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一、引言预防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通过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提高接种效果,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工作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等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
三、预防接种知识普及1.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通过培训和学习掌握预防接种知识,包括疫苗的种类、使用方法、免疫程序等,以便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2.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不断更新知识,关注最新的疫苗研究进展和接种指南,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四、预防接种程序1. 接种计划制定每个地区应根据疫情和人口流动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接种计划,确保全体居民接种合适的疫苗。
2. 接种登记在进行接种前,应对接种对象进行登记,记录个人信息和接种情况。
接种登记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疫苗名称、批号、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等内容。
3. 接种咨询在接种前应进行咨询,向接种对象详细介绍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包括接种的目的、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反应等,解答其疑惑和顾虑。
4. 接种操作接种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包括手消毒、接种部位消毒、注射器/针筒使用等。
接种时应注意操作轻柔、快速,并及时清理接种现场。
5. 接种后观察接种后应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了解接种反应。
对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接种对象,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五、疫苗管理1. 疫苗储存疫苗应储存在特定的冷藏设备中,设备应定期检测温度,并保持在指定的温度范围内。
疫苗和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 疫苗采购疫苗采购应确保采购渠道正规、疫苗质量合格,并进行配送前的检查。
3. 疫苗管理疫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接收、登记、分发和使用。
疫苗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并注意疫苗有效期的管理。
六、设备和设施1. 预防接种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应满足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包括冷藏设备、手消毒液、消毒设备等。
2. 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控制传染病传播、维护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
为了做好预防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一、预防接种计划。
1.1 制定预防接种计划,明确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疫苗、接种程序等内容。
1.2 根据疫情和疾病流行情况,及时调整预防接种计划,确保接种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二、接种对象管理。
2.1 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接种档案,记录接种时间、接种疫苗、接种剂次等信息。
2.2 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评估,了解接种对象的禁忌症和过敏史,确保接种安全。
2.3 加强对接种对象的宣传教育,提高接种意识,促进接种率的提高。
三、接种疫苗管理。
3.1 严格遵守疫苗管理规定,确保疫苗的储存、运输、接种等环节符合卫生标准。
3.2 对疫苗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3 加强疫苗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疫苗的信任度,消除不实信息的影响。
四、接种程序规范。
4.1 接种前进行充分的健康宣教,告知接种对象接种的目的、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信息。
4.2 严格按照接种程序进行接种,注意接种部位、接种剂量、接种方法等细节,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3 接种后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突发情况。
五、接种效果评估。
5.1 建立健全的接种效果评估机制,对接种后的免疫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5.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预防接种工作,提高接种效果和保护力。
六、预防接种宣传。
6.1 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理解。
6.2 制定并实施预防接种宣传计划,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提高接种率和免疫力。
6.3 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七、预防接种工作的保障。
7.1 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7.2 加强预防接种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3)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1. 引言预防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它能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流行。
为了保障接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了本规范。
2. 接种工作机构接种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定机构负责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 - 医疗机构;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学校卫生室; - 接种门诊; - 其他具备接种条件的机构。
3. 接种人员要求接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具备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 参加并通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 充分了解疫苗的性质、剂量、接种方法和禁忌症等信息; - 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服务意识; - 严格遵守接种工作的规范和操作规程。
4. 接种场所要求接种场所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设备完善,卫生条件良好;- 具备接种工作所需的设施和设备,如冷藏设备、注射器、针头等; - 配备应急设施和药品,可应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设置合理的等候区域,保障接种者的隐私和安全。
5. 接种证件与记录每位接种者都应有相应的接种证件和记录,以确保接种工作的追溯和监管。
相关要求包括: - 接种证件需包含接种者的基本信息、接种项目、接种时间等内容; - 接种记录应及时、准确地填写,确保与接种证件一致; - 接种记录需妥善保存,保密、保管,防止信息泄露。
6. 疫苗管理与质量控制疫苗是预防接种工作的核心之一,其管理和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相关要求包括: - 疫苗的采购、储存、运输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制度和标准; - 疫苗储存设备必须保持在指定的温度范围内,防止变质; - 疫苗的有效期限必须严格控制,过期疫苗严禁使用; - 疫苗的接种剂量必须准确,避免浪费或剂量不足的情况发生。
7. 接种工作的操作规程为确保接种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以下操作规程: - 接种前,必须核对接种者的身份信息,确认其接种项目; - 进行接种前,需向接种者和其监护人提供相关的知情告知,并征得其同意; - 遵循消毒、无菌操作,采用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确保接种工作的无感染风险; - 接种后,必须提供相关的接种后指导和注意事项; - 如出现不良反应或其他突发状况,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全程预防接种管理,保证预防接种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二、接种前准备1、一般准备(1)要求接种现场有预防接种医师、护士两人以上,和足够的免疫活疫苗,器械材料等所需设备;(2)免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及患者时间安排,实行动态管理,合理安排和配置接种时的设备及人员;(3)实施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接种现场整洁,清洁,空气流通良好;(4)使用麻醉药前,应完成医师的指导灌注,确保安全进行推行;2、查验清单(1)在预防接种工作时,应查验接种者的健康证、接种准备清单等;(2)接种者或其家庭应确认接种者真实身份、健康情况,签署接种权责义务,明确接种協議;(3)接种前,应对接种者按照免疫规划安排,进行必要的检查;3、选择活疫苗(1)应使用超期库存的活疫苗时,必须有充分的临床依据,明确其安全性及有效性;(2)要按注册手册上的规定,正确使用正规供货的活疫苗;(3)应仔细阅读活疫苗指导文件,比对其有效期,准备施射材料、器械、支持药物,尤其是辅助剂的抗体学活性等;4、接种前谈话(1)在预防接种前,必须确认接种者的身份、健康情况,认真反复强调注意事项;(2)接种前应提示症状,宣传预防接种的体会,确定接种时间及必要手续等,使接种者完全理解所有用药的内容及副作用、风险;(3)在接种前谈话中,应阐述完全信息,说明接种期间可能出现的反应情况,纠正接种者错误观念;三、接种1、服药程序(1)接种者准备充分,先把手册和准备清单拿出来查看;(2)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免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来实施预防接种,并按照发热、抗风湿病、细菌性疾病等免疫规划中的接种顺序;(3)活疫苗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及时防止活疫苗漏射;(4)射剂应及时注射,不要晚于施射时间,也不要重复施射;2、接种后观察(1)接种者接种后,应安抚接种者情绪,给予语言安慰;(2)在接种后,应立即给予加压处理,充分反复向接种者及其家属说明可能出现的接种反应的规律及急症处理措施;(3)接种后,应向接种者及家属简要说明接种者的不良反应应如何预防和控制;(4)应向接种者及家属简要说明接种者反应的周期,报告卡应在既定的时间点内,前来复诊;四、记录1、粘贴报告卡(1)在每次预防接种前,应由接种者或其家属拿出报告卡,填写接种者准确的姓名、性别、档案号等身份信息;(2)报告卡应按正确的顺序进行粘贴,确保免疫信息的完整性及预防接种记录的真实、准确;2、记录接种信息(1)应记录接种记录卡上的接种内容,包括本次接种的疫苗名称、贮藏和使用情况、施射数量、施射部位、施射日期及施射机构等;(2)记录接种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及其严重程度;(3)记录保规接种后应复诊日期,免疫机构还应记录本次接种的护理和反应的情况;五、安全要从严管理穿刺过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生放射事故要及时处理,防止活疫苗造成的传染病的传播。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
01
02
03
04
专业知识
具备预防接种相关的专业知识 ,包括疫苗种类、接种程序、
不良反应处理等。
技能和能力
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组织能 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开
展预防接种工作。
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接
种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服务意识和态度
施,并观察病情变化。
严重不良反应处理
对于过敏反应、高热惊厥等严重 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接种,采 取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往医院救
治。
异常反应报告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预防接种 异常反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
查和处理。
03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职 责与要求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职责
制定接种计划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实 施预防接种计划,确保接种工 作的有序进行。
预防接种工作的考核与评估
制定考核评估标准
01
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估标准。
开展考核评估工作
02
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发现
问题及时整改。
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03
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预防接种工作人员
的奖惩依据,激励先进、督促后进。
05
建立完善的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对培训 和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培训和 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04
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与 管理
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群众举报等多渠道的监督方式,确保 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开展。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 (2)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 (8)第三章冷链系统管理 (16)第四章预防接种服务 (22)第五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35)第六章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 (40)第七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45)第八章资料管理 (49)第九章督导、考核与评价 (55)第十章实验室管理 (61)第十一章附录 (67)附件一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 (69)附件二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 (71)附件三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 (73)附件四几种主要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工作要点 (93)附件五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 (110)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1 机构1.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1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免疫规划中心。
1.1.2 县级以上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负责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科(所、室)。
1.2乡镇、社区防保组织乡镇、社区防保组织依据其职责设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1.3 预防接种单位1.3.1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称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1.3.2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3.2.1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1.3.2.2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1.3.2.3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1.3.2.4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1.3.3 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2 人员2.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社区防保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2 接种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疫苗接种已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预防疾病的方法。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接种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规范的接种工作是确保接种效果和保障接种者健康的重要保证。
以下是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接种工作的导读员有所帮助。
一、接种前的准备工作1.准备好疫苗和器械接种前必须确认所需疫苗和器械齐全。
疫苗应符合品质标准,存储环境应符合规定。
器械应该洁净、无损伤、使用前消毒。
2.深入了解接种者情况在实施疫苗接种之前,了解接种者的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情况以及过去的病史对判断疫苗接种方式及药物种类的选择很重要。
在此基础上,确定接种方式、剂次、加强次数等,并详细告知接种者有关疫苗的基本情况和接种注意事项。
二、实施接种操作1.准确地注射疫苗注射的正确操作方法是推荐药剂量和接种位置,以及按照动画学原理将针头尽量高低固定并夹紧肌肉注射。
注射时必须使用无菌和一次性器械,注射后必须清洗和消毒注射位置。
2.记录接种信息完成疫苗接种后必须注明,接种的种类,剂量,注射时间和接种部位等详细信息。
同时还要规范补充医疗记录,医生接种者及家长要互相确认有无过敏等情况,如出现异常反应或疑问,立即查找并处理。
三、注重后续跟踪服务1.患者召回和短信提醒疫苗召回机制是代表疾病预防服务的标志,如召回疫苗、肉毒症毒素、冻干血浆等对接种服务有科学、及时和及时的回应机制。
疫苗接种手册和健康手册是有益的,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跟踪接种情况。
2.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疫苗不良反应监测是医学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始终坚持。
如果出现疫苗不良反应,医生必须立即停止接种并进行及时处理。
总之,预防接种工作作为一种疾病预防的重要手段,它对抗击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规范的接种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希望我们的医疗卫生工作者们可以严格履行规范,以确保人民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疾控发〔2005〕373号)第五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1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与处理1.1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1.2 报告1.2.1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的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1.2.2 报告程序及时限1.2.2.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见《附件五》表3-3)。
1.2.2.2 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2.2.3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在接到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事件的报告时,应按规定的时限逐级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2.2.4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应急条例的规定进行报告。
1.3 调查1.3.1 调查的组织接到报告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核实,组织调查。
必要时,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给予指导或者参与调查。
卫生部门调查组原则上由临床、流行病、免疫规划、实验室检验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应急条例的规定组织调查。
1.3.2 调查步骤和内容1.3.2.1 核实报告根据报告内容,核实出现反应者的基本情况、主要临床表现、初步诊断、疫苗接种情况、发生反应的时间和人数等,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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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
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
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3.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
(二)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
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1.接种前的工作。
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
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
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
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
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3.接种后的工作。
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
接种后
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服务要求
编辑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五)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