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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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规范疫苗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保障接种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规范,以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接种者的健康。

一、接种机构的资质要求接种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资质,并且有专门从事疫苗接种的专业人员;2. 接种机构的环境卫生条件良好,设备设施符合卫生标准,保证接种的安全性;3. 接种机构应当有稳定的冷链设备,确保疫苗储存温度符合要求,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二、接种者的权益保障1. 接种者应当享有自主选择接种服务的权利,接种机构不得进行强制接种;2. 接种者在接种前应当充分了解接种疫苗的信息,包括适应症、不良反应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3. 接种者应当在接种过程中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关注,并记录接种信息,如疫苗种类、接种日期等;4. 接种者接种后如出现异常反应或者严重不良反应,有权获得相应的紧急救治和赔偿。

三、疫苗接种的程序1. 接种前的评估:专业人员会对接种者进行一系列的检查,确定是否具备接种条件;2. 接种决策:根据接种者的个体情况和疫苗供应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接种计划;3. 接种操作:接种人员应当严格遵循洗手、消毒等操作规范,并确保接种器具的无菌状态;4. 接种后监测:接种后应当对接种者进行观察,观察是否有不良反应或者感染等情况;5. 接种记录:接种机构应当及时记录接种的基本信息,并提供接种证明。

四、疫苗供应和冷链管理1. 疫苗供应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许可资质,确保疫苗质量安全;2. 疫苗的采购、储存和运输应当符合冷链管理要求,确保疫苗的有效性;3. 疫苗的追溯管理应当完善,确保可追溯到疫苗的来源和流向。

五、接种活动的宣传和监管1. 接种机构应当积极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效益,提高接种者的认知度;2. 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接种机构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保障服务质量;3. 针对疫苗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应当建立,及时掌握疫苗的安全性。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一、引言预防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通过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提高接种效果,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工作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等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

三、预防接种知识普及1.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通过培训和学习掌握预防接种知识,包括疫苗的种类、使用方法、免疫程序等,以便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2.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不断更新知识,关注最新的疫苗研究进展和接种指南,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四、预防接种程序1. 接种计划制定每个地区应根据疫情和人口流动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接种计划,确保全体居民接种合适的疫苗。

2. 接种登记在进行接种前,应对接种对象进行登记,记录个人信息和接种情况。

接种登记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疫苗名称、批号、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等内容。

3. 接种咨询在接种前应进行咨询,向接种对象详细介绍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包括接种的目的、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反应等,解答其疑惑和顾虑。

4. 接种操作接种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包括手消毒、接种部位消毒、注射器/针筒使用等。

接种时应注意操作轻柔、快速,并及时清理接种现场。

5. 接种后观察接种后应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了解接种反应。

对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接种对象,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五、疫苗管理1. 疫苗储存疫苗应储存在特定的冷藏设备中,设备应定期检测温度,并保持在指定的温度范围内。

疫苗和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 疫苗采购疫苗采购应确保采购渠道正规、疫苗质量合格,并进行配送前的检查。

3. 疫苗管理疫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接收、登记、分发和使用。

疫苗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并注意疫苗有效期的管理。

六、设备和设施1. 预防接种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应满足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包括冷藏设备、手消毒液、消毒设备等。

2. 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保护易感人群
对于易感人群,预防接种 可以提供针对特定病原体 的免疫力,有效降低感染 和传播的风险。
促进群体健康
通过普遍接种疫苗,可以 建立群体免疫屏障,保护 整个社区和国家的健康。
预防接种服务的发展
疫苗研发
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型 疫苗不断涌现,为预防和控制传 染病提供了更多、更有效的手段

服务网络建设
资金使用
合理使用预防接种资金,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如购买疫苗、器材、培训等。
资金监管
建立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防止预防接种资金被 挪用或浪费。
预防接种服务的物资保障
疫苗保障
01
保证疫苗的供应和质量,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器材保障
02
提供足够的注射器、消毒液等器材,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和卫
生。
信息保障
流通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
预防接种政策
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和公共卫生需 求,制定并实施预防接种政策, 包括免费接种、自愿自费等不同
策略。
服务质量监管
为确保预防接种服务的质量和安 全,相关部门对疫苗接种服务进 行严格的监管,包括疫苗冷链管
理、接种操作规范等方面。
CHAPTER 02
预防接种服务的内容和流程
预防接种服务的改进建议
提高服务可及性
加强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预防接种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和覆盖 率。
加强培训和教育
定期为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技能和服务质量。
加强宣传和社区参与
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的宣传,鼓励社区参与,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 识和接受度。
CHAPTER 05
预防接种服务的成功案例分 享
预防接种服务的培训与考核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五)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 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 等有关要求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五、考核指标
(一)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 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 数×100%。
(二)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 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 接种人数×100%。
接种时旳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 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 种证、接种凭证和此次接种旳疫苗品种, 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 范》要求旳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 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接种后旳工作。告知小朋友监护人,受 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 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 统计,与小朋友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 苗旳种类、时间和地点。有条件旳地域 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概念
预防接种:利用抗原或抗体经过合 适旳途径进入机体,使机体取得对 某种传染病旳特异免疫力,以提升 个体或群体旳免疫水平,从而预防 和控制针对传染病旳发生和流行。
预防 接种 规范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考核指标
一、服务对象
➢ 辖区内0~6岁小朋友和其他要点人群。
1.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 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 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 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 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 预预 2.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 预预预预预预预 3.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30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 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预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总结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总结

防止接种服务规范2一、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小朋友和其他重点人群。

3二、服务内容3.1(一)防止接种管理小朋友防止接种档案。

2.采用预约、告知单、、短信、网络、广播告知等合适方式, 告知小朋友监护人, 告知接种疫苗旳种类、时间、地点和有关规定。

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旳地区, 可采用入户巡回旳方式进行防止接种。

3.每六个月对责任区内小朋友旳防止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顿。

3.2(二)防止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对适龄小朋友进行常规接种。

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

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行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 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1.接种前旳工作。

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小朋友接种前应查验小朋友防止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 查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 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旳品种。

问询受种者旳健康状况以及与否有接种禁忌等, 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旳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旳形式, 并如实记录告知和问询旳状况。

2.接种时旳工作。

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查对受种者姓名、防止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旳疫苗品种, 查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防止接种工作规范》规定旳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规定予以接种。

3.接种后旳工作。

告知小朋友监护人, 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测30分钟。

接种后及时在防止接种证、卡(簿)上记录, 与小朋友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旳种类、时间和地点。

有条件旳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汇报。

3.3(三)疑似防止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如发现疑似防止接种异常反应, 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防止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旳规定进行处理和汇报。

4三、服务流程5四、服务规定(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旳防止接种单位, 并具有有《疫苗储存和运送管理规范》规定旳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疫苗旳领发和冷链管理, 保证疫苗质量。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 医护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明确“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做好与患者(家长) 的沟通。
• 要求每一位接种人员向家长当面和书面详细告知,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儿童 的健康和生命,保护医护人员自己。
2023年11月3日
省、市预防接种单位建设要求
• 苏卫疾控〔2017〕4号关于规范设置预防接种 单位的指导意见
• 徐卫疾控〔2017〕10号:关于转发《省卫生 计生委关于规范设置预防接种单位的指导意 见》的通知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 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
断小组做出。
• 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
2023年11月3日
Hale Waihona Puke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知情同意相关内容
• 第二十五条 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
• 凡是违反医疗技术规定、规范的所有行为都视为过错(医务人员)。
• 只要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 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完全不需要任何鉴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 过错
• 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举出书面证据证明其尽到了告知、说明义务,以及取得了 患者或患方的同意,而患者又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成了判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依据。
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的;
•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从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 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
• (三)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 接种方案的;

预防接种服务技术规范

预防接种服务技术规范

接种实施与记录
接种实施:按照预防接种服务技术要求,确保接种过程安全、有效 接种记录:详细记录接种信息,包括接种对象、疫苗种类、接种时间、接种部位等,确保可追溯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
定义:指受种者在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
分类:分为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两类。
处理原则:应遵循科学、及时、公开、公平的原则,规范处置程序,加强预防接种异常 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 处理措施:包括现场调查、诊断、报告、调查处理和监测等环节,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 施,控制事态发展,保障公众健康。
培训方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 合的方式,包括视频教程、讲座、 实践操作等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培训内容:包括预防接种服务技 术规范、疫苗接种流程、疫苗接 种注意事项等
培训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 训,并根据需要增加临时培训
宣传工作
宣传内容:预防接种的重要性、接种程序和注意事项 宣传方式:通过媒体、社区宣传、学校教育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 宣传对象:儿童家长、医务人员、社区居民等 宣传效果评估:定期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宣传效果最大化
设施设备:符 合国家相关标 准,定期进行 检查、维修和
保养
设备使用:操 作人员需经过 培训合格后才 能使用相关设

设备更新:根 据需要更新设 备,提高预防 接种服务的效
率和安全性
设备存放:设 备应存放在干 燥、通风、无 尘的地方,确 保设备的良好
状态
预防接种服务监督管理
预防接种服务监督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预防接种服务监督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预防接种服务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预防接种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监督与评估的目的:及时发现和纠正预防接种服务中的问题,提高预防接种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1. 接种点的设施和设备:接种点必须拥有适当的设施和设备,以提供安全、舒适和卫生的接种环境。

接种点应具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接种器具的清洁和消毒,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2. 接种医务人员的合格性:接种医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理解和掌握各种疫苗的接种程序、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的判断和处理方法。

接种医务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更新知识,以确保接种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疫苗的采购和质量管理:接种点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疫苗,并妥善保存和管理。

疫苗的存储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确保疫苗的有效性。

接种点必须建立有效的疫苗冷链管理体系,确保疫苗的冷链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温度控制和监测。

4. 接种程序和注射技术:接种医务人员必须按照标准的接种程序操作,并采取必要的注射技术和方法。

接种前必须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评估和疫苗接种史调查,确认接种对象的适宜性和接种计划。

接种医务人员必须充分向接种对象和家长介绍疫苗相关知识,解答其疑问,并取得明确的同意。

5. 接种后的观察和反应处理:接种后必须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了解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出现异常情况或不良反应时,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向接种对象和家长提供必要的医疗指导和咨询。

必须建立和完善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确保及时掌握和处理不良反应事件。

6. 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接种点必须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体系,确保每位接种对象的接种记录完整准确。

接种记录必须包括接种时间、疫苗厂商、疫苗批号等详细信息,并及时更新。

接种点必须建立与公共卫生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接种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7. 宣传和教育:接种点必须积极参与社区和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意识,推广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效益。

接种点必须向接种对象和家长提供相关宣传材料和咨询服务,积极解答他们的疑问和担忧。

总之,预防接种服务规范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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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2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3二、服务内容
3.1(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3.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

3.2(二)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

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1.接种前的工作。

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

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

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3.接种后的工作。

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

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
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3.3(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4三、服务流程
5四、服务要求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五)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6五、考核指标
(一)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二)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7六、附件
2.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7.2附件2 预防接种卡
姓名编号□□□-□□□□□
百白破疫苗2
3
4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
麻腮风疫苗1 2
麻腮疫苗
麻疹疫苗1 2
A群流脑疫苗1 2
A+C群流脑疫苗1 2
乙脑(减毒)活疫苗1 2
乙脑灭活疫苗1 2 3 4
甲肝减毒活疫苗
甲肝灭活疫苗1 2
其他疫苗
填表说明
1.姓名:根据儿童居民身份证的姓名填写。

可暂缺,儿童取名后应及时补充记录。

2.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19490101。

4.家庭现住址:只填写至乡级。

5.户籍住址:若同家庭现住址,则在“同家庭现住址”前数字1上划“√”,若不同,请具体填写只填写至乡级。

6.异常反应史、接种禁忌和传染病史:在每次接种前询问后填写。

7.每次完成接种后,接种医生应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
号、生产企业、接种单位等内容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中,并及时签名;同时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接种医生等内容登记到儿童预防接种卡中。

其中,“接种部位”只填写注射用疫苗的接种部位:左侧用1表示,右侧用2表示;“有效日期”指有效截止日期。

8.“备注”栏用于记录某疫苗某剂次接种的其他重要信息,例如:接种乙肝疫苗的种类(酵母苗/CHO苗)、接种百白破疫苗的种类(全细胞苗/无细胞苗)、特殊情况下的不同接种剂量等等。

9.接种其他疫苗时,按上述内容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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