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范文word版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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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证明商标(完整版)

地理证明商标(完整版)

地理证明商标地理证明商标第一篇:地理证明商标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具备监督能力和原产地域范围的文件。

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

对于手写的证明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与核准注册或者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

商品或服务项目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

商品或服务名称未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应当附送相应的说明。

3、申请注册的是证明商标,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注明是证明商标。

4、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5、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或目的;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使用该商标的条件;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6、所有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

注册规费和其它费用一个证明商标在一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为一件注册申请。

在一个类别上不管指定多少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每件申请注册规费为3000元。

加上运作费用至少要2万元。

第五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质量,维护和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的特定品质。

地理证明商标(精选多篇)

地理证明商标(精选多篇)

第一篇:地理证明商标地理证明商标1、证明商标的定义《商标法》第三条对证明商标的定义:“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二条对集体商标的定义:“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2、证明商标的特征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因此,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的准许使用程序是一个公平开放的程序,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达到证明商标所要求的标准,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之后,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所有人无权拒绝;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其注册、使用及管理必须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与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利益;在商标的转让上证明商标有着自己独特之处,其所有权可以转让给具有相应检测和监督能力的法人;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3、原产地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的关系地理标志是wto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二部分第三节规定了成员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义务。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作了定义:“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

2018年国名、地名商标审查标准-word范文模板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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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名、地名商标审查标准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一)和(二)项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
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做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
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一、国家名称
本部分内容主要涉及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审查准则。

(一)仅由国家名称构成的商标
1、以任何形式的文字表示各国国名的全称、简称,或以官方缩写形式构成的商标,均视为与国名相同。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不得予以注册。

chn(中国的缩写)
德国
usa(美国的缩写)
france(法国的英文名称)
2、与国名近似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不得予以注册。

englanb(与英国国名england仅差最后一个字母,且无其他含义)
但是,以下文字可以注册:
fransis。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指标明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来源、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定属性的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保护地理标志的一种方式,是近年来商标普遍关注的一个领域。

在国际上,地理标志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欧洲。

但最初的设想是关于当地特殊环境中与生产相关的物理性质如水、土壤等特征,而非文化、民族和信仰的因素。

但是,后来认为地理文化因素对生产力和特定产品的质量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其实,一种商品的质量因素是多方面的,所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考虑。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保证商品质量和信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将一种商品与特定的地区、文化、知识和方式联系起来,体现了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它们被认为是高品质、高质量和可靠的商品,这样就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利的购买保障。

当一个商品被提供给消费者时,很难预测质量和可靠性。

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关注。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公司、品牌和供应商带来了巨大的好处,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准确、可靠、安全和高质量的商品质量保障,为企业和商标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信誉。

(二)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保护资源环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旨在增加地区的经济发展,鼓励生产者和制造商通过在地理特定区域制造和销售商品来保护和提高当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

生产者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地资源,售出地方特产,吸引游客,并且可以增加消费者对这些商品的认识和认可度。

(三)促进文化遗产和民族传统的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可以促进文化遗产和民族传统的保护。

每个地区都具有独特的文化和历史。

这些知识传承了几百年,代代相传,所以我们越来越重视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如果我们将地理标志商标应用于这些特定区域的商品,我们可以使商品受到更好的保护,并进一步传播和证明我们的文化和知识。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能够促进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非常符合国家的文化和经济战略。

【2018-2019】地理标志产品申请费用-范文模板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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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地理标志产品申请费用当我们想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的时候该怎么办呢?需要多少钱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什么产品能申请地理标志?可以申请地理标志的产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如章丘大葱、阳澄湖螃蟹等。

另一类是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如金华火腿、龙口粉丝等等。

在我国,可申请地理标志的产品涉及农产品、食品、中药材、手工艺品、工业品等类多种产品。

从已注册的地理标志来看,多以农副产品居多,水果、大米、蔬菜、家禽、花卉、酒类等等。

也有少部分除农副产品以外的商品也申请了地理标志,如陕西的紫阳天然蓝黑板石、江苏的东海水晶、青海昆仑玉等等。

地理标志产品申请费用?申请地理标志产品总体费用需要37元。

可以向哪些部门申请地理标志?目前,我国可以进行产品地理标志申请的部门主要有三个: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

1995年3月1日,我国工商总局开始受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和集体商标注册申请。

201X年12月1日实施的新《商标法》对地理标志申请进行了详细规定。

结合新《商标法》,国务院随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于201X年9月15日起实施,该条例第6条规定,地理标志可以通过申请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予以保护。

201X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新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也对地理标志申请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条件、申请部门、使用管理做出了详尽的规定。

201X年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数据显示,截至201X年12月底,全国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地理标志共有903个。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完整版)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完整版)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对举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二十条对未经(注册人)许可,擅自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注册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如违反本规则,(注册人)有权收回其《“”证明商标准用证》和已领取的“”证明商标标识,终止与使用者的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要时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查处理,或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具体管理费标准,由(注册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商标注册事宜、印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检测产品、受理证明商标投诉、收集案件证据材料和宣传证明商标等工作,以保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信誉,维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该证明商标之日起生效。

(注册人章戳)年月日第五篇:如何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供用于学习交流如何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一、简要说明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

它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

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

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因此其注册、使用及管理需制订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标准版)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标准版)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标准版)
尊敬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机构:
我公司(申请单位)拟使用贵机构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现向贵机构申请使用该商标。

以下是我公司关于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相关信息:
1.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2. 申请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3.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4.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5.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承诺: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贵机构的管理规定,确保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在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时,确保商品的产地、品质和口感等方面的特性,维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声誉。

3. 未经贵机构书面许可,不得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其他商品或服务,不得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转让、出租或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4. 自觉接受贵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报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按期缴纳相关费用。

请贵机构审阅我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给予批准。

如有需要,请随时联系我公司。

感谢贵机构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件: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商品样品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表
请注意,此申请书仅为范本,实际申请时,请根据相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调整。

【最新】有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范文word版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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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有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世界贸易组织在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对地理标志的定义为:地理标志是鉴别原产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地点的产品的标志,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应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

有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我们来看看下文。

有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商标图样10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10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2)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中应载明下列内容: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范围;(3)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4)市或县政府对申请人主体资格批复文件的复印件;(5)证明商标申请人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机构具有的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有关人员、设备情况复印件,或委托机构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情况的复印件,以及双方签定的书面委托检验检测报告,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6)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7)证明商标申请人制定的该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或技术要求;(8)地级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荐函,应包含:推荐的意义;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范围;(9)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具备监督能力和原产地域范围的文件;(10)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和有关标准;(11)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所标示地区的范围图;(12)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13)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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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下面请参考小编提供的地理
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一、什么是地理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
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
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

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
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地理标志的基本特征有三点:
1、标明了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即原产地的地理位置);
2、该商品或服务具有独特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
3、该品质或特点本质上可归因于其特殊的地理来源。

二、什么是证明商标及集体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
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本法所称集
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
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
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
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
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不是个别企业的商标,而是多个企业组成的某一组织的商标。


体商标可以使用于商品,也可以使用于服务。

集体商标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
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证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为适应集体商标“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订
统一的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由集体成员在公众的监督下共同遵守。

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
册人不能使用。

它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
品质的标志。

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
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

证明商标是由多个
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因此其注册、使用及管理需制订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
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的
利益。

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
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
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因此商标中有地理标志或者与地理标志相同或者近似,而其指定使用商品并非
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容易导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的,是不得注册的。

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商标法第十六
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
商标申请注册。

”,按照此法规申请的商标,一般称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
理标志集体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证明商标中的一个内容、一种表现形式,是特殊形式
的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所证明的内容种类很多,包括质量、准确度、商品原产地、服务来源地、材料或制造方式等;而地理标志则是其中证明商品原产地、服务来源地的标记。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集体商标,是由表明
商品或服务的地理原产地在贸易中使用的标识或标志构成。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之间也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主要如下:
1、在注册主体上,二者的注册主体都不是具体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提供者,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主体是具有检测、监督能力的机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注册主体,一般是有识别、监督能力的工、农、商业团体、协会或其
他组织;
2、在表明来源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保证的都是来自指定区域、地域、地点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特征、信誉,但地理标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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