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名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8.16•【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并审议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二00四年八月十六日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管理全国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出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
河北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河北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加强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的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企业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和单位。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省环境保护局负责管理全省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经济促进局)会同市环境保护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服务机构负责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技术咨询、生产工艺及过程诊断等服务、协助企业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二、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一)已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二)对污染物超标排放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指标的企业,应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三)所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定期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第七条: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必须委托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进行审核。
三、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第八条: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由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每年提出初选名单,上报省环境保护局审核确定后,抄送省发改委。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书面通知企业,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工业经济促进局);省、市环保局分别在省级和市级主要媒体上公布企业名单。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

附件1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在企业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后,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企业,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第六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全部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工作,并列出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清单;(二)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已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能源使用情况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或排放情况。
以上应选取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前12个月内的数据。
(三)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或者虽有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设备,但已列明并提出调整改造计划;(四)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向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三)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或者企业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数据,监测数据选取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前12个月内的数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2016年5月16日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危险废物。
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第三类,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的物质。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doc

局领导简历、分工,主办的局领导活动及讲话。
规章公文
公文
主办的省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全省环保目标考核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工作动态
政府会议
主办的省环保局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公示
主办的省环保局通报、公告、公示。
政务动态
职能相关的政务信息。
其他信息
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分表三:政策法规处
类别
描述
概况信息
类别
描述
概况信息
领导信息
主办的局领导活动及讲话
规章公文
公文
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工作动态
政府会议
主办的省环保局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
政务动态
主办的环保惠民行动,职能相关的政务信息(如信访月报)。
公告公示
主办的省环保局通报、公告、公示(如不法排污企业名单、发生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名单级企业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其他信息
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分表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
类别
描述
概况信息
领导信息
主办的局领导活动及讲话
规章公文
公文
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工作动态
政府会议
主办的省环保局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
政务动态
职能相关的政务信息。
公告公示
主办的省环保局通报、公告、公示(如环评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受理情况,环评文件的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结果,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结果,本省具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名单,环评审查专家库,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
其他信息
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分表十四: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类别
描述
概况信息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专家库专家名单-河北省工业和

18
王振远
河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秘书长/高工
1942.10
石化行业管理
19
彭拥军
河北省建材工业协会
副秘书长/高工
1968.02
建材行业节能与综合利用
20
张雪斌
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
副主任/高工
1964.01
热能利用、能量平衡、能源审计、节能监测、节水、清洁生产等
1963.09
合成氨、尿素、甲醇、硝酸等工艺技术、设备节能与综合利用研究
25
袁立峰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技术部部长
1967.01
水利用、纺织业空调制冷、空压及电气控制节能与综合利用
26
陈平
华北制药集团
处长、高工
1970.07
综合利用
27
孙腾飞
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
总工/正高级工程师
1958.01
21
党酉胜
河北胜尔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教授级高工
1957.04
水处理
22
李伟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工/高级工程师
1966.01
冶金能源及节能检测
23
李杰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1967.02
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
24
刘金成
河北正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高级工程师
教授/博导
1962.03
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及新能源
5
高鸿
燕山大学
系主任/教授
1960.11
清洁高效能源和动力系统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遴选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的公告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遴选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遴选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的公告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启动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本次遴选专业包括:(一)固体矿产类:地质矿产(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煤炭资源储量核算、金属和非金属资源储量核算、地质统计学资源储量核算)、测量、物探(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化探、水工环、采矿(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选冶、矿产经济。
(二)地热矿泉水类:水工环、物探、矿产经济。
二、遴选条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二)熟悉矿产资源储量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三)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地质统计学资源储量核算专家职称可放宽至中级及以上;(四)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历、经验,至少具有附件1相应评审专业的相关工作经历之一;(五)承诺服从评审工作安排,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六)截至2024年2月29日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相关咨询以及野外现场核查工作;(七)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专家,常住地在河北省,年龄超过70周岁,专业能力强,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经省级评审机构推荐,本人确认,报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同意后,作为特邀专家纳入专家库,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领域的咨询工作。
三、遴选程序专家遴选程序包括申请和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选、公示、公告、入库、培训。
(一)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
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

附件1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为全面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标准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和【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如下:一、清洁生产审核〔一〕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本地区清洁生产推进工作方案,结合当地节能环保工作实际,每年1月底前确定并发布本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按照国家或省有关规定,明确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以及企业应采取的审核方式和验收时限。
〔二〕企业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效劳平台〞〔以下简称“效劳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在两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
〔三〕鼓励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申请,并登陆“效劳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
申请材料包括:1.广东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申请表〔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如委托咨询效劳机构开展审核的,应提供技术效劳合同复印件。
〔四〕企业开展审核工作可采用下述两种方式: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流程应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确实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等。
〔1〕国家考核的规划、行动方案中明确指出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2〕国家级能耗、环保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3〕申请各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财政资金的企业;〔4〕其他能耗较高或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如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2.上述情形以外的企业,可以采用快速清洁生产审核流程,原那么上包括审核准备、现状调研及问题分析、方案确实定与实施、绩效分析与汇总等。
〔五〕企业可自行组织开展审核工作,或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效劳机构等方式开展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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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名单(第一批)
[日期:2009-03-11]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5〕15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质量,现将河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第一批专家名单予以公布。
科技产业标准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附:
河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一批)
No姓名行业特长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1杜静电力、石油开采、钢铁、建材、轻工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主任/高工2王靖飞造纸、制药、轻工、制革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工3李红彦制药、化工、建材、水泥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工4李洪波冶金、制药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主任/高工
5张思慎冶金河北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高工
6范松川水泥、造纸、建材、化工、制药石家庄市环科院院长/正高工7郭斌化工、制药河北科技大学副院长/教授
8侯永江化工、制药、能源河北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9冯建斌电力、水泥、造纸、冶金、建材河北鸿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工
10吴录科节能、能源石家庄市节能中心科长/高工11田丽君电力、水泥、冶金、建材、化工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高工12安喜芝建筑石家庄节能监察中心高工
13李杰冶金、钢铁、建材河北省众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长/高工14李伟冶金河北省众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室主任/高工15惠文武钢铁北京科技大学环境中心高工
16崔海虹火电石家庄诚峰热电有限公司经理
17田广会制药、化工石药集团河北中润制药清洁生产主管/工程师
18孙长荣制药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正高工
19赵龙惠化工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公司总工/正高工20高爱杰化肥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副总工
21饶汉东给排水(废水)北方设计研究院副所长/研高工22刘建秋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系主任/教授
23李瑞杰环保北方设计院市政工程所所长/高工
24吴志强制药、化工石家庄常丰环保工程公司高工
25孙洪石家庄市环保联合会高工
26段延青冶金、采矿承德市清洁生产中心高工
27张春晖电力国电滦河发电厂高工
28马志华化工/环保及清洁生产审核承德市环科院高工
29李茂广化工/能源承德市清洁生产审核中心高工
30刘露化工/环保承德市清洁生产审核中心高工
31李武军钢铁宣化技术中心副科长/高工
32李慧萍煤炭、化工河北宣钢铁焦化厂高工
33崔朝辉钢铁、建材、纺织秦皇岛市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34韩建山钢铁、冶金、采矿、化工、轻工秦皇岛市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
35赵健康电力、能源、玻璃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副部长/高级工程师
36曹振奇清洁生产审核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副高
37孙伟电力秦皇岛同和热电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38刘连成水泥河北建材学院副教授
39吴杰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燕山大学教授级高工40孙岭轧钢包钢总院秦皇岛分部高工
41刘明华环保秦皇岛市环保监测站正高工
42康瑾瑜环保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正高工
43傅仲逑电力、煤炭、冶金;环保东北大学秦皇皇岛分校教授44冯裕华煤炭、石油、化工、水泥、造纸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教授45张渤选煤/煤质分析秦皇岛进出口检验检疫局高工
46王翠英钢铁、水泥、电力、造纸、化工、采矿唐山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工47鲁明星水泥、煤炭、冶金、建材、化工唐山学院讲师
48李富平水泥、煤炭、冶金河北理工大学资环学院副院长/教授49孙晓青工业发酵/化工、制药、钢铁、水泥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高工
50魏文娜生物/钢铁、水泥、电力、造纸、化工唐山市环境经济促进会教授51刘希文环境工程/钢铁、水泥、电力、造纸唐钢发展规划部高工52杨慧利钢铁唐钢发展规划部副部长
53刘刚建材、轻工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总工/高级工程师
54吴庆寅建材、化工、给排水/环保廊坊市顺翔环保咨询有限公司高工55王爱荣造纸、酿造、食品、机械加工、石油廊坊市中环联合环保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
56李慧君环境工程/环境科研廊坊市环科院高工
57邢志华土壤农化/环境监测廊坊市环境监测站高工58李艳宾化学/环境监测廊坊市环境监测站高工59张雨忠有机化工/化工廊坊市格瑞环保开发科技有限公司高工60孟志芬造纸、化工保定市绿缘环保技术评估中心主任/高工61郑军环保保定市环境监测站高工
62崔秀丽环保保定市环保研究所高工
63张国峰环保保定市环境监测站高工
64韩中峰环境监测、环评沧州市环境监测站副高
65踅军环保沧州大化股份公司副高
66张志强环保沧州金鑫钢结构公司副高
67赵德树化工、化肥沧州大化集团公司正高工
68朱永庭化工工艺沧州大化集团公司副高69郭金华棉纺、造纸沧州市造纸厂副高
70赵跃石油化工中石化沧州分公司副高
71李秀荣能源沧州节能监察中心副高
72吴印揪水泥、造纸、冶金、化工、制药衡水市环境保护研究所高工73李学军环保衡水市环保研究所高工
74李兴龙化工衡水市环保研究所高工
75胡志敏化工衡水市环保研究所高工
76张文林环保邢台天澄环保实业公司高工77冯海明建材晶牛微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高78董均峰环保邢台市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副高
79丁振华环保邢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副高
80李斌环保邢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副高
81檀建国环保邯郸市环保研究所高工
82张星炜环保邯郸市环保研究所高工
83袁成稳环保邯郸市环保研究所高工
84栗章凤环保邯郸市环保研究所正高工85李亚环保邯郸市环保产业管理办公室正高工86李秀琴环保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工87辛景昌冶金工程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高工88曹红梅环保河北新丰农药化工公司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