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医院个人剂量检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从事可能接触放射性物质、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性病原体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个人剂量检测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检测范围与内容第四条个人剂量检测范围包括:1. 接触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2. 接触有害化学物质的工作人员;3. 接触生物性病原体的工作人员;4. 接触其他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
第五条个人剂量检测内容包括:1. 接触剂量监测:包括空气吸收剂量、表面污染剂量、体内剂量等;2. 健康监测:包括血液、尿液、毛发等生物样本的检测;3. 职业病诊断与评估。
第三章检测程序第六条个人剂量检测程序如下:1. 工作人员入职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2. 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检测周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半年;3. 检测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4. 检测结果应及时告知受检人员,并做好记录;5.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检测管理与责任第七条医院设立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个人剂量检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个人剂量检测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负责检测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管理;3. 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检测质量;4. 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5.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个人剂量检测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定,如有变更,以最新规定为准。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辐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辐射危害,确保辐射工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工作人员、公众及被检查人员标准剂量限值》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所有辐射工作人员。
三、管理制度1. 个人剂量监测(1)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2)每年进行四次个人剂量监测,包括全身照射、眼晶体照射、四肢照射等。
(3)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2. 剂量限值管理(1)放射工作人员的当量剂量限值:- 眼晶状体:150mSv/a(15rem/a)- 其他组织:500mSv/a(50rem/a)- 全身照射(随机性效应):20mSv/a(2rem/a)(2)对于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的放射工作人员,其剂量限值如下:- 年有效剂量:6mSv- 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50mSv- 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150mSv3. 职业健康检查(1)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2)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体检。
4. 培训教育(1)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2)所有从事辐射的工作人员每年接受法律法规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
5. 监测仪表(1)辐射工作人员在有辐射场所工作时,应佩戴2支个人剂量计,一支用于超限值报警,一支用于累计剂量。
(2)核电厂、X光等放射场所应配备辐射场区域监测仪表和各种辐射防护用监测仪表。
四、责任与处罚1. 责任(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管理制度实施负总责。
(2)辐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2. 处罚(1)违反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辐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因违反个人剂量管理制度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监控和控制员工接触有害因素的剂量水平,确保这些水平处于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所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工。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个人剂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
2.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个人剂量管理员,负责日常的监控工作。
3. 所有员工有义务遵守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规定,并配合进行定期的剂量监测。
三、剂量监测1. 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类型,选择合适的个人剂量计进行监测。
2. 定期(如每季度或每年)对员工进行剂量监测,记录监测结果。
3. 对于超过规定阈值的情况,立即采取干预措施,并记录在案。
四、数据管理与报告1. 建立和维护一个个人剂量数据库,记录每个员工的剂量历史。
2. 定期对剂量数据进行分析,评估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
3. 按照法规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剂量监测结果和分析评估报告。
五、培训与教育1. 对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个人剂量管理的基础知识培训。
2. 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个人剂量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3. 强化紧急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1. 制定详细的事故处理流程和应急响应计划。
2. 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事故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
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真实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七、持续改进1. 定期审查和评估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2. 根据技术进步和新的安全信息,不断更新和完善管理制度。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积极参与制度的优化过程。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5篇)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____天,最长不应超过____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身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包括:1、常规检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之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2),是指在辐射作业场所中对从事辐射作业的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的监测、记录和管理的制度。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辐射人员在辐射作业中的个人剂量不超过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的限值,保障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个人剂量监测:对辐射作业人员的个人剂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以确定其累积剂量和各种辐射源的剂量贡献情况。
2. 个人剂量记录:将辐射作业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记录卡或个人剂量证书上,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个人剂量评价:根据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对辐射作业人员的个人剂量进行评价,判断是否超过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的限值。
4. 个人剂量管理:对辐射作业人员的个人剂量进行管理,包括提供个人剂量监测结果、个人剂量评价和相关健康指导等服务,根据个人剂量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参考模板(7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参考模板一、凡在我院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放射诊疗操作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参加个人剂量监测。
二、进入放射诊疗区域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监测牌,对进入放射治疗场所的工作人员还要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放疗区)。
三、要按规定将个人剂量监测牌佩戴在左胸前铅防护衣内侧,并妥善保管计量牌,严禁随意打开或敲打,若造成丢失,需赔偿经济损失____元。
四、外放设个人剂量检测周期一般为____天,最长不应超过____天,一年四次,两次监测之间不能有时间间隔。
五、建立并终生保存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六、对个人剂量测量结果要进行及时告知测量人员,并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七、对个人计量检测值较高或者超过剂量限值的要进行超剂量调查,找出超剂量原因,做好调查记录写出调查报告存档,冰箱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对不明原因连续____个月出现超剂量的人员,要暂时离开放射工作场所____个月进行观察,并作出是否调离放射岗位处理。
九、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种。
十、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完成。
一、凡在我院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放射诊疗操作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参加个人剂量监测。
二、进入放射诊疗区域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监测牌,对进入放射治疗场所的工作人员还要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放疗区)。
三、要按规定将个人剂量监测牌佩戴在左胸前铅防护衣内侧,并妥善保管计量牌,严禁随意打开或敲打,若造成丢失,需赔偿经济损失____元。
四、外放设个人剂量检测周期一般为____天,最长不应超过____天,一年四次,两次监测之间不能有时间间隔。
五、建立并终生保存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六、对个人剂量测量结果要进行及时告知测量人员,并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七、对个人计量检测值较高或者超过剂量限值的要进行超剂量调查,找出超剂量原因,做好调查记录写出调查报告存档,冰箱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辐射剂量记录管理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辐射剂量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辐射工作人员个人辐射剂量记录的管理,确保工作人
员的辐射安全和健康,提出以下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包括辐射设备操作人员、辐射监测人员等。
三、记录要求
1. 辐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并确保佩戴正确、定期校准。
2. 个人剂量计应由专业单位提供,并记录个人辐射剂量数据。
3. 辐射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剂量计,防止遗失或损坏。
4. 每位辐射工作人员应每月向所属单位递交个人剂量计进行读
数和检查。
5. 相关单位应记录和保存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辐射剂量数据,
包括剂量计读数、检查情况、剂量评价等。
6.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辐射剂量数据应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发
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四、管理措施
1. 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个人辐射剂量记录的管理档案,确保数
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知识培训和个人剂量计使
用培训,提高其对辐射安全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3. 对超过辐射安全限值的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
调整工作任务或工作位置,减少辐射暴露。
4. 根据个人辐射剂量数据,评估辐射工作人员可能的健康风险,并提供相应的医疗监护和咨询服务。
五、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制度的辐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可
能包括警告、罚款或停工等处罚措施。
六、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所属单位所有。
对制度内容的任何修改和调整,应经相关单位审核和批准后执行。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过程中的辐射剂量得到有效控制和监测,保护其职业安全与健康。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
3. 职责和义务3.1 放射工作人员的职责(1)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的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操作规程。
(2)明确自己从事放射工作的辐射剂量限值,并在工作过程中控制辐射剂量,尽量减少接触放射线源。
(3)参加公司组织的放射安全培训和考核。
(4)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并按规定使用和保管。
(5)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辐射剂量异常情况,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和处理。
(6)参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并了解相关应急预案。
3.2 公司的职责(1)制定和改进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
(2)提供必要的放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和能力。
(3)配备和发放个人剂量监测器,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4)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辐射剂量检测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对超过辐射剂量限值的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和控制,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处理和报告相关辐射事故。
4. 个人剂量监测4.1 放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并定期更换。
4.2 个人剂量监测器应由公司提供,并进行校准和检测。
4.3 个人剂量监测器记录的剂量应由专门机构进行读取和评估,并及时向工作人员和单位领导报告。
5. 辐射剂量限值5.1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公司的内部规定,确定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限值。
5.2 辐射剂量限值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条件的不同进行区分,并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5.3 超过辐射剂量限值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放射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评估和控制。
6. 奖惩措施6.1 对辐射安全工作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奖励和荣誉。
6.2 对违反辐射安全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3篇)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引言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是核行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辐射人员在从事放射性工作过程中,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辐射照射,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障辐射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制度目的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1. 确定辐射人员在放射性工作中的剂量限值,保障其个人辐射剂量低于合理剂量限值;2. 确定辐射个人剂量监测的频次和方法,对辐射人员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其个人辐射剂量;3. 对辐射人员个人剂量超过限值的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避免个人接受过多的辐射;4. 监督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的执行情况,促进辐射工作的安全与健康。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性工作并受到辐射照射的人员,包括核电站工作人员、医院辐射科工作人员、科研院所从事核物理、放射化学等工作的人员等。
四、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的计量单位和限值1. 辐射剂量的计量单位:常用的辐射剂量计量单位包括毫西弗(mSv)、希沃特(Sv)和戈瑞(Gy)等。
本制度中使用毫西弗(mSv)作为辐射剂量的计量单位。
2. 辐射剂量限值:辐射人员个人剂量应低于以下限值:- 年剂量限值:一般情况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每年的有效剂量限值为50 mSv,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00 mSv。
- 总剂量限值:辐射工作人员个人的总剂量限值为其年龄乘以20 mSv。
- 孕妇剂量限值:怀孕妇女的个人剂量限值为2 mSv,应尽量避免接受辐射。
五、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监测1.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的监测:核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按照规定的监测频次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2. 监测频次和方法:核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对于辐射剂量较高的工作人员,监测频次可以适当增加。
个人剂量监测可以通过个人剂量计或身份证搭配使用的袖珍剂量计进行。
六、辐射人员个人剂量超过限值的管理1. 预警和善后措施:一旦发现辐射人员个人剂量超过限值,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降低个人剂量,避免继续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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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兴康医院
放射人员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
的人员。
一、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 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2. 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合
格。
3. 遵守辐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
剂量监测管理。
4. 持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
二、放射人员上岗要求
1. 放射人员在上岗前,预防保健科负责向市卫生监督部门
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2. 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均需参加四川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
安全与防护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
3. 放射设备安装后,经辐射环境监测合格方可使用。
三、个人剂量监督管理
1. 放射工作人员均需佩戴热释光个人测量仪,并按规定佩戴
在左胸及左前领口。
2. 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每季度
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3. 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 放射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5. 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工作证》
中。
合江兴康医院
二0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合江兴康医院
防止人员意外照射或超剂量照射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在放射科诊疗室规范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和警示灯。
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三、严格履行辐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人员照射操作时
须穿好防护铅衣(铅围裙)、铅帽,佩戴个人剂量卡,并指
导受检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四、各种检查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应请患者稍候观察结
果。
五、提示患者和家属在诊疗室外待检。
六、治疗患者过程中,发生超剂量照射时,应采取以下
紧急措施:
1.立即按下紧急制动按钮(红键),设备停止运行。
2.如设备仍运行,则以最快的速度切断电源,停止向机
器供电。
3.打开机房门,迅速将患者从治疗床上安全的放下来,
帮助患者安全撤离。
4.立即向科室主任及设备科汇报。
5.如患者出现辐照反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6.待设备修复,经辐射环境监测、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
等相关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当机器的保护连锁失灵时(如门未关就启动辐照设
备),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按下离自己最近的紧急制动按钮,停止设备运行。
2.向科室主任及设备科汇报故障情况。
3.紧急疏散患者及家属,按顺序从安全通道撤离。
4.待设备修复,经辐射环境监测、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
等相关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检查患者过程中,出现设备机械类故障,导致设备
机械传动部分(C型臂机架、CT扫描架、DR球管支柱等)
无法停止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按下离自己最近的紧急制动按钮(操作间内:键
盘上红色按钮、操作台上红色按钮;机房内西墙上红色按钮、
加速器背后南墙红色按钮)。
2.如机械传动部分仍不停,应立即切断机器电源。
3.将患者从治疗床上安全的放下来并帮助安全撤离。
4.向科室主任及设备科汇报故障情况。
5.待设备修复,经辐射环境监测、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
等相关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患者检查过程中,突然变换体位时,应采取以下紧
急措施:
1.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2.打开机房门,将患者重新摆好体位。
3.关闭机房门,回到操作台继续进行治疗。
合江兴康医院
二0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