相应的资质技能。
6.5.2做到“四不动火”即:动火申请单未经签发不动火;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或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与动火申请单不相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3.2一级动火作业审批:签核到安全部主管或总监
3.3二级动火作业审批:安全员现场签核
5.0定义和分类
5.1动火作业:公司除固定动火区之外的所有区域全部为禁火区,在禁火区进行各种焊接与切割作业、明火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切割、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移动电源插座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作业指导书
动火安全作业指导书

动火安全作业指导书一、前言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火花、激光、高温火焰或其他产生高温源进行焊接、切割、烘烤、打磨、点火等操作的工作。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明火和高温源,如果不注意安全措施,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因此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二、动火准备工作1. 安全评估和制定操作方案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评估,评估作业现场的潜在危险因素和风险程度,确保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同时,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明确动火作业的具体要求和步骤,确保操作规范和统一。
2. 材料和设备准备动火作业前要准备必要的材料和设备,如焊接机、割炬、防护面具、防火毯等。
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 作业场所准备清理作业区域,清除易燃物和易燃危险物,确保作业区域干燥、整洁。
如果作业地点是封闭空间,应确保通风良好,排除有害气体。
4. 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防火服、安全帽、防护手套等,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佩戴呼吸器或防毒面具。
三、动火操作规范1. 动火人员及培训要求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动火作业人员应熟悉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要求,了解应急灭火方法和逃生路线。
2. 动火作业条件动火作业应在安全条件下进行,确保作业区域无易燃物和易燃危险物。
当气温较高或风力较大时,应考虑暂停动火作业,以免火势扩大。
3. 火源控制明火应保持在操作必要范围内,不得超出操作品控制的范围。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要加强观察,避免火源扩散,防止引燃周围易燃物。
4. 防护措施(1) 个人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面具、防护手套等。
防火服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有效防护高温和火焰。
(2) 周围防护措施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如果有必要,可以设置隔离带或安全警戒线,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3) 预防火灾措施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灭火器等。
动火作业指导书

临边及高空动火作业
操作人员证件,当区劳务负责人申请办理三级动火证,组织办理三级动火证, 对四周易燃物进行清理,灭火器、接火斗、防火布、动火监护人,氧气瓶、乙炔瓶检查及存放。
杜绝物体打击隐患。
同上。
高处作业人员应避免焊条、手持工具等掉落。
作业处使用接火斗,铺设防火布。遇条件受限无法完全接住漏下火源的情况,可采取湿法作业,在动火前将动火点下方作业面使用水浇湿。高处作业动火应正确佩戴安全带。
作业单位安全员、建造工程师、物资管理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建造总监、安全总监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使用。包括:安全帽、防护镜、面罩、手套等。
作业单位安全员、建造工
程师
安全工程师
建造总监、安全
总监
2
地面及楼层动火作业
操作人员证件,动火证办理,对四周易燃物进行清理,灭火器、动火监护人, 氧气瓶、乙炔瓶检查及存放。
作业单位安
全员、建造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建造总
监、安全总监
现场作业周围易燃物清理,交叉作业检查。
作业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动火作业下方及周边无其他施工。
作业单位安全员、建造工
程师
安全工程师
建造总监、安全
总监
1பைடு நூலகம்
动火作业前准备
灭火器、消防水、接火斗、防火布、动火监护人、警示线。
灭火器必须为合格产品,消防水能覆盖动火作业区域,有可靠的防风措施。
作业单位安
全员、建造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建造总
监、安全总监
易燃物存放及运输(主要是施工现场运输)、标识牌、责任牌。
易燃物液体封闭存放,其他易燃物存放在专业库房或无动火作业区域,且配备足量灭火器或使用防火布进行封闭。配备运输工具、小车。易燃物存放仓库禁止住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动火作业指导书

动火作业指导书动火作业指导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单位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制度不适用于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外来供应商同样遵守公司内部动火管理作业指导书。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 3028-2015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2015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动火作业程序 3.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2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共三个级别。
3.2.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2.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道上,厂区公共部位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2.3二级动火作业3.2.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3.2.3.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环保科或分管副总批准。
3.2.3.3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共5页第1页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申请》(以下简称《作业证》)。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或水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时按4.2规定执行。
动火作业指导书

动火作业指导书(试行)1.目的规范动火作业管理,加强动火全过程控制,有效预防动火事故发生,保证动火作业安全高效,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进行。
2.适用范围2.1适用于民用爆破器材与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区、库区等危险区及其它危险源。
2.2非危险品生产区但较易发生火灾或存在火灾风险的场所。
3.释义本作业指导书“动火”系指在公司实现产品的过程或活动中,需对某些设施进行氧气焊接、电焊焊接,用燃烧法处理产品废品、废弃物、杂物以及其它需实施用火作业的过程或活动。
4.动火作业类别本公司动火作业活动按照具体实施动火作业方式、动火场所及标的物(或部位)所属危险点的危险等级的不同,划分为三类。
4.1 A类动火作业:4.1.1所有涉及危险品生产设备的连通设施需进行的电焊焊、割动火作业。
4.1.2TNT粉碎、DDNP起爆药制造、烘干工序需进行的动火作业。
4.2 B类动火作业:TNT配料、84#混合、装药、85#火管装配、电管装配、黑索今造粒工序以及危险品库区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C类动火作业:其它较易发生火灾或存在火灾风险场所需进行的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原则5.1公司对动火作业全过程实施有效控制。
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有关责任人、部门均应遵循公司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按照本作业指导书规定的要求及提供的作业程序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
5.2实行“谁动火,谁申请;谁申请,谁检查;谁审批,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动火安全责任原则。
5.3公司内动火作业控制实行分类、逐级申报、审核、检查、批准的作业程序。
5.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动火和无证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职责6.1公司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对A类动火作业活动的连通设备、设施焊割作业进行最终控制审批。
6.2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负责对A类动火作业活动的其它项目进行最终控制审批。
6.3安全处处长负责对A类动火作业进行预审批,对B类动火作业进行控制审批。
6.4安全处安全员负责对C类动火作业进行控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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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炼化公司一般动火施工作业卡编制:审核:批准:青岛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目录1. 作业概况 (1)2. 编制依据及规范 (1)3. 施工组织 (1)4. 施工过程管理 (4)5. 质量管理 (6)6. HSE管理 (7)7. 文明施工 (9)1.作业概况1.1青岛炼化生产维护的一般动火项目。
各生产装置、生产辅助装置,动火处理一般设备问题,包括动火处理漏点、换管、换阀、劳动保护修补、各种加固等一般动火作业。
1.2 本工法使用于大检修期间炼化动力中心动火作业更换阀门作业;1.3 作业特点:本项目施工位于动力中心炉区及汽轮机厂房区域,作业管线属于高温、高压条件,任务量大,工期比较紧促,作业环境受粉尘、噪音影响,需与业主、安全管理部门及施工技术人员协调,采取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施工作业管道对焊接质量要求高;部分作业需在高空进行,给作业带来不便,需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1.4部分作业需在高空进行,给作业带来不便,需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1.5部分作业需起重配合,要落实吊装作业相关防护措施。
2.编制依据及执行的规范2.1 DL5031—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管道篇)2.2 电力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2.3 GB50194-9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2.4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5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对高度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2.6Q/SHS0001.1-200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2.7 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3.施工组织现场负责人:技术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班组:4.施工过程管理4.1施工程序及要求4.1.1维护调度接到一般动火任务,必须问清单位、联系人、作业时间,设备、管道的规格、型号、介质,作业高度、位置,防护措施、作业要求等,做好维护记录,向班组下达任务。
4.1.2班长接到一般动火任务后,应向作业组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和施工技术要求。
4.1.3作业人员到现场与生产单位联系人或联系人指定的负责人对接任务,确认介质、防护措施、作业要求等,办理动火作业票。
4.1.4作业人员办理动火作业票时按作业票上的要求逐项明确“生产处理措施”和“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按要求填写动火作业票,字迹认真工整,动火票签出后妥善保管,完成任务后交班长保存,由班长交值班调度核实后转安全员登记、存档。
4.1.5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要求生产单位联系人或联系人指定的负责人按动火作业票上开具的位置指定动火作业位置,确保一致。
4.1.6作业人员按动火作业票上的要求逐项检查“生产处理措施”和“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落实后,方可开始作业。
4.1.7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必须按作业要求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报告生产单位联系人或联系人指定的负责人:任务完成。
4.1.8生产单位联系人或联系人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合格后,将拆下的废料运指定位置,将余料和施工垃圾收拾干净后返回。
4.2技术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4.2.1 管道动火4.2.1.1管子切割1)坡口表面应平整,无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铁等;2)管端切口平面与管子轴线的垂直度小于管子直径的1%,且不超过3mm;3)合金钢管、不锈钢管、公称直径小于50mm的碳素钢管,以及焊缝质量等级为Ⅰ、Ⅱ级钢管的坡口,一般应用机械切割。
如采用气割、等离子切割等,必须对坡口表面打磨修整,去除热影响区,其厚度一般不小于0.5mm。
有淬硬倾向的管道旧坡口应100%PT 检查,工作温度低于或等于-40℃的非奥氏体不锈钢管坡口5%探伤,不得有裂纹、夹渣等;4)清除坡口表面及边缘20mm内的油漆、污垢、氧化铁、毛刺及镀锌层,并不得有裂纹、夹层等缺陷;4.2.1.2管子弯制1)弯管最小弯曲半径参照下表;管道设计压力MPa 弯管制作方式最小弯曲半径<10 热弯 3.5 Dw 冷弯 4.0 Dw≥10 冷、热弯 5.0 Dw注:Dw-管子外径。
2)弯曲的钢管表面不得有裂纹、划伤、分层、过热等现象,管内外表面应平滑、无附着物;3)弯管制作后,弯管处的最小壁厚不得小于管子公称壁厚的90%,且不得小于设计文件规定的最小壁厚。
弯管处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GC1级管道应小于弯制前管子外径的5%;GC2、GC3级管道应小于弯制前管子外径的8%。
4.2.1.3管道的焊接1)焊工须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
施焊后在每道焊缝结尾处打上焊工印记。
2)焊接接头不得强行组对,对口内壁应平齐,其错边量偏差对Ⅰ、Ⅱ级焊缝不应超过管子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对Ⅲ级焊缝不应超过管子壁厚的20%,且不大于2mm。
3)不得在焊件表面引弧或试验电流,低温管道、不锈钢及淬硬倾向较大的合金钢焊件表面不得有电弧擦伤等缺陷。
4)管道焊接接头不得有焊渣、飞溅物等。
焊缝成型良好,焊缝宽度以每边盖过坡口边缘2mm为宜。
角焊缝的焊脚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外形应平缓过渡,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凹陷等缺陷。
焊缝咬肉深度不应大于0.5mm,低温管道焊缝不得咬肉。
4.2.1.4其他安装1)法兰、焊缝及其他连接件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
管道穿过墙、楼板或其他建筑物应小于墙的厚度。
2)管道安装前管内不得有异物。
管道安装后,不得使设备承受过大的附加应力。
3)安装垫片时,应将法兰密封面清理干净,垫片表面不得有径向划痕等缺陷,并不得装偏,螺栓组装要整齐统一,螺栓应对称紧固,用力均匀。
螺栓露出螺母2~3扣。
4)对接的管子应平直,在距对口200mm处测量,允许偏差1mm/m,全长允许偏差不超过10mm。
5)焊接材料的选取常用钢号分类分组类别号组别号钢号I Ⅰ-1 10#,20#(A105),20g ,20G ,20RⅣⅣ一112CrMo ,12CrMoG ,15CrMo ,15CrMoG ,15CrMoR ,14CrlMo 14CrlMoR ,12CrlMoV ,12CrlMoVGⅣ一212Cr2Mo ,12Cr2MoG 、12Cr2Mol ,12Cr2MolR VV 一11Cr5Mo不同钢号相焊推荐选用焊接材料表被焊钢材料类别接头母材类别号或组别号焊条 电 弧 焊氩 弧 焊 焊 条焊 丝 钢 号 (标准号)型号(标准号) 牌号示例 碳素钢之间焊接 I+IE4303 (GB /T5117)J422H08A E4315 (GB /T5117)J427 碳素钢与耐热型低合金钢焊接I+Ⅳ E5015 (GB /T5117) J507 H10MnSi I+VE4315 (GBZT5117)J427H10MnSi钢 号焊 条 电 弧 焊氩 弧 焊 焊条焊丝钢号(标准号) 型号 (标准号)牌号 示例 12CrlMoV 12CrlMoVG E5515-B2-V (GB /T5118)R307/Ni182H08CrMoVA/Ni182 (GB /T14957)根据电力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相关规定: 预热要求:热处理要求:5.质量管理5.1质量目标安装质量目标为:管道油漆完好无损,附件灵活好用,运行一周无泄漏。
5.2质量管理网络5.3检查与验收质量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
由生产单位联系人或联系人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检查、试漏确认。
a)严格工艺纪律,彻底进行附件焊接飞溅的清理;加强材料表面的保护;对焊缝外观成形作专职检查;减少对母材表面的损坏,严禁强力组装。
b)焊材发放、回收,责任到人,按要求进行有效控制。
c)焊接记录员巡回检查焊接过程中的电流、电压及线能量输入情况,质检员、焊接技术员监督焊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6. HSE 管理6.1四级HSE 安全管理体系见下图:青岛炼化生产维护一般动火作业建设公司安全环保部项目负责人:林澎青岛炼化维护中心主管领导郜信忠 崔佃晏 高琳二班 徐以鹏三班孙 波 架子吕春生 起重 唐行贞一班 马明超中心质检员:赵乐成 维保中心:崔佃晏第二级:专职安全员李莉施工班组:一班二班三班综合、起重班第三级:兼职安全监察员马明超徐以朋孙波陈光伟第四级:兼职安全监察员李宏法刘相华张达吕春生6.2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工作/任务:区域/工艺过程:分析人员:日期:序号工作内容或步骤危害后果L S R 风险的控制预防措施1 切割作业着火爆炸飞溅伤人人员受伤设施损坏3 2 61、每一动火点设置灭火器2个;2、动火点下设“兜火盆”;3、严禁在旧管线上打火;4、下部地沟、地井用防火石棉遮盖;5、动火点下方设专人监护。
2 焊接作业触电人员受伤 1 4 41.所有电气操作由持证电工实施,严禁非电工人员私自接电,配电箱由专人锁护管理;2.严格按规定选线、布线、接线,使用合格的电器元件,带电设备设施的金属本体(外壳)进行接地保护;3.严格落实“一机一闸一保护”;着火爆炸飞溅伤人弧光打眼人员受伤、设备设施损坏3 2 61.管线、设备、结构、材料、部件等割除前将保留段、割除段分别进行绑固、吊挂、支撑;2.人员站位应躲避危险部位,采取侧对作业,并留足躲闪空间;3.严禁从高处向下投掷任何物体,高处操作平台上的一切施工机具使用完毕应妥善放置,施工用料及余废料等应妥善放置、及时清理,防止坠落;4.监护人员要全过程观察、盯护。
高处坠落人员受伤 2 3 61.高处作业必须先高挂低系安全带、后展开作业;2.管廊管线稀疏处作业点铺设架板;3.下部、悬空边缘张挂安全网。
3 吊装作业坠物伤人、损坏设备2 2 4 严格按照公司“十不吊”规定操作6.3 HSE管理重点6.3.1重点作好施工人员的HSE 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的HSE管理体系;防止施工人员的一切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6.3.2重点作好现场的HSE管理工作,及时纠正各种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6.3.3现场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用火审批制度办理申请,并按规定的时间及范围动火。
6.3.4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好安全带。
6.3.5提高安全意识,做好三交一清和五分钟安全隐患排查。
6.3.6作业需使用的机动车辆进入装置区及其它禁入区域,必须办理行车票,按照行车票规定的路线行驶。
6.3.7架子搭设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6.3.8电线回路线要牢固的接在焊件的本体上,不准用管线、框架及各种钢材代替电线串联使用,不准穿过下水井,电焊把线、回路线不得裸露。
6.3.9需接电焊机等用电设备需先办理用电火票,持用电火票办理用电票。
6.4防护要点及急救措施6.4.1进入装置之前,首先根据装置高处飘着红黄双色风标上判断出风向和大概风速,这样便于在施工中正确选择上风口的方向,确定作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